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456 有研粉材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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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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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3-08│ 10.62│ 2.8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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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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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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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15013.34│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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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31.22│ -8.86│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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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融资 │ ---│ ---│ ---│ 2417.16│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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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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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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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粉末科技创新中│ 1.08亿│ 2794.35万│ 4835.33万│ 55.66│ ---│ ---│
│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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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粉体材料基地建│ 1.00亿│ 332.57万│ 9930.84万│ 99.31│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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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产业基地建设项│ 9706.92万│ 192.12万│ 8742.79万│ 90.07│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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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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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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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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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7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有研大厦D座1703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
、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7日
至2025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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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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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粉材或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
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
发行价格确定,总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的
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
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
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
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后,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
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
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
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
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四)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
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
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股票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
享。
(八)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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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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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
和)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
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
,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
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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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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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
和职务贡献等因素,拟定了公司董事(不含专职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本方案已于2025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不含专职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9.6万元/年/人(税前),不领取其他薪酬。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薪酬主要
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专项奖励(如有)构成,绩效工资公司将根据每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
及本人绩效进行考核于年终(或次年)发放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其他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报
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
制度领取薪酬。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专项奖励(如有)
构成,绩效年薪公司将根据每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本人绩效进行考核于年终(或次年)发放
;
上述薪酬均含税,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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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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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
质量的意见》要求,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有研粉材或公司)结合所处行业发展状况,深入分析生产经营、公司治理、投资者回
报等方面的情况,提出“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旨在改善经营质量和盈利能力,加快发
展新质生产力,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强化投资者回报。主要措施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稳步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有色金属粉体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有色金属粉
体材料行业技术发展的重要践行者和推动者。
在产品端,公司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研发了超低松比电解铜粉、无铅微电子焊粉材料、
3D打印粉体材料、超细金属粉体材料等多种性能优异的有色金属粉体材料产品,多项技术和产
品达到国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同时,抓住光伏、新能源、电子信息等领域发展机遇,围绕
功能材料积极开拓新产品新方向;在工艺端,公司着力于提升生产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自主
研发连续自动密闭化制粉、数字化车间、绿色制造等多种智能化生产工艺与设备,大幅度提高
了生产效率,提升了规模化、工业化生产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在应用端,公司以市场
需求为导向,围绕核心底层技术,不断拓展金属粉体材料的应用领域,同时加大自主研发投入
,掌握了MIM用粉体、散热器用粉体、电子浆料用粉体等多种有色金属粉体材料的应用技术,
推动下游应用领域关键材料技术的迭代升级。
2024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
届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面对市场和行业带来的诸多挑战,发挥行业领军企
业竞争优势,主动出击,坚持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抓住机遇,积极应战,重点开拓新客
户、新市场,整体销量同比增长1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利润总额同比增长3%,公司经营
业绩持续向好。
2025年,公司将聚焦做强主业,不断夯实发展基础,使企业主营业务更加突出、竞争优势
更加明显,通过开拓传统产品新市场、加快推广新产品新应用、扩大增材制造产业规模、发挥
国际市场协同效应,力争实现经济效益、净资产收益率、全员劳动生产率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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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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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分配预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0277184.70元。经董
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10366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732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
额2073200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0732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4.91%
。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
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0732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比例34.91%。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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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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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为完
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
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
司拟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方案
(一)投保人: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单为准)
(四)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单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经营班子办理公司
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责任限额、保费总金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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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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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有研粉材)核心技术人员汪礼敏先生近日
因工作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汪礼敏先生不再认定为公司核
心技术人员但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目前公司的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汪礼敏先生的离职未对公司整体研发工作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董事、核心技术人员汪礼敏先生因工作调动,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于近日
办理完成离职手续。汪礼敏先生离职后将不再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但仍继续担任公司董
事职务,其原负责的研发工作将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研发团队承接,汪礼敏先生的离职不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研发工作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和研发工作
开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汪礼敏先生的具体情况
汪礼敏先生,1964年1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北京有色金属研
究总院有色金属冶金专业博士,正高级工程师,博士生导师。入选北京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
程、"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获中央企业劳动模范、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荣誉称号,2004年
入职公司以来,曾任有研粉材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并于2019年6月被认定为公司核心
技术人员,负责产品迭代与新产品研发工作。
汪礼敏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9500股,其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公司及董事会对汪礼敏先生任核
心技术人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技术情况
汪礼敏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负责公司高性能多孔毛细芯研制、金属基陶瓷装甲结构技术研
究、高密度铁基粉末冶金制品制备关键技术研究、汽车用高性能粉末冶金零部件产业化关键技
术研究等;截至2024年末,公司在册的已获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共139项、国外发明专利1项,
汪礼敏先生为其中47项发明专利的非单一发明人,此外,其作为非单一发明人尚有4项发明专
利在审查阶段。汪礼敏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作为发明人申请的相关专利所涉及的所有权利均归
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会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汪礼敏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及《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双方对保密内容
、竞业限制事项以及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汪礼敏先生从公司离职之后两年内,不自营
或者为他人经营、或参与经营与公司构成竞争的相同或相似业务,不得在公司的竞争性单位直
接或间接持有任何股份或权益,接受或取得任何职务,或者参与竞争性单位的经营或管理(包
括但不限于担任竞争性单位的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员工、代理人、顾问等),
或向该类竞争性单位提供任何咨询服务(无论是否有偿)或其他协助;不得以公司以外的名义
为公司现有客户提供公司相同或相似的服务并获取酬劳;不得从事对公司所负义务相冲突的任
何其他活动。对公司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计划开发的各类数据及资料保密。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汪礼敏先生已前往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有研鼎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不
存在前往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且不存在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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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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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米铜粉研发情况
近日,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重庆有研重冶新材
料有限公司研究的高活性纳米铜粉制备关键技术实现突破,研发的新产品高活性纳米铜粉经过
电子浆料头部企业验证,铜基浆料可在200℃实现烧结,烧结后的剪切强度超过50MPa、电阻率
小于5uΩ*cm,达到了铜浆产品设计要求,客户同时出具验证报告证明该纳米铜粉与国内外同
类型的纳米铜粉相比,烧结性能较好,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满足了电子浆料对低温烧结浆料
的高端原材料的需求,开拓了产品应用领域,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公司新产品高活性纳米
铜粉可广泛应用于PCB互联、功率芯片封组装等用的新型铜基浆料材料产品,终端应用主要有
集成电路、第三代半芯片封装、先进电子元器件、光伏等领域,现已实现小批量供货。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年来加大科技研发力度,主动承担国资委未来产业等重大专项任务,加快产品结构
调整和公司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向增材制造、电子浆料领域倾斜。
该产品的成功研发丰富了公司产品线和技术储备,进一步夯实了公司向电子浆料领域迈进
的基础。公司获得新产品订单,是客户对公司技术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认可,有利于提升公司
在低温烧结浆料领域的影响力,推动公司相关产品的进一步拓展,对公司电子浆料业务的增长
及持续盈利能力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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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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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
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
他投资品种等。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
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06)。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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