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02 茂莱光学 更新日期:2026-08-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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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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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2-24│ 69.72│ 8.11亿│
├───────────┼───────────┼───────────┼───────────┤
│可转债 │ 2025-11-21│ 100.00│ 5.5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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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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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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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经开茂莱创│ 1875.00│ ---│ 50.00│ ---│ -21.50│ 人民币│
│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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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茂莱创芯科技有│ 1500.00│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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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茂莱赋芯科技有│ 850.00│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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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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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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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生│ 2.25亿│ 18.95万│ 2.28亿│ 101.18│ 2925.25万│ ---│
│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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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精密光学产品生产│ 4.17亿│ ---│ ---│ 0.00│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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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精密光学技术研发│ 1.23亿│ ---│ ---│ 0.00│ ---│ ---│
│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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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研│ 7855.90万│ 391.78万│ 7102.73万│ 90.41│ ---│ ---│
│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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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9643.94万│ ---│ 9643.94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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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250.00万│ 876.00万│ 876.00万│ 60.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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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4.11亿│ 1.21亿│ 3.96亿│ 96.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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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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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1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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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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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南京市江宁区正方西路以南、新能源│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路以西地块土地使用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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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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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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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开展“茂莱光学│
│ │MLL量产智造基地建设项目”(暂定名称,以有关部门最终备案名称为准),交易对手方南 │
│ │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 │
│ │ 投资标的概况 │
│ │ 1.土地位置:南京市江宁区正方西路以南、新能源路以西地块 │
│ │ 2.土地面积:约135亩 │
│ │ 3.使用年限:50年 │
│ │ 4.拟投资建设的项目名称:茂莱光学MLL量产智造基地建设项目(暂定名称,以有关部 │
│ │门最终备案名称为准) │
│ │ 建设项目最终用地位置、面积、使用年限等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
│ │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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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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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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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茂威精控(南京)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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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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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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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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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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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茂威精控(南京)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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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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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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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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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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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茂威精控(南京)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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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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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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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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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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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茂威精控(南京)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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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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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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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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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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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茂莱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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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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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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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南京茂莱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茂莱控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借款额度。 │
│ │ 茂莱控股为公司提供的借款利率水平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且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
│ │关规定,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
│ │ 本次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
│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 │议。 │
│ │ 本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基于公司日常经营、产能建设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控股股东茂莱控股申请不超│
│ │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自借款合同签署之日起12个月,到期可续借。 │
│ │在该额度和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分批分次借款或偿还,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中│
│ │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需提供担保或抵押。 │
│ │ 茂莱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茂莱控股是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向茂莱控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 │ (二)审议情况 │
│ │ 202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 │
│ │意《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 │。 │
│ │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范一、范浩回│
│ │避表决。 │
│ │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三)前期接受借款的情况 │
│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借款。 │
│ │ (四)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的豁免情况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7.2.11(七)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 │,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
│ │应担保,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因此,本次关联交易免于按照关联交易│
│ │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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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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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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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茂莱光│MLOptic (T│ 1.00亿│人民币 │2025-07-22│2038-12-3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学科技股份│hailand)Co│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Ltd.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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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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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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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7月
3日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茂莱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2026年6月
22日前转股价为364.43元/股,2026年6月22日起转股价为364.15元/股),已触发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
条款。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
“茂莱转债”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茂莱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
茂莱转债”。
在未来3个月内(即2026年7月4日至2026年10月3日),若“茂莱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
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在此之后以2026年10月4日(非交易日顺延)为首个交
易日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
茂莱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433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625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期限为6年,每
