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475 萤石网络 更新日期:2026-08-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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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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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12-16│ 28.77│ 31.2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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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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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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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 22.09亿│ 1450.42万│ 13.06亿│ 72.79│ ---│ ---│
│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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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物联网云平台│ 8.01亿│ ---│ 6.91亿│ 101.60│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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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家居核心关键技│ 3.91亿│ ---│ 3.14亿│ 101.69│ ---│ ---│
│术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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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萤石智能家居产品产│ 3.38亿│ 829.35万│ 2.52亿│ 74.57│ ---│ ---│
│业化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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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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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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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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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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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出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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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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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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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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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入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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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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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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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其他关联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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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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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及提供劳务│
│ │ │ │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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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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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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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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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及提供劳务│
│ │ │ │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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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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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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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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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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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及提供劳务│
│ │ │ │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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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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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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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其他关联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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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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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商品及接受劳│
│ │ │ │务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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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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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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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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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商品及接受劳│
│ │ │ │务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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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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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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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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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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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商品及接受劳│
│ │ │ │务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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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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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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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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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出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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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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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入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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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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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其他关联企业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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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 │ │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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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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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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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 │ │及其他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 │ │及其他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其他关联企业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商品、接受劳│
│ │ │ │务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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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商品、接受劳│
│ │ │ │务及其他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
│关联方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商品、接受劳│
│ │ │ │务及其他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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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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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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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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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或“公司”)拟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双方│
│ │就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开展业务合作,协议有效期三年。 │
│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电科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 │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 │。协议约定双方就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开展业务合作,约定公司及控股子│
│ │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放的资金最高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每日不高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
│ │可循环使用的授信额度为不高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
│ │、票据贴现、保函、保理等业务。 │
│ │ 电科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电科控制,根据《上│
│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
│ │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定价政策) │
│ │ (一)服务内容 │
│ │ 合作期间,财务公司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经营范围,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 │司提供以下主要金融服务业务: │
│ │ 1、存款服务: │
│ │ 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
│ │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
│ │ 2、结算服务: │
│ │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
│ │ 3、综合授信服务: │
│ │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财务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为公司提供综│
│ │合授信服务,公司可以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
│ │据贴现、保函、保理、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4、其他金融服务: │
│ │ 财务公司将按公司的指示及要求,向公司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
│ │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财务公司向公司│
│ │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
│ │ (二)服务价格 │
│ │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
│ │款规定的利率下限;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的│
│ │收费参照市场同类服务业务的费用标准,按照双方确认的标准执行。 │
│ │ 1、存款服务 │
│ │ 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存款的价格,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限、同类型存款业务│
│ │的挂牌利率。 │
│ │ 2、贷款服务 │
│ │ 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财务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
│ │行,在签订每笔贷款合同时,双方依据当时的市场行情进行协商,对贷款执行利率做适当调│
│ │整,同时不高于公司同期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档次贷款利率。 │
│ │ 3、结算服务 │
│ │ 结算费用均由财务公司承担,公司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 │
│ │ 4、其他服务 │
│ │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
│ │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财务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资金成本及风险状况│
│ │等提出调价,经与公司协商一致后执行。 │
│ │ (三)合作限额 │
│ │ 甲、乙双方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进行的存│
│ │款服务交易金额做出相应限制,财务公司应协助公司监控实施该限制,本协议有效期内,每│
│ │一日公司向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高于4000万元。 │
│ │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约定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不高于人民币4000万元,用│
│ │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保理等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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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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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萤石网│重庆萤石 │ 800.00万│人民币 │2023-09-11│2024-09-11│连带责任│是 │未知 │
│络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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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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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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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启智东街188号B楼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蒋海青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6人,董事金艳、独立董事陈俊因工作原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曹静文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管郭航标、金升阳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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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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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或“公司”)拟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双方
