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499 利元亨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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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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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6-21│ 38.85│ 7.5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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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2-10-24│ 100.00│ 9.4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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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2-13│ 118.73│ 3613.6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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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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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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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朝希优势壹号产│ 3000.00│ ---│ 3.26│ ---│ ---│ 人民币│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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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恩斯特 │ 1500.00│ ---│ ---│ 1058.4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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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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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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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 ---│ 134.20万│ 5.46亿│ 102.96│-2627.58万│ ---│
│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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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 ---│ 4268.09万│ 9827.42万│ 76.60│ ---│ ---│
│研发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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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1 │ ---│ ---│ 1.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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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电池前中段专机及│ ---│ 2115.59万│ 2.45亿│ 35.46│ ---│ ---│
│整线成套装备产业化│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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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2 │ ---│ 10.55万│ 2.50亿│ 100.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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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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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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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Lyric Automation Canada Corpor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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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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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技术服务及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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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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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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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Lyric Automation Canada Corpor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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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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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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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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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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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Lyric Automation Canada Corpor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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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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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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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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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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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Lyric Automation Canada Corpor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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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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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技术服务及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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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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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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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Lyric Automation Canada Corpor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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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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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及接受关联人提供│
│ │ │ │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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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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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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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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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鹏路4号利元亨工业园一期1103
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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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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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
度,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及日常经营所需的担保事项中,公司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提供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额度,在担保总额度内,为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
被担保人:广东舜元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宁德市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广东舜势测控
设备有限公司、江苏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利元亨新能源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广东舜
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及新设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
据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计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65亿元人民
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
据贴现、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信用证、内保外贷、并购贷款、保理业务、保函、项目资金
借款、票据池质押融资等,授信期限依合同约定,担保方式为公司保证担保、自有资产抵押担
保以及公司与子公司相互担保等。
同时,为提高子公司的融资能力以及业务履约能力,公司拟为广东舜元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宁德市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广东舜势测控设备有限公司、江苏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
司、利元亨新能源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广东舜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以及新设子公司,在上述融资额度内及日常经营所需的担保事项中提供不超过15亿元
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可以在上述子公司与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担保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情况根据届时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意向机构进行授信
与担保事宜的沟通谈判,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申请融资授信及担保等事宜,授权董事长或
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与银行授信和提供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
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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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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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
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
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的股票数量按
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
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
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4、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
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
现金方式认购。
5、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
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
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
享。
7、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
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
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
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
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8、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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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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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关于科创板开展的上市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4月20日发布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自行动方案发布后,
公司根据“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在保障投资者权益、树
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全方位推动上市公司经营模式的持续优化与升级,
积极拥抱AI、具身智能、算力等新质生产力,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
方案》,旨在构建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积极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提高上
市公司质量,全方位提振市场信心,筑牢资本市场稳定根基,深度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
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行动方案主要举措如
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着力提升经营质量
2024年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优质客户优质订单为导向,对外主
动收缩规模,对内优化运营管理,与客户、金融机构等保持紧密沟通,严控资金和财务风险,
虽然报告期经营业绩出现较大亏损,但经营质量筑底回升呈现向好趋势。一是优势板块业务复
苏,公司消费锂电设备订单增长;二是运营效率本质提升,公司积极整合人员、厂房等关键资
源,优化调整组织架构,技术控本更为有力,人员效率有效提升,全年期间费用总额较上年减
少24.85%;三是财务安全边际提升,公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股价债价回升契机,主动实施可转
换公司债券强赎,实现99.7087%的可转债金额转为股本,有效降低了资产负债率,释放长期财
务风险压力;四是现金流管理成效明显,公司着力强化资金安全管理,通过优化授信结构、严
控运营成本、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等举措精准施策,全年实现经营现金净流入6872.40万元,扭
转了此前持续净流出的局面,有力保障了公司运营资金正常周转,未发生流动性资金风险。
2025年,公司将聚焦核心主业发展,通过战略聚焦于资源整合提升经营质量。公司将充分
借助国家系列优惠扶持政策及行业回暖复苏态势,重点推进大客户优先、新业务新技术布局、
海外市场拓展、人均产值提升等多元化战略,全力争取实现扭亏为盈目标。在业务上,公司将
持续深化与ATL、比亚迪、国轩高科、宁德时代、广汽等核心大客户的业务合作,提供涵盖消
费锂电、动力锂电、智能仓储到智慧整厂设备产线的软硬件+AI解决方案,不断拓宽与重点大
客户的业务合作范围,提升服务价值;在新业态上,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在固态电池、钙钛矿
、移动机器人、AI算力产线设备技术领先优势,依托强大的精密加工规模实力推进新业务产线
交付及验收,激活公司发展新动能新曲线,尽快实现新业态营收破局;在海外布局方面,公司
仍将继续加大海外市场拓展力度,依托欧美亚落地项目的成功经验,重点突破东南亚等增量市
场并辐射全球;在提升人均产值方面,公司将以业务规划为引领,优化组织架构,实现降本增
效,严格控制成本,并积极探索国际化人才战略。通过深耕主营业务与加强海外布局的双轮驱
动,公司将持续提升经营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以扭亏为盈为目标,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回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IPO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74425.37万元,剩余1430.55万元募集
资金继续投入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项目,预计在2025年7月底前使用完毕;公司可转债“锂电
池前中段专机及整线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稳步推进中,已使用资金24462.47万元,目前处于
主体建筑物建设阶段。
2025年,公司将会持续加强募投项目管理,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切实保证募投项目按既定
规划稳步推进,以募投项目的落地有效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实现募投项目预期收益,增强
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二、坚持自主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2024年,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3.55%,依然保持着高投入水平,当年获得新
增知识产权287项,其中新增发明专利130项,研发成果显著。在固态电池领域,公司完成了全
固态电池量产整线工艺的研发设计,可提供各种化学体系的全固态电池生产综合解决方案,包
括干法设备、电解质热复合设备、软包叠片设备等核心环节,并针对硫化物电池的防爆、防毒
需求设计了三级防护体系,技术领先性显著;成功中标头部企业首条硫化物固态电池整线项目
,斩获头部车企批量涂布机订单。在检测与制造技术升级方面,自主研发的EIS锂电池后段缺
陷检测技术成功将电池老化检测时间在原有基础上缩短40%以上,提高整线产能;发布具有行
业突破性的核心技术产品,包括用于电子封装技术的半导体玻璃激光穿孔设备、提升3C数码电
池测试速度与精度的多量程化成分容电源设备,以及实现大电流检测最优解的并联大电流功率
板。在工业机器人领域,公司自主研发的移动操作一体化机器人(如AGV/RGV)产品已应用于
物流搬运、柔性生产线等场景,并具备高精度导航、多机协作及环境自适应能力,通过柔性化
生产与数字化管理赋能大规模定制化需求。此外,公司加速构建智能制造生态,陆续中标智慧
物流与智能仓储项目,同时公司在AI算力领域成功中标服务器新基地智能工厂建设项目,通过
柔性化生产与数字化管理赋能大规模定制化需求,为全球客户提供高效、精准的智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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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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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对《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需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
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日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组织管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绩效考核工作,并
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监督考核。
四、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的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年10万元(税前);其他董事根据
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
2、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
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3、2025年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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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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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
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拟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
该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
务发展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现金资产
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
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
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前述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期限
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理
财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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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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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
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
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44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3
亿元。
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项之“2.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规定,公司
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公司当年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
和持续发展的需求,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且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
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当年
度未实现盈利,或者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或者现金流量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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