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480 赛恩斯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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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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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紫金龙立化学有│ 18300.00│ ---│ 100.00│ ---│ 5879.52│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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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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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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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套环保设备生产基│ 1.05亿│ 1852.47万│ 3451.67万│ 68.25│ 3925.61万│ 2024-06-30│
│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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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49亿│ 4477.34万│ 8954.68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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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结余 │ 5969.80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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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7085.00万│ 5723.07万│ 6430.94万│ 90.77│ ---│ 2024-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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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7433.19万│ 2007.09万│ 7412.20万│ 99.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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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 ---│ 5000.00万│ 5000.00万│ 86.44│ ---│ ---│
│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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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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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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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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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企业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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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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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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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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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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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企业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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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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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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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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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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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企业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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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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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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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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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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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企业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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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出办公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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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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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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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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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企业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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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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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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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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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吉林紫金铜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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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为其全资子公司的企业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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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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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签署情况: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恩斯”)拟与吉林紫金铜业│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紫金铜业”)签订《铼酸铵生产线建设运营合作协议》(以下简│
│ │称“合作协议”)。 │
│ │ 关联交易认定:公司股东紫金矿业紫峰(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紫金矿业│
│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矿业”)的全资子公司,故紫金矿业控制的吉林紫金铜│
│ │业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对公司的影响: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
│ │项目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以项目实际实施及运营情况为准。 │
│ │ 风险提示:合作协议约定的后续运营及经营情况受污酸原料波动、铼酸铵实际产量、市│
│ │场价格等因素影响。铼金属属于细分市场,容易受到供需关系影响,导致价格波动较大,同│
│ │时铼回收为我司专利技术的一种新型商业模式应用,该项目属于公司收益共享项目,存在一│
│ │定的市场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审议程序: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
│ │ 本次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经公司内部测算,因签订合作协议在服务期限年度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
│ │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公司会在服务期限年度│
│ │内对因签订合作协议而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与披露。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近日,公司拟与吉林紫金铜业签订《铼酸铵生产线建设运营合作协议》,公司将利用自│
│ │有资金在吉林紫金铜业厂区内投资建设并运营铼酸铵生产线,其设计产能约2吨/年,投资总│
│ │额约520万元。吉林紫金铜业为铼酸铵生产线的建设运营提供场地(厂房内部),以及铜冶 │
│ │炼生产过程产生的污酸(铼酸铵生产线原料)、生产辅料(水电气汽等)。该铼酸铵生产线│
│ │所涉及的全部资产均属于公司资产,公司拥有自主处置权。双方就铼酸铵产品销售额与吉林│
│ │紫金铜业进行协议分成,运营期间公司向吉林紫金铜业支付场地费用,金额为10万元/年。 │
│ │公司拥有该铼酸铵生产线运营期10年,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至2034年12月31日。该合作协议│
│ │的签订是公司污酸资源化技术产业化过程中对收益共享商业模式的探索,旨在充分利用各方│
│ │产业优势、技术优势,实现双方合作共赢,为公司后续其他技术产业化落地提供示范效应。│
│ │ 公司股东紫金矿业紫峰(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紫金矿业的全资子公司,│
│ │故紫金矿业控制的吉林紫金铜业为公司的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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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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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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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恩斯环保│东城污水 │ 2100.00万│人民币 │2017-10-25│2025-10-24│连带责任│是 │未知 │
│股份有限公│ │ │ │ │ │担保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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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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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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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与绿色发展的践行者,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赛恩斯”)始终秉持"共创共享"的核心理念,深入贯彻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
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主体责任,现结合公司
发展战略与2025年经营计划,制定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一、聚焦主营业务,创新引领发展
环保产业范畴已从传统的末端治理向全过程减污降碳延伸,将逐步实现污染治理、节能增
效、废物利用全链条全覆盖,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市场也在逐步扩容。
当下,化债、并购重组政策不断推进,资源循环理念逐步强化,这一系列积极因素促使环
保行业迎来崭新的发展机遇。公司主业重金属污染防治业务属于环境行业的细分领域,该行业
的发展将朝着模式创新、技术迭代以及产业集中的方向推进。其中,技术迭代与商业模式创新
(如全生命周期管理、利益共享模式等)将成为推动行业增长的关键因素。未来,政策支持、
