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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特斯(68847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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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472 阿特斯 更新日期:2026-08-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3-05-31│ 11.10│ 66.28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临港前沿阿特斯扬州│ 30000.00│ ---│ 50.14│ ---│ 2568.02│ 人民币│ │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 │ │ │ │ │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 │ │ │ │ │ │ ├─────────┼─────┼─────┼─────┼─────┼──────┼──────┤ │临港前沿(苏州)先│ 20000.00│ ---│ 62.24│ ---│ ---│ 人民币│ │进智造股权投资基金│ │ │ │ │ │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 │ │ │ │ │ │ ├─────────┼─────┼─────┼─────┼─────┼──────┼──────┤ │苏州固锝 │ 9137.02│ ---│ ---│ 9108.41│ ---│ 人民币│ ├─────────┼─────┼─────┼─────┼─────┼──────┼──────┤ │无锡彬复惠新永赢基│ 7500.00│ ---│ 29.29│ ---│ 1189.74│ 人民币│ │金投资款 │ │ │ │ │ │ │ ├─────────┼─────┼─────┼─────┼─────┼──────┼──────┤ │苏州卓晟创业投资合│ 5900.00│ ---│ 33.43│ ---│ 1566.02│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永臻股份 │ 2000.00│ ---│ ---│ ---│ ---│ 人民币│ ├─────────┼─────┼─────┼─────┼─────┼──────┼──────┤ │苏州卓想创业投资合│ 2000.00│ ---│ 80.08│ ---│ -194.52│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苏州遇早创业投资合│ 1300.00│ ---│ 60.02│ ---│ -0.12│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张家港朝希优势贰号│ 1000.00│ ---│ 7.14│ ---│ 52.36│ 人民币│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10GW拉棒项目 │ ---│ 0.00│ 10.00亿│ 100.00│ ---│ 2022-06-29│ ├─────────┼──────┼─────┼─────┼─────┼─────┼──────┤ │扬州阿特斯光电材料│ ---│ 907.38万│ 4077.64万│ 8.16│ ---│ 2026-05-31│ │有限公司年产14GW太│ │ │ │ │ │ │ │阳能单晶硅片项目 │ │ │ │ │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 0.00│ 15.63亿│ 100.00│ ---│ ---│ │流动资金 │ │ │ │ │ │ │ ├─────────┼──────┼─────┼─────┼─────┼─────┼──────┤ │阜宁10GW硅片项目 │ ---│ 0.00│ 3.00亿│ 100.00│ ---│ 2022-08-01│ ├─────────┼──────┼─────┼─────┼─────┼─────┼──────┤ │年产4GW高效太阳能 │ ---│ 0.00│ 7.00亿│ 100.00│ ---│ 2023-03-31│ │光伏电池项目 │ │ │ │ │ │ │ ├─────────┼──────┼─────┼─────┼─────┼─────┼──────┤ │用超募资金回购公司│ ---│ 3372.23万│ 6.00亿│ 100.01│ ---│ ---│ │股份 │ │ │ │ │ │ │ ├─────────┼──────┼─────┼─────┼─────┼─────┼──────┤ │年产10GW高效光伏电│ ---│ 0.00│ 6.50亿│ 100.00│ ---│ 2023-06-30│ │池组件项目 │ │ │ │ │ │ │ ├─────────┼──────┼─────┼─────┼─────┼─────┼──────┤ │嘉兴阿特斯光伏技术│ ---│ 0.00│ 1.50亿│ 100.00│ ---│ ---│ │有限公司研究院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0.00│ 12.00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CSI Energy Storage Technology (Thailand) Co.,Ltd.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出售 │ ├──────┼────────────────┴──────┴────────────────┤ │交易详情 │交易简要内容:为提高公司资产利用率,降低经营成本,盘活公司存量资产,阿特斯阳光电│ │ │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CanadianSolarManufacturing(Thail│ │ │and)Co.,Ltd.(以下简称“THSM”)拟将部分生产设备出售给公司控股股东CanadianSolarI│ │ │nc.(阿特斯集团,股票代码:CSIQ,以下简称“CSIQ”)的子公司CSIEnergyStorageTechn│ │ │ology(Thailand)Co.,Ltd.(以下简称“SSTH”),交易金额为2804.04万元。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 │ │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2026年4月27│ │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泰国子公司出售部分闲置生产设│ │ │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XiaohuaQu(瞿晓铧)、YanZhuang(庄岩)、LeslieLiHsie│ │ │nChang(张立宪)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为提高公司资产利用率│ │ │,降低经营成本,盘活公司存量资产,THSM拟与关联方SSTH签订合同,公司委托洲蓝(上海│ │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生产设备价值进行了评估。本次交易涉及的HJT硅片 │ │ │设备分为HJT硅片原始设备及HJT硅片技改设备,其中,HJT硅片原始设备的评估价值为1804.│ │ │04万元,另外HJT硅片技改设备原值为1000万元,因硅片技改设备为2026年完成建设,经协 │ │ │商一致,确定本次技改设备的交易对价按其原始投资成本确定。故依据HJT硅片原始设备评 │ │ │估结果和技改设备原值,经交易双方充分、友好协商,最终确定本次设备转让的交易对价为│ │ │2804.04万元。 │ │ │ 二、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 │ │ 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CSIQ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Canadian Solar Inc.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出售 │ ├──────┼────────────────┴──────┴────────────────┤ │交易详情 │交易概况:为降低经营成本,盘活公司闲置的PERC太阳能电池制造退役设备线资产,阿特斯│ │ │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闲置的部分退役生产设备通过公司控│ │ │股股东CanadianSolarInc.(阿特斯集团,股票代码:CSIQ,以下简称“CSIQ”)转卖给一 │ │ │家海外客户,交易金额为5325万美元。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 │ │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2026年4月27│ │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部分闲置退役生│ │ │产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XiaohuaQu(瞿晓铧)、YanZhuang(庄岩)、LeslieLi│ │ │HsienChang(张立宪)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2026年4月27│ │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部分闲置退役生│ │ │产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XiaohuaQu(瞿晓铧)、YanZhuang(庄岩)、LeslieLi│ │ │HsienChang(张立宪)回避表决。为降低经营成本,盘活公司闲置的PERC太阳能电池制造退│ │ │役设备线资产,公司拟与控股股东CSIQ签订《设备转让合同》,将部分PERC太阳能电池制造│ │ │退役设备线资产通过公司控股股东CSIQ转卖给一家海外客户。公司委托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 │ │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生产设备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值为14687.86万元,本次闲置设备的│ │ │拆改运装相关费用预计约18892万元,本次以设备评估结果和拆改运装等相关费用作为本次 │ │ │设备交易的价格依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交易对价确定为5325万美元(按2026年4月27 │ │ │日汇率折算人民币36210万元)。 │ │ │ 本次交易中,公司未直接将相关设备出售予最终海外客户,而是通过控股股东CSIQ进行│ │ │转让,主要基于海外客户的要求以及整体项目的实际情况。本次交易是隶属于CSIQ与海外客│ │ │户的大的整体交易的一部分,此海外客户由CSIQ接洽、开发,拟签订的整体项目中,公司仅│ │ │负责相关设备的拆卸、改造、运输和基础安装调试工作,整体上由CSIQ负责对相关设备在海│ │ │外客户的工厂现场进行部署、培训、工程和作业指导,并对客户的达产等指标作出有关承诺│ │ │和保证。因此,海外客户要求与CSIQ签约进行交易,公司仅就设备资产处置事项与CSIQ发生│ │ │交易,这样,海外客户无需与任何分包商、供应商单独联系或签约,只需要与CSIQ签约和沟│ │ │通,有助于降低客户成本和风险,提高整体项目推进效率。 │ │ │ 在本次交易中,CSIQ负责对接海外客户需求、协调设备拆除、改造、运输、交付及相关│ │ │合同履行安排,并承担项目总体风险及责任。公司则依据独立评估结果,在考虑设备评估价│ │ │值及后续拆改运等相关成本的基础上,与CSIQ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仅承担与设备交付、基础│ │ │安装调试和设备质量相关的风险和责任,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不当利益的情形│ │ │。本次通过关联方进行转让,有利于公司盘活闲置退役资产、降低经营成本,定价公允合理│ │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 │ 二、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 │ │ 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CSIQ,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 │ │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 ┌──────┬────────────────────────────────────────┐ │公告日期 │2025-12-01 │ ├──────┼────────────────────────────────────────┤ │关联方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1 │ ├──────┼────────────────────────────────────────┤ │关联方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1 │ ├──────┼────────────────────────────────────────┤ │关联方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1 │ ├──────┼────────────────────────────────────────┤ │关联方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1 │ ├──────┼────────────────────────────────────────┤ │关联方 │Canadian Solar Inc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担保人及反担保对象: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股东│ │ │Canadian Solar Inc(以下简称“CSIQ”) │ │ │ 当客户及业务相关方提出担保需求时,公司一般优先考虑直接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 │但考虑到公司主要业务在海外,部分海外优质大客户由于地缘风险、业务习惯及海外操作便│ │ │利性,往往会希望美股上市公司CSIQ提供担保。 │ │ │ 因控股股东CSIQ拟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现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经营发展需│ │ │要及融资需求,以及确保担保事项的公平与对等,由公司同步对等提供反担保额度合计不超│ │ │过人民币446.31亿元(或等值外币),其中履约事项相关的反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18.│ │ │04亿元(或等值外币),融资相关的反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8.27亿元(或等值外币│ │ │)。该额度主要用于解决公司的融资及业务拓展需求,在该额度范围内由公司根据自身经营│ │ │需求进行融资安排及担保额度申请,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额度有效期为2026年1 │ │ │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呼市光伏产业链投资项目担保事项外(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投│ │ │资建设光伏产业链扩充及配套项目的公告》(2023-01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 │余额为472.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6.16%、72.24% │ │ │。除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身债务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外,公司未对其他外部第三方│ │ │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 │ │ 本次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情况概述 │ │ │ (一)反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 │ │ 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正常业务开展过程中,当客户及业务相关方提出担保需求时,公司一│ │ │般优先考虑直接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但考虑到公司主要业务在海外,部分海外优质大客│ │ │户由于地缘风险、业务习惯及海外操作便利性,往往会希望美股上市公司CSIQ提供担保。为│ │ │确保交易和担保事项的公平与对等,同时符合美国及中国两地有关公司法、证券法和交易所│ │ │规则等要求,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由公司同步对CSIQ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 │ │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 │ │年12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2025年新增履│ │ │约及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同意基于控股股东CSIQ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前提│ │ │下,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53.23亿元(或等值外币),其中履约事项相关的反担保额度合计│ │ │不超过人民币307.16亿元(或等值外币),融资相关的反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6.07│ │ │亿元(或等值外币)。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反担保实际发生金额约19.28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36.67亿 │ │ │元),且由于该反担保仅适用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履约担保及保函业务担保,上│ │ │述申请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 │ 现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经营发展需要及融资需求,公司股东CSIQ拟为公司提供合计不超│ │ │过人民币446.31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其中履约事项相关的反担保额度合计不超│ │ │过人民币318.04亿元(或等值外币),融资相关的反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8.27亿元│ │ │(或等值外币)。该额度主要用于解决公司的融资及业务拓展需求,在该额度范围内由公司│ │ │根据自身经营需求进行融资安排及担保额度申请,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额度有效│ │ │期为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 │ │ (二)审议程序 │ │ │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 │ │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2026年新增│ │ │履约及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XiaohuaQu(瞿晓铧)、YanZhuang(庄 │ │ │岩)、LeslieLiHsienChang(张立宪)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 │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 │ │会议审批通过。 │ │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 │ 二、反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 │ │ 1、基本情况 │ │ │ Canadian Solar Inc │ │ │ 成立时间:2001-10-22 │ │ │ 注册地点:加拿大 │ │ │ 公司地址:66WellingtonStreetWest,4100,Toronto,Ontario,Canada,M5K1B7 │ │ │ 注册资本:USD835543000 │ │ │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 │ │ 偿债能力:CanadianSolarInc为公司控股股东,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 │重大或有事项。 │ │ │ 2、与公司关联关系 │ │ │ CanadianSolarInc.为公司控股股东,截止2025年10月31日持有公司62.24%的股份。根 │ │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CanadianSolarInc.属于公司关联方,本 │ │ │次公司向CanadianSolarInc.提供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担保。 │ └──────┴────────────────────────────────────────┘ ┌──────┬────────────────────────────────────────┐ │公告日期 │2025-12-01 │ ├──────┼────────────────────────────────────────┤ │关联方 │Canadian Solar Inc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为实现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阿特斯”或“CSI”)在美 │ │ │国市场业务长期参与,保障企业正常经营,降低经营风险,最大程度保护上市公司以及广大│ │ │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对美国市场业务进行调整; │ │ │ 本次交易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CanadianSolarInc.(股票代码:CSIQ),符合《上海证 │ │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关联交易以豁免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实施的前提,两者均│ │ │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交易背景及方案情况 │ │ │ 1、交易背景 │ │ │ 美国目前作为全球第二大光伏市场,电力市场机制成熟,且跟光伏协同共生的储能业务│ │ │因可以参与多重服务,商业模式清晰,投资回报高,也处于快速爆发期。为实现公司在美国│ │ │市场业务长期参与,保障企业正常经营,降低经营风险,最大程度保护上市公司以及广大中│ │ │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与控股股东CanadianSolarInc(注册于加拿大的美股上市公司,以│ │ │下简称“CSIQ”)针对美国市场业务进行调整。 │ │ │ 2、交易方案 │ │ │ 公司CSI拟与控股股东CSIQ新设合资公司M、N(以下简称“公司M”及“公司N”),其 │ │ │中CSI持有24.9%股份,CSIQ持有75.1%股份。公司M将从事美国的光伏业务,包括运营美国的│ │ │光伏电池片和光伏组件工厂。公司N将从事美国的储能业务,包括运营美国的磷酸铁锂储能 │ │ │电芯、电池包(Pack)以及直流储能系统(BatteryEnergyStorageSystem)等产品的制造工│ │ │厂。公司M、N将通过租赁CSI的部分海外资产开始运营,考虑到该类租赁资产的验收及正式 │ │ │启用的时间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会在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中对租金进行合理预计。后│ │ │续也会考虑新投资产或在合适的时机收购资产或引入第三方海外合格投资者。同时公司(CS│ │ │I)拟将在美国以外但供应美国的制造工厂,包括已建成的海外光伏切片工厂THX1、建设中 │ │ │的海外储能工厂SSTH和海外电池工厂GNCM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重组为CSIQ占75.1%,CSI占24│ │ │.9%。通过该等安排,公司可获得一次性股权转让对价,且可以享有后续美国业务24.9%的持│ │ │续股权收益及回收前期投资。 │ │ │ 3、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 │ │ 控股股东CanadianSolarInc. │ │ │ 1.成立时间:2001-10-22 │ │ │ 2.注册地点:加拿大 │ │ │ 3.公司地址:66WellingtonStreetWest,4100,Toronto,Ontario,Canada,M5K1B74. │ │ │ 注册资本:USD835543000 │ │ │ 5.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 │ │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CanadianSolarInc资产总│ │ │额为1351155万美元,净资产为390197万美元,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599340万美元, │ │ │净利润-7786万美元。 │ │ │ 7.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 │ │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6-18│其他事项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410.3721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 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 规则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 认书》,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第二批次)的股份已完成过户。