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475 萤石网络 更新日期:2025-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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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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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 ---│ 4.19亿│ 10.06亿│ 56.04│ ---│ ---│
│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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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物联网云平台│ ---│ 3.17亿│ 6.91亿│ 101.60│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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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家居核心关键技│ ---│ 1.52亿│ 3.14亿│ 101.69│ ---│ ---│
│术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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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萤石智能家居产品产│ ---│ 7785.05万│ 2.36亿│ 69.93│ ---│ ---│
│业化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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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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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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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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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受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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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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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或“公司”)拟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双方│
│ │就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开展业务合作,协议有效期一年。 │
│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电科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 │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 │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已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 │。协议约定双方就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开展业务合作,约定公司及控股子│
│ │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放的资金最高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每日不高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
│ │可循环使用的授信额度为不高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
│ │、票据贴现、保函、保理等业务。 │
│ │ 电科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电科控制,根据《上│
│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
│ │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
│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电科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电科控制,为本公司│
│ │关联法人。 │
│ │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
│ │ 企业名称: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30号院2号楼1011、3-8层 │
│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
│ │ 法定代表人:杨志军 │
│ │ 注册资本:580000万元人民币 │
│ │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
│ │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
│ │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
│ │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
│ │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
│ │ 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
│ │定的利率下限;提供的综合授信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参照市场同类服务业务的费用标│
│ │准,按照财务公司现行最优惠的水平执行。 │
│ │ 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
│ │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
│ │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
│ │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一)服务内容 │
│ │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经营范围,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以下主│
│ │要金融服务业务: │
│ │ 1、存款服务 │
│ │ 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
│ │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
│ │ 2、结算服务 │
│ │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
│ │ 3、综合授信服务 │
│ │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财务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为公司提供综│
│ │合授信服务,公司可以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
│ │据贴现、保函、保理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4、其他金融服务 │
│ │ 财务公司将按公司的指示及要求,向公司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
│ │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财务公司向公司│
│ │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
│ │ (二)服务价格 │
│ │ 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
│ │定的利率下限;提供的综合授信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参照市场同类服务业务的费用标│
│ │准,按照财务公司现行最优惠的水平执行。 │
│ │ 1、存款服务 │
│ │ 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存款的价格,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限、同类型存款业务│
│ │的挂牌利率。 │
│ │ 2、贷款服务 │
│ │ 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财务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
│ │行,在签订每笔贷款合同时,双方依据当时的市场行情进行协商,对贷款执行利率做适当调│
│ │整,同时不高于公司同期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档次贷款利率。 │
│ │ 3、结算服务 │
│ │ 结算费用均由财务公司承担,公司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 │
│ │ 4、其他服务 │
│ │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
│ │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
│ │ (三)合作限额 │
│ │ 合作双方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进行的存款│
│ │服务交易金额做出相应限制,财务公司应协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监控实施该限制,协议有效│
│ │期内,每一日公司向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高于4000万元(│
│ │含)。 │
│ │ 协议有效期内,双方约定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4000万元(含),用途包│
│ │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保理等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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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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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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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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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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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萤石电子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重庆萤石”)拟与杭州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系统”)签订智│
│ │能化工程二期建设施工合同,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3500万元(含税)。 │
│ │ 海康系统系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
│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海康系统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
│ │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 │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已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满足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的智能化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萤石拟向海康系│
│ │统采购智能化工程二期建设服务,预计采购金额不超过3500万元。 │
│ │ 海康系统系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
│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海康系统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
│ │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除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
│ │交易外,过去12个月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
│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1%以上。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海康系统系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
│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海康系统为公司关联方。 │
│ │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
│ │ 关联方名称:杭州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685810232H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
│ │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
│ │ 法定代表人:邬伟琪 │
│ │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555号1幢B楼19层 │
│ │ 成立日期:2009年3月5日 │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 │广;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显示│
│ │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
│ │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
│ │网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充│
│ │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软件│
│ │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
│ │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
│ │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
│ │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测绘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
│ │(经营类电子商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 截至2023年末,海康系统总资产742855.97万元,净资产462407.43万元,2023年实现营│
│ │业收入298184.94万元,净利润76189.61万元。 │
│ │ 海康系统与公司之间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
│ │ 截至公告披露日,海康系统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 │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
│ │ 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
│ │原则,兼顾效率和成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
│ │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
│ │响。 │
│ │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1、合同主体: │
│ │ 发包人(全称):重庆萤石电子有限公司 │
│ │ 承包人(全称):杭州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 │ 2、合同主要内容:由海康系统承揽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二期厂房的智能化工程 │
│ │建设。其中设备部分包含智能化设备和综合布线光纤跳线等辅材,非设备部分包含安装及其│
│ │他服务。 │
│ │ 3、交易价格:本次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3500万元 │
│ │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
│ │ 5、合同的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经双方签署且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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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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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鸿雁电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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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孙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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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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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萤石电子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重庆萤石”)拟与杭州鸿雁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雁电器”)签订设备采购合│
│ │同,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800万元(含税)。 │
│ │ 鸿雁电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集团”)的控│
│ │股孙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鸿雁电器为公司关联│
│ │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 │重组。 │
│ │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 │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已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满足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的建设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萤石采用公开招标│
│ │的方式对园区电力相关设备供应商进行了筛选,确定对有关设备采购的中标单位为鸿雁电器│
│ │。近期重庆萤石拟与鸿雁电器正式签订《设备采购合同》,预计采购金额不超过800万元。 │
│ │ 鸿雁电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电科集团的控股孙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鸿雁电器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除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外│
│ │,过去12个月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99.62万元1,未达 │
│ │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1%以上。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鸿雁电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电科集团的控股孙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鸿雁电器为公司关联方。 │
│ │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
│ │ 关联方名称:杭州鸿雁电器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143054524X │
│ │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
│ │ 法定代表人:徐能健 │
│ │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248号华鸿大厦 │
│ │ 成立日期:1984年12月30日 │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工器材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五金产品制造;机械电气设│
│ │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配电开│
│ │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塑料制品制│
│ │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工器材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
│ │零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 │设备批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
│ │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塑料制品销售;充电桩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五金产品研│
│ │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
│ │所设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鹤亭街899号17幢6层、7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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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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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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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萤石网│重庆萤石 │ 800.00万│人民币 │2023-09-11│2024-09-11│连带责任│是 │未知 │
│络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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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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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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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萤石网络”)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
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的全资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
科投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同,计划自2024年10月19日起
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本公
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高于人民币4亿元(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萤石网络关于实际控制人的全资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2025年4月15日收盘,电科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54558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28%,累计增持金额20002872
4.50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拟增持区间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本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情况: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电科的全资子公司
。
2、增持前持股数量及比例:本次增持前,电科投资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
人电科通过控股孙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海康威视持有公司股份37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8%。
3、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12个月内,前述增持主体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的目的: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本次增持计划的金额及价格: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高于人民币4亿元(含)
,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区间,电科投资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
计划。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在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4、本次增持计划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允许的方式
5、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
7、相关承诺: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增持
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2025年4月15日收盘,电科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
持公司股份54558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28%,累计增持金额200028724.50元(不含交易费
用),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拟增持区间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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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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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或“公司”)拟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双方
就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开展业务合作,协议有效期一年。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电科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已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协议约定双方就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开展业务合作,约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在财务公司存放的资金最高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每日不高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可循环
使用的授信额度为不高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
现、保函、保理等业务。
电科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电科控制,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电科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电科控制,为本公司关
联法人。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企业名称: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30号院2号楼1011、3-8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法定代表人:杨志军
注册资本:58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
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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