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56250.00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278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56250.00万元
可转债于2025年12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茂莱转债”,债券代码“
118061”。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5年11月27日)起满6个月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2026年5月27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1年11月20日)止。(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历次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茂莱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364.43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茂莱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6月22日起由364.43
元/股调整为364.1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
se.com.cn)披露的《关于因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茂莱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复牌
的公告》。
(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13%(含最后一期
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
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
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
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以面值加当
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7月3日,公司股票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茂莱转债”的决定
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
茂莱转债”的议案》,基于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公司董事会结合当前市场
情况及公司情况综合考虑,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决定本次不行使“茂莱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且在未来3个月内(即2026年7月4日至2026年10月3日),若“茂莱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
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在此之后以2026年10月4日(非交易日顺延)为首个交
易日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
茂莱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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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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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海外业务经营主要以美元、欧元、英镑等外币进行结算。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外汇市场
风险的能力,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
健性,公司(包括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交易以规
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
外币,在该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
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
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则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三)资金来源
交易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衍生品套期保值原则和汇率风险中性管理原则,根据合同需要灵活选
择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结构相对简单透明、流动性强、风险可认知、市场有公开
参考价格、不超过12个月的衍生工具,不从事复杂嵌套、与不可控因素挂钩的衍生工具交易。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都是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真实的进出口业务为依据,以
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
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公司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
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实施与管理。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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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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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债基本情况及配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433号)同意注册,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6250.00万元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期限为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56250.00万
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278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56250.00万元
可转债于2025年12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茂莱转债”,债券代码“
118061”。
公司控股股东南京茂莱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莱控股”)、实际控制人范一先生、
范浩先生作为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其中茂莱控股配售“茂莱转债”3345180张,范一先生配
售“茂莱转债”191810张,范浩先生配售“茂莱转债”191810张,茂莱控股与范一、范浩为一
致行动人。综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配售“茂莱转债”3728800
张,约占“茂莱转债”发行总量的66.29%。
二、前次可转债持有变动情况
2026年6月1日,公司控股股东茂莱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范一、范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茂莱转债”56362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0.02%。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债券持有
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
三、可转债持有变动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债券持有人茂莱控股的告知函,获悉自2026年6月4日起至2026年6月18日
,茂莱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茂莱转债”1300000张,
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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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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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茂莱转债”的信用
等级为“A+”。本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茂莱转
债”的信用等级为“A+”。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
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公司2025年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茂莱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公司前次主体信用等级为“A+”
,评级展望为“稳定”,“茂莱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评级时间
为2025年4月18日。评级机构中证鹏元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
础上,于2026年6月17日出具了《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
告》(中鹏信评【2026】跟踪第【156】号01),评级结果如下: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
,评级展望为“稳定”,“茂莱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本次跟踪评级报告已于同日刊登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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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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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南京茂莱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茂莱控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借款额度。
茂莱控股为公司提供的借款利率水平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且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
定,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本次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日常经营、产能建设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控股股东茂莱控股申请不超过
人民币3亿元(含)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自借款合同签署之日起12个月,到期可续借。在该
额度和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分批分次借款或偿还,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
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需提供担保或抵押。
茂莱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茂莱控股是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向茂莱控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二)审议情况
202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范一、范浩回避表
决。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前期接受借款的情况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借款。
(四)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的豁免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7.2.11(七)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担
保,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因此,本次关联交易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
进行审议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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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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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茂莱光学”)为积极响应科创板
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的专项行动倡议,认真贯彻投资者至上的核心理念,不断完善经
营管理、规范组织治理体系并积极回馈投资者。公司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为积
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断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特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本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深耕精密光学行业
公司作为精密光学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专注于精密光学器件、光学镜头和光学系统的研
发、设计、制造及销售。凭借垂直整合能力,为客户提供“光、机、电、算”一体化的解决方
案。目前公司已形成覆盖深紫外到红外谱段的光学设计能力,高精度光学器件制造能力,光学
镜头及系统的多变量主动装调能力,以及光学系统的垂直集成能力。
公司始终专注于精密光学器件、光学镜头和光学系统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通过持
续不断的技术研发创新,本土及国际市场的开拓,精益运营管理创新和国际化人才团队建设,
不断提高精密光学器件、光学镜头及光学系统设计、研发、制造及服务水平,为科技应用领域
客户提供高精度、高复杂度、高附加值的核心光学器件及解决方案,为多个下游应用领域提供
强有力的光学技术支撑。目前公司下游覆盖半导体、生命科学、AR/VR检测、无人驾驶、生物
识别、航空航天、光通信等多个应用领域。受益于AI技术驱动与半导体设备国产化浪潮,公司
2026年将持续深耕半导体领域,将半导体业务打造成公司稳定增长点。同时,公司将充分复用
半导体级高精度制造能力与AR/VR检测技术积累,积极拓展新兴下游应用领域,持续培育新的
业务增长点。
2026年,公司将以产品化、数字化、绿色化、全球化作为发展重心,秉承“光学科技,成
就创新”的企业使命,凭借精益化制造和精细化生产为中国光学事业助力。
1.深化本地运营,拓展海外布局
公司始终坚持国内与国际协同发展,目前已在中国南京、北京、深圳、美国、英国、泰国
等地设立多个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并已搭建起全球性的销售服务网络,实现研发创新、智能
制造、市场响应的全球化配置。
为匹配业务增长需求,公司规划2026年加大对南京厂区的建设投入,拓展业务布局、扩张
产能。南京作为公司主要生产基地,涵盖光学器件、光学镜头和光学系统全产品线;受制于现
有产能瓶颈,为充分承接下游多领域客户的增量订单,公司计划投入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打
造量产制造基地。同时,基于下游业务拓展需求,公司于2026年4月在南京新设全资子公司南
京茂莱光互连科技有限公司,培育新的业务增长动力。
随着公司全球业务的拓展,为更好地服务境外客户、缓解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影响,公司
近年来不断加大对海外子公司的支持,有序推进海外新增产能落地建设。公司在发展过程中,
始终聚焦先进制造产业的发展,统筹海内外业务协同共进。2026年,公司在深化本地化运营的
同时,将持续推进海外子公司升级建设与区域市场深耕布局,通过提升自动化程度,有效扩充
海外子公司的产能。
2.整合上下游资源,实现产业链优化
为推动产业与资本的进一步融合,更好地发挥产业链协同作用,前期公司和南京峰岭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共同投资设立“南京江宁经开茂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计
划通过产业基金以股权投资的方式进一步挖掘产业协同的优质项目,实现技术孵化与储备,以
及携手市区两级基金已有的投资资源,吸引精密光学产业上下游的优质创业团队及项目落地配
套,助力光学行业和公司实现长期发展战略。
2026年公司会继续密切跟进产业基金的后续投资情况,发挥产业基金的优势和资源,进一
步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延伸和完善产业链。同时,公司密切关注行业技术发展动态,坚持
前瞻性研发,深化产学研合作,积极布局新兴应用领域,开展相关器件与系统解决方案的研究
。同时针对关键原材料、超精密加工装备开展技术攻关与储备,协同上下游推进产业链的国产
化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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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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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总额: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
配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不变,派发现金分红的总额由14714533.96元(含税)
调整为14714693.84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自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茂莱转债”自2026年5月27日起开始转股,2026年5月27日起至2026年6月11日,
累计转股数量为571股。上述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由52800000股增加至52800571股。公司按照