技术的持续迭代、既有项目的改造以及有色金属新增产能等,仍将持续推动细分领域行业的发
展。
二、坚持稳健经营,推进可持续发展
公司作为一家专注于重金属污染防治的高新技术企业,秉持着成为“全球重金属污染防治
领域的引领者”这一核心发展目标,具备了提供全方位重金属综合解决方案的能力。
长期以来,公司始终坚守研发与创新理念,遵循“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经济适用”
这四项技术研发原则开展工作。专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全工艺过程,构建起
以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解决方案、产品销售、运营服务三者相互促进、良性循环发展的“三位
一体”业务体系,不断提升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2024年面对复杂的行业竞争环境,公司坚持稳健、可持续的发展目标,主营业务保持了稳
定增长的良好态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达到92719.34万元,同比增长14.69%,通过并购龙立化
学,全面进入选矿药剂赛道。产品销售收入达到26911.90万元,较上一年度增长达到96%,运
营服务业务持续发力,全年实现收入32114.96万元,较上一年度增长为66%。全年实现扣非归
母净利润为11644.92万元,增长率55%,整体业务优化效果较为明显,综合盈利能力有效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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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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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3日,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在保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
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
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
相关事宜。本事项尚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该事项
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产品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
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以
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十二个月以内理财产品。
(四)投资行为授权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
不超过一年。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
情况下,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在做好风险控制的基础下,能够最大限度地发
挥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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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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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30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
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为180,757,969.3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3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95,326,17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055,492.77元(含税),分红金额占归属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3.2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
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
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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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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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760.95万元,同比增长14.7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19122.88万元,同比增长111.7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11788.92万元,同比增长56.60%。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81568.96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21.61%;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
权益108102.59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16.02%。
2、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本报告期,在公司“三位一体”的经营体系下,增量型的综合解决方案类项目带动存量型
的产品销售与运营服务业务提升显著,有效地推动了公司业绩的增长。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1、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利
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
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01.67%、103.37%、111.71%、56.60%,主要系报告期内收购联营企业投资
收益增加以及长期稳定且利润较高的产品销售与运营服务业务增长显著所致。
2、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111.58%,主要系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增长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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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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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情况: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恩斯”)拟与吉林紫金铜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紫金铜业”)签订《铼酸铵生产线建设运营合作协议》(以下简
称“合作协议”)。
关联交易认定:公司股东紫金矿业紫峰(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紫金矿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矿业”)的全资子公司,故紫金矿业控制的吉林紫金铜业为
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对公司的影响: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项
目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以项目实际实施及运营情况为准。
风险提示:合作协议约定的后续运营及经营情况受污酸原料波动、铼酸铵实际产量、市场
价格等因素影响。铼金属属于细分市场,容易受到供需关系影响,导致价格波动较大,同时铼
回收为我司专利技术的一种新型商业模式应用,该项目属于公司收益共享项目,存在一定的市
场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审议程序: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次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内部测算,因签订合作协议在服务期限年度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
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公司会在服务期限年度内对因
签订合作协议而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与披露。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近日,公司拟与吉林紫金铜业签订《铼酸铵生产线建设运营合作协议》,公司将利用自有
资金在吉林紫金铜业厂区内投资建设并运营铼酸铵生产线,其设计产能约2吨/年,投资总额约
520万元。吉林紫金铜业为铼酸铵生产线的建设运营提供场地(厂房内部),以及铜冶炼生产
过程产生的污酸(铼酸铵生产线原料)、生产辅料(水电气汽等)。该铼酸铵生产线所涉及的
全部资产均属于公司资产,公司拥有自主处置权。双方就铼酸铵产品销售额与吉林紫金铜业进
行协议分成,运营期间公司向吉林紫金铜业支付场地费用,金额为10万元/年。公司拥有该铼
酸铵生产线运营期10年,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至2034年12月31日。该合作协议的签订是公司污
酸资源化技术产业化过程中对收益共享商业模式的探索,旨在充分利用各方产业优势、技术优
势,实现双方合作共赢,为公司后续其他技术产业化落地提供示范效应。
公司股东紫金矿业紫峰(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紫金矿业的全资子公司,故
紫金矿业控制的吉林紫金铜业为公司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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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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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3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
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6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1人
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
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
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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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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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24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
为1,185,333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185,33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1月25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15日出具《关于同意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6号)核准,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赛恩斯”)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706,66
7股,并于2022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94,826,667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5,530,65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296,017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的母公司设立的投资子公司申银万国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创新投”)跟投
获配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2022年11月25日)起24个月。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
上市流通股份数量1,185,33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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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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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总额调整情况: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恩斯”)20
23年年度利润分配拟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不变,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由4741
3333.50元(含税)调整为47663089.50元(含税)。
本次调整的原因:公司已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
股份登记手续,新增股份499512股,公司总股本由94826667股增加至95326179股。公司按照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对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
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948266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413333.50元(含税),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
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52.4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
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对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如后续
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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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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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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