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480 赛恩斯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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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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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05亿│ 1499.21万│ 1599.19万│ 15.26│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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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7085.00万│ 707.87万│ 707.87万│ 9.99│ ---│ 2024-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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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7433.19万│ 5405.11万│ 5405.11万│ 72.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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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 4477.34万│ 4477.34万│ 100.00│ ---│ ---│
│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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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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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0-18 │交易金额(元)│771.6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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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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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位于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路388号的宗 │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地编号为0413118960的9352.69平方 │ │ │
│ │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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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紫金矿业新能源新材料科技(长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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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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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其所持有的9352.69平方米的国有建设 │
│ │用地使用权以771.595万元转让给紫金矿业新能源新材料科技(长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紫金新能源”)。 │
│ │ 公司所持有的该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湘(2017)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215038 │
│ │号、湘(2017)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215085号,出让宗地编号为0413118960,地址位于长沙 │
│ │市岳麓区学士路388号,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宗地总面积为40271.90平方米,宗地净 │
│ │占面积为31219.01平方米。本次转让部分土地面积为9352.69平方米,位于公司该宗土地的 │
│ │东南部,无地面附着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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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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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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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紫金矿业集团南方投资有限公司、上杭县众鑫投资部(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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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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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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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恩斯”)拟使用自有资金18300万元收 │
│ │购参股子公司福建紫金选矿药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药剂”)61%股权,计划签订协 │
│ │议受让紫金矿业集团南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南方”)持有的紫金药剂51%股权 │
│ │以及上杭县众鑫投资部(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鑫投资”)持有的紫金药剂10%股权。本 │
│ │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紫金药剂100%股权。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 │重组,交易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紫金矿业及其权属公司之间未发生任何同类别│
│ │关联交易,但此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0%,且达到3000.00万元│
│ │以上,因此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紫金南方(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矿业”〕全资子公司)为紫金│
│ │药剂控股股东,持有紫金药剂51%的股份,公司持有紫金药剂39%的股份,众鑫投资持有紫金│
│ │药剂10%的股份。 │
│ │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8300万元收购参股子公司紫金药剂61%股权,计划签订协议受让紫│
│ │金南方持有的紫金药剂51%股权以及众鑫投资持有的紫金药剂1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
│ │司将持有紫金药剂100%股权。 │
│ │ 紫金矿业紫峰(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紫峰投资”)为公司股│
│ │东,紫金南方与紫峰投资均为紫金矿业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 │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 │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紫金矿业及其权属公司之间未发生任何同│
│ │类别关联交易,但此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0%,且达到3000.00│
│ │万元以上,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 │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 │ 1、紫金矿业集团南方投资有限公司 │
│ │ 公司名称:紫金矿业集团南方投资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23761765219Y │
│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成立日期:2004年4月30日 │
│ │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
│ │ 注册地址:上杭县临城镇紫金大道一号紫金总部大楼十二楼 │
│ │ 2、上杭县众鑫投资部(有限合伙) │
│ │ 公司名称:上杭县众鑫投资部(有限合伙)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23761765219Y │
│ │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
│ │ 成立日期:2020年04月30日 │
│ │ 注册资本:650万元 │
│ │ 注册地址:福建省上杭县蛟洋镇坪埔村工业路39号 │
│ │ 紫峰投资为公司股东,紫金南方系紫峰投资股东紫金矿业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
│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紫金南方为公司关联方。众鑫投资合伙人中,公司│
│ │员工李效辉、罗奕分别持有5.56%、4.44%的份额。除上述关系外,紫金南方、众鑫投资与公│
│ │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
│ │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紫金药剂,成立于2005年12月,系由法人福建紫金投资有限公司(2014年7月更名为紫 │
│ │金矿业集团南方投资有限公司)和自然人彭钦华于2005年12月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 │。其中,福建紫金投资有限公司为紫金矿业的子公司,彭钦华为选矿药剂、铜萃取剂研发的│
│ │技术专家。2019年6月,公司看好紫金药剂所在的选矿药剂、金属萃取药剂行业的未来发展 │
│ │,通过与紫金南方换股的方式取得紫金药剂39%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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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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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长沙金洲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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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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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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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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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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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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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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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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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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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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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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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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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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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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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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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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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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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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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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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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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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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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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商品销售或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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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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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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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紫金矿业新能源新材料科技(长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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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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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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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其所持有的9352.69平方米的国有建设 │
│ │用地使用权以771.595万元转让给紫金矿业新能源新材料科技(长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紫金新能源”)。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 │重组,交易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拟将其所持有的9352.69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771.595万元转让给紫金新│
│ │能源。紫金矿业紫峰(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紫峰投资”)为公司│
│ │股东,紫金新能源系紫峰投资的股东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矿业”)│
│ │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 │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 │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邱江传已回避表决,│
│ │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同意通过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 │
│ │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紫金矿│
│ │业及其权属公司之间未发生任何同类别关联交易,此次关联本交易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在│
│ │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紫金矿业新能源新材料科技(长沙)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刘瑛 │
│ │ 注册资本:5000万元 │
│ │ 成立日期:2023-01-10 │
│ │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路388号赛恩斯科技园4栋601 │
│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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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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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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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恩斯环保│东城污水 │ 2100.00万│人民币 │2017-10-25│2025-10-24│连带责任│是 │未知 │
│股份有限公│ │ │ │ │ │担保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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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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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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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宁乡东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福建紫
金选矿药剂有限公司、赛恩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博尔市,以下简称(“子公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方:否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不超过3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本次担保是否经股东大会审议:是
一、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根据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赛恩斯”)及子公司发展及资金需求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2024年度拟向各大银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用于办理经营所需的中长期项
目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出口业务项下的各种
贸易融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品种由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与各银行协定)。本次计划申请的授信
额度合计为人民币110000万元,并为子公司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总金额不超过30
000万元(含30000万元)。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子公司为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情况在上述授信额度
内,为支持公司发展,保障上述融资授信顺利实施,根据各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求,公司实际控
制人高伟荣先生及其配偶拟为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子
公司拟为公司向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数额以实际授信额度为准,该
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高伟荣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系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接
受关联方担保的交易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7.2.11条第五款规定,
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
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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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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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以下简称《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决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有关
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书面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4月1日,公司披露《赛恩
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
(四)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023年4月8日,公司披露《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4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4年4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4年4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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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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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99512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0日、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主要内
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1853540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
总额的1.95%。其中,首次授予1685040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78%,占本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90.91%;预留授予168500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
额的0.18%,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9.09%。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3.93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122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预留授
予的激励对象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执行。
6、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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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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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作废失效的议案》,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科创板
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决定相应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0000股,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书面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4月1日,公司披露《赛恩
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
(四)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023年4月8日,公司披露《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4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4年4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4年4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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