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2026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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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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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债基本情况及配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433号)同意注册,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6250.00万元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期限为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56250.00万
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278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56250.00万元
可转债于2025年12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茂莱转债”,债券代码“
118061”。
公司控股股东南京茂莱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莱控股”)、实际控制人范一先生、
范浩先生作为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其中茂莱控股配售“茂莱转债”3345180张,范一先生配
售“茂莱转债”191810张,范浩先生配售“茂莱转债”191810张,茂莱控股与范一、范浩为一
致行动人。综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配售“茂莱转债”3728800
张,约占“茂莱转债”发行总量的66.29%。
二、可转债持有变动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债券持有人南京茂莱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范一、范浩的告知函,
获悉2026年6月1日,上述持有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茂莱
转债”56362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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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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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参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莱光学”或“公司”)首发前股东
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为南京茂莱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莱控
股”)、范一和范浩(以上三位股东合称“出让方”);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总数为1,584,000股,占茂莱光学总股本的比例为3.00%;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
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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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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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398号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范浩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
东会议事规则》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
2、董事会秘书鲍洱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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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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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反映南京茂莱光
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
性原则,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
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6年第
一季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为993.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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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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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8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398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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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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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
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
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2988641.23元。经董
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
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
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因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2026年4月10日,公司以总股本528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48
093股后的股本52551907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4714533.96元(含税)。在此
基础上,加上公司已派发的2025年半年度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元(含税
)),公司2025年度全年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4.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546
281.87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6.5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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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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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公司拟
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MLOptic(Thailand)Co.,Ltd.(以下简称“泰国茂莱”)、MLPHOTO
NICLIMITED(以下简称“英国茂莱”)、MLOPTICCORP.(US)(以下简称“美研中心”)、北
京茂莱赋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茂莱”)、深圳茂莱创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圳茂莱”)2026年度银行贷款融资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18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
全权办理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上述额度有效期自该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根据泰国茂莱、英
国茂莱、美研中心、北京茂莱、深圳茂莱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对各
子公司担保金额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
全权办理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上述额度有效期自该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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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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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
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以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
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
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
作为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且兼顾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及券商理财产
品、国债逆回购、报价式回购、股东收益信托、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现金管理产品、货
币基金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方式。
(五)投资期限
公司董事会授权CEO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
实施和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满足经营资金需
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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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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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茂莱光学”)于2026年4月10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
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授信品种及额
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
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共同借款、信用、抵押和保证等方式。董事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此次银行授信相关工作。授信期限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以上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
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向银行办理有关授信业务,并代表
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
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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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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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并制定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于确认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并制定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并制定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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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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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反映南京茂莱光
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
,公司2025年度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
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
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为3,770.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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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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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
,开展“茂莱光学MLL量产智造基地建设项目”(暂定名称,以有关部门最终备案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含土地出让金,具体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公司将根
据实际资金情况和实施进度进行合理规划调整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2026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未达到股
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事项尚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
拍挂形式取得,竞拍成功后公司需与交易对手方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签署《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尚
存在不确定性。
2、本投资建设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
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经济形势、国家或地方有关
政策、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等因素调整的可能性,因此该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者终
止的风险。
3、本次投资系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所做出的决定,但宏观
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和技术变化、内部管理等内外部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公
司投资计划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4、本次投资项目涉及的金额、面积、建设周期等均为预计,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并
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
式,若公司未来通过外部融资渠道筹集资金,将导致公司的负债增加。
6、后续项目的进展情况如发生较大变化或取得阶段性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地使
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投资不超过10亿元(含土地出让金
,具体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开展“茂莱光学MLL量产智造基地建设项目”(暂定名称,以有
关部门最终备案名称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
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负责办理此项投资的后续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尚须政府主管部门
备案或审批。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
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购买土地使用权及项目
建设相关事宜。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及投资建设项目事项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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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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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月1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4号),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13,200,000股,并于2023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52,8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2,061
,43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0,738,57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共涉及5名股东,持有限售股共
