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03 聚和材料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11-30│ 110.00│ 29.20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常州聚科新兴产业创│ 35100.00│ ---│ 82.14│ ---│ 856.00│ 人民币│
│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
│东方日升 │ 20000.00│ ---│ ---│ 7128.10│ ---│ 人民币│
├─────────┼─────┼─────┼─────┼─────┼──────┼──────┤
│嘉兴衍晨奕远股权投│ 18100.00│ ---│ 46.41│ ---│ ---│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常州中肃五号新能源│ 3000.00│ ---│ 17.86│ ---│ ---│ 人民币│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
│青岛高信宏芯产投创│ 2000.00│ ---│ 13.33│ ---│ ---│ 人民币│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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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韬睿诚智造创│ 2000.00│ ---│ 20.00│ ---│ -8.97│ 人民币│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
│共青城行远智晟创业│ 600.00│ ---│ 20.00│ ---│ ---│ 人民币│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 │ │ │ │
│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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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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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 2.24亿│ 7530.16万│ 1.01亿│ 34.33│ ---│ ---│
│限公司高端光伏电子│ │ │ │ │ │ │
│材料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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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 2.73亿│ ---│ 1.78亿│ 65.16│ 5.00亿│ ---│
│有限公司年产3,000 │ │ │ │ │ │ │
│吨导电银浆建设项目│ │ │ │ │ │ │
│(一期) │ │ │ │ │ │ │
├─────────┼──────┼─────┼─────┼─────┼─────┼──────┤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 ---│ 9509.81万│ ---│ ---│ ---│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 │ │ │ │ │
│流动资金 │ │ │ │ │ │ │
├─────────┼──────┼─────┼─────┼─────┼─────┼──────┤
│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 2.94亿│ 7530.16万│ 1.01亿│ 34.33│ ---│ ---│
│限公司高端光伏电子│ │ │ │ │ │ │
│材料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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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电子功能材料工│ 1.21亿│ 6634.44万│ 7190.44万│ 59.26│ ---│ ---│
│厂及研发中心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常州工程技术中心升│ 5400.00万│ ---│ 5130.92万│ 95.02│ ---│ ---│
│级建设项目 │ │ │ │ │ │ │
├─────────┼──────┼─────┼─────┼─────┼─────┼──────┤
│专用电子功能材料工│ 9896.25万│ 6634.44万│ 7190.44万│ 59.26│ ---│ ---│
│厂及研发中心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11.34亿│ 5.67亿│ 11.34亿│ 99.98│ ---│ ---│
│动资金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7.00亿│ ---│ 6.99亿│ 99.82│ ---│ ---│
├─────────┼──────┼─────┼─────┼─────┼─────┼──────┤
│超募资金永回购股份│ 1.50亿│ 1.50亿│ 1.50亿│ 100.00│ ---│ ---│
├─────────┼──────┼─────┼─────┼─────┼─────┼──────┤
│尚未明确投向的超募│ 2.87亿│ ---│ ---│ ---│ ---│ ---│
│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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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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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耀民 390.00万 1.61 20.12 20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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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90.00万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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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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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9 │质押股数(万股) │3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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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0.12 │质押占总股本(%) │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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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陈耀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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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0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07日陈耀民质押了390.0万股给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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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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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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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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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常州聚麒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聚麒”)、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聚”)以及
聚和(宜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和(宜宾)”)提供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0,
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常州聚麒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为德力聚提
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为聚和(宜宾)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
最终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
被担保人:常州聚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及聚和(宜宾)新
材料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0元。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2025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常州聚麒、德力聚、聚和(宜宾)提供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
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常州聚麒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为德力聚
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为聚和(宜宾)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
。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银行借款、信用
担保、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履约担保、日常经营货款担保等)等内容以正式签署
的担保文件为准。本次为子公司提供的预计担保额度,可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以
及子公司实际情况,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含对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
子公司调剂),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之日
起,下述前期担保授权额度同步终止。
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预计合计不超过
人民币16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最终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
复为准。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相关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1日披露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2025年度拟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银行借款、信用担保、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履约担保、日常
经营货款担保等)等内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相关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
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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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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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合计38.05万股。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作废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或合同到期且因个人原因
不再续约的,以及激励对象因公司裁员、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约等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不合
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9名激励对象(含日本籍员工NOGAMINORIAKI先
生、中国香港籍员工曹中信先生)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9.90万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公司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5万股。
(二)因激励对象退休而作废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退休而不在公司继续任职的,自
离职之日起,其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
作废失效。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公司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6万股。