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9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阿特斯阳光 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YangCha(查扬)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10月4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 。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议。2024年10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58)。 4、2024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10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61)。 5、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份额的议案》及《关于向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及《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20 25年12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3)、《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监事会对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2026-06-11│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年4月27日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自有/自筹资金/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 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15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 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 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 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6月1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 份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643140112股的比例为0.1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14元/股, 最低价为10.8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914630.6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 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 2026-05-30│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29548572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295485721股,占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本总数的63.01%。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6月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41058824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41058824股,并于2023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3年7月8日全额行使,对应新增发 行股数81158500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622217324股,公司总股本由3066000000股增加至3 68821732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265797800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88.55%,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为422419524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1.4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为公司控股 股东CanadianSolarInc.,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 股份数量为2295485721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63.01%,将于2026年6月9日起上市流通。 ──────┬────────────────────────────────── 2026-05-1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 权数量的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XiaohuaQu(瞿晓铧)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采 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及《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 2026-05-15│其他事项 ──────┴────────────────────────────────── CanadianSolarInc.,(阿特斯集团,股票代码:CSIQ,以下简称“CSIQ”)为阿特斯阳光 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系一家于美国NASDAQ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公司。CSIQ于北京时间2026年5月14日在美国披露了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以及2026年第二 季度经营展望等信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CSIQ直接持有公司63.01%的股权。 本公告中CSIQ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以及2026年第二季度经营展望预测数据,系CSIQ按 照美国会计准则编制,因使用的会计准则不同、外汇转换等原因,与公司定期报告中的数据存 在一定差异,仅供投资者参考,相关数据不可直接与公司的经营业绩数据进行对比。CSIQ作为 控股型公司,公司为CSIQ主要的生产经营主体。 CSIQ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内容为准。2026年 第一季度,组件出货量2.5吉瓦,储能产品出货量2.1吉瓦时。 CSIQ2026年第二季度预计组件出货量在3.1至3.3吉瓦之间(考虑目前光伏产品市场价格因 素,公司在价与量之间做了平衡与取舍),预计储能系统出货量在2.8至3.2吉瓦时之间,其中 约400兆瓦时将用于公司内部及外部在执行项目。CSIQ2026年第二季度预计总收入在10亿至12 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69.5亿至83.4亿元)之间,毛利率预计在13%至15%之间。CSIQ同时重申 2026年美国市场指引:2026年预计美国市场组件出货量在6.5至7.0吉瓦之间,美国市场储能系 统出货量在4.5至5.5吉瓦时之间。上述预测数据为CSIQ根据目前对市场情况和全球经济环境等 方面为基础进行的预测,可能会受到市场和客户需求、产品价格和成本、供应链限制和地缘政 治冲突等情况变化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 了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年度定期报告中披露具 体经营业绩情况,供投资者参考。 一、CSIQ2026年第一季度运营和财务的基本情况 2026年第一季度,组件出货量2.5吉瓦,储能产品出货量2.1吉瓦时。 2026年第一季度收入11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76.5亿元),毛利率为25.1%。 二、CSIQ2026年第二季度经营展望的基本情况 CSIQ2026年二季度预计组件出货量在3.1至3.3吉瓦之间(考虑目前光伏产品市场价格因素 ,公司在价与量之间做了平衡与取舍),预计储能系统出货量在2.8至3.2吉瓦时之间,其中约 400兆瓦时将用于公司内部及外部在执行项目。 CSIQ2026年第二季度预计总收入在10亿至12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69.5亿至83.4亿元)之 间,毛利率预计在13%至15%之间。CSIQ同时重申2026年美国市场指引:2026年预计美国市场组 件出货量在6.5至7.0吉瓦之间,美国市场储能系统出货量在4.5至5.5吉瓦时之间。 美国组件工厂计划在2026年下半年将产能扩大至10吉瓦。 美国先进的异质结技术(HJT)电池片工厂也在持续推进,受客户需求强劲驱动,公司正 努力将该项目产能提升至5GW以上,并将在2026年持续进行新增产线的安装与调试。一期电池 片产能已于2026年4月开始试生产,名义产能为2.1GW,预计2026年7月开始投入商业化运营, 此后将成为美国首批具备商业化规模的HJT太阳能电池工厂之一;预计在2027年初启动二期试 生产,该扩建将新增4.2GW的产能,使美国的太阳能电池名义产能提升至6.3GW。 截至2026年5月8日,CSIQ旗下阿特斯储能科技(e-STORAGE)包括签约长期服务协议在内, 已签署合同的在手订单金额3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43.3亿元)。 ──────┬────────────────────────────────── 2026-05-09│股权回购 ──────┴──────────────────────────────────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 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4 月2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 如下。 ──────┬────────────────────────────────── 2026-04-28│资产出售 ──────┴────────────────────────────────── 交易简要内容:为提高公司资产利用率,降低经营成本,盘活公司存量资产,阿特斯阳光 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CanadianSolarManufacturing(Thail and)Co.,Ltd.(以下简称“THSM”)拟将部分生产设备出售给公司控股股东CanadianSolarInc .(阿特斯集团,股票代码:CSIQ,以下简称“CSIQ”)的子公司CSIEnergyStorageTechnolog y(Thailand)Co.,Ltd.(以下简称“SSTH”),交易金额为2804.04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 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2026年4月27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泰国子公司出售部分闲置生产设备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XiaohuaQu(瞿晓铧)、YanZhuang(庄岩)、LeslieLiHsienChang (张立宪)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为提高公司资产利用率,降低经 营成本,盘活公司存量资产,THSM拟与关联方SSTH签订合同,公司委托洲蓝(上海)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生产设备价值进行了评估。本次交易涉及的HJT硅片设备分为HJT硅 片原始设备及HJT硅片技改设备,其中,HJT硅片原始设备的评估价值为1804.04万元,另外HJT 硅片技改设备原值为1000万元,因硅片技改设备为2026年完成建设,经协商一致,确定本次技 改设备的交易对价按其原始投资成本确定。故依据HJT硅片原始设备评估结果和技改设备原值 ,经交易双方充分、友好协商,最终确定本次设备转让的交易对价为2804.04万元。 