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448 磁谷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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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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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9-08│ 32.90│ 5.2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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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9-18│ 15.02│ 587.5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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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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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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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致和能源科技有│ 850.00│ ---│ 85.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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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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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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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智能一体化磁悬│ ---│ 3261.26万│ 1.42亿│ 59.26│ ---│ ---│
│浮流体设备生产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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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500.00万│ ---│ 4435.33万│ 98.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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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尚未使用 │ 3356.85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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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352.43万│ 602.43万│ 6.6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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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5335.41万│ 9608.14万│ 80.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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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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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21 │交易金额(元)│18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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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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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南京致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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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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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南京致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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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关联交易概述:基于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磁谷科技”)战略│
│ │规划考虑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致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和能│
│ │源”或“标的公司”)拟进行增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 本次各方合计增资2000.00万元,认购致和能源2000.00万元注册资本。其中,公司拟以│
│ │1800.00万元增资款,认缴致和能源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0万元;南京羲和聚能创业投│
│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羲和聚能”)拟以200.00万元增资款,认缴致和能源│
│ │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以上出资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就本次增资,│
│ │致和能源现有股东羲和聚能书面同意放弃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的部分优先认缴权。本次增│
│ │资完成后,公司对致和能源的持股比例由85.00%提升至88.33%,致和能源仍为公司的控股子│
│ │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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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21 │交易金额(元)│2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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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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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南京致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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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南京羲和聚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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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南京致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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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关联交易概述:基于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磁谷科技”)战略│
│ │规划考虑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致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和能│
│ │源”或“标的公司”)拟进行增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 本次各方合计增资2000.00万元,认购致和能源2000.00万元注册资本。其中,公司拟以│
│ │1800.00万元增资款,认缴致和能源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0万元;南京羲和聚能创业投│
│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羲和聚能”)拟以200.00万元增资款,认缴致和能源│
│ │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以上出资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就本次增资,│
│ │致和能源现有股东羲和聚能书面同意放弃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的部分优先认缴权。本次增│
│ │资完成后,公司对致和能源的持股比例由85.00%提升至88.33%,致和能源仍为公司的控股子│
│ │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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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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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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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落实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
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
3日发布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按时发布了半年度评估报告。2024年
度,公司根据上述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在提升经营质量、积极回报投资者
、规范治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对2024年方案执行
情况进行总结,并制定了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更好地保障投资者权益
,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的相关举措。具体措施如下:
一、推进主营主业发展,持续提升经营质量
2024年度,公司始终聚焦主营主业发展,践行以市场为导向和创新为突破的发展理念,深
耕行业客户需求,加快新产品的市场导入,拓展新的行业应用领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848.
79万元,同比增长15.7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150.38万元,同比增长7.16%;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353.90万元,同比增长13.90%,公司
盈利能力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因股权激励计划计提股份支付费用1100.33万元,剔除股
份支付影响后,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78.27万元,同比增长19.01%。
(一)构建磁悬浮流体机械多元化产品布局
2024年度,公司深入研究和分析终端客户需求,继续加大新产品市场开拓力度,磁悬浮空
气产品保持稳定增长,其中磁悬浮空气压缩机实现销售收入15441.08万元,同比增长43.89%;
磁悬浮真空泵实现销售收入4119.97万元,同比增长257.94%。磁悬浮特殊介质产品中的磁悬浮
冷水机组实现销售收入3075.34万元,同比增长122.82%,2024年度,公司除鼓风机以外的新产
品合计主营业务占比50.84%,较去年同期提升17.25个百分点,公司各产品线均衡发展,收入
结构不断优化。
2025年度公司将继续优化产品布局,加快各类行业客户群体的辐射速度,稳步构建以磁悬
浮鼓风机和空气压缩机为双核心,以磁悬浮真空泵、冷水机组、膨胀发电机组(ORC)等新产品
为支撑的磁悬浮流体机械多元化产品布局,在继续巩固磁悬浮鼓风机收入水平的基础上,力争
除鼓风机以外的新产品主营业务占比保持在50%以上。
(二)加强应收账款和存货管理
自上市以来,公司营业收入稳健增长,受部分市政污水项目验收周期较长,生产经营规模
扩大增加原材料备货,以及未验收产品在“存货-发出商品”中核算等因素影响,公司相应应
收账款及存货余额较大。2024年度,公司进一步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通过预算管理、合
理制定生产采购计划、提高设备安装调试的效率等方式,积极压降应收账款及存货规模,实现
应收账款余额增幅较去年同期下降20.71个百分点,存货余额较去年同期下降11.21%。
2025年度公司将持续加强监控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及时根据客户的信用风险程度采取适
当措施,对部分有信用风险的客户,除加大催收力度外,还将通过诉讼、财产保全等方式,保
证公司的货款安全。同时,公司将继续强化预算管理,合理确定原材料、产成品等安全库存水
平,提高设备的验收比例,努力提升存货的周转率。
(三)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由于受土地供给因素影响,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为保证募投
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要求,公司将“高效智能一体化磁悬浮流体设备生产建设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6月。
目前,募投项目已于2024年12月完成项目建筑部分的竣工验收,2025年度,公司将做好各
个功能区规划,高效完成装饰装修、购置设备、产线搬迁等工作,按期完成项目结项和交付使
用,逐步实现达产后的产能爬坡,为公司多厂区、多专业、多产线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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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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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
,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以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10万元/年(税前),按月平均发放
;
2、非独立董事
1)董事长领取董事职务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确定,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其他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担任的
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及董事
职务薪酬;非独立董事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绩效考核发放,年终由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
2)其他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年薪按就高原则领取,不重复领取。
(二)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根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