就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开展业务合作,协议有效期三年。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电科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协议约定双方就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开展业务合作,约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在财务公司存放的资金最高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每日不高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可循环
使用的授信额度为不高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
现、保函、保理等业务。
电科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电科控制,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定价政策)
(一)服务内容
合作期间,财务公司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经营范围,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提供以下主要金融服务业务:
1、存款服务:
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
款账户,存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结算服务: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3、综合授信服务: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财务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为公司提供综合
授信服务,公司可以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
现、保函、保理、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4、其他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将按公司的指示及要求,向公司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
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
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二)服务价格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
规定的利率下限;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
参照市场同类服务业务的费用标准,按照双方确认的标准执行。
1、存款服务
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存款的价格,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限、同类型存款业务的
挂牌利率。
2、贷款服务
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财务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在签订每笔贷款合同时,双方依据当时的市场行情进行协商,对贷款执行利率做适当调整,
同时不高于公司同期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档次贷款利率。
3、结算服务
结算费用均由财务公司承担,公司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
4、其他服务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
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财务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资金成本及风险状况等提
出调价,经与公司协商一致后执行。
(三)合作限额
甲、乙双方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进行的存款
服务交易金额做出相应限制,财务公司应协助公司监控实施该限制,本协议有效期内,每一日
公司向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高于4000万元。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约定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不高于人民币4000万元,用途
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保理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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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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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主要情况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用于规避和防
范汇率风险的外汇交易业务。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但仍存在汇率波动风险
、内部控制风险、客户及供应商违约风险、收付款预测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交易目的
进出口业务是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物料采购进口支付产生的外币应付账款与出口收汇
产生的外币应收账款会出现风险敞口,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
带来的影响,公司计划采用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工具对外汇敞口进行风险防范,以锁定汇率风险
。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用于规避和防
范汇率风险的外汇交易业务。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本次投资符合套期保值相关规定。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预计审批期限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不超过
2100万美元或等值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批准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
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
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在期限内任一时点不超过21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
据具体协议确定。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
应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包括但不
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等业务。
(五)交易期限
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自上述额度生
效之日起,公司董事会此前审议批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中尚未使用的额度自动失效。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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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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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8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启智东街188号B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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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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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
马威华振”)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
华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公司业务与战略
发展需要,经招标遴选及审慎决策,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公司就本次改聘事项与德勤华永进行了充分沟通,德勤华永对改聘事项无异议。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或“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毕马
威华振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
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
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
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
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
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
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
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
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
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
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萤石网络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王齐,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
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齐近三年签署或
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1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琳,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
振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周琳近三年未
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苏星,200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年开始在毕马威华
振执业,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苏星近三年签
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
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
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公司就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向德勤华永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5万元;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费23.42万元。
公司2026年财务报告审计项目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项目费用拟定为
人民币22万元,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一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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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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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杭州萤石网络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或“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6
3544351.19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
875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500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5.60%。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
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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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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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
、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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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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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6年度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不含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财务公司”)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对
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上述授信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境内外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业务战略规划,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
金融机构(不含财务公司)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开具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境外债券、超短
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发行债券融资专项授信不计入该综合授信额度)。
在授权期限内,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
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合作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上述综合
授信额度内,公司不存在对子公司的内部担保额度。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审核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不再对单一银行另行提供董事会相关决议。若遇到相关合同签署日期在有效期内,
但是合同期限不在决议有效期内的,决议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合同有效期截止日。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授权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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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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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接到公司董事长兼总
经理蒋海青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
同,前述增持人员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本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未触及权益变动
本次增持不会导致股东身份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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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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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以上增减变动数据如有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的。
3、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5年年度报
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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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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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78,0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78,0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2月2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萤石网
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40号),同意杭州萤石
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
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2,500,000股,并于2022年12月28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562,5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1名,对应的股份数量为378,000,000股(含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数量),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8.00%。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378,000,00
0股,现限售期即将期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12月29日(因2025年12月28日是非交易日
,故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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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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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
月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王丹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王丹女士将与公司现任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丹女士担任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王丹女士简历
王丹女士,197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南大学热能与动力工程工
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王丹女士于2016年7月至2017年12月,任杭州萤石网络有限公司测
试总监;2018年1月至2020年7月,任杭州萤石软件有限公司测试总监;2020年7月至2020年12
月,任杭州萤石软件有限公司综合总监;2021年6月至2025年8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21年
1月至今,任公司综合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丹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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