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466 金科环境 更新日期:2025-12-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4-23│ 24.61│ 5.6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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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天津膜绿色创业投资│ 125.00│ ---│ 3.57│ ---│ 0.00│ 人民币│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 │ │ │ │ │
│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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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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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唐山市南堡经济技术│ 5508.66万│ 0.00│ 5508.66万│ 100.00│ 338.33万│ ---│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 │ │ │ │ │ │
│标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 │ │ │ │ │
├─────────┼──────┼─────┼─────┼─────┼─────┼──────┤
│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 4.50亿│ 0.00│ 426.35万│ ---│ ---│ ---│
│源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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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89亿│ 83.61万│ 8037.02万│ 99.06│ ---│ ---│
├─────────┼──────┼─────┼─────┼─────┼─────┼──────┤
│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 2.56亿│ 77.00万│ 2.00亿│ 78.01│ 469.20万│ ---│
│区污水资源化回用项│ │ │ │ │ │ │
│目 │ │ │ │ │ │ │
├─────────┼──────┼─────┼─────┼─────┼─────┼──────┤
│金特科慧唐山科技有│ 2530.35万│ 78.57万│ 1536.28万│ 60.71│ ---│ ---│
│限公司年产2500吨水│ │ │ │ │ │ │
│处理药剂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0.00│ 9021.64万│ 100.24│ ---│ ---│
├─────────┼──────┼─────┼─────┼─────┼─────┼──────┤
│唐山市南堡经济技术│ 5508.66万│ 0.00│ 5508.66万│ 100.00│ 338.33万│ ---│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 │ │ │ │ │ │
│标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 │ │ │ │ │
├─────────┼──────┼─────┼─────┼─────┼─────┼──────┤
│“资源化、产品化、│ 5441.83万│ 904.21万│ 5038.34万│ 92.59│ ---│ ---│
│数字化”研发项目 │ │ │ │ │ │ │
├─────────┼──────┼─────┼─────┼─────┼─────┼──────┤
│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 2.56亿│ 77.00万│ 2.00亿│ 78.01│ 469.20万│ ---│
│区污水资源化回用项│ │ │ │ │ │ │
│目 │ │ │ │ │ │ │
├─────────┼──────┼─────┼─────┼─────┼─────┼──────┤
│金特科慧唐山科技有│ 2530.35万│ 78.57万│ 1536.28万│ 60.71│ ---│ ---│
│限公司年产2500吨水│ │ │ │ │ │ │
│处理药剂项目 │ │ │ │ │ │ │
├─────────┼──────┼─────┼─────┼─────┼─────┼──────┤
│“资源化、产品化、│ 6307.92万│ 904.21万│ 5038.34万│ 92.59│ ---│ ---│
│数字化”战略领域研│ │ │ │ │ │ │
│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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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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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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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或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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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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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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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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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或其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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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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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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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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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或其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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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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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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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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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或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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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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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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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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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锡山│无锡市锡山│ 712.00万│人民币 │2025-06-25│2038-06-25│一般担保│否 │未知 │
│中荷水务有│荷信水务有│ │ │ │ │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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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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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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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受让方”)拟向瑞能工业水基础设施亚洲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能公司”或“交易对方”)收购唐山艾瑞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艾瑞克”、“标的公司”或“项目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公司
向瑞能公司支付受让标的股权的总对价金额为8480万元。转让对价包含货币资金人民币5480万
元及总价值人民币3000万元的新水岛产品。前述转让对价为税前价格。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
(一)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不达预期的风险
在未来实际经营中,标的公司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客户关系等方面
因素的影响,导致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出现波动,可能出现经营业绩不及预期的风险。
(二)违约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尽管交易各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确定相关协议条款,本次交易过程中,不排
除因标的公司或交易对方无法履行承诺、不予办理工商变更、单方面解除协议等违约行为,导
致本次交易无法进行,或继续进行但已无法达到原交易目的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艾瑞克是为唐山南堡再生水厂改造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南堡再生水项目”)成立的
特殊目的公司。南堡再生水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于2017年签署,约定特许经营权期限为30年。
南堡再生水项目的商业模式为:以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南堡经开区”)
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为水源,生产出高品质再生水销售给园区用水企业,收取再生水水费,实
现长期稳定的良好收益,达到工业企业、政府等多方共赢。
经本次交易各方协商确认,公司将以人民币8480万元的价格受让艾瑞克100%股权,转让对
价包含货币资金人民币5480万元(以下简称“现金对价”)及总价值人民币3000万元的新水岛
产品(以下简称“实物对价”)。前述转让对价为税前价格。
交易完成后,艾瑞克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唐山
艾瑞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董事会决议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相关事宜,包括:修改
、补充、签署、执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协议和文件,办理后续工商备案登记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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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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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一)回购方案情况
2022年8月23日,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环境”或“公司”)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61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回购
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金科环境: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2023年2月2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6487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23119025股的比例为0.78%,回购最高价格
为16.74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14.87元/股,回购均价为15.56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07365.6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金科环境: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二)回购股份注销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
25年1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
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964873股
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
少注册资本”,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3119025股减少至122154152股,注册资本将
由123119025元减少至12215415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5日、2025年12月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科环境: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
