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448 磁谷科技 更新日期:2026-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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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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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9-08│ 32.90│ 5.2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9-18│ 15.02│ 587.5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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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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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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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致和能源科技有│ ---│ ---│ 88.33│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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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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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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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智能一体化磁悬│ 2.40亿│ 4073.85万│ 1.83亿│ 76.24│ ---│ ---│
│浮流体设备生产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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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500.00万│ 0.00│ 4435.33万│ 98.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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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使用 │ 3356.85万│ 0.00│ 0.00│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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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9000.00万│ 772.39万│ 1374.82万│ 15.28│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20亿│ 0.00│ 9608.14万│ 80.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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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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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21 │交易金额(元)│18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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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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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南京致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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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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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南京致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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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关联交易概述:基于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磁谷科技”)战略│
│ │规划考虑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致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和能│
│ │源”或“标的公司”)拟进行增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 本次各方合计增资2000.00万元,认购致和能源2000.00万元注册资本。其中,公司拟以│
│ │1800.00万元增资款,认缴致和能源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0万元;南京羲和聚能创业投│
│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羲和聚能”)拟以200.00万元增资款,认缴致和能源│
│ │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以上出资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就本次增资,│
│ │致和能源现有股东羲和聚能书面同意放弃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的部分优先认缴权。本次增│
│ │资完成后,公司对致和能源的持股比例由85.00%提升至88.33%,致和能源仍为公司的控股子│
│ │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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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21 │交易金额(元)│2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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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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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南京致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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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南京羲和聚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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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南京致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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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关联交易概述:基于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磁谷科技”)战略│
│ │规划考虑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致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和能│
│ │源”或“标的公司”)拟进行增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 本次各方合计增资2000.00万元,认购致和能源2000.00万元注册资本。其中,公司拟以│
│ │1800.00万元增资款,认缴致和能源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0万元;南京羲和聚能创业投│
│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羲和聚能”)拟以200.00万元增资款,认缴致和能源│
│ │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以上出资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就本次增资,│
│ │致和能源现有股东羲和聚能书面同意放弃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的部分优先认缴权。本次增│
│ │资完成后,公司对致和能源的持股比例由85.00%提升至88.33%,致和能源仍为公司的控股子│
│ │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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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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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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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羲和聚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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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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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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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关联交易概述:基于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磁谷科技”)战略│
│ │规划考虑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致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和能│
│ │源”或“标的公司”)拟进行增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 本次各方合计增资2000.00万元,认购致和能源2000.00万元注册资本。其中,公司拟以│
│ │1800.00万元增资款,认缴致和能源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0万元;南京羲和聚能创业投│
│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羲和聚能”)拟以200.00万元增资款,认缴致和能源│
│ │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以上出资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就本次增资,│
│ │致和能源现有股东羲和聚能书面同意放弃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的部分优先认缴权。本次增│
│ │资完成后,公司对致和能源的持股比例由85.00%提升至88.33%,致和能源仍为公司的控股子│
│ │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关联方介绍:本次增资方羲和聚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宁晨先生持有羲和聚│
│ │能的出资比例为85.71%,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 │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 │通过,其中关联董事、监事回避了表决。该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 │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
│ │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致和能源主要从事中大功率有机朗肯循环(ORC)发电系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 │
│ │售业务,目前已有危废处置行业项目正在实施。本次增资前,致和能源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
│ │元,资本实力相对较小,已无法满足日常研发及生产经营的需求。本次增资后,致和能源的│
│ │注册资本将达到3000万元,资本实力将得到明显提升,从而有较强实力展开磁悬浮ORC余热 │
│ │发电机组的研究与生产。 │
│ │ 风险提示:标的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
│ │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以及投资失败的风险等,公│
│ │司将及时关注其经营运作情况,积极采取有效对策和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本次交易受后续│
│ │增资款缴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等因素影响,最终是否能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
│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考虑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拟进行增资扩充资本金。本次│
│ │各方合计增资2000.00万元,认购致和能源2000.00万元注册资本。 │
│ │ 其中,公司拟以1800.00万元增资款,认缴致和能源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0万元;│
│ │羲和聚能拟以200.00万元增资款,认缴致和能源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就本次增│
│ │资,致和能源现有股东羲和聚能书面同意放弃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的部分优先认缴权。以│
│ │上出资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
│ │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宁晨先生持有羲和聚能的出资比例为 │
│ │ 85.71%,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 │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羲和聚能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
│ │公司与羲和聚能共同增资致和能源构成关联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
│ │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00万元以上 │
│ │,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上述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
│ │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事项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 │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宁晨先生持有羲和聚能的出资比例为85.71%,并担任其执│
│ │行事务合伙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羲和聚能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公司与羲和聚能共同增资│
│ │致和能源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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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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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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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62.37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
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160.00万股,占《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7126.11万股的2.25%。其中,首次授予146.90万股,占《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7126.11万股的2.06%;预留13.10万股,占《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7126.11万股的0.18%。
3、授予人数:首次授予49人,预留授予9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14.72元/股
5、激励对象类别: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7、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
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
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
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公告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
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
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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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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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和《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一)首次授予部分
1、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本期有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作废处理其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75万股。
2、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本期3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作废处理其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共0.44万股;1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作废
处理其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0.40万股。
(二)预留授予部分
鉴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中本期1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个
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作废处理其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共0.30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2.89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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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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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前
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3年11月15日披露了《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公告编号:2023-047),确定以2023年前三季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3年11月22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6月10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
025-025),确定以2024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
有公司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进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存在差异化分红,调整后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为0.2994元/股
(含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6月18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
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根据《管理办法》与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前述调整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
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规定,本次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调整如下:
P=P0-V=15.47-0.45-0.2994=14.72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除上述调整外,本激
励计划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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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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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本次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申请包括但不限于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续授信额度(授信方式为信用、
专利质押等)、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信用品种,2026年度总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
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以上授信额度
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
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股东会之日止。
三、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包
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是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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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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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
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的品种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
金融机构发行的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类产品、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
/股东会之日止。
(四)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五)投资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
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证券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正
常经营周转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股
东会之日止。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议事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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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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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
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368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368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3月23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7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6号),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17815300股,并于2022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712611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6212163股,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为55048937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2名,该部
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2368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3.0485%。上述股份原锁定期
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因触发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履行条件而延长锁定期6个月
,即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5)。现2名股东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2026年3月23日全部上市流通(顺延至原解除
限售日期2026年3月21日的下一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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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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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经营情况
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36820.72万元,同比下降23.0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998.46万元,同比下降80.6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627.34万元,同比下降85.59%。
2、财务状况
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140187.63万元,同比下降2.28%;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014
22.05万元,同比下降0.9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14.15元,同比下降0.98%。
3、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内,受市场环境及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磁悬浮鼓风机、真空泵销售下
降,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及主营业务毛利率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2)报告期内,为保持竞争优势,公司在产品及技术研发、新产品的市场开拓等方面持
续保持投入,研发及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同时,公司加强人才团队建设,人员费用
有所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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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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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南京宝利丰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宝利丰”)持有公司股份5968985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8.33%,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分别于2023年9月21日及2024
年3月21日起上市流通。宝利丰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总经理董继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9%,其中2400000股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4
年3月21日起上市流通,30000股来源于股权激励归属所得,已于2024年10月18日起上市流通。
股东宝利丰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继勇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3989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
7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宝利丰因自身资金安排,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
超过214956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71652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4330
4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上述减持主体的本次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通过大宗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
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视减持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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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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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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