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466 金科环境 更新日期:2026-02-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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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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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4-23│ 24.61│ 5.6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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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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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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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膜绿色创业投资│ 125.00│ ---│ 3.57│ ---│ 0.00│ 人民币│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 │ │ │ │ │
│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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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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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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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南堡经济技术│ 5508.66万│ 0.00│ 5508.66万│ 100.00│ 338.33万│ ---│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 │ │ │ │ │ │
│标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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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 4.50亿│ 0.00│ 426.35万│ ---│ ---│ ---│
│源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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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89亿│ 83.61万│ 8037.02万│ 99.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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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 2.56亿│ 77.00万│ 2.00亿│ 78.01│ 469.20万│ ---│
│区污水资源化回用项│ │ │ │ │ │ │
│目 │ │ │ │ │ │ │
├─────────┼──────┼─────┼─────┼─────┼─────┼──────┤
│金特科慧唐山科技有│ 2530.35万│ 78.57万│ 1536.28万│ 60.71│ ---│ ---│
│限公司年产2500吨水│ │ │ │ │ │ │
│处理药剂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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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0.00│ 9021.64万│ 100.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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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南堡经济技术│ 5508.66万│ 0.00│ 5508.66万│ 100.00│ 338.33万│ ---│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 │ │ │ │ │ │
│标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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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化、产品化、│ 5441.83万│ 904.21万│ 5038.34万│ 92.59│ ---│ ---│
│数字化”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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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 2.56亿│ 77.00万│ 2.00亿│ 78.01│ 469.20万│ ---│
│区污水资源化回用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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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特科慧唐山科技有│ 2530.35万│ 78.57万│ 1536.28万│ 60.71│ ---│ ---│
│限公司年产2500吨水│ │ │ │ │ │ │
│处理药剂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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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化、产品化、│ 6307.92万│ 904.21万│ 5038.34万│ 92.59│ ---│ ---│
│数字化”战略领域研│ │ │ │ │ │ │
│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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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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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4 │交易金额(元)│848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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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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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唐山艾瑞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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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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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瑞能工业水基础设施亚洲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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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受让方”)拟向瑞能工业水基础设施亚洲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能公司”或“交易对方”)收购唐山艾瑞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艾瑞克”、“标的公司”或“项目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公│
│ │司向瑞能公司支付受让标的股权的总对价金额为8480万元。转让对价包含货币资金人民币54│
│ │80万元及总价值人民币3000万元的新水岛产品。前述转让对价为税前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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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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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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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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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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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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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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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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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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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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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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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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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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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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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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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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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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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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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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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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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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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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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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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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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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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环境”或“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第二届│
│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
│ │公司原平中荷水务有限公司向武汉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在2023年至2027年期间,累计捐赠10│
│ │00万元设立“张蔚榛奖学金”。 │
│ │ 由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慧春先生于近期被武汉大学聘任为其董事,根据《上海证券│
│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审慎认定武汉大学为公司关联方,并补充确认│
│ │上述捐赠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
│ │ 经自查,2024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金科智水(海南)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 │南金科”)向金科新水岛(兰考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考金科”)实缴注册│
│ │资本343万元。因公司财务总监谭婷兼任兰考金科财务负责人,兰考金科成为公司的关联参 │
│ │股公司,上述实缴注册资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目前,兰考金科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与公司│
│ │不构成关联关系。公司审慎对兰考金科作为参股公司时发生的实缴注册资本事项补充履行审│
│ │议程序。 │
│ │ 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
│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就本次关│
│ │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回避表决。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
│ │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一、向武汉大学捐赠事项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平中荷水务有限公司向武汉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在2023年至2027年期│
│ │间,累计捐赠1000万元设立“张蔚榛奖学金”,旨在激励水利学子勇攀科学高峰,助推水利│
│ │人才培养。捐赠资金受益方为武汉大学,受赠方为武汉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本次捐赠事项│