二、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CSIQ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2026-04-28│资产出售 ──────┴────────────────────────────────── 交易概况:为降低经营成本,盘活公司闲置的PERC太阳能电池制造退役设备线资产,阿特 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闲置的部分退役生产设备通过公司控 股股东CanadianSolarInc.(阿特斯集团,股票代码:CSIQ,以下简称“CSIQ”)转卖给一家 海外客户,交易金额为5325万美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 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2026年4月27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部分闲置退役生产设 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XiaohuaQu(瞿晓铧)、YanZhuang(庄岩)、LeslieLiHsienC hang(张立宪)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2026年4月27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部分闲置退役生产设 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XiaohuaQu(瞿晓铧)、YanZhuang(庄岩)、LeslieLiHsienC hang(张立宪)回避表决。为降低经营成本,盘活公司闲置的PERC太阳能电池制造退役设备线 资产,公司拟与控股股东CSIQ签订《设备转让合同》,将部分PERC太阳能电池制造退役设备线 资产通过公司控股股东CSIQ转卖给一家海外客户。公司委托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交 易涉及的生产设备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值为14687.86万元,本次闲置设备的拆改运装相关费 用预计约18892万元,本次以设备评估结果和拆改运装等相关费用作为本次设备交易的价格依 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交易对价确定为5325万美元(按2026年4月27日汇率折算人民币362 10万元)。 本次交易中,公司未直接将相关设备出售予最终海外客户,而是通过控股股东CSIQ进行转 让,主要基于海外客户的要求以及整体项目的实际情况。本次交易是隶属于CSIQ与海外客户的 大的整体交易的一部分,此海外客户由CSIQ接洽、开发,拟签订的整体项目中,公司仅负责相 关设备的拆卸、改造、运输和基础安装调试工作,整体上由CSIQ负责对相关设备在海外客户的 工厂现场进行部署、培训、工程和作业指导,并对客户的达产等指标作出有关承诺和保证。因 此,海外客户要求与CSIQ签约进行交易,公司仅就设备资产处置事项与CSIQ发生交易,这样, 海外客户无需与任何分包商、供应商单独联系或签约,只需要与CSIQ签约和沟通,有助于降低 客户成本和风险,提高整体项目推进效率。 在本次交易中,CSIQ负责对接海外客户需求、协调设备拆除、改造、运输、交付及相关合 同履行安排,并承担项目总体风险及责任。公司则依据独立评估结果,在考虑设备评估价值及 后续拆改运等相关成本的基础上,与CSIQ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仅承担与设备交付、基础安装调 试和设备质量相关的风险和责任,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不当利益的情形。本次通 过关联方进行转让,有利于公司盘活闲置退役资产、降低经营成本,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CSIQ,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2026-04-2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阿特斯”)控股股东Canadian SolarInc.(以下简称“CSIQ”)及其关联方2025年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截至2025 年期末,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为63709.61万元,占用资金余额为63787.35万元(含利 息);本次资金占用原系A股上市主体的下属子公司,因业务运营需要,公司在持有期间通过 资金拆借方式向其提供日常运营资金,相关拆借在A股上市主体合并报表范围内属于内部资金 往来,不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 2025年12月,公司进行了海外业务重组,将三家境外标的公司的相关股权按市场公允价格 转让予控股股东CSIQ控制的合资主体。股权交割完成后,三家境外标的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转变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即“其他关联方”),原本属于内部资金往来的拆借 余额,构成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A股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上述债务人已书面承诺:将于本次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即2026年5月27日)之前以现金 方式偿还2025年度上述合计金额63787.35万元的全部占用资金以及占用期间产生的利息,以维 护A股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一、本次资金占用形成的背景和原因 为实现公司在美国市场业务长期参与,保障企业正常经营,降低经营风险,最大程度保护 上市公司以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25年底对美国市场业务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美国市场业 务调整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本次资金占用原系A股上市主体的下属子公司,因业务运营需要,公司在持有期间通过资 金拆借方式向其提供日常运营资金,相关拆借在A股上市主体合并报表范围内属于内部资金往 来,不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 2025年12月,依据上述海外业务重组方案,公司将三家境外标的公司的相关股权按市场公 允价格转让予控股股东CSIQ控制的合资主体。股权交割完成后,三家境外标的公司不再纳入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转变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即“其他关联方”),原本属于内部资金往来 的拆借余额,构成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A股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另外,本次海外业务重组涉及主体多、跨境协作复杂、时间紧等客观因素,导致了公司未 及时提醒资金拆借关联公司尽快清偿拆借资金和管理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公司将以本次事项 为教训,持续加强合规管理和对相关部门的后续教育和培训。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如下: 二、承诺的解决方案 公司对本次形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高度重视,已组织相关部门核 实并推进偿还工作。现就本次资金占用的解决方案及相关承诺事项说明如下: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就本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及偿还进展,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定的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公司将通过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方式,披露资金回流进展 ,主动接受全体投资者、监管部门以及各中介机构的监督。 公司就本次形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再次向广大投资者表示诚挚歉 意。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切实履行上述承诺,加快推进资金偿还工作,持续完善公 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防止类似情形再次发生,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 2026-04-28│其他事项 ──────┴────────────────────────────────── 2026年4月27日,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 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度公司 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161946314.58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进行了审计, 并对上述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 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 近年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明显,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 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诸多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利用期货、期权工具的套 期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规避价格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 绩持续稳定发展,提升公司风险管理水平和行业竞争力。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 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 2、交易金额 商品期货及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单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预计动用的 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 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任一时 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资金来源 商品期货及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客户及其相关方为对冲价格风险而 支付的套期保值保证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方式 (1)交易工具:使用期货、期权、衍生品等方式进行套期保值。 (2)交易品种:商品期货及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包括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 多晶硅、碳酸锂、铜、铝、锡、白银等,交易方式包括期货、场内期权、场外衍生品(含场外 期权)等。 (3)交易场所:公司开展期货和场内期权业务的交易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上海期货交易所 、广州期货交易所。公司通过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期货公司、商 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进行场外衍生品(含场外期权)和其他金融衍 生品等交易业务。 5、交易期限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 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公司计划与 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以正常生产经 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2、交易金额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外币金额不超过等值20亿美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 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 保证金等)不超过10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 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资金来源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银行授信,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4、交易方式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包括以下业务:开展远期结 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等。