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456 有研粉材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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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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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3-08│ 10.62│ 2.8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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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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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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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15013.34│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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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31.22│ -8.86│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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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融资 │ ---│ ---│ ---│ 2417.16│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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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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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粉末科技创新中│ 1.08亿│ 1365.86万│ 6201.19万│ 71.39│ ---│ ---│
│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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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粉体材料基地建│ 1.00亿│ 0.00│ 9930.84万│ 99.31│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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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产业基地建设项│ 9706.92万│ 0.00│ 8742.79万│ 90.07│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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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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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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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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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粉末新│GRIPM Adva│ 8000.00万│人民币 │2025-07-07│2028-07-0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材料股份有│nced Mater│ │ │ │ │担保 │ │ │
│限公司 │ials (Thai│ │ │ │ │ │ │ │
│ │land)Co.,L│ │ │ │ │ │ │ │
│ │td.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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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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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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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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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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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全国两会关
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部署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提
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倡议,切实践行“以投资者为本”发展理念,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粉材或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5年)》,并于2025年8月28日发布《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
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为持续提升经营发展质量、企业治理效能与股东回报水平,紧密围绕公司“打造世界一流
金属粉体材料企业”战略目标、“十五五”发展规划及2026年度重点经营任务,在系统总结20
25年度行动方案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公司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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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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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
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充分保障公司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股东提供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有
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分红回报规划》(以下
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公司经营情况、发展战
略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建立健全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
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重视对股东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的当
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据此制定一定期间执行利润分配政策
的规划,以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未来三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方式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
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每年应根据当期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
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公众
投资者的意见,确定公司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并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
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
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公司未来
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或有重大投资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但进行现金分配不影响前述事项及公司后续持续经营。重大投资或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拟
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其他经营性现金需求累计支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10%,且超过5000万元。
3.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在足额提取公积金后,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
未来三年在具备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
配利润的10%,且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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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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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
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
、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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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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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
因素,其中《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基于谨慎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将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
12月31日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9.6万元/年/人(税前),不领取其他薪酬。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含董事长)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
酬,薪酬主要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专项奖励(如有)构成,绩效工资公司将根据每年生产
经营实际情况及本人绩效进行考核于年终(或次年)发放,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其他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报
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
制度领取薪酬。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专项奖励(如有)
构成,绩效年薪公司将根据每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本人绩效进行考核于年终(或次年)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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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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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
和)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
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
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
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金融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
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
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
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
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
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
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
。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祝善先生,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
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崔西福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献坡先生,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
核的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
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63万元,其中年报审计48万元(境内),内控审计15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
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员日数和每个工
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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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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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7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分配预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5462327.33元。经董
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7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10366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5674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
额2456742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456742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5.13%
。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
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456742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比例35.13%。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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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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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所载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
公司2025年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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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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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怀柔区雁栖路3号1幢有研粉材二层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表决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和主持情况: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贺会军先生主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姜珊女士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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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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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12-26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怀柔区雁栖路3号1幢有研粉材二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6日至2025年1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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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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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正式发布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有研粉
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公司有研纳微新材料(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有研纳微)和有研增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增材)入选工信部第七批专精特新“小
巨人”企业。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经各省级主管部门推荐报送、工信部组织
专家评审及社会公示等流程而评选产生的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
核心关键技术、质量效益优的排头兵企业。
有研纳微和有研增材本次入选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继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
康普锡威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批)、重庆有研重冶新材料有限公司(第四批)、有研粉末新材
料(合肥)有限公司(第五批)后,第四家和第五家取得该称号的子公司,是对公司科研技术
、创新能力、发展前景、产品质量、行业地位等综合实力的充分认可,有助于提升公司的行业
影响力和品牌形象,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发挥公司在行业细分领域内优势,对未来
公司继续专注创新与质量提升,持续进行新产品开发和技术迭代,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打造
世界一流先进粉体供应商产生积极影响。
有研纳微和有研增材本次入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
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先进有色金属粉体材料的设
计、研发、生产和销售,积极拓展产品应用新领域,为客户提供性能优异、质量稳定的金属粉
体材料,是国内铜基金属粉体材料和锡基焊粉材料领域的龙头企业。公司将立足发展的新赛道
,继续发挥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责任意识,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从产业源头带动优质科技成
果应用转化。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不断推动各业务领域高质量发展,加强科技人才培育,不断
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为国家战略新兴行业、国家重大工程、国防军工等行业提供
关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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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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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栖路3号1幢有研粉材二层会
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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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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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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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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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7月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有研大厦D座1703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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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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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GRIPMAdvancedMaterials(Thailand)Co.,Ltd.(以下简称有研泰国),系有研
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有研粉材)直接及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有研泰国提供信用担保的最高金
额为人民币0.8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有研泰国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不含
本次担保)。
本次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有研泰国于2024年6月开始运营泰国新建产业基地,因新产业运营及业务扩张较快,资金
压力较大,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2025年度有研泰国拟向银行申请对外债务融资0.8亿
元。因泰国本地金融机构(如汇商银行)融资成本较高,经综合比较,有研泰国拟向中国建设
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等中资银行申请不超过0.8亿元不超过一年期非承诺性定期贷款额
度。为此,有研粉材拟为有研泰国提供不超过0.8亿元的信用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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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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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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