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449 联芸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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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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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4-11-18│ 11.25│ 10.3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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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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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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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数据存储主控│ 4.66亿│ 1.68亿│ 2.76亿│ 76.05│ ---│ ---│
│芯片系列产品研发与│ │ │ │ │ │ │
│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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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oT信号处理及传输│ 4.45亿│ 1989.05万│ 6388.21万│ 24.99│ ---│ ---│
│芯片研发与产业化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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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芸科技数据管理芯│ 6.10亿│ ---│ ---│ 0.00│ ---│ ---│
│片产业化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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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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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0 │交易金额(元)│3.49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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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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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月明路567号1│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 │幢房产及307个配建车位使用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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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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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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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芸科技”)拟使用自有资金和募│
│ │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660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4913.00万元)│
│ │参与竞买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高资产经营公司”)持│
│ │有的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月明路567号1幢房产及307个配建车位使用权(以下简称“标的 │
│ │资产”)。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49122356元,在杭州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杭 │
│ │交所”)网站(www.hzaee.com)披露的转让底价为349122356元。最终成交金额以合同签署│
│ │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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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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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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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客户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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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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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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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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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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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客户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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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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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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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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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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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客户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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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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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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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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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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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客户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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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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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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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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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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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客户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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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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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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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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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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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客户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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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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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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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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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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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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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公司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
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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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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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
相关议案。公司现就本次发行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
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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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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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4月9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68.9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7%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6年4月9日为首次授予日,以26.4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首次授
予条件的194名激励对象授予168.9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6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3、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19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
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
se.com.cn)披露的《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
-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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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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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以正常生产经营为
基础,以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但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操作仍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一)交易目的
受国际经济形势、政治冲突等因素影响,汇率震荡幅度较大。因公司开展业务过程中涉及
的产品出口以及设备、物料等进口主要采用美元作为结算货币,汇率的波动给公司上述业务经
营结算带来了较大的不确定性。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
良影响。为有效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
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
(二)交易金额
结合公司收付外币情况及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
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预计
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
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等。
2、交易对方: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
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2026年4月9日至2027年4月8日),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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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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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
关议案。公司对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
查,自查结果如下:
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
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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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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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
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
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披露的《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09)。
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
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于2026年3
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
26-010)。
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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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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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芸科技(杭州)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芸科技”或“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
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
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
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
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
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4人,从业人员共6,133人,
注册会计师共1,16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8.9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
币33.5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亿元。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年报审
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1.97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
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德勤
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联芸科技同行业客户共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
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受到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两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
施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
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彦先生自2006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
专业服务工作,2009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陈彦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逾20年,曾为多家上市
企业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陈彦先
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7份。陈彦先生自2026年开始为联芸科技提供审计专业服
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赵海舟先生自2001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
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7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赵海舟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逾20年,曾为
多家上市企业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赵海舟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7份。赵海舟先生自2024年开始为联芸科技提
供审计专业服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彦先生执业信息同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立宇先生自2020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
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20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周立宇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逾9年,具
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周立宇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1份。周立宇先生自2022
年开始为联芸科技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
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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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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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分配总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触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
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61亿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
为46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0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6.18%。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增减变动的,公
司拟维持分配总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
调整情况。
本次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未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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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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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深入落实科创板“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
行动的倡议要求,持续推动优化经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详情如下:
一、聚焦主业提质,筑牢核心竞争力根基
公司是一家提供数据存储主控芯片、AIoT信号处理及传输芯片的平台型芯片设计企业,成
立逾11年,始终坚持核心技术自主研发和迭代创新,不断推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大规模集成电
路芯片及解决方案。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27129441.6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06%;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2158465.3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41%;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1547828.6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0.43%。2026年,
公司将继续积极聚焦主营业务,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提升经营质量,夯实市场领先地位,全面
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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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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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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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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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阡陌路459号C1座6
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
权数量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方小玲女士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
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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