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与具备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场 所包括场内和场外。 5、交易期限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期权 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根据实际需要,开展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 2026-04-2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情况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 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2025年12月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 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 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 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 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 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 华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 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 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 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拟承做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 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李玲女士,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李玲女士2007年开始在 毕马威华振执业,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李玲 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顾轩女士,2021年取 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顾轩女士201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从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海峰先生,200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徐海峰先生1996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徐海峰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9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 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 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 审计收费为人民币380万元。2026年度的审计收费将结合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 复杂程度等多方面的因素参考拟定。 ──────┬────────────────────────────────── 2026-04-28│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金额: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879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后为 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审议后方可实施。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 日,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人民币1682962193.87元。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5771417.47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 后为基数分配利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879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7日,公司总 股本3643140112股,扣除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44463992股后参与分配股数共3598676120股,以 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5513213.89元(含税)。2025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 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用于注销)金额500608562.12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85612177 6.01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4.28%。截至2026年4月27日,公司通 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44463992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 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3-20│其他事项 ──────┴────────────────────────────────── CanadianSolarInc.,(阿特斯集团,股票代码:CSIQ,以下简称“CSIQ”)为阿特斯阳光 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系一家于美国NASDAQ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公司。CSIQ于北京时间2026年3月19日在美国披露了2025年第四季度、2025年全年业绩以 及2026年第一季度、2026年度经营展望等信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CSIQ直接持有公司63.01% 的股权。 本公告中CSIQ2025年第四季度、2025年全年财务数据,以及2026年第一季度、2026年度 经营展望预测数据,系CSIQ按照美国会计准则编制,因使用的会计准则不同、外汇转换等原因 ,将与公司最终定期报告中的数据存在一定差异,仅供投资者参考,相关数据不可直接与公司 的经营业绩数据进行对比。CSIQ作为控股型公司,持有包括公司在内的多个运营实体股权,但 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占CSIQ营业收入的比例预计超90%(未经审计),为控股股东CSIQ主要 的生产经营主体。 CSIQ2025年第四季度以及2025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内容 为准。2025年全年,组件出货量24.3吉瓦,其中向美国市场交付了8.1吉瓦。2025年储能产品 出货量7.8吉瓦时,其中美国市场出货量为3.9吉瓦时。 CSIQ2026年第一季度预计组件出货量在2.2至2.4吉瓦之间(考虑目前光伏产品市场价格因 素,公司在价与量之间做了平衡与取舍),预计储能系统出货量在1.7至1.9吉瓦时之间。CSIQ 2026年第一季度预计总收入在9亿至11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64.3亿至78.5亿元)之间,毛利 率预计在13%至15%之间。CSIQ同时发布2026年美国市场最新指引:2026年预计美国市场组件出 货量在6.5至7.0吉瓦之间(上半年供应的符合OBBBA标准的非PFE太阳能电池数量有限),美国 市场储能系统出货量在4.5至5.5吉瓦时之间。上述预测数据为CSIQ根据目前对市场情况和全球 经济环境等方面为基础进行的预测,可能会受到市场和客户需求、产品价格和成本、供应链限 制和地缘政治冲突等情况变化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 了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年度定期报告中披露具 体经营业绩情况,供投资者参考。 一、CSIQ2025年第四季度及2025年全年运营和财务的基本情况2025年第四季度总出货量为 4.3吉瓦。 2025年第四季度收入12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85.0亿元),毛利率为10.2%。 2025年全年收入达56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99.8亿元),其中全年组件出货量达24.3吉 瓦。 二、CSIQ2026年第一季度及2026年度经营展望的基本情况 CSIQ2026年一季度预计组件出货量在2.2至2.4吉瓦之间(考虑目前光伏产品市场价格因素 ,公司在价与量之间做了平衡与取舍),预计储能系统出货量在1.7至1.9吉瓦时之间。CSIQ20 26年第一季度预计总收入在9亿至11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64.3亿至78.5亿元)之间,毛利率 预计在13%至15%之间。 CSIQ同时发布2026年美国市场最新指引:2026年预计美国市场组件出货量在6.5至7.0吉瓦 之间(上半年供应的符合OBBBA标准的非PFE太阳能电池数量有限),美国市场储能系统出货量 在4.5至5.5吉瓦时之间。 美国组件工厂5吉瓦产能已全面达产,并计划在2026年下半年将产能扩大至10吉瓦。美国 先进的异质结技术(HJT)电池片工厂也在持续推进,一期电池片产能预计在2026年4月前后启 动试生产,名义产能为2.1GW,该工厂将成为美国境内唯一实现商业化运营的HJT电池制造设施 ,并预计在2026年底前后启动二期试生产,该扩建将新增4.2GW的产能,使美国的太阳能电池 名义产能提升至6.3GW。 截至2025年12月31日,CSIQ旗下阿特斯储能科技(e-STORAGE)包括签约长期服务协议在内 ,已签署合同的在手订单金额36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57.0亿元)。 ──────┬────────────────────────────────── 2026-02-28│其他事项 ──────┴──────────────────────────────────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25571.4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80%;营业利润111234 .3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5.21%;利润总额108168.6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8.07%;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2126.4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4.5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0553.5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4.84%;基本每股收益0.28元, 较上年同期减少54.10%。 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6472705.44万元,较期初减少0.97%;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 348575.44万元,较期初增加2.55%。 (二)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组件出货量下降致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同时关税成本以及产品综合 制造成本上涨,致毛利率水平下降;此外,储能收入的增长,组件平均销售单价小幅上涨抵消 部分影响。