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496 *ST清越 更新日期:2026-07-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12-19│ 9.16│ 7.3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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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昆山梦显电子科技有│ ---│ ---│ 68.02│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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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硅基OLED显示器生产│ ---│ 554.16万│ 9951.08万│ 66.34│ ---│ ---│
│线技改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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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 ---│ 1.00亿│ 3.00亿│ 100.00│ ---│ ---│
│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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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用于回购 │ ---│ 899.31万│ 1299.20万│ 100.00│ ---│ ---│
│股份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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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超低功耗显示及│ ---│ 624.80万│ 5504.17万│ 55.04│ ---│ ---│
│驱动技术工程研究中│ │ │ │ │ │ │
│心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1.50亿│ 100.00│ ---│ ---│
├─────────┼──────┼─────┼─────┼─────┼─────┼──────┤
│超募资金-尚未明确 │ ---│ ---│ ---│ ---│ ---│ ---│
│用途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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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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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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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枣庄睿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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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房屋及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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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
│关联方 │江门亿都半导体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它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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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枣庄睿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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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枣庄睿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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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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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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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门亿都半导体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它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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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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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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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枣庄睿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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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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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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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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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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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门亿都半导体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它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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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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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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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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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枣庄睿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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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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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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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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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昆山和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900.00万 2.00 5.28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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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900.00万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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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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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质押股数(万股) │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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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5.28 │质押占总股本(%)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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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昆山和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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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义乌清越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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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12-29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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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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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12月29日昆山和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900.0万股给义乌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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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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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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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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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清越光│义乌清越光│ 8000.00万│人民币 │2025-05-26│2026-05-2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电科技股份│电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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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清越光│义乌清越光│ 3000.00万│人民币 │2025-02-07│2026-02-0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电科技股份│电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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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清越光│义乌清越光│ 3000.00万│人民币 │2025-06-17│2027-06-1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电科技股份│电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苏州清越光│昆山梦显电│ 1100.00万│人民币 │2025-04-01│2028-04-0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电科技股份│子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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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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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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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张峰
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离职后,张峰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张峰先生所负责的工
作已完成交接,公司与张峰先生签署了《保密协议》等相关协议,对其接触或知悉的公司商业
和技术秘密保护做出了明确约定,张峰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研发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核
心竞争力带来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工作的开展。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张峰先生因个人原因于近日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离职后,张峰先生不
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张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张峰先生:男,1983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至2008
年就读于济南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获学士学位。2008年至2014年任昆山维信诺显示技
术有限公司制造一部经理;2014年至2022年历任昆山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制造一部经理、工程
技术中心副主任,昆山梦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兼工程技术部经理、生产部经
理。现任昆山梦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产品技术部部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峰先生通过昆山合志共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昆山合
志升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昆山合志启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间
接持有公司86.84万股股份。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张峰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部分研发项目和专利的研发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其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或子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的纠
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持续经营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
(三)保密情况
公司与张峰先生签署了《保密协议》等相关协议,对其接触或知悉的公司商业和技术秘密
保护做出了明确约定,张峰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研发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带
来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工作的开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未发现张峰先生存在违反《保密协议》相关约定的情形。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核心技术及创新产品的持续研发。公司未
来将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不断完善研发团队建设,加强研发技术人员的培养,不断吸引优秀技
术人员加入,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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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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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高新区晨丰路188号苏州清越光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VIP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
权数量的情况:
1、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高裕弟先生主持;
2、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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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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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张
小波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小波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小波先生的辞职
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任财务总监后,张小波先生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张小波先生的辞任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为保证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在聘任新财务
总监之前,由公司总经理陈钢先生代为履行财务总监职责。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尽快完成财务总监的选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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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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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50
11号),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于2026
年5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6]13号)(以下简称“
《告知书》”),根据收到的《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12.2.1条第(一)项、第12.2.2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可能被实
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实际控制人高裕弟的通知
,上述相关方拟共同出资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
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方推进上述工作,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股票已因可能触及重大
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续收到正式的处罚决定书,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
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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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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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5011号)。
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
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2026年5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
[2026]13号)(以下简称“《告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告知书》的主要内容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裕弟先生、穆欣炬先生、张小波先生、吴磊先生: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越科技)涉嫌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一案,已由我会调查完毕,我会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会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
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清越科技及相关人员违法事实如下:
一、清越科技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2021年12月21日,清越科技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
简称《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22年8月22日,清越科技披露《招股说明书》上会稿,将报
告期更新为2019年至2021年;2022年9月9日,清越科技披露《招股说明书》注册稿;2022年11
月11日,清越科技披露《关于同意清越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2022年12月27日
,清越科技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2022年12月28日起在上交所科创板
上市交易,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2440万元。
经查,2021年,清越科技通过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虚假销售芯片等方式虚增利润总额
10654935.32元,占《招股说明书》上会稿、注册稿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总额的21.72%。清越
科技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二、清越科技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
虚假记载
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清越科技因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虚
假销售显示模组、未及时对补缴税款进行会计处理等事项,导致2022年度利润总额虚增454020
98.54元、占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04.58%,导致2023年上半年利润总额虚增475359
99.83元、占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45.10%。2023年,清越科技未及时披露
补缴44419917.22元出口退税款事项,占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的79.74%。
高裕弟时任清越科技董事长、总经理,在清越科技《招股说明书》、2022年年报、2023年
半年报等信息披露文件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高裕弟全面负责清越科技
经营管理,知悉、参与虚假销售芯片事项,未对少计存货跌价准备、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
虚假销售显示模组和未及时对补缴税款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审慎关注和有
效监督。
穆欣炬时任清越科技副总经理、清越科技全资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在清越科技《招股说明书》、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等信息披露文件上签字,保证报告内
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穆欣炬组织、策划、参与虚假销售芯片;决策少计存货跌价准备和少
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等事项;其分管的销售部负责显示模组销售业务,未对虚假销售显示模组
事项保持合理关注。
张小波时任清越科技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在清越科技《招股说明书》、2022年年报、
2023年半年报等信息披露文件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张小波知悉、参与
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和虚假销售芯片等事项;知悉少计存货跌价准备事项;作为财务总监,
未对虚假销售显示模组事项保持合理关注,未及时对补缴税款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
吴磊时任清越科技监事会主席、总监(管理销售部),在清越科技《招股说明书》、2022
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等信息披露文件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吴磊组织
、参与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事项,知悉虚假销售芯片、少计存货跌价准备事项;作为清越科
技总监管理销售部,未能对虚假销售显示模组事项保持合理关注。
上述违法事实,有清越科技相关公告、财务和业务资料、银行流水、合同文件、询问笔录
等证据证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
条、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
一、对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7288万元罚款;
二、对高裕弟给予警告,并处以1050万元罚款;
三、对穆欣炬给予警告,并处以900万元罚款;
四、对张小波给予警告,并处以750万元罚款;
五、对吴磊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
高裕弟作为清越科技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知悉、参与涉案违法行为,未能勤勉履行职责
,情节较为严重;穆欣炬组织、策划、参与涉案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张小波作为财务总
监知悉、参与涉案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吴磊组织、参与涉案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依据
《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8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
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条、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我会拟决定:对高裕弟采取8年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对穆欣炬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张小波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吴磊
采取4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
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也不得在其
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就我会拟对你们实施的行政处罚,你们享有陈
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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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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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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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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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切实履行上市公
司责任,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
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该方案已于2025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披露。
2025年,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高质量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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