综上,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共计38.05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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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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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97.96万股。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作废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或合同到期且因个人原因
不再续约的,以及激励对象因公司裁员、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约等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不合
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有26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作废其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48万股。
(二)因激励对象退休而作废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退休而不在公司继续任职的,自
离职之日起,其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
作废失效。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作废其
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8万股。
(三)因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业
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
511号),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800.97万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
影响后,2024年度较2022年度归母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2024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作废已授予但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4.20
万股。
综上,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共计97.96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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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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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和《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
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
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
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
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的议案》。其中,
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因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将直
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
2024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
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年度发放。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1、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报酬标准为8万元/年(税前),不另行发放津贴;其为公司履职发生
的费用可参照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报销。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的情况,按照公司薪酬制度与
当年绩效考核情况确定,不另行发放津贴;其为公司履职发生的费用按照公司《差旅费报销制
度》报销。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薪酬制度与当年
绩效考核情况确定,不另行发放津贴;其为公司履职发生的费用按照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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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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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及倡议中提出
的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和材料”或“
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助力信心提振
、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精神要求,公司特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
动方案》。2024年度,公司根据行动方案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2025年
,为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提升,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公司制
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和长期投资价值的
系列举措;并于2025年4月2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
方案主要举措如下:
一、专注公司主营业务,提升核心竞争力
自2015年成立以来,公司紧紧围绕国家新能源战略规划,依托持续的研发投入,始终专注
于新材料、新能源产业,是国内领先的专业从事新型电子浆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
业。发展迅速,并成为行业光伏银浆龙头,自2022年上市以来,公司不断完成布局,全球化、
一体化及平台化同步发展。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光伏电池金属化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鉴于2024年全球光伏需求稳步增
长,N型迭代加快并成为主流电池技术,公司全体员工齐心协力,积极推动相关产品研发及市
场拓展,确保年度目标稳健达成。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4.8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
.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45%;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2%。2024年,公司光伏
导电浆料出货量为2024吨,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其中N型光伏导电浆料出货量为1576吨,
占比达77.87%。
2025年,公司以“成为全球领先材料科技集团”为愿景,以“持续为光伏行业增效降本,
助力太阳能早日成为人类的主力能源”为使命,秉承“分享、宽容、进取、廉洁”的核心价值
观,始终以市场趋势、客户需求为导向,以研发平台、生产经验为依托,不断迭代升级现有技
术和产品,逐步渗透电子浆料、胶粘剂等应用领域,“立足浆料、匠心精修”,持续为国家战
略性新材料行业做出积极贡献。公司将从以下方面优化业务管理工作:
1、聚焦核心主业,营收稳步增长
(1)光伏导电浆料板块
白银价格攀升高企,加速金属化技术革新。白银是光伏电池金属化环节的核心原材料,随
着全球能源转型推动光伏行业迈向TW时代,光伏已成为拉动白银工业需求变化最明显的应用领
域。根据电子信息司统计,2024年国内电池产量达654GW,同比增长11%,若按10mg/W银耗计算
,对应白银需求超过6500吨,是第一大工业用银领域。在全球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及降息周期等
影响下,白银价格持续攀升,金属化环节在电池成本中的占比持续提高,倒逼光伏行业加速技
术迭代与供应链优化,以应对白银价格波动带来的刚性成本挑战。
特别是当前光伏产业正在经历周期调整,阶段性供需错配及技术同质化导致各环节盈利承
压,行业产能加速出清,在此背景下,少银化及无银化等金属化解决方案对光伏行业降本增效
的影响将愈发凸显。
公司以技术研发驱动产业升级为使命,在满足第一性原则的前提下,致力于为光伏行业提
供低成本的金属化解决方案。公司围绕新一代网版及印刷技术方向,高频、高效对接客户定制
化浆料需求,同时提前储备少银化、无银化产品,例如推出“超细线印刷+低固含+无主栅”技
术、银包铜浆方案、和新型0BB技术匹配浆料产品,实现“种子层+铜浆”技术突破攻克铜高温
氧化抑制难题,致力于推动光伏行业“减银-替银-无银”技术演进历程,为行业的降本增效贡
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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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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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
实、公允反映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
及经营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经测算,2024年度公司计提减值损失140,743,891.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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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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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3447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一
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人民币418009685.3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6946
4368.37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
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447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
司总股本242033643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1865634股后的股本230168009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001094.87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
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519954061.1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现金分红和
回购金额合计619955155.9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148.3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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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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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确保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已设立及新设立
)拟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合计
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以公司
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可
循环滚动使用,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
上述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
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法人账户透支、衍生交易、供应链融资等。
二、相关授权事项
公司将根据经营过程中资金实际收支情况及经营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开展各项融资活
动。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
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融资协议及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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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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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
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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