另外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2025年,光伏行业整体供需失衡状态仍未缓解,在行业竞争加剧及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加 的背景下,公司积极响应和落实国家“反内卷”的号召,在销售策略上坚持“利润第一性”原 则,主动优化出货结构与节奏,聚焦高价值区域和长期战略客户,稳步提升在重点市场的份额 占比。公司前期大量的储能项目储备和在手合同订单进入收获期,储能业务在市场端的全球化 品牌和渠道、一体化解决方案能力和长期服务能力,为公司健康的盈利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撑。 ──────┬────────────────────────────────── 2026-02-27│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枫桥街道鹿山路348号阿特斯储能科技有 限公司一楼储能会议室 ──────┬────────────────────────────────── 2026-02-11│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2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2月2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枫桥街道鹿山路348号阿特斯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一楼储能 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1-31│其他事项 ──────┴──────────────────────────────────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 0,000.00万元到110,000.00万元,与2024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134,735.02万 元到114,735.02万元,同比减少60%到51%。(2)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0,000.00万元到110,000.00万元,与2024年同期(法定 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132,646.82万元到112,646.82万元,同比减少60%到51%。 ──────┬────────────────────────────────── 2026-01-13│其他事项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5月2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实际需要,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金融机 构,开展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20亿美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 内可滚动使用。 2026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商品期货及衍 生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的议案》。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之日起,在股 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公司同意套期保值业务增加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多晶硅、碳 酸锂、铜、铝、锡、白银等商品品种,与外汇套期保值共用额度。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 ,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所有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但业务操作仍可 能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因公司储能业务合同从签署到交付的时间范围在6-15个月之间,且合同均在期初确定价格 ,为有效降低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多晶硅、碳酸锂、铜、铝、锡、白银等商品品种)价格波 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确保产品按时交付、控制产品成本、确保项目的销售利润,公司拟 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增加开展原材料商品 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与外汇套期保值共用额度。 (二)调整后的交易金额 调整后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与外汇套期保值共用股东大会已审批额度,其中:商品期货及衍 生品单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 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 )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即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 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调整后的资金来源 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客户及其相关方为对冲价格风险 而支付的套期保值保证金;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银行授信,不涉及使用 募集资金。 (四)调整后的交易方式 (1)交易工具:使用期货、期权、衍生品等方式进行套期保值。 (2)交易品种:商品期货及衍生品的交易品种包括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多晶硅、碳 酸锂、铜、铝、锡、白银等品种的期货、场内期权、场外衍生品(含场外期权)等业务;外汇 套期保值,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包括以下业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外 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等。 (3)调整后的交易场所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的期货和场内期权业务的交易场所在广州期货交易所。公司通 过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期货公司、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 构(非关联方机构)进行场外衍生品(含场外期权)和其他金融衍生品等交易业务。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与具备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场 所包括场内和场外。 (五)交易期限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原材料商品期货及衍 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5 月2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 (含控股子公司,下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实际需要,与经监管机构 批准、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20亿美元额度的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商品期货及 衍生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的议案》,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之日起,在 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公司同意套期保值业务增加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多晶硅、 碳酸锂、铜、铝、锡、白银等商品品种,与外汇套期保值共用额度。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 2025-12-30│其他事项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823.6008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 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 规则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 认书》,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第一批次)的股份已完成过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9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阿特斯阳光 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YangCha(查扬)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10月4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 。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议。2024年10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58)。 4、2024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10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61)。 5、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份额的议案》及《关于向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及《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20 25年12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3)、《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监事会对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2025-12-23│其他事项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无锡 元禾重元优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禾重元”)持有公司股份753383 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9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阿特斯阳光电力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下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截至2025年12月22日,元禾重元已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460 13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6782173股,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7819205股,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注销所回购的股份45077212股,公司总股本减少,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年12月19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本公告中比例以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为基准计算。 ──────┬────────────────────────────────── 2025-12-19│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自筹资金/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 超募资金/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42元 /股(含),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30日、2024年12月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1.42元/股(含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1.3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1月22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二)2025年12月15日,公司回购股份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5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8)。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的12个月期限已满。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450772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52元/股,最 低价为8.34元/股,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608562.1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 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票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 上限,本次回购方案(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施完毕。 (四)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 回购。 (五)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自有/自筹资金/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 超募资金/专项贷款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 市地位。 ──────┬────────────────────────────────── 2025-12-01│对外担保 ──────┴────────────────────────────────── 担保人及反担保对象: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股 东Canadian Solar Inc(以下简称“CSIQ”) 当客户及业务相关方提出担保需求时,公司一般优先考虑直接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但 考虑到公司主要业务在海外,部分海外优质大客户由于地缘风险、业务习惯及海外操作便利性 ,往往会希望美股上市公司CSIQ提供担保。 因控股股东CSIQ拟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现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经营发展需要 及融资需求,以及确保担保事项的公平与对等,由公司同步对等提供反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 民币446.31亿元(或等值外币),其中履约事项相关的反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18.04亿元 (或等值外币),融资相关的反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8.27亿元(或等值外币)。该额 度主要用于解决公司的融资及业务拓展需求,在该额度范围内由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求进行融 资安排及担保额度申请,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额度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 年12月31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呼市光伏产业链投资项目担保事项外(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投资 建设光伏产业链扩充及配套项目的公告》(2023-01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472.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6.16%、72.24%。除因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身债务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外,公司未对其他外部第三方提供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情况概述 (一)反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正常业务开展过程中,当客户及业务相关方提出担保需求时,公司一般 优先考虑直接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但考虑到公司主要业务在海外,部分海外优质大客户由 于地缘风险、业务习惯及海外操作便利性,往往会希望美股上市公司CSIQ提供担保。为确保交 易和担保事项的公平与对等,同时符合美国及中国两地有关公司法、证券法和交易所规则等要 求,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由公司同步对CSIQ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 12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2025年新增履约及 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同意基于控股股东CSIQ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前提下,为 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53.23亿元(或等值外币),其中履约事项相关的反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 民币307.16亿元(或等值外币),融资相关的反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6.07亿元(或等 值外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反担保实际发生金额约19.28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36.67亿元 ),且由于该反担保仅适用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履约担保及保函业务担保,上述申 请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现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经营发展需要及融资需求,公司股东CSIQ拟为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 人民币446.31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其中履约事项相关的反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 民币318.04亿元(或等值外币),融资相关的反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8.27亿元(或等 值外币)。该额度主要用于解决公司的融资及业务拓展需求,在该额度范围内由公司根据自身 经营需求进行融资安排及担保额度申请,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额度有效期为2026年 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2026年新增履约 及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XiaohuaQu(瞿晓铧)、YanZhuang(庄岩)、Le slieLiHsienChang(张立宪)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批通过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反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Canadian Solar Inc 成立时间:2001-10-22 注册地点:加拿大 公司地址:66WellingtonStreetWest,4100,Toronto,Ontario,Canada,M5K1B7 注册资本:USD835543000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偿债能力:CanadianSolarInc为公司控股股东,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 大或有事项。 2、与公司关联关系 CanadianSolarInc.为公司控股股东,截止2025年10月31日持有公司62.24%的股份。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CanadianSolarInc.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公 司向CanadianSolarInc.提供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担保。 ──────┬────────────────────────────────── 2025-12-01│其他事项 ──────┴────────────────────────────────── 为实现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阿特斯”或“CSI”)在 美国市场业务长期参与,保障企业正常经营,降低经营风险,最大程度保护上市公司以及广大 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对美国市场业务进行调整; 本次交易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CanadianSolarInc.(股票代码:CSIQ),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关联交易以豁免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实施的前提,两者均需 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背景及方案情况 1、交易背景 美国目前作为全球第二大光伏市场,电力市场机制成熟,且跟光伏协同共生的储能业务因 可以参与多重服务,商业模式清晰,投资回报高,也处于快速爆发期。为实现公司在美国市场 业务长期参与,保障企业正常经营,降低经营风险,最大程度保护上市公司以及广大中小投资 者的利益,公司拟与控股股东CanadianSolarInc(注册于加拿大的美股上市公司,以下简称“ CSIQ”)针对美国市场业务进行调整。 2、交易方案 公司CSI拟与控股股东CSIQ新设合资公司M、N(以下简称“公司M”及“公司N”),其中C SI持有24.9%股份,CSIQ持有75.1%股份。公司M将从事美国的光伏业务,包括运营美国的光伏 电池片和光伏组件工厂。公司N将从事美国的储能业务,包括运营美国的磷酸铁锂储能电芯、 电池包(Pack)以及直流储能系统(BatteryEnergyStorageSystem)等产品的制造工厂。公司 M、N将通过租赁CSI的部分海外资产开始运营,考虑到该类租赁资产的验收及正式启用的时间 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会在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中对租金进行合理预计。后续也会考虑新 投资产或在合适的时机收购资产或引入第三方海外合格投资者。同时公司(CSI)拟将在美国 以外但供应美国的制造工厂,包括已建成的海外光伏切片工厂THX1、建设中的海外储能工厂SS TH和海外电池工厂GNCM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重组为CSIQ占75.1%,CSI占24.9%。通过该等安排 ,公司可获得一次性股权转让对价,且可以享有后续美国业务24.9%的持续股权收益及回收前 期投资。 3、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CanadianSolarInc. 1.成立时间:2001-10-22 2.注册地点:加拿大 3.公司地址:66WellingtonStreetWest,4100,Toronto,Ontario,Canada,M5K1B74. 注册资本:USD835543000 5.