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448 磁谷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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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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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9-08│ 32.90│ 5.2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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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9-18│ 15.02│ 587.5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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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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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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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致和能源科技有│ 850.00│ ---│ 85.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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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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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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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智能一体化磁悬│ ---│ 3261.26万│ 1.42亿│ 59.26│ ---│ ---│
│浮流体设备生产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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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500.00万│ ---│ 4435.33万│ 98.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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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尚未使用 │ 3356.85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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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352.43万│ 602.43万│ 6.6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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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5335.41万│ 9608.14万│ 80.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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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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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21 │交易金额(元)│18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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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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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南京致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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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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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南京致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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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关联交易概述:基于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磁谷科技”)战略│
│ │规划考虑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致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和能│
│ │源”或“标的公司”)拟进行增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 本次各方合计增资2000.00万元,认购致和能源2000.00万元注册资本。其中,公司拟以│
│ │1800.00万元增资款,认缴致和能源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0万元;南京羲和聚能创业投│
│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羲和聚能”)拟以200.00万元增资款,认缴致和能源│
│ │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以上出资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就本次增资,│
│ │致和能源现有股东羲和聚能书面同意放弃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的部分优先认缴权。本次增│
│ │资完成后,公司对致和能源的持股比例由85.00%提升至88.33%,致和能源仍为公司的控股子│
│ │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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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21 │交易金额(元)│2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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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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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南京致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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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南京羲和聚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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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南京致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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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关联交易概述:基于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磁谷科技”)战略│
│ │规划考虑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致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和能│
│ │源”或“标的公司”)拟进行增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 本次各方合计增资2000.00万元,认购致和能源2000.00万元注册资本。其中,公司拟以│
│ │1800.00万元增资款,认缴致和能源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0万元;南京羲和聚能创业投│
│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羲和聚能”)拟以200.00万元增资款,认缴致和能源│
│ │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以上出资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就本次增资,│
│ │致和能源现有股东羲和聚能书面同意放弃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的部分优先认缴权。本次增│
│ │资完成后,公司对致和能源的持股比例由85.00%提升至88.33%,致和能源仍为公司的控股子│
│ │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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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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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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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羲和聚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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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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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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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关联交易概述:基于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磁谷科技”)战略│
│ │规划考虑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致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和能│
│ │源”或“标的公司”)拟进行增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 本次各方合计增资2000.00万元,认购致和能源2000.00万元注册资本。其中,公司拟以│
│ │1800.00万元增资款,认缴致和能源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0万元;南京羲和聚能创业投│
│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羲和聚能”)拟以200.00万元增资款,认缴致和能源│
│ │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以上出资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就本次增资,│
│ │致和能源现有股东羲和聚能书面同意放弃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的部分优先认缴权。本次增│
│ │资完成后,公司对致和能源的持股比例由85.00%提升至88.33%,致和能源仍为公司的控股子│
│ │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关联方介绍:本次增资方羲和聚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宁晨先生持有羲和聚│
│ │能的出资比例为85.71%,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 │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 │通过,其中关联董事、监事回避了表决。该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 │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
│ │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致和能源主要从事中大功率有机朗肯循环(ORC)发电系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 │
│ │售业务,目前已有危废处置行业项目正在实施。本次增资前,致和能源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
│ │元,资本实力相对较小,已无法满足日常研发及生产经营的需求。本次增资后,致和能源的│
│ │注册资本将达到3000万元,资本实力将得到明显提升,从而有较强实力展开磁悬浮ORC余热 │
│ │发电机组的研究与生产。 │
│ │ 风险提示:标的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
│ │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以及投资失败的风险等,公│
│ │司将及时关注其经营运作情况,积极采取有效对策和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本次交易受后续│
│ │增资款缴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等因素影响,最终是否能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
│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考虑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拟进行增资扩充资本金。本次│
│ │各方合计增资2000.00万元,认购致和能源2000.00万元注册资本。 │
│ │ 其中,公司拟以1800.00万元增资款,认缴致和能源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0万元;│
│ │羲和聚能拟以200.00万元增资款,认缴致和能源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就本次增│
│ │资,致和能源现有股东羲和聚能书面同意放弃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的部分优先认缴权。以│
│ │上出资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
│ │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宁晨先生持有羲和聚能的出资比例为 │
│ │ 85.71%,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 │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羲和聚能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
│ │公司与羲和聚能共同增资致和能源构成关联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
│ │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00万元以上 │
│ │,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上述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
│ │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事项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 │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宁晨先生持有羲和聚能的出资比例为85.71%,并担任其执│
│ │行事务合伙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羲和聚能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公司与羲和聚能共同增资│
