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486 龙迅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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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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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 2.57亿│ 2233.25万│ 8772.81万│ 34.08│ ---│ ---│
│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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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215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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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超募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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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信号传输芯片开│ 1.65亿│ 554.96万│ 2215.34万│ 13.42│ ---│ ---│
│发和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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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3.35亿│ 313.36万│ 1720.06万│ 5.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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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 2.00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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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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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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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
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88.00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
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含)。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龙迅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龙迅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
报告书暨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因公司已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
超过人民币88.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8.6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4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4年2月21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59,111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69,264,862股的比例为0.0853%,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4.14元/股,最低价为83.0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43,016.
0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2、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完成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67,47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02,280,590股的比例为0.85%,回购
成交的最高价为86.48元/股,最低价为44.0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201,883.18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3、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
、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
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
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
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2月7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1、2024年2月6日,公司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0.60万股的授
予登记。公司董事苏进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增加0.6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2、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FENGCH
EN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92,167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0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
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龙迅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上述增持系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FENGCHEN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
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直接联系,不存在利益冲突、内幕交易及市场操
纵的情形。
除此之外,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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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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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捐赠基本情况
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回馈社会,助力乡村教育振兴,近日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合股东邱成英女士、汪瑾宏先生、王从水先生以自有资金向宣城
市宁国燕津教育基金会合计捐赠人民币120万元。其中,公司捐赠人民币50万元,股东邱成英
女士捐赠人民币50万元,股东汪瑾宏先生捐赠人民币10万元,股东王从水先生捐赠人民币10万
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已在
审批权限内同意公司上述捐赠事项,本次捐赠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受赠方基本情况
名称:宣城市宁国燕津教育基金会
住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津河西路103号教体局大楼202、203室
法定代表人:唐劲
注册资金:201万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和品学兼优的学生,资助贫困学生以及支持与教育
事业有关的其他慈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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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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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
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
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
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
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
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及
纪律处分9次。3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
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7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朱伟光,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3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有2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朱伟光不
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
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国军,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未
在其他单位兼职。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有1家,具备相
应专业胜任能力。吕国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仁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3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近三年复核天风证券、人福
医药等多家上市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
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
处分。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
的审计收费。
2023年度大信对公司审计合计费用为人民币46万元(含税)。
2024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40万元(含税),
内部控制审计费10万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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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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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21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7233.03万元的比例为29.72%。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1731471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4.76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130.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028.10万
元,超募资金为人民币7233.03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
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2月1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030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署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
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
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7233.03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150.00万元,
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2%。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
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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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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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的新加坡全资子公司LONTIUMSINGAPOREPTE.LTD.(以下
简称“新加坡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对其公司名称进行了变更。近日,新加坡子公司已
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主管机关换发的注册文件,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新加坡子公司名称变更后的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ADVANCEDCHIPLETTECHNOLOGYPTE.LTD.;
2、注册时间:2023年12月22日;
3、注册号:202350067D;
4、公司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5、注册地址:6RAFFLESQUAY#14-02SINGAPORE(048580);
6、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7、股权结构:龙迅股份(英文名LontiumSemiconductorCorporation)持股100%;
8、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研究及开发(医学除外):芯片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
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和应用程序的开发(游戏和网络安全除外):软件和应用程序的
设计、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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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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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8日、2024年7
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现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名称: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7950924118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陈峰
注册资本:壹亿零贰佰贰拾捌万零伍佰玖拾人民币元整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9日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装备科技园B3栋经营范围:集成电
路、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生产、销
售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的商
品和技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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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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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合肥中安海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滁州中安创投新兴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
经查明,2024年7月13日,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迅股份或公司
)股东合肥中安海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中安)及其一致行动人滁
州中安创投新兴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滁州中安)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显示,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5日,合肥中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7
2458股,占公司总股本0.0708%;滁州中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29472股,占公
司总股本0.0288%;本次减持后,合肥中安和滁州中安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减少至5113448股
,合计持股比例减少至4.9994%。本次权益变动前,合肥中安、滁州中安合计持有龙迅股份352
390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0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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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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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
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并于2024年7月11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旨在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
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主要措施包括:
一、重视股东回报,分享公司价值成长红利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的投资回报,努力以良好的业绩成长回馈投资者,为股东创造长期可持
续的价值。2024年以来,公司积极实施现金分红、资本公积转增、回购及控股股东增持,多措
并举提升投资者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内在价值与市场价值共同增长。
(一)持续积极实施现金分红
自2023年2月科创板上市以来,公司连续两年实施现金分红。2022年度,公司以总股本为
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0777658.60元(含税),202
2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02%。
2023年度,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25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6471274.35元
(含税),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93.94%
。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合计转增3301572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
由69264862股增加至102280590股。
(二)积极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
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88.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因公司进
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上述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于2024年6月3日由不超过人民币88.00元/股(
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8.65元/股(含)。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482095股,占公司总股本102280590股的0.4713%(以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的总股
本102280590股为基数计算),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6.48元/股,最低价为75.21元/股,支付
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18427.2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累计回购资金总
额已达到本次回购计划下限。
(三)控股股东、实控人、董事长积极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FENGCHEN先生于2024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55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合计增持金
额为人民币289.9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该增持行为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长兼总经理FENGCHEN先生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增强了广大
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2024年,公司将继续统筹好公司发展、业
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积极探索方式方法,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利
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实现“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
报机制,提升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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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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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红利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调整为1.40255元(含税)。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2023年度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不变,转增
股本的数量由33075919股调整为33015728股(转增股本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本次调整原因: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龙迅半导体(合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回购,故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
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总额。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总股本6
926486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356697股后的股份数为68908165股,以此为基
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6471431.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93.94%。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3月29日,公
司总股本6926486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356697股后的股份数为68908165股,
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转增3307591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02340781股(最终以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
/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和每股转增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龙迅股份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自2024年3月30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新增回购公司股份125398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量为482095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69264862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482095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68782767股。
根据上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变动情况,公司按照分配总额和每股转增比例不
变的原则,对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进行相应
调整,变动情况如下:
1、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1.40255元(含税),即调整后:
每股现金红利=原定利润分配总额÷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96471431.00÷68782767
≈1.40255元(含税,保留五位小数)。
公司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最终参与分配的公司股本总数=687827
67×1.40255=96471269.8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
调整所致)。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93.94%。
2、确定本次转增股本总额为33015728股,即调整后:
调整后转增股本总额=每股转增比例×最终参与分配的公司股本总=0.48×68782767=33015
728股。
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调整后转增
股本总额=69264862+33015728=102280590股。
综上所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调整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40255元(含税),利润
分配总额为96471269.8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
整所致);本次转增股本总额为3301572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02280590股(公司总股本
以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
差,系取整所致)。
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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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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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
、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于2024年3月22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对《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审议,全体委员进行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将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审议,全体董事、监事进行回
避表决,上述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为人民币6万元/年/人(税前)。
2、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
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薪酬。
3、在公司机构股东(含机构股东的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处任职的公司非独立董事
,不领取董事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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