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CanadianSolarInc资产总额 为1351155万美元,净资产为390197万美元,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599340万美元,净利 润-7786万美元。 7.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 2025-12-01│对外担保 ──────┴────────────────────────────────── 2026年度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银行、保险公司等 金融机构申请预计人民币499.17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涉及担保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552.65亿元(或等值外币)。同时,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经营的需要,在确保运作规 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的合同执行及履约事项提供担保 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6.57亿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额度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 金融机构批复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呼市光伏产业链投资项目担保事项外(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投资 建设光伏产业链扩充及配套项目的公告》(2023-01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472.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6.16%、72.24%。除因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身债务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外,公司未对其他外部第三方提供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一、情况概述 (一)授信及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进一步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 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6年度向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预计 人民币499.17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涉及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2.65亿元( 或等值外币)。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经营的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合 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的合同执行及履约事项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6.57亿元(或等 值外币)。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 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上述申请提供担保额度 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授权情况 1、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确 定具体担保事项,并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协议等文件。 2、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担保总额内,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具体调整全资子公司之间、 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含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 3、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超过本次授权担保 额度之后提供的担保,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予以审议批准。 4、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同时,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中尚未使用的授信及担保额度将在2025年12月31日后相应自动失效。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 2025-12-01│价格调整 ──────┴────────────────────────────────── 1.调整原因 2025年7月8日,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总股本为3688217324股,截至2025年7 月2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总数为86612200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3601605124股 ,按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9341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6425934.63元。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 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案 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第十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规定:“本激 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 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故本次授予价格调整为:P=P0-V=5.56-0.09341=5.47元/股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综上,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5.56元/ 股调整为5.47元/股,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5-12-01│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246.1169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 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根据《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以及《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就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6079.7400万股,约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65%。其中首次授予4729.64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28%,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77.79%;预留 部分1350.1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7%,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 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22.21%。 3、授予价格(调整后):5.47元/股。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595人,占2024年末公司员工总数1579 6人的3.77%。 ──────┬────────────────────────────────── 2025-11-26│对外担保 ──────┴──────────────────────────────────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25日,因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综合授信等事项,公司合计新增14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无反担保 ,详见下表。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 25年度内对控股子公司授信及资金业务提供担保,年度内签署担保文件之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 601.44亿元(或等值外币)。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根据担保实际发生情况 在担保范围内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本次担保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 序。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非失信被执行人。 ──────┬────────────────────────────────── 2025-11-14│其他事项 ──────┴────────────────────────────────── CanadianSolarInc.,(阿特斯集团,股票代码:CSIQ,以下简称“CSIQ”)为阿特斯阳光 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系一家于美国NASDAQ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公司。CSIQ于北京时间2025年11月13日在美国披露了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以及2025年第四 季度、2026年度经营展望等信息。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CSIQ直接持有公司62.24%的股权。 本公告中CSIQ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以及2025年第四季度、2026年度经营展望预测数据系CS IQ按照美国会计准则编制,因使用的会计准则不同、外汇转换等原因,将与公司最终定期报告 中的数据存在一定差异,仅供投资者参考,相关数据不可直接与公司的经营业绩数据进行对比 。CSIQ作为控股型公司,持有包括公司在内的多个运营实体股权,但公司2025年三季度营业收 入占CSIQ营业收入的比例超90%(未经审计),为控股股东CSIQ主要的生产经营主体。 CSIQ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CSIQ2025年第四季度预计总收入在13亿至1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92.4亿至106.7亿元) 之间,毛利率预计在14%至16%之间。CSIQ2025年四季度预计组件出货量在4.6至4.8吉瓦之间, 预计储能系统出货量在2.1至2.3吉瓦时之间。预计2026年全年,组件出货量在25至30吉瓦之间 ,储能系统出货量在14至17吉瓦时之间。上述预测数据为CSIQ根据目前对市场情况、生产能力 、地缘政治和全球经济环境等方面为基础进行的预测,可能会受到客户需求、供应链限制和地 缘政治冲突等情况变化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了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后续将根据实际 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经营业绩情况,供投资者参考。 一、CSIQ2025年第三季度运营和财务的基本情况2025年第三季度实现组件出货量5.1吉瓦 。 2025年第三季度收入1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06.8亿元),毛利率为17.2%。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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