│ │已经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2、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
│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慧春先生于近期被武汉大学聘任为其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审慎认定武汉大学为公司关联方,并补充确认公司│
│ │控股子公司原平中荷水务有限公司向武汉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为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
│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武汉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的关联交易未达 │
│ │到3000万元以上,同时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1、关联关系说明 │
│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慧春先生于近期被武汉大学聘任为其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审慎认定武汉大学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控股子公司│
│ │原平中荷水务有限公司向武汉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属于关联交易。 │
│ │ 2、关联人情况说明 │
│ │ 名称:武汉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4200005035810116 │
│ │ 社会组织类型:基金会 │
│ │ 法定代表人:韩进 │
│ │ 注册资本:1000万元 │
│ │ 成立时间:1995年10月24日 │
│ │ 住所:武汉大学半山庐 │
│ │ 登记管理机关:湖北省民政厅 │
│ │ 业务范围:(一)接收在武汉大学学习和工作过的校友、校友亲属、校友所在单位以及│
│ │在校师生员工的自愿捐赠;(二)接收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界│
│ │人士的自愿捐赠;(三)资助教育事业的发展,改善教学设施,包括建筑物、仪器设备、图│
│ │书资料等;(四)设立各项“奖励金”,奖励优秀学生、优秀教师及杰出校友、资助学生团│
│ │体活动;(五)资助基础研究和著作出版;(六)特定的项目捐赠,可以按照捐赠者的愿望│
│ │和意见定向使用;(七)对基金进行合法运作,做好基金的有效管理,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 │;(八)与国内其他公募和非公募基金会开展合作,共同为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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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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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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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或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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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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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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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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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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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或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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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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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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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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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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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或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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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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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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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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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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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或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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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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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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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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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无锡市锡山│无锡市锡山│ 712.00万│人民币 │2025-06-25│2038-06-25│一般担保│否 │未知 │
│中荷水务有│荷信水务有│ │ │ │ │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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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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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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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环境”或“公司”)本次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964873股已回购股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123119025股的比例为0.78%。本次注销完成
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123119025股变更为122154152股。
回购股份注销日:2026年1月28日。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
25年1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
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964873股
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
少注册资本”,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金科环境: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
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收到任何相关债权
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通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61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1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
实施结果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
ww.sse.com.cn)披露的《金科环境: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4)。
2023年2月2日,公司完成上述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6487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23119025股的比例为0.78%,回购最高价格
为16.74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14.87元/股,回购均价为15.56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07365.6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金科环境: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二、回购股份注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
25年1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
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964873股
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
少注册资本”,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3119025股减少至122154152股,注册资本将
由123119025元减少至12215415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5日、2025年12月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科环境: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
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金科环境: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三、回购股份注销的办理情况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金科环境: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52),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收到任何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
应担保的通知。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申请,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日
期为2026年1月28日,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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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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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的锡东工业污水处理项目因公司向园区
排污企业收取的污水处理费未能保证项目连续三个月正常运转和投资收益要求,触发各方于20
23年签署的《锡东工业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或“原协议
”)中项目回购约定情形。相关方于近日签订《锡东工业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终止协议》(
以下简称“终止协议”),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为2025年3月31日。
《终止协议》约定,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锡山经开区管委会”)
指定无锡云隆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回购实施主体”)履行回购义务。相关方将
另行签署《锡东工业污水处理项目回购协议》(以下简称“回购协议”,最终以各方盖章签署
的协议名称及内容为准)。
本次终止特许经营权事项,系各方按照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并触发锡山经开区管委会履行
回购义务,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规
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特许经营协议签署情况概述
2023年9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市锡山中荷水务有限公司与无锡市坪湖净水科技有限公
司组成的联合体与锡山经开区管委会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
)。联合体注册成立无锡市锡山荷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负责锡东工
业污水处理厂和相关配套设备设施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4
日披露于上海证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关于子公司签订锡东工业污水处理项目
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二、本次终止协议的情况
《特许经营协议》约定,若项目公司收取的污水处理费连续三个月无法保证项目正常运转
及投资收益,或实际处理水量连续3年未达基本水量,由锡山经开区管委会指定单位对项目进
行回购。
因项目公司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期间,向园区排污企业收取的污水处理费连续三个月不
足以覆盖运营成本(含人工、药剂、能耗等)及最低投资收益,项目无法正常运转,触发项目
回购情形。经各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终止协议》,并由锡山经开区管委会指定无锡云隆园
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履行回购义务。
三、《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1方:无锡市坪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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