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448 磁谷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南京致和能源科技有│ 850.00│ ---│ 85.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效智能一体化磁悬│ 2.40亿│ 2449.23万│ 1.34亿│ 55.88│ ---│ ---│
│浮流体设备生产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9000.00万│ 100.00万│ 350.00万│ 3.89│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20亿│ 5335.41万│ 9608.14万│ 80.07│ ---│ ---│
├─────────┼──────┼─────┼─────┼─────┼─────┼──────┤
│超募资金 │ 7856.85万│ 0.00│ 2250.00万│ 28.64│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1-06 │
├──────┼────────────────────────────────────────┤
│关联方 │吴宁晨、南京至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关联交易概述: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公司战略规划考虑与│
│ │业务发展需要,为推进公司在磁悬浮流体机械领域的多元化发展,公司与关联方吴宁晨,以│
│ │及非关联自然人毛联飞拟共同出资人民币1000.00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南京至和能源科技有 │
│ │限公司(暂定名,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至和能源”或“标的公司”),其中公 │
│ │司出资8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85%;吴宁晨出资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10%;毛联 │
│ │飞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5%。以上出资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
│ │ 关联方介绍:本次交易共同出资方吴宁晨为公司的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过去12个月内│
│ │与前述关联方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 │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其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并发表了同意意│
│ │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风险提示:标的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本公司及董事会│
│ │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 │ 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以及投│
│ │资失败的风险等,公司将及时关注其经营运作情况,积极采取有效对策和措施防范和控制风│
│ │险。本次设立标的公司尚在出资的筹备阶段,实际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本│
│ │次设立标的公司尚需向工商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实施结果和完成时间具有一定│
│ │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考虑与业务发展需要,为推进公司在磁悬浮流体机械领域的多元化发│
│ │展,公司与关联方吴宁晨,以及非关联自然人毛联飞拟共同出资人民币1000.00万元设立控 │
│ │股子公司至和能源,其中公司出资8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85%;吴宁晨出资100.00万元 │
│ │,占注册资本比例10%;毛联飞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5%。以上出资的资金来源为 │
│ │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
│ │ 鉴于吴宁晨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 │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吴宁晨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公司与│
│ │吴宁晨先生共同出资设立至和能源构成关联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
│ │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00万元以上,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
│ │资产或市值1%以上。 │
│ │ 本次交易事项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 │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及其他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吴宁晨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20万股,占公司总股 │
│ │本的15.7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
│ │相关规定,吴宁晨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公司与吴宁晨先生共同出资设立至和能源构成│
│ │关联交易。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前述关联方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吴宁晨,男,198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硕士。2013年10月至│
│ │2019年11月历任南京磁谷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市场部经理、采购部部长、董事、董事会│
│ │秘书;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吴宁晨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2%。 │
│ │ (三)其他交易方基本情况 │
│ │ 毛联飞,男,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曾任中国长江动力集团有限公司节能│
│ │动力事业部总经理。毛联飞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1-12│其他事项
──────┴──────────────────────────────────
一、基本情况介绍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结合注册资本变更的实际情况,
同意公司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
容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4-051)。
近日,公司已完成关于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南京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7904467941
名称: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7165.23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6年09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吴立华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金鑫中路99号(江宁开发区)
经营范围:机电设备、节能环保设备、教学设备、试验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电气设备、
软件、汽车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节能技术开发、推广服务、技术咨询;节能工程设计、
施工;合同能源管理;商务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
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过程中,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规范性要求,对章程部分
条款调整了相应的措辞,调整后的内容与公司经授权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公司章程》不存在实质性差异。调整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2024-10-15│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912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912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0月18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相关业务规定,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3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3年8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磁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2、2023年8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磁谷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根据公
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夏维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23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
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8
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告编号:2023-026)。
4、2023年8月30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
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2023年8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了《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3)。
5、2023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前述议案均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
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
23年9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6、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并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上述议案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年8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31)、《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7、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认
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并同
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年9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7)、《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38)。
──────┬──────────────────────────────────
2024-10-14│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
格不超过25.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5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万
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及2024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及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4)。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
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1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
份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6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0.58元/股,最低价为20.5
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823200.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
2024-09-25│股权回购
──────┴──────────────────────────────────
回购股份金额: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45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未超过公司董事
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回复其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
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
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
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
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3、公司本次回
购的股份拟在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
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
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
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根据《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四
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
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
2024-09-20│其他事项
──────┴──────────────────────────────────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和《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1、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有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作废处理其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00万股;
2、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5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良
好”,个人归属比例为80%,作废处理其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共0.45万股;
3、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期可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作废处理其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3.90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6.35万股。
──────┬──────────────────────────────────
2024-09-20│其他事项
──────┴──────────────────────────────────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9.12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
划”)的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160.00万股,占《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7126.11万股的2.25%。其中,首次授予146.90万股,占《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7126.11万股的2.06%;预留13.10万股,占《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7126.11万股的0.18%。
3、授予人数:首次授予49人,预留授予9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15.02元/股
5、激励对象类别: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7、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
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
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
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公告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
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
2024-09-11│其他事项
──────┴──────────────────────────────────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
(限售期24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890765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
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89076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9月23日。(顺延至原解除限售日期2024年9月21日的下一
交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7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6号),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17815300股,并于2022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712611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6212163股,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为55048937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
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890765股,占公
司股本总数的1.2500%,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2024年9月23日全部上市流通(顺延至原解除
限售日期2024年9月21日的下一交易日)。
──────┬──────────────────────────────────
2024-08-28│其他事项
──────┴──────────────────────────────────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公
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7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6号),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17815300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2.9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86123370.
00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57554870.39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28568499.61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1
5日出具了“苏公W[2022]B11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高效智能一体化磁悬浮流体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原计划于2022年9月开工,建设周
期24个月。由于受土地供给因素影响,受让土地于2023年2月完成招拍挂程序,致使该募投项
目在土地购置、建设施工审批等进度上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公司于2023年3月取得施工许可证
并开工建设,涉及的厂房及办公楼建设施工进度较原计划滞后,相应硬件设备购置及安装的投
入滞后。
因此,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
地满足公司发展要求,公司拟将“高效智能一体化磁悬浮流体设备生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6月。
──────┬──────────────────────────────────
2024-08-28│其他事项
──────┴──────────────────────────────────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披露了《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
47),确定以2023年前三季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鉴于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3年11月22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
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规定,本次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调整如下:
P=P0-V=15.47-0.45=15.02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
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