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10 航亚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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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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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12-03│ 8.17│ 4.7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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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6-20│ 8.24│ 939.3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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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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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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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航亚科技有限公│ ---│ ---│ 70.00│ ---│ 180.46│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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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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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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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619.09万│ 3513.01万│ 7046.46万│ 106.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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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发动机关键零部│ 4.08亿│ 12.87万│ 4.27亿│ 104.65│ 4752.05万│ ---│
│件产能扩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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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发动机关键零部│ 4.08亿│ 12.87万│ 4.27亿│ 104.65│ 4752.05万│ ---│
│件产能扩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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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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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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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科研院所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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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为其下属子公司的公司及下属科研院所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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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关联方资产及发生水电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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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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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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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无锡乘风航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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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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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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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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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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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科研院所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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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为其下属子公司的公司及下属科研院所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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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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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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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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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科研院所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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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为其下属子公司的公司及下属科研院所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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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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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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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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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科研院所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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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为其下属子公司的公司及下属科研院所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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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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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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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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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科研院所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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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为其下属子公司的公司及下属科研院所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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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关联方资产及发生水电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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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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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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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无锡乘风航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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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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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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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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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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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科研院所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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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为其下属子公司的公司及下属科研院所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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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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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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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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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科研院所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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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为其下属子公司的公司及下属科研院所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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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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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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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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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科研院所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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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为其下属子公司的公司及下属科研院所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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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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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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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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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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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副总经理张广易先生提
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广易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
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广易先生仍将根据公司职能调整安排在公司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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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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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阮仕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9750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4%,上述股份为阮仕海先
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已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6年1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了《无锡航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阮仕海先生拟通过大宗交
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9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89%。
4月27日,公司收到阮仕海先生出具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4月27日,阮仕海先生通过大宗
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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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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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
业”)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2人。
(7)公证天业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9306.4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980.16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15706.31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80家,审计收费总额85
48.62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
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
赔偿责任。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事项为:在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公证天业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
律处分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
处分3次,1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1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2次,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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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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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
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
意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但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国际业务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
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防范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提高
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
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
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2026年业务需求情况、周转期限等业务背景的特征,基于审慎预测原
则,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为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
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包括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在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品种主要为外汇汇率
,涉及的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即美元。主要通过远期结售汇、外
汇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进行。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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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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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无锡航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2072759.65元。经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
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
总股本25952260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904521.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
分红金额占2025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比例50.9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
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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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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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根据《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204.5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
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4年4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航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根据公
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良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9日,公司在内部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
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4月3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2024-031)。
5、2024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3)。
6、2024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7、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9、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第一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
变更登记证明》,并于2025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
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
果暨股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一)截至2026年4月16日,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57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
废处理。
(二)鉴于2025年公司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当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归属条件
未成就,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对应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8万股作废处理,预留授予
的激励对象对应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9.5万股作废处理。
综上,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共计204.5万股。根据公司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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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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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就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
应收账款开展保理业务(以下简称“保理业务”),保理业务开展金额额度上限为5,000万元
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
本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本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开展保理业务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
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就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保理业务,保理业务
开展金额额度上限为5,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保理业务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本次开展保理业务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保理业务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开展保理业务标的
本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标的为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部分尚未到期的应收账款。截
至本公告日,本次转让的应收账款不存在抵押、质押给任何第三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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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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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和《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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