计36,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68.18%,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将于2026年3月9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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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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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050.52万元,同比增长37.3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4639.28万元,同比增长30.6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3766.79万元,同比增长32.49%。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13487.13万元,同比增长46.17%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27942.86万元,同比增长9.19%。
2.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聚焦主营业务,持续优化运营管理模式与产品结构,加大研发投入,
积极拓展海内外市场布局。公司营业收入实现稳步增长,主要得益于半导体领域与ARVR检测领
域业务的快速发展。在半导体领域,凭借下游客户市场反馈良好及公司生产工艺持续优化,公
司与重点客户合作规模显著提升,海内外客户需求持续增长。在ARVR检测领域,随着客户需求
从研发验证阶段逐步转向小批量生产阶段,产品需求量显著提升。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的增长主要得益于半导体领域和ARVR检测领域收入的增长。
2.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的增长一方面得益于收入规模增长带来的利润增加;另一方
面,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3.总资产规模的增长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发行可转债收到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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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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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26年2月10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248,093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2月10日为授予日,以204.5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92名激励对象授
予248,093股限制性股票。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2.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的
情况。2026年2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6年2月9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并于2026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6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核实<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四)本次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6年2月10日。
2.授予数量:248,093股。
3.授予人数:192人。
4.授予价格:204.50元/股。
5.标的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公司新增发的A股普通
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行使权益期限或安排情况。
(1)有效期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
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归
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
公告前5日内;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
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若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
关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
票不得归属,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
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
7.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
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
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
3.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激励对象
在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因资金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额。激励对象的实际获授数量
在其在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范围内按照实际认购数量确定。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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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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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激励对象名单及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
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
3.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激励对象
在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因资金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额。激励对象的实际获授数量
在其在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范围内按照实际认购数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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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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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398号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范浩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
东会议事规则》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
2、董事会秘书鲍洱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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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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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
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
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
3.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激励对象
在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因资金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额。激励对象的实际获授数量
在其在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范围内按照实际认购数量确定。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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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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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一、召开会议的基
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2月9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398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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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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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
”)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
、2025年9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公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公证天业出具的《关于变更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由于公证天业内部工作调整,周缨、姜雪姣、薛敏不再负责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公证
天业指派周文阳接替周缨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曹莹
接替姜雪姣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姜铭接替薛敏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
计项目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
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
和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1.基本信息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周文阳,2016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7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9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
惠通科技(301601)、骏成电子(301106)、奥联电子(300585)、昊帆生物(301393)等,
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曹莹,2019
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10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
,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奥联电子(300585)、茂莱光学(688502)等。具有证券
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本次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姜铭,2012年2月
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10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近三
年复核或签署的上市公司有德科立(688205)、亚太科技(002540)、派克新材(605123)等
,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周文阳、注册会计师曹莹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
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本次变更项目质量复
核人员姜铭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一次。
3.独立性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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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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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
会、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1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修订、制定及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南京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根据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的具体要求,公司依据最新的经营范围规
范表述目录对《公司章程》经营范围条款进行了调整,上述调整对公司主营业务及实际经营无
影响。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608978891U
注册资本:5280万元整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1999年08月24日
法定代表人:范一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398号
经营范围:光学光电元件、仪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相关设计服务;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
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
批结果为准)
除经营范围进行了规范性表述调整,其余内容无变化,调整后的《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版
本)》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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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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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
宋治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宋治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
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宋治平先生仍在公司任职。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宋治平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宋治平先生担任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宋治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本次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董事不改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的人员构
成,故不再召开董事会选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宋治平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
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
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治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南京茂莱控股有
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宋治平先生承诺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以及履行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公开承诺。
二、职工董事选举情况
为保证公司治理结构完整,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了职工
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宋治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
董事,与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宋治平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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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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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莱光学”、“发行人”或“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2025〕2433号文同意注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
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
称为“茂莱转债”,债券代码为“118061”。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56250万元,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0日,T-1日)
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网上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若认购
不足5625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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