│ │致和能源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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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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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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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介绍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6日、2025年5月20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
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公司经
营范围,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
相关事宜,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及2
025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与《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近日,公司已完成关于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南京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7904467941
名称: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7165.23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6年09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吴立华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金鑫中路99号(江宁开发区)
经营范围:机电设备、节能环保设备、教学设备、试验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电气设备、
软件、汽车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节能技术开发、推广服务、技术咨询;节能工程设计、
施工;合同能源管理;商务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
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其他说明
公司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过程中,根据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规范性要求,对章程部分
条款调整了相应的措辞,调整后的内容与公司经授权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不存在实质性差异。调整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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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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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概述:基于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磁谷科技”)战
略规划考虑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致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和能
源”或“标的公司”)拟进行增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各方合计增资2000.00万元,认购致和能源2000.00万元注册资本。其中,公司拟以18
00.00万元增资款,认缴致和能源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0万元;南京羲和聚能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羲和聚能”)拟以200.00万元增资款,认缴致和能源新增注
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以上出资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就本次增资,致和能源
现有股东羲和聚能书面同意放弃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的部分优先认缴权。本次增资完成后,
公司对致和能源的持股比例由85.00%提升至88.33%,致和能源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影响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关联方介绍:本次增资方羲和聚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宁晨先生持有羲和聚能
的出资比例为85.71%,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其中关联董事、监事回避了表决。该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
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致和能源主要从事中大功率有机朗肯循环(ORC)发电系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业务,目前已有危废处置行业项目正在实施。本次增资前,致和能源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资本实力相对较小,已无法满足日常研发及生产经营的需求。本次增资后,致和能源的注册资
本将达到3000万元,资本实力将得到明显提升,从而有较强实力展开磁悬浮ORC余热发电机组
的研究与生产。
风险提示:标的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
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以及投资失败的风险等,公司将
及时关注其经营运作情况,积极采取有效对策和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本次交易受后续增资款
缴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等因素影响,最终是否能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考虑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拟进行增资扩充资本金。本次各
方合计增资2000.00万元,认购致和能源2000.00万元注册资本。
其中,公司拟以1800.00万元增资款,认缴致和能源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0万元;羲
和聚能拟以200.00万元增资款,认缴致和能源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就本次增资,
致和能源现有股东羲和聚能书面同意放弃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的部分优先认缴权。以上出资
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宁晨先生持有羲和聚能的出资比例为
85.71%,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羲和聚能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公司
与羲和聚能共同增资致和能源构成关联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
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00万元以上,且未占
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上述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事项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宁晨先生持有羲和聚能的出资比例为85.71%,并担任其执行
事务合伙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羲和聚能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公司与羲和聚能共同增资致和能
源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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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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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落实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
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
3日发布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按时发布了半年度评估报告。2024年
度,公司根据上述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在提升经营质量、积极回报投资者
、规范治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对2024年方案执行
情况进行总结,并制定了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更好地保障投资者权益
,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的相关举措。具体措施如下:
一、推进主营主业发展,持续提升经营质量
2024年度,公司始终聚焦主营主业发展,践行以市场为导向和创新为突破的发展理念,深
耕行业客户需求,加快新产品的市场导入,拓展新的行业应用领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848.
79万元,同比增长15.7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150.38万元,同比增长7.16%;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353.90万元,同比增长13.90%,公司
盈利能力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因股权激励计划计提股份支付费用1100.33万元,剔除股
份支付影响后,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78.27万元,同比增长19.01%。
(一)构建磁悬浮流体机械多元化产品布局
2024年度,公司深入研究和分析终端客户需求,继续加大新产品市场开拓力度,磁悬浮空
气产品保持稳定增长,其中磁悬浮空气压缩机实现销售收入15441.08万元,同比增长43.89%;
磁悬浮真空泵实现销售收入4119.97万元,同比增长257.94%。磁悬浮特殊介质产品中的磁悬浮
冷水机组实现销售收入3075.34万元,同比增长122.82%,2024年度,公司除鼓风机以外的新产
品合计主营业务占比50.84%,较去年同期提升17.25个百分点,公司各产品线均衡发展,收入
结构不断优化。
2025年度公司将继续优化产品布局,加快各类行业客户群体的辐射速度,稳步构建以磁悬
浮鼓风机和空气压缩机为双核心,以磁悬浮真空泵、冷水机组、膨胀发电机组(ORC)等新产品
为支撑的磁悬浮流体机械多元化产品布局,在继续巩固磁悬浮鼓风机收入水平的基础上,力争
除鼓风机以外的新产品主营业务占比保持在50%以上。
(二)加强应收账款和存货管理
自上市以来,公司营业收入稳健增长,受部分市政污水项目验收周期较长,生产经营规模
扩大增加原材料备货,以及未验收产品在“存货-发出商品”中核算等因素影响,公司相应应
收账款及存货余额较大。2024年度,公司进一步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通过预算管理、合
理制定生产采购计划、提高设备安装调试的效率等方式,积极压降应收账款及存货规模,实现
应收账款余额增幅较去年同期下降20.71个百分点,存货余额较去年同期下降11.21%。
2025年度公司将持续加强监控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及时根据客户的信用风险程度采取适
当措施,对部分有信用风险的客户,除加大催收力度外,还将通过诉讼、财产保全等方式,保
证公司的货款安全。同时,公司将继续强化预算管理,合理确定原材料、产成品等安全库存水
平,提高设备的验收比例,努力提升存货的周转率。
(三)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由于受土地供给因素影响,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为保证募投
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要求,公司将“高效智能一体化磁悬浮流体设备生产建设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6月。
目前,募投项目已于2024年12月完成项目建筑部分的竣工验收,2025年度,公司将做好各
个功能区规划,高效完成装饰装修、购置设备、产线搬迁等工作,按期完成项目结项和交付使
用,逐步实现达产后的产能爬坡,为公司多厂区、多专业、多产线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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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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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
,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以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10万元/年(税前),按月平均发放
;
2、非独立董事
1)董事长领取董事职务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确定,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其他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担任的
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及董事
职务薪酬;非独立董事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绩效考核发放,年终由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
2)其他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年薪按就高原则领取,不重复领取。
(二)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根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
度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
据年度绩效考核发放。
2、其他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上述人员在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年薪按就高原则领取,不重复领取。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
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绩效考核发放,年终由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
2、上述人员在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年薪按就高原则领取,不重复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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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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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磁谷科技”)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
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末,中兴华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3、业务规模
2024年度,中兴华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2
98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2048.30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70家,
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
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97.76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
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
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1次。48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4人次、行
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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