资本运作☆ ◇688435 英方软件 更新日期:2025-09-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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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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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1-10│ 38.66│ 7.3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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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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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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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数据安全和业务│ 2.46亿│ 2407.58万│ 8710.86万│ 35.40│ ---│ ---│
│连续性及大数据复制│ │ │ │ │ │ │
│软件升级项目 │ │ │ │ │ │ │
├─────────┼──────┼─────┼─────┼─────┼─────┼──────┤
│回购股份 │ 2000.00万│ 0.00│ 2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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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9400.00万│ 0.00│ 9400.00万│ 100.00│ ---│ ---│
├─────────┼──────┼─────┼─────┼─────┼─────┼──────┤
│云数据管理解决方案│ 1.40亿│ 1381.54万│ 4875.59万│ 34.81│ ---│ ---│
│建设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1.19亿│ 1723.78万│ 3696.58万│ 31.03│ ---│ ---│
├─────────┼──────┼─────┼─────┼─────┼─────┼──────┤
│尚未确定投向的超募│ 4321.80万│ 0.00│ 0.00│ 0.00│ ---│ ---│
│资金 │ │ │ │ │ │ │
├─────────┼──────┼─────┼─────┼─────┼─────┼──────┤
│营销网络升级项目 │ 6913.46万│ 1528.69万│ 5056.98万│ 73.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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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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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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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40号)同意,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2094.6737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66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9800852.4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8137499.03元,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731663353.39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月16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24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实际需求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际建设情况,本着审慎原则,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
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中“行业数据安全和业务连续性及大数据复制软件升级项目”、
“云数据管理解决方案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情况,有序推进“行业数据安全和业
务连续性及大数据复制软件升级项目”、“云数据管理解决方案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
项目”的实施,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因行业技术快速迭代,客户需求与市场竞争状况也
不断演变,为应对市场环境的变化,提高募投项目的整体质量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公司紧
密结合市场的最新动态以及客户的切实需求,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
因此上述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有所减缓,建设周期也相应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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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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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
证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近日召开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并做出决议,同意选举高志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高志会先生由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变更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之日起至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董事的任职资格
,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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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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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
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邓德祥,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2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帅,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
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斌,200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
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2025年度审计费用主要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
处理复杂程度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情况: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7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59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8万元),较上年费用有所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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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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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但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
事会同意作废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3.436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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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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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度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
的有关资产进行了全面且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信用及资产进行了
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5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共计389.
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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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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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24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
为1034661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03466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13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11月2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40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94.6737万股,并于2023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
市。公司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835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588.2492万股,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1761.7508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配售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24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034661股,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占公司股本
总数的1.24%,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的《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共计1034661股,现锁定期已届满,将于2025年8
月13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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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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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黄建华先生的辞职报
告。黄建华先生任职本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
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
年辞任暨补选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冯胜钢先生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冯胜钢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决策委员会相关职务。
冯胜钢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有中国香港永久居住权。毕业于天津大学,硕士学
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程序员。1996.04-2001.05,担任河北邮电管理局、邯郸市邮电局干部
;2001.05-2002.07,担任中国电信数据通信局干部;2002.07-2013.05,担任中国网通/联通
集团客户部副总经理;2013.05-2019.04,担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太平金融服务
公司总经理;2019.04-2020.05,担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客户部副总经理;2
020.05-2022.10,担任香港京基集团投资经理;2023.05至今,担任对外经贸大学创新与风险
管理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
截至目前,冯胜钢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冯胜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
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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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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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
裁判结果:驳回上诉人(一审原告)迪思杰(北京)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思杰
数码”)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判决:驳回迪思杰数码的诉讼请求);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
人(一审原告)迪思杰数码负担。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
涉案金额:一审诉讼请求所涉全部金额及二审诉讼的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终审判决公司胜诉,驳回迪思杰数码的全
部诉讼请求。公司无需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费用,本次诉讼结果对公司当期或期后利润无重大负
面影响。
一、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案号
:(2022)京73民初1609号)等相关材料。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公司于2024年7月初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案号:(2022)京73民初1609
号),判决如下:驳回原告迪思杰数码的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具体内容详见2024
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8)。
2024年8月15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知识产权二审民事案件诉讼须知
》(案号:(2024)京民终1209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
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4-041)。
二、诉讼进展情况
2025年5月12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案号:(2024)
京民终1209号),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338,824元,由迪思杰数
码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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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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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
行业、地区的薪酬、津贴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方案已经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和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7万元/年/人(税前),不领取其他薪酬。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
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其他不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或分管业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二)监事薪酬方案
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监事,不在本公司领取报酬。
公司职工监事的薪酬主要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特别奖励(如有)构成,绩效年薪将根
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奖励两部分构成,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
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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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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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第
四季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
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进行了全面且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信用及
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及信用减值
准备共计1,49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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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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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
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经营状况、战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等因
素综合考虑。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585,028.5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为100,052,645.84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同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
考虑,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
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
况、战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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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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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好望角启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好望角启航
”)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好望角越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好望角越航”
)、杭州好望角苇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好望角苇航”)合计持有上海英
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695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3%。上述股份
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4年1月1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致行动人好望角启航、好望角越航、好望角苇航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505000股,本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3.00%,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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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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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对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
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
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军擎先生及实际控制人江俊女士自愿
将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27451850股(持股比例32.88%)的锁定期自期
满之日起延长60个月,即2026年1月19日至2031年1月20日。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军擎先生及实际控制人江俊女士出具的《关
于自愿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承诺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售股锁定期的相关承诺
1、锁定期限延长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胡军擎先生及实际控制人江俊女士自愿将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锁定期自期满之日起延长60个月,即2026年1月19日至2031年1月20日。
2、锁定期内减持限制
在上述锁定期内,将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上市前股份。
3、股份数调整
若在上述承诺锁定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
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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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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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方软件”)于2024年2月1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3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
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
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02)。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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