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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和材料(68850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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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503 聚和材料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常州聚科新兴产业创│ 35100.00│ ---│ 82.14│ ---│ 856.00│ 人民币│ │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 │东方日升 │ 20000.00│ ---│ ---│ 7128.10│ ---│ 人民币│ ├─────────┼─────┼─────┼─────┼─────┼──────┼──────┤ │嘉兴衍晨奕远股权投│ 18100.00│ ---│ 46.41│ ---│ ---│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常州中肃五号新能源│ 3000.00│ ---│ 17.86│ ---│ ---│ 人民币│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 │青岛高信宏芯产投创│ 2000.00│ ---│ 13.33│ ---│ ---│ 人民币│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 │合肥经韬睿诚智造创│ 2000.00│ ---│ 20.00│ ---│ -8.97│ 人民币│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 │共青城行远智晟创业│ 600.00│ ---│ 20.00│ ---│ ---│ 人民币│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 │ │ │ │ │合伙)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 2.24亿│ 7530.16万│ 1.01亿│ 34.33│ ---│ ---│ │限公司高端光伏电子│ │ │ │ │ │ │ │材料基地项目 │ │ │ │ │ │ │ ├─────────┼──────┼─────┼─────┼─────┼─────┼──────┤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 2.73亿│ ---│ 1.78亿│ 65.16│ 5.00亿│ ---│ │有限公司年产3,000 │ │ │ │ │ │ │ │吨导电银浆建设项目│ │ │ │ │ │ │ │(一期) │ │ │ │ │ │ │ ├─────────┼──────┼─────┼─────┼─────┼─────┼──────┤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 ---│ 9509.81万│ ---│ ---│ ---│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 │ │ │ │ │ │流动资金 │ │ │ │ │ │ │ ├─────────┼──────┼─────┼─────┼─────┼─────┼──────┤ │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 2.94亿│ 7530.16万│ 1.01亿│ 34.33│ ---│ ---│ │限公司高端光伏电子│ │ │ │ │ │ │ │材料基地项目 │ │ │ │ │ │ │ ├─────────┼──────┼─────┼─────┼─────┼─────┼──────┤ │专用电子功能材料工│ 1.21亿│ 6634.44万│ 7190.44万│ 59.26│ ---│ ---│ │厂及研发中心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常州工程技术中心升│ 5400.00万│ ---│ 5130.92万│ 95.02│ ---│ ---│ │级建设项目 │ │ │ │ │ │ │ ├─────────┼──────┼─────┼─────┼─────┼─────┼──────┤ │专用电子功能材料工│ 9896.25万│ 6634.44万│ 7190.44万│ 59.26│ ---│ ---│ │厂及研发中心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11.34亿│ 5.67亿│ 11.34亿│ 99.98│ ---│ ---│ │动资金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7.00亿│ ---│ 6.99亿│ 99.82│ ---│ ---│ ├─────────┼──────┼─────┼─────┼─────┼─────┼──────┤ │超募资金永回购股份│ 1.50亿│ 1.50亿│ 1.50亿│ 100.00│ ---│ ---│ ├─────────┼──────┼─────┼─────┼─────┼─────┼──────┤ │尚未明确投向的超募│ 2.87亿│ ---│ ---│ ---│ ---│ ---│ │资金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陈耀民 390.00万 1.61 20.12 2025-01-09 ───────────────────────────────────────────────── 合计 390.00万 1.61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1-09 │质押股数(万股) │39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0.12 │质押占总股本(%) │1.61 │ ├────────┼──────────────┴────────┴──────────────┤ │股东名称 │陈耀民 │ ├────────┼──────────────────────────────────────┤ │质押方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0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07日陈耀民质押了390.0万股给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4-28│其他事项 ──────┴──────────────────────────────────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及倡议中提出 的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和材料”或“ 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助力信心提振 、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精神要求,公司特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 动方案》。2024年度,公司根据行动方案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2025年 ,为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提升,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公司制 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和长期投资价值的 系列举措;并于2025年4月2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 方案主要举措如下: 一、专注公司主营业务,提升核心竞争力 自2015年成立以来,公司紧紧围绕国家新能源战略规划,依托持续的研发投入,始终专注 于新材料、新能源产业,是国内领先的专业从事新型电子浆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 业。发展迅速,并成为行业光伏银浆龙头,自2022年上市以来,公司不断完成布局,全球化、 一体化及平台化同步发展。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光伏电池金属化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鉴于2024年全球光伏需求稳步增 长,N型迭代加快并成为主流电池技术,公司全体员工齐心协力,积极推动相关产品研发及市 场拓展,确保年度目标稳健达成。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4.8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 .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45%;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2%。2024年,公司光伏 导电浆料出货量为2024吨,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其中N型光伏导电浆料出货量为1576吨, 占比达77.87%。 2025年,公司以“成为全球领先材料科技集团”为愿景,以“持续为光伏行业增效降本, 助力太阳能早日成为人类的主力能源”为使命,秉承“分享、宽容、进取、廉洁”的核心价值 观,始终以市场趋势、客户需求为导向,以研发平台、生产经验为依托,不断迭代升级现有技 术和产品,逐步渗透电子浆料、胶粘剂等应用领域,“立足浆料、匠心精修”,持续为国家战 略性新材料行业做出积极贡献。公司将从以下方面优化业务管理工作: 1、聚焦核心主业,营收稳步增长 (1)光伏导电浆料板块 白银价格攀升高企,加速金属化技术革新。白银是光伏电池金属化环节的核心原材料,随 着全球能源转型推动光伏行业迈向TW时代,光伏已成为拉动白银工业需求变化最明显的应用领 域。根据电子信息司统计,2024年国内电池产量达654GW,同比增长11%,若按10mg/W银耗计算 ,对应白银需求超过6500吨,是第一大工业用银领域。在全球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及降息周期等 影响下,白银价格持续攀升,金属化环节在电池成本中的占比持续提高,倒逼光伏行业加速技 术迭代与供应链优化,以应对白银价格波动带来的刚性成本挑战。 特别是当前光伏产业正在经历周期调整,阶段性供需错配及技术同质化导致各环节盈利承 压,行业产能加速出清,在此背景下,少银化及无银化等金属化解决方案对光伏行业降本增效 的影响将愈发凸显。 公司以技术研发驱动产业升级为使命,在满足第一性原则的前提下,致力于为光伏行业提 供低成本的金属化解决方案。公司围绕新一代网版及印刷技术方向,高频、高效对接客户定制 化浆料需求,同时提前储备少银化、无银化产品,例如推出“超细线印刷+低固含+无主栅”技 术、银包铜浆方案、和新型0BB技术匹配浆料产品,实现“种子层+铜浆”技术突破攻克铜高温 氧化抑制难题,致力于推动光伏行业“减银-替银-无银”技术演进历程,为行业的降本增效贡 献力量。 ──────┬────────────────────────────────── 2025-04-28│其他事项 ──────┴──────────────────────────────────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 实、公允反映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 及经营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经测算,2024年度公司计提减值损失140,743,891.59元。 ──────┬────────────────────────────────── 2025-04-28│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3447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一 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人民币418009685.3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6946 4368.37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 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447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 司总股本242033643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1865634股后的股本230168009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001094.87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 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519954061.1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现金分红和 回购金额合计619955155.9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148.3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1-22│银行授信 ──────┴──────────────────────────────────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确保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已设立及新设立 )拟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合计 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以公司 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可 循环滚动使用,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 上述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 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法人账户透支、衍生交易、供应链融资等。 