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448 磁谷科技 更新日期:2026-0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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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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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9-08│ 32.90│ 5.2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9-18│ 15.02│ 587.5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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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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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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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致和能源科技有│ ---│ ---│ 88.33│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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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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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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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智能一体化磁悬│ 2.40亿│ 4073.85万│ 1.83亿│ 76.24│ ---│ ---│
│浮流体设备生产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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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500.00万│ 0.00│ 4435.33万│ 98.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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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使用 │ 3356.85万│ 0.00│ 0.00│ 0.00│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9000.00万│ 772.39万│ 1374.82万│ 15.28│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20亿│ 0.00│ 9608.14万│ 80.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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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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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21 │交易金额(元)│18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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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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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南京致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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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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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南京致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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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关联交易概述:基于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磁谷科技”)战略│
│ │规划考虑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致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和能│
│ │源”或“标的公司”)拟进行增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 本次各方合计增资2000.00万元,认购致和能源2000.00万元注册资本。其中,公司拟以│
│ │1800.00万元增资款,认缴致和能源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0万元;南京羲和聚能创业投│
│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羲和聚能”)拟以200.00万元增资款,认缴致和能源│
│ │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以上出资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就本次增资,│
│ │致和能源现有股东羲和聚能书面同意放弃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的部分优先认缴权。本次增│
│ │资完成后,公司对致和能源的持股比例由85.00%提升至88.33%,致和能源仍为公司的控股子│
│ │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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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21 │交易金额(元)│2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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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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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南京致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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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南京羲和聚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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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南京致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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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关联交易概述:基于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磁谷科技”)战略│
│ │规划考虑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致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和能│
│ │源”或“标的公司”)拟进行增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 本次各方合计增资2000.00万元,认购致和能源2000.00万元注册资本。其中,公司拟以│
│ │1800.00万元增资款,认缴致和能源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0万元;南京羲和聚能创业投│
│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羲和聚能”)拟以200.00万元增资款,认缴致和能源│
│ │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以上出资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就本次增资,│
│ │致和能源现有股东羲和聚能书面同意放弃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的部分优先认缴权。本次增│
│ │资完成后,公司对致和能源的持股比例由85.00%提升至88.33%,致和能源仍为公司的控股子│
│ │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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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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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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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羲和聚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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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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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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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关联交易概述:基于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磁谷科技”)战略│
│ │规划考虑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致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和能│
│ │源”或“标的公司”)拟进行增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 本次各方合计增资2000.00万元,认购致和能源2000.00万元注册资本。其中,公司拟以│
│ │1800.00万元增资款,认缴致和能源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0万元;南京羲和聚能创业投│
│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羲和聚能”)拟以200.00万元增资款,认缴致和能源│
│ │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以上出资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就本次增资,│
│ │致和能源现有股东羲和聚能书面同意放弃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的部分优先认缴权。本次增│
│ │资完成后,公司对致和能源的持股比例由85.00%提升至88.33%,致和能源仍为公司的控股子│
│ │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关联方介绍:本次增资方羲和聚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宁晨先生持有羲和聚│
│ │能的出资比例为85.71%,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 │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 │通过,其中关联董事、监事回避了表决。该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 │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
│ │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致和能源主要从事中大功率有机朗肯循环(ORC)发电系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 │
│ │售业务,目前已有危废处置行业项目正在实施。本次增资前,致和能源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
│ │元,资本实力相对较小,已无法满足日常研发及生产经营的需求。本次增资后,致和能源的│
│ │注册资本将达到3000万元,资本实力将得到明显提升,从而有较强实力展开磁悬浮ORC余热 │
│ │发电机组的研究与生产。 │
│ │ 风险提示:标的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
│ │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以及投资失败的风险等,公│
│ │司将及时关注其经营运作情况,积极采取有效对策和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本次交易受后续│
│ │增资款缴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等因素影响,最终是否能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
│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考虑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拟进行增资扩充资本金。本次│
│ │各方合计增资2000.00万元,认购致和能源2000.00万元注册资本。 │
│ │ 其中,公司拟以1800.00万元增资款,认缴致和能源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0万元;│
│ │羲和聚能拟以200.00万元增资款,认缴致和能源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就本次增│
│ │资,致和能源现有股东羲和聚能书面同意放弃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的部分优先认缴权。以│
│ │上出资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
│ │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宁晨先生持有羲和聚能的出资比例为 │
│ │ 85.71%,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 │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羲和聚能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
│ │公司与羲和聚能共同增资致和能源构成关联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
│ │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00万元以上 │
│ │,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上述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
│ │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事项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 │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宁晨先生持有羲和聚能的出资比例为85.71%,并担任其执│
│ │行事务合伙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羲和聚能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公司与羲和聚能共同增资│
│ │致和能源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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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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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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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创新能力和
技术水平,加强研发团队实力,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任职履历、公司核心技术研发工作
需求以及未来对公司研发项目的参与情况等相关因素,公司新增认定:芮彬先生、曹俊先生、
杜志军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简历
(一)芮彬
芮彬先生,198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中级工程师。2010年
6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研发部部长。
芮彬先生带领公司研发部研发团队,负责公司新产品的设计开发、技术方案制定、技术积
累与沉淀、技术评审等相关工作,一直致力于磁悬浮旋转机械中核心技术研发,涵盖电气系统
