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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美诊断(68846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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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468 科美诊断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交易性资金融资产 │ ---│ ---│ ---│ 44800.00│ 399.07│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建体外诊断试剂生│ 4.74亿│ 0.00│ 1.23亿│ 102.15│ ---│ ---│ │产基地项目 │ │ │ │ │ │ │ ├─────────┼──────┼─────┼─────┼─────┼─────┼──────┤ │LiCA试剂与配套仪器│ 1.07亿│ 902.66万│ 8802.22万│ 102.35│ ---│ ---│ │研发(实验室)项目│ │ │ │ │ │ │ ├─────────┼──────┼─────┼─────┼─────┼─────┼──────┤ │LiCA试剂与关键生物│ 5332.81万│ 819.10万│ 3548.46万│ 84.49│ ---│ ---│ │原料研发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0-14│其他事项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沛禧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沛禧”)及其一致行动人HJCAPITAL2LIMITED(以下 简称“HJCAPITAL”)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7708910股、11273384股(合计持有28982294股), 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4.41%、2.81%(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7.23%)。 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2022年4月11日解 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上海沛禧及HJCAPITAL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12033240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00%。其中,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4011080股,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90日内进 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8022160股,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90 日内进行。上海沛禧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 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的规定,在任意连续6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HJCAPITAL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得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在上述减持期间,公司有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股份变动事 项,对应的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上海沛禧及一致行动人HJCAPITAL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 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 2024-10-12│诉讼事项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 涉案的金额:合计人民币35000000元及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诉讼案件中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科美诊断”)就侵害商标权纠纷事项提请获得赔偿,是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 益采取的正当举措,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本次诉讼事项的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当期利 润或后期利润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系公司的依法维权行为,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 ,依法主张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本次公告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科美诊断主要从事临床医学诊断检测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核心产品是基于光激 化学发光技术平台开发的LiCA系列临床免疫诊断产品,包括系列化的自动化仪器系统和针对各 临床核心疾病类别的免疫检测试剂产品,为不同用户提供相应的临床检测解决方案。科美诊断 作为原告在第10类的“医疗器械和仪器、医用诊断设备、医疗用超声器械”等商品上拥有第41 940561号、第47953420号、第40186058号、第40184178号、第40186053号、第36752335号、第 32292294号“科美诊断”“科美医疗”系列注册商标专用权。多年来,科美诊断一直将“科美 诊断”系列注册商标广泛用于其生产、销售的上述医疗器械类商品上,并投入巨额资金进行推 广和宣传,使得上述商标在相关市场中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另外,公司在中国对前述 医疗器械、医疗仪器等产品进行宣传推广时,广泛使用了企业字号“科美”,通过公司长期使 用,“科美”字号在行业内亦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公司发现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迪特公司”或“被告一”) 在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播公司”或“被告三”)运营的抖音平台以“爱 迪特口腔”“爱迪特客服”“爱迪特口腔技术论坛”账号发布了大量对于其生产和销售的“科 美”品牌的“牙齿正畸矫正器”“口腔扫描仪”“激光治疗仪”等商品的广告宣传信息。爱迪 特公司在其官网、微信公众号、展会中所展示的商品、商品网页标题、商品介绍页面及广告宣 传中也使用了“科美”标识。爱迪特公司、科美(秦皇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 美科技公司”或“被告二”)在其共同控制的上述网站、电商平台、微信公众号、牙科诊所店 面等,将与公司企业字号“科美”相同或者近似的字样作为其字号使用在涉案产品和广告宣传 中,上述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科美诊断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法 律规定,就 与爱迪特公司、科美科技公司、微播公司之间的侵害商标权纠纷事项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 1.判令被告一、被告二立即停止侵害原告第41940561号、第47953420号、第 40186058号 、第40184178号、第40186053号、第36752335号、第32292294号“科美诊断”“科美医疗”系 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以及停止损害科美诊断字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2.判令被告二立即停止使用其企业名称,并变更为不含“科美”的企业名称;3.判令被告 一、被告二分别在其网站、微信公众号、新浪网、《法制日报》《经济日报》显著位置连续七 天刊登致歉声明,以消除对原告的不利影响。 4.判令被告三停止侵犯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删除被告一在其抖音平 台发布的涉及侵犯公司商标权的信息及视频等其他应当停止的侵权行为; 5.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连带赔偿公司经济损失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 费用共计35000000元; 6.判令告一、被告二、被告三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爱迪特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申请将本案移送至河北省秦皇 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爱迪特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 裁定如下: 1.驳回被告爱迪特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2.