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金科环境: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
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未在
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权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
定继续履行;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
上述权利的,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公司
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即2025年12月11日至2026年1月24日(工作日
9:00—12:00、13:00-18:00)
2、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望京数字创意园1号楼A座16层金科环境
3、邮编:100102
4、电子邮箱:IR@greentech.com.cn
5、联系电话:010-64399965(分机号8003)
6、联系部门:证券及股权投资部
7、其它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发出日为准,请在邮件封
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电子邮箱收到电子邮件日为
准,请在电子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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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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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VictoriousJoyWaterServicesLimited(以下
简称“利欣水务”)持有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9906361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8.05%。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
6),利欣水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3119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1%,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拟减持期间为2025
年9月3日起至2025年12月2日。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2025年9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0),利欣水务在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3000股,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由9906361股减少至9823361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由8.05%减少至7.98%。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收到公司股东利欣水务出具的《减持计划完成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截至2025年12月2日,利欣水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31190股,占计
划减持数量的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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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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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参与金科环境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为Victorious
JoyWaterServicesLimited;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通过出让方间接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6143639股,占金科环境总股本的比例为4.99%;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
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关于出让方是否为金科环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持有金科环境的股份比例超过5%,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通过出让方间接持有的股份
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二)出让方关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不违反相关规则
及其作出的承诺的声明
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所持股份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出让方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3月修订)》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情形。出让方启动、实施及参与
本次询价转让的时间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询价转
让和配售(2025年3月修订)》第六条规定的窗口期。出让方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3月修订)》第七条
、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出让方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三)出让方关于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的承诺出让方承诺有
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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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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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国知发运字〔
2025〕20号),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
超滤微絮凝精准加药控制方法及系统”荣获中国专利奖优秀奖。相关专利信息如下:
专利名称:超滤微絮凝精准加药控制方法及系统
专利号:ZL202110603298.5
专利权人: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长期以来高度重视研发投入及成果转化,上述专利技术已在公司多个高品质饮用水生
产项目、污废水深度处理及资源化项目中实现产业化应用。此次获奖是对公司技术创新和知识
产权工作成效的认可,有助于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增强行业影响力,对公司的稳定发展具有积
极作用。公司将始终秉承科技创新理念,持续深化公司“资源化、AI数智化、产品化”战略”
,不断加强核心技术研发与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与技术创新深度融合,积极探索新技
术、新产品的市场应用,努力提升企业综合实力,以创造更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此次获奖事
项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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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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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审慎研究,拟新增认定王晓宇先生、闫铮
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同时,考虑到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刘正洪先生已不再参与公司具体
研发项目,公司不再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但仍继续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核心竞争
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带来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具
体情况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原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刘正洪先生已不再参与公司具体研发项目,公司不再认定其为公司核
心技术人员,但仍继续在公司任职。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刘正洪先生在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刘正洪先生,1983年8月至1992年12月任水利电力部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工程师、副处长
;1993年1月至2004年12月任德国VoitSiemens水电集团北京代表处销售经理、首席代表,上海
福伊特水电设备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2005年1月至2018年8月任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其中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兼任钱江水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11月至2023年11月担
任公司总经理。
2023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顾问。
公司享有刘正洪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形成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公司与其不存在涉及职
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根据公司与刘正洪先生签署的《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刘正洪先生对其知悉的
公司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刘正洪先生有违
反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条款等情形。
(二)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公司根据发展需要,综合考虑研发人员任职情况、教育背景、工作履历、技术经验、科研
成果以及其对公司核心技术和业务发展贡献等相关因素,决定新增认定王晓宇先生、闫铮先生
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1、王晓宇先生的具体情况
王晓宇先生,198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交通大学大学软件工
程专业,获硕士学位。2018年4月至2021年10月任北京原光慧视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1
0月至2024年9月任公司事业部总经理;自2024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系统架构师。
在任职期间参与公司研发情况:主导开发了水厂双胞胎智慧运营管理平台;主导研发了计
算机视觉漏水识别模型、计算机听觉异响识别模型;组织协调与武汉大学合作并参与开发了双
膜工艺优化预报与决策模型;主导开发了基于DeepSeekR1模型融合的水萝卜AI智能体产品,主
导设计了AI智能体产品系统架构。
2、闫铮先生的具体情况
闫铮先生,198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交通大学大学软件工程
专业,获硕士学位。2018年8月至2019年2月任北京锐波科技有限公司后端高级研发工程师;20
19年8月至2020年9月任北京博大链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兼研发总监;2020年10月至2021年
10月任北京原光慧视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兼研发经理;自2021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数字科技
事业部研发经理。
在任职期间参与公司研发情况:设计并研发第一代双胞胎平台产品;主导并实现基于TiDB
大数据采集与存储的数据中台系统;实现双胞胎无人值守产品基于docker+k8s的微服务架构升
级改造;参与并实现专家相关性分析模型,数理分析模型并顺利投产使用;设计并架构视觉分
析模型识别水厂跑冒滴漏的功能;架构并实现第一代水萝卜AI智能体产品并持续迭代与架构设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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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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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9日,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
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为满足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
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等。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
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在前述授信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申请授信的主体及相应
担保的措施、授信的银行及使用授信的主体;并授权董事长在银行授信额度内签署贷款、抵押
、开具保函等业务的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时,董事会决定取消经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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