设计、控制算法与逻辑开发与升级、新产品应用验证等。工作期间主持及参与了多项公司内部
研发项目及省部级重大科技专项,研发成果得到广泛推广与应用。目前,芮彬先生已发表学术
论文6篇,其中2篇SCI,已于公司申请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16项,软件著作权2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芮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5万股,通过南京宝利丰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宝利丰”)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0.07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
1.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曹俊
曹俊先生,197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2003年11月至2015年12月,任中电科第十四研究所高级工程师;2016年1月至2018年4月,任
南京三信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8年5月至2024年12月,历任中电科芜湖钻石飞
机制造有限公司工程技术中心主任、机加厂厂长、总装厂厂长、行业总监、特种飞机事业部部
长;2025年1月加入本公司,现任研发部结构室主任。
曹俊先生在结构设计、有限元仿真、全三维设计数字化、生产流程管理、航空零部件国产
化、复合材料模具设计及制造、多功能飞机装备集成等专业领域有着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
工程经验。曾承担和参与了多项国家和地方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曾多次获得中电科航空电子
有限公司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芜湖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人才。目前,曹俊先生已发
表学术论文12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杜志军
杜志军先生,197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高级工程师。1994
年8月至2004年3月,任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员;2004年4月至2010年3月,历任柯诺(
江苏)木业有限公司电气部技术员、部门经理;2010年3月至2013年3月,任太和东盾木业有限
公司总工办副总工程师;2013年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
杜志军先生现分管公司工艺部、总工办及公司子公司南京玛格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
公司生产工艺优化、软件产品开发、标准管理等相关工作。工作期间带领所负责部门持续优化
生产流程,提升产品品质与制造效率,并围绕业务需求,打造了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软件产品与
解决方案。同时高效协同各部门资源,确保了公司重大技术项目的顺利推进与标准化管理。目
前杜志军先生已于公司申请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26项,软件著作权5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志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5万股,通过宝利丰间接持有公司股
票33.57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5.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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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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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
据修订后的《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职工代表民主讨论与表决,一致选举王
莉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立之
日起三年。王莉女士作为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
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王莉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
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王莉女士,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2005年7月至2006年6
月,任南京隆基广告有限公司市场部客服;2006年7月至2009年9月,任深圳中旅联合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客服部综合助理;2009年10月加入本公司,2019年12月至2025年12月任公司监事会主
席,2009年10月至今任公司综合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莉女士通过南京宝利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
司股票12.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
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
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
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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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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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董事、核
心技术人员徐龙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7534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3%。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4年3月21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股东徐龙祥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
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13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6%。本次减持期间
,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徐龙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截至2025年11
月17日,股东徐龙祥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13172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86%,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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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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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投资项目名称:磁悬浮压缩机及关联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协议对方名称:南京空港经济开发区(江宁)管理委员会
拟投资金额:项目拟投资总额7亿元,计划分两期开发建设,其中一期项目计划投资额3.0
5亿元(该金额为预算金额,最终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
,需根据法定“招、拍、挂”程序取得建设用地。本项目投资、实施是以公司竞得项目用地为
前提,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办理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
各项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
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与市场供求、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情况、公司管理及人才等
因素密切相关,上述任何因素的变动都可能对本项目的建设运营和预期效益带来不确定性。
4、《投资建设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项目建设规模等数值均为预估数,项目实际投
资金额、建设规模等存在不确定性,并存在实际投资金额与项目投资计划产生差异的风险。协
议中的投资金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考虑,结合流体机械发展趋势,为优化产品结构,满足市场需求及公司
持续发展需要,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南京空港经济开发区
(江宁)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空港开发区(江宁)管委会”)签署《投资建设协议》,建
设“磁悬浮压缩机及关联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和建设内容最终以相关政府主管
机关的批准文件为准。该项目计划总投资7亿元,分两期开发建设,其中一期项目计划投资额3
.05亿元(该金额为预算金额,最终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二)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投资建设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空港开发区(江宁)管委会签
署《投资建设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签订、变更或终止相关协议,申报相关审批手续,组织实施该项目等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总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该事
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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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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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南京宝利丰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宝利丰”)持有公司股份80925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11.29%,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其中1232500股已于2023年9月
21日起上市流通,6860000股已于2024年3月21日起上市流通。宝利丰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总
经理董继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9%,其中2400000股来源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4年3月21日起上市流通,30000股来源于股权激励归属所
得,已于2024年10月18日起上市流通。股东宝利丰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继勇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1052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9%。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宝利丰因自身资金安排,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
超过214956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71652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4330
4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上述减持主体的本次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通过大宗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量将
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视减持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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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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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介绍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6日、2025年5月20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
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公司经
营范围,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
相关事宜,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及2
025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与《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近日,公司已完成关于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南京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7904467941
名称: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7165.23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6年09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吴立华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金鑫中路99号(江宁开发区)
经营范围:机电设备、节能环保设备、教学设备、试验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电气设备、
软件、汽车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节能技术开发、推广服务、技术咨询;节能工程设计、
施工;合同能源管理;商务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
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其他说明
公司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过程中,根据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规范性要求,对章程部分
条款调整了相应的措辞,调整后的内容与公司经授权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不存在实质性差异。调整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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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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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概述:基于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磁谷科技”)战
略规划考虑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致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和能
源”或“标的公司”)拟进行增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各方合计增资2000.00万元,认购致和能源2000.00万元注册资本。其中,公司拟以18
00.00万元增资款,认缴致和能源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0万元;南京羲和聚能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羲和聚能”)拟以200.00万元增资款,认缴致和能源新增注
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以上出资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就本次增资,致和能源
现有股东羲和聚能书面同意放弃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的部分优先认缴权。本次增资完成后,
公司对致和能源的持股比例由85.00%提升至88.33%,致和能源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影响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关联方介绍:本次增资方羲和聚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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