二、相关授权事项 公司将根据经营过程中资金实际收支情况及经营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开展各项融资活 动。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 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融资协议及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1-22│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完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 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 此全体董事、监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三)赔偿限额:保额10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险费预算:不超过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年度保险期满可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责任 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个人主体;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 ,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 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 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 另行决策。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已对上述事项回避表决,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 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 、履行职责。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1-22│其他事项 ──────┴────────────────────────────────── 交易目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5年度开 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货币掉期、利率掉期 、利率互换、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或组合业务,交易场所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 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上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仅限于实需背景之 下,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 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交易金额及期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额度不超过10亿元 人民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 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但仍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 险、操作风险、违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外币业务,进出口业务主要结算币种是美元、欧元、日元、英镑 等。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 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 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 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 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 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审批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操作方案、签署 相关协议及文件。 (三)交易类型 交易类型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货币掉期、利率掉期、利率互换、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 务及其他或组合业务。 (四)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公 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额度使用期限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操作方 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 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1-09│股权质押 ──────┴──────────────────────────────────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陈耀民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3853 6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01%。本次质押后,公司股东陈耀民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900000股 ,占其持股总比例为20.12%,占公司总股本的1.61%。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陈耀民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质押。 ──────┬────────────────────────────────── 2024-11-30│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24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 为1,839,936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839,93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0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4号),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000,000股,并于2022年12 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11,910,7 3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8,160,1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777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 ,750,6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228%。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 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24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839,936股(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数 量),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76%,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该部分限售股的限售期即将届 满,将于2024年12月9日起上市流通。 ──────┬────────────────────────────────── 2024-11-21│其他事项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陈耀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805701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01%;以上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及公司上市后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其中9957150股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已于2023年12月11日 起上市流通;11848551股来源于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陈耀民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陈耀民先生计划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 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261008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420336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不超过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8406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上述 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变动事 项,减持股份数量将根据公司届时最新的总股本数量及减持计划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 2024-10-29│其他事项 ──────┴────────────────────────────────── 一、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 实、公允反映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资产 及经营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经测算,2024年 第三季度公司转回减值损失80849572.64元。 ──────┬────────────────────────────────── 2024-10-01│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7月15日,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在披 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具体实施方案由公司董事会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议通过后执行。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出 售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法律法规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 调整后的政策执行。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7.99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 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其中超募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回购公司 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1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 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 56)。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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