案件受理费70元,由被告爱迪特公司负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 2024-08-30│其他事项 ──────┴────────────────────────────────── 1、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作废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 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810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2、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而作废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2-2025年四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财 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度审计报告》(XYZH/2024BJAB1B0361),以2020年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值为基数,公司2023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与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均未达到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触发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不包含已离职人员)对应第二个归属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09000 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90000股。 ──────┬────────────────────────────────── 2024-08-30│价格调整 ──────┴──────────────────────────────────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6月6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拟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根据本 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1、授予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前述调整事由,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按如下公 式调整: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价格=P0-V=(7.833-0.125 )=7.708元/股。 (三)历史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首次授予价格由8.35元/股调整 为7.833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 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作出的调整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 2024-08-24│其他事项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横琴君联致 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横琴君联致康”)及其一致行动人LOYALCLASSLIMITED (以下简称“LOYALCLASS”)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6620486股、12960031股(合计持有29580517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4.14%、3.23%(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7.37%)。 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2022年4月11日解 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了《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横琴君联致康及其一致行动人LOYALCLASS拟通过集中 竞价、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预计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7219940股,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1.80%。公司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 024年8月22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横琴君联致康及其一致 行动人LOYALCLASS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4704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6%。 ──────┬────────────────────────────────── 2024-06-27│其他事项 ──────┴──────────────────────────────────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 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 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2024年 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效 公司贯彻“以创新服务人类健康”的经营理念,稳步推进公司“进口替代”长期战略。在 医疗行业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围绕技术和产品优势,践行化学发光进口替代的总 体战略;以创新为第一动力,形成高科技的生产力,着力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蓄势赋能,推 动技术和产品的迭代升级、以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为原则,拓宽技术边际,助力公司长期 健康发展。公司的发展战略如下: (一)以光激化学发光LiCA技术为核心,拓展全产业链技术能力,打造体外诊断高科技平 台型公司 公司基于全套自主知识产权开发的新一代光激化学发光LiCA技术平台具有纳米、免洗、光 激发的特点。产品在特异性、灵敏度和稳定性等方面表现优异。公司致力于打造体外诊断平台 型公司,将继续围绕具有全套自主知识产权的光激化学发光LiCA技术,对包括生物原材料和化 学原材料在内的上下游相关技术做更深层次的探索挖掘。在试剂和原料端,进一步推进相关原 材料的自产化,在增强供应链稳定性的同时,通过对上下游相关技术的突破持续巩固公司相关 产品的性能优势,加速实现相关产品进口替代的目标。仪器方面,公司以多种方式相结合围绕 仪器研发储备相关能力,成功上市了包括LiCA500、LiCA800、LiCASmart、LiCA5000及流水线 等仪器平台,并将继续以满足不同临床场景为目标,扩展仪器序列,为客户的差异化需求持续 保驾护航,构建覆盖试剂、仪器、基础材料、生物原料的体外诊断全产业链核心技术体系。 (二)以光激化学发光LiCA卓越的检测性能为锚定,顺应国家政策大趋势,扎实推进进口 替代 化学发光进口替代作为体外诊断领域最重要的机会之一,因为其高技术壁垒和临床重要性 ,一直被以罗氏、雅培、贝克曼、西门子等为代表的欧美体外诊断厂商主导。公司一直以来以 化学发光进口替代为目标,以具有全套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一代化学发光——光激化学发光LiCA 为基础,发挥光激化学发光LiCA纳米、免洗、光激发等相较于传统方法学的优势,向欧美进口 厂商占据优势的小分子免疫定量诊断产品持续进行技术攻关和产品升级,使公司以甲状腺激素 、生殖内分泌激素、心肌标志物为代表的小分子免疫定量产品对欧美进口厂商形成了性能优势 ,同时,公司顺应国家倡导的构建“新质生产力”和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号召,和技术创新 为导向的市场环境,以高性价比产品在全国各级医疗机构扎实推进进口替代。 (三)以需求为导向挖掘商业机会,积极研究新技术、新业态,多元化构建体外诊断生态 体系 公司持续聚焦未被满足的医疗需求,关注社会负担较高的各类疾病的研究前沿技术和创新 ,围绕核心优势打造具有“新质生产力”属性的产品,并以临床需求为导向为医患服务。公司 将积极探索新业态,学习吸收新技术,积累相关资源,拓展产品线,逐步构建体外诊断生态体 系,并积极参与下一代生命科学和诊断技术的研发和商业化,围绕主营业务推进多种经营发展 ,持续为股东和员工带来价值。 二、重视股东回报,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一)现金分红 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致力于以良好的经营业绩为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与股东分享经营发展成果。自上市以来,在满足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均按照相关规定和《科 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现金方式对投资者进行现金 分配,2021年度至2023年度,公司累计分红金额2.57亿元。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综合考虑股东要 求和意愿、外部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包括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经营发展战略等的基础上 ,制定并持续完善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 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前提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未来,公司将结合自身经营需要和业 务发展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继续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 分配政策,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分红预期。 (二)股份回购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拟以人民币3000万元(含)~6000万元(含 )的自有资金总额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4年5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金额5107.51万元。 ──────┬────────────────────────────────── 2024-06-06│诉讼事项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合计人民币35000000元及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诉讼案件中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科美诊断”)作为原告,就侵害商标权纠纷事项提请获得赔偿,是公司为维护 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的正当举措,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本次诉讼事项的判决结果不会对 公司当期利润或后期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科美诊断主要从事临床医学诊断检测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核心产品是基于光激 化学发光技术平台开发的LiCA系列临床免疫诊断产品,包括系列化的自动化仪器系统和针对各 临床核心疾病类别的免疫检测试剂产品,为不同用户提供相应的临床检测解决方案。科美诊断 作为原告在第10类的“医疗器械和仪器、医用诊断设备、医疗用超声器械”等商品上拥有第41 940561号、第47953420号、第40186058号、第40184178号、第40186053号、第36752335号、第 32292294号“科美诊断”“科美医疗”系列注册商标专用权。多年来,科美诊断一直将“科美 诊断”系列注册商标广泛用于其生产、销售的上述医疗器械类商品上,并投入巨额资金进行推 广和宣传,使得上述商标在相关市场中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另外,公司在中国对前述 医疗器械、医疗仪器等产品进行宣传推广时,广泛使用了企业字号“科美”,通过公司长期使 用,“科美”字号在行业内亦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 2024-04-30│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 中和”)。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 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 矿业等。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 2024-04-30│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人民币1.2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 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科美诊断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3457968.07元,实现归属 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47373517.73元。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拟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9日,公司总股本为401108000股 ,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6514913股后的股本394593087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 拟派发现金红利49324135.88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33.47%。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股份数余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的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总额。公司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2024-03-29│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2600000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2600000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2月24日出具了《关于同意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 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000000股,并于2021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401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3678609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7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139075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8.26%。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共涉及首发限售股股东2名, 对应限售股份数量为12600000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1.41%,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36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及2021年4 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126000006股,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4 年4月9日起上市流通。 ──────┬────────────────────────────────── 2024-03-27│其他事项 ──────┴──────────────────────────────────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美诊断”)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Li CA试剂与配套仪器研发(实验室)项目”及“LiCA试剂与关键生物原料研发项目”的项目完成 日期分别调整至2024年11月、2025年4月。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基本情况 2021年2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 册申请。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 司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交易,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3150000.00元,各项发行费用金额( 不含税)为人民币44593051.99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556948.01元。 前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4 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BJAB10387)。 ──────┬────────────────────────────────── 2024-03-12│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08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08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3月15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1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 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12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科美诊断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根据 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捷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 22年1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告编号:2022-001)。 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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