度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
据年度绩效考核发放。
2、其他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上述人员在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年薪按就高原则领取,不重复领取。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
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绩效考核发放,年终由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
2、上述人员在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年薪按就高原则领取,不重复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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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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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磁谷科技”)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
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末,中兴华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3、业务规模
2024年度,中兴华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2
98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2048.30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70家,
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
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97.76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
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
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1次。48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4人次、行
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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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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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
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度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
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度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总
额为1,610.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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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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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5]第02
0669号),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50.38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5288.67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20246.27万元,合并报表未分
配利润为20010.94万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
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的情况下,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
账户持有公司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1652300股,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数153312股后的股本71498988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1449696.40元(含税)
,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1.65%。
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1449696.4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
例为41.65%。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4807295.15元
(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6256991.55元,占本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0.98%。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
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1449696.
4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1.65%。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
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
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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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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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所需资金的前
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
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之日止。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议事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
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的品种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
金融机构发行的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类产品、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
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之日止。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
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证券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企业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
暂时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现金资产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
全体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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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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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有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业务需求,公司2025年拟向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包
括但不限于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续授信额度(授信方式为信用、专利质押等)、短期流动资金
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信用品种,2025年度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
(含等值外币)。
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
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
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
述授信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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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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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董事、核心
技术人员徐龙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0%。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4年3月21日起上市流通。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南京宝利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宝
利丰”)持有公司股份81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3%,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取得的股份,其中1330000股已于2023年9月21日起上市流通,6860000股已于2024年3月21
日起上市流通。宝利丰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总经理董继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30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3.39%,其中2400000股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4年3月2
1日起上市流通,30000股来源于股权激励归属所得,已于2024年10月18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徐龙祥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合计不超过13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8%,其中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8%;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
超过13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8%。
股东宝利丰因自身资金安排,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
超过97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4%,其中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97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4%;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97500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4%。
上述减持主体的本次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通过大宗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
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视减持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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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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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并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架构,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结合公司经营战
略发展及业务提升需要,公司对现有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
负责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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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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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
格不超过25.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5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万
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
024年9月25日及2024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4)。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议案》,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
币25.0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53.00元/股(含)。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5)。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10月1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
公司股份4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
(二)截至2024年12月3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533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140%,回购
成交的最高价为37.50元/股,最低价为20.58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07295.15元
(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票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
限、且未超过回购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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