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02 茂莱光学 更新日期:2026-02-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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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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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2-24│ 69.72│ 8.11亿│
├───────────┼───────────┼───────────┼───────────┤
│可转债 │ 2025-11-21│ 100.00│ 5.54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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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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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经开茂莱创│ 1875.00│ ---│ 50.00│ ---│ -21.89│ 人民币│
│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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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茂莱创芯科技有│ 1500.00│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北京茂莱赋芯科技有│ 50.00│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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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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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生│ 2.25亿│ 18.95万│ 2.28亿│ 101.18│ ---│ ---│
│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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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生│ 2.25亿│ 18.95万│ 2.28亿│ 101.18│ ---│ ---│
│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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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研│ 7855.90万│ 368.02万│ 7078.97万│ 90.11│ ---│ ---│
│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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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研│ 7855.90万│ 368.02万│ 7078.97万│ 90.11│ ---│ ---│
│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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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9643.94万│ 0.00│ 9643.94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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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4.11亿│ -208.82万│ 2.73亿│ 66.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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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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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9 │交易金额(元)│8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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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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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茂莱赋芯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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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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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北京茂莱赋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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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增资标的名称:北京茂莱赋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全资子公司”) │
│ │ 投资金额:人民币800万元 │
│ │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
│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本次增资概述 │
│ │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
│ │ 为进入以北京为中心的集成电路产业集群,构建北方市场战略支点,辐射华北、东北市│
│ │场,实现国内业务覆盖率提升,2025年3月,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公司”或“茂莱光学”)利用自有资金50万元,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了全资子│
│ │公司“北京茂莱赋芯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3月14日,北京全资子公司设立完成。 │
│ │ 为提高北京全资子公司的独立运营和自主研发能力,茂莱光学拟利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 │金对北京全资子公司增资80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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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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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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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月1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4号),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13,200,000股,并于2023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52,8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2,061
,43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0,738,57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共涉及5名股东,持有限售股共
计36,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68.18%,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将于2026年3月9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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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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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050.52万元,同比增长37.3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4639.28万元,同比增长30.6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3766.79万元,同比增长32.49%。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13487.13万元,同比增长46.17%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27942.86万元,同比增长9.19%。
2.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聚焦主营业务,持续优化运营管理模式与产品结构,加大研发投入,
积极拓展海内外市场布局。公司营业收入实现稳步增长,主要得益于半导体领域与ARVR检测领
域业务的快速发展。在半导体领域,凭借下游客户市场反馈良好及公司生产工艺持续优化,公
司与重点客户合作规模显著提升,海内外客户需求持续增长。在ARVR检测领域,随着客户需求
从研发验证阶段逐步转向小批量生产阶段,产品需求量显著提升。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的增长主要得益于半导体领域和ARVR检测领域收入的增长。
2.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的增长一方面得益于收入规模增长带来的利润增加;另一方
面,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3.总资产规模的增长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发行可转债收到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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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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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26年2月10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248,093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2月10日为授予日,以204.5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92名激励对象授
予248,093股限制性股票。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2.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的
情况。2026年2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6年2月9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并于2026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6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核实<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四)本次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6年2月10日。
2.授予数量:248,093股。
3.授予人数:192人。
4.授予价格:204.50元/股。
5.标的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公司新增发的A股普通
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行使权益期限或安排情况。
(1)有效期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
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归
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
公告前5日内;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
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若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
关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
票不得归属,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
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
7.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
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
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
3.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激励对象
在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因资金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额。激励对象的实际获授数量
在其在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范围内按照实际认购数量确定。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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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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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激励对象名单及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
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
3.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激励对象
在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因资金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额。激励对象的实际获授数量
在其在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范围内按照实际认购数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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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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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398号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范浩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
东会议事规则》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
2、董事会秘书鲍洱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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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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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
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
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
3.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激励对象
在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因资金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额。激励对象的实际获授数量
在其在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范围内按照实际认购数量确定。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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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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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一、召开会议的基
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2月9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398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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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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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
”)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
、2025年9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公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公证天业出具的《关于变更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由于公证天业内部工作调整,周缨、姜雪姣、薛敏不再负责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公证
天业指派周文阳接替周缨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曹莹
接替姜雪姣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姜铭接替薛敏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
计项目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
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
和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1.基本信息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周文阳,2016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7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9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
惠通科技(301601)、骏成电子(301106)、奥联电子(300585)、昊帆生物(301393)等,
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曹莹,2019
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10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
,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奥联电子(300585)、茂莱光学(688502)等。具有证券
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本次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姜铭,2012年2月
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10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近三
年复核或签署的上市公司有德科立(688205)、亚太科技(002540)、派克新材(605123)等
,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周文阳、注册会计师曹莹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
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本次变更项目质量复
核人员姜铭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一次。
3.独立性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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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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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
会、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1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修订、制定及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南京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根据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的具体要求,公司依据最新的经营范围规
范表述目录对《公司章程》经营范围条款进行了调整,上述调整对公司主营业务及实际经营无
影响。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608978891U
注册资本:5280万元整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1999年08月24日
法定代表人:范一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398号
经营范围:光学光电元件、仪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相关设计服务;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
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
批结果为准)
除经营范围进行了规范性表述调整,其余内容无变化,调整后的《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版
本)》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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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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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
宋治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宋治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
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宋治平先生仍在公司任职。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宋治平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宋治平先生担任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宋治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本次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董事不改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的人员构
成,故不再召开董事会选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宋治平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
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
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治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南京茂莱控股有
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宋治平先生承诺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以及履行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公开承诺。
二、职工董事选举情况
为保证公司治理结构完整,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了职工
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宋治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
董事,与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宋治平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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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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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莱光学”、“发行人”或“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2025〕2433号文同意注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
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
称为“茂莱转债”,债券代码为“118061”。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56250万元,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0日,T-1日)
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网上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若认购
不足5625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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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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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398号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范浩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
东会议事规则》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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