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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亚科技(68851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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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510 航亚科技 更新日期:2024-03-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航空发动机关键零部│ 4.08亿│ 1.21亿│ 3.69亿│ 90.40│ ---│ ---│ │件产能扩大项目 │ │ │ │ │ │ │ ├─────────┼──────┼─────┼─────┼─────┼─────┼──────┤ │航空发动机关键零部│ 4.08亿│ 1.21亿│ 3.69亿│ 90.40│ ---│ ---│ │件产能扩大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619.09万│ 555.20万│ 2122.30万│ 32.06│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3-04-26 │ ├──────┼────────────────────────────────────────┤ │关联方 │无锡乘风航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20%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4-26 │ ├──────┼────────────────────────────────────────┤ │关联方 │无锡乘风航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20%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4-26 │ ├──────┼────────────────────────────────────────┤ │关联方 │无锡乘风航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20%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4-26 │ ├──────┼────────────────────────────────────────┤ │关联方 │无锡市泛亚精工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离任监事持股30.10%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4-26 │ ├──────┼────────────────────────────────────────┤ │关联方 │无锡市泛亚精工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离任监事持股30.10%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4-26 │ ├──────┼────────────────────────────────────────┤ │关联方 │无锡市泛亚精工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离任监事持股30.10%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4-26 │ ├──────┼────────────────────────────────────────┤ │关联方 │无锡市泛亚精工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离任监事持股30.10%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4-26 │ ├──────┼────────────────────────────────────────┤ │关联方 │严奇、周丽华夫妇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及其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 │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4-26 │ ├──────┼────────────────────────────────────────┤ │关联方 │严奇、周丽华夫妇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及其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4-26 │ ├──────┼────────────────────────────────────────┤ │关联方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科研院所工厂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为其下属子公司的公司及下属科研院所工厂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关联方资产及发生水电费 │ ├──────┼────────────────┴──────┴────────────────┤ │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4-26 │ ├──────┼────────────────────────────────────────┤ │关联方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科研院所工厂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为其下属子公司的公司及下属科研院所工厂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4-26 │ ├──────┼────────────────────────────────────────┤ │关联方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科研院所工厂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为其下属子公司的公司及下属科研院所工厂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4-26 │ ├──────┼────────────────────────────────────────┤ │关联方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科研院所工厂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为其下属子公司的公司及下属科研院所工厂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4-26 │ ├──────┼────────────────────────────────────────┤ │关联方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科研院所工厂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为其下属子公司的公司及下属科研院所工厂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关联方资产及发生水电费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4-26 │ ├──────┼────────────────────────────────────────┤ │关联方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科研院所工厂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为其下属子公司的公司及下属科研院所工厂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4-26 │ ├──────┼────────────────────────────────────────┤ │关联方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科研院所工厂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为其下属子公司的公司及下属科研院所工厂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4-26 │ ├──────┼────────────────────────────────────────┤ │关联方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科研院所工厂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为其下属子公司的公司及下属科研院所工厂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3-12-09│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92,314,04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92,314,04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18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亚科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于2020年10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67号),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4,600,0 00股,并于2020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193,782,608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258,382,608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9,444,5 2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08,938,079股。 2021年6月1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2,235,471股限售股上市流通;2021年12月 1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对应股份数量为101,468,565股)和战略配售限售股( 对应股份数量为6,460,000股)共计107,928,565股上市流通;2022年12月16日,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6,460,000股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3名,对应的 限售股份数量为92,314,043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35.73%,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3年12月18日 (因2023年12月16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起上市流通。 ──────┬────────────────────────────────── 2023-10-31│其他事项 ──────┴──────────────────────────────────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 总监黄勤女士请求辞去公司财务总监的书面报告。黄勤女士辞去公司财务总监后,仍继续担任 公司副总经理。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黄勤女士辞任财务总监的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 日起生效。黄勤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 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黄勤女士任职财务总监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 谢! 为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总经理朱宏大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通过 资格审查并建议聘任吴巍巍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吴巍巍先生为公司财 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 e.com.cn)的《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附:吴巍巍先生简历 吴巍巍,198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会计学本科。2003年8 月至2005年8月,任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永乐中学教师及教务(团中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 划);2005年9月至2006年12月期间准备升学考试;2007年1月至2008年2月,任苏州天山水泥 有限公司会计、会计主管;2008年3月至2012年1月任溧水天山水泥有限公司财务科长;2012年 2月至2016年7月任江苏天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6年7月至2023年6月任宜兴天 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2023年6月至今在公司任职。 吴巍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吴巍巍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 的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2023-08-08│其他事项 ──────┴──────────────────────────────────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 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 )等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假设前提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 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 何责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和完成时间最终以在中国证监会完成注册 的发行方案和本次发行方案的实际完成时间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产业政策、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2月底完成发行,并分别假设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全部未转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全部完成转股两种情形。上述发行方案实施完毕的时间和转 股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 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的时间为准; 3、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50000.00万元),不考虑 发行费用影响,且未考虑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 益)等的影响。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 门审核注册情况、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本次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5、公司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62196.03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200681.20元。假设2023年度和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 行测算:(1)较上一年度持平;(2)较上一年度增长10%;(3)较上一年度增长20%。 前述利润值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盈利的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 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6、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9.17元/股,该价格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召 开日(2023年8月7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与前一交易日交易均价的较高者(该转股价格 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 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7、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258382608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完成 并全部转股后的股票数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股权激励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8、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其他影响; 9、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202 3年及2024年盈利情况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2023-08-08│其他事项 ──────┴──────────────────────────────────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本次可转债及未来经本次可转债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可转债拟发行数量为不超过5000000张(含本数)。 (三)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50000.00万元(含500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 士根据发行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财务状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五)债券期限 本次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六)债券利率 本次可转债的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 (七)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 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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