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13 苑东生物 更新日期:2026-08-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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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8-19│ 44.36│ 12.2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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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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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超阳药业有限公│ 10539.00│ ---│ 51.48│ ---│ 2984.86│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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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横琴任君君睿创│ 10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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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松禾医健创业│ 800.00│ ---│ 40.00│ ---│ 0.00│ 人民币│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 │ │ │ │
│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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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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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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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领域创新药│ ---│ ---│ 5.21亿│ 103.29│ 2.14亿│ ---│
│物系列产品产业化基│ │ │ │ │ │ │
│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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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6170.84万│ ---│ 3600.00万│ 58.34│ ---│ ---│
├─────────┼──────┼─────┼─────┼─────┼─────┼──────┤
│药品临床研究项目 │ ---│ 416.63万│ 7697.62万│ 67.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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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药研究项目 │ ---│ 88.83万│ 2830.97万│ 22.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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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化标准的医药研│ ---│ ---│ 6444.95万│ 105.65│ ---│ ---│
│发技术平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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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 ---│ ---│ 1643.44万│ 100.00│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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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 966.24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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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 3.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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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 2696.37万│ 128.99│ ---│ ---│
├─────────┼──────┼─────┼─────┼─────┼─────┼──────┤
│重大疾病领域创新药│ ---│ 257.63万│ 257.63万│ 39.93│ ---│ ---│
│物系列产品产业化基│ │ │ │ │ │ │
│地建设项目节余补充│ │ │ │ │ │ │
│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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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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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11 │交易金额(元)│8571.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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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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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超阳药业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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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苑东生物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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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超阳药业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落实上述战略部署,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
│ │《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苑东生物投资管理(上│
│ │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投资公司”)作为投资主体以货币资金的形式对上海超阳药│
│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超阳”)实施增资,增资价格为2.27元/注册资本,增资总金 │
│ │额8571.00万元(对应上海超阳注册资本3771.00万元),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上海超阳│
│ │其他4名股东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
│ │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投资│
│ │公司已与上海超阳及上海超阳的其他四位股东签署完成《增资协议》,上海投资公司已按《│
│ │增资协议》约定向上海超阳支付完毕全部的投资款,本次增资已于投资款支付之日完成交割│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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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8-22 │交易金额(元)│81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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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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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超阳药业有限公司7.9545%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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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苑东生物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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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吴汉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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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苑东生物")全资子公司苑东生物投资│
│ │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投资公司")作为投资主体拟受让上海超阳药业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超阳")原股东吴汉超、北京齐力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力佳"│
│ │)持有的部分股权,其中,拟以810万元人民币受让吴汉超所持有的上海超阳7.9545%的股权│
│ │,对应上海超阳注册资本700万元;拟以1,158万元人民币受让齐力佳所持有的上海超阳11.3│
│ │636%的股权,对应上海超阳注册资本1,000万元;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
│ │ 近日,苑东生物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已完成对上海超阳部分股权受让款的支付,│
│ │上海超阳已依法办理完成本次股权受让所涉及的股权变更工商登记事宜,并取得了上海市闵│
│ │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8月2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上海超阳注册资 │
│ │本不变仍为8,800万元人民币,公司间接持有上海超阳的股权比例由11.3636%增加至30.6818│
│ │%,本次交易已完成,上海超阳成为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
└──────┴────────────────────────────────────────┘
┌──────┬────────────────┬──────┬────────────────┐
│公告日期 │2025-08-22 │交易金额(元)│1158.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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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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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超阳药业有限公司11.3636%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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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苑东生物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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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北京齐力佳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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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苑东生物")全资子公司苑东生物投资│
│ │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投资公司")作为投资主体拟受让上海超阳药业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超阳")原股东吴汉超、北京齐力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力佳"│
│ │)持有的部分股权,其中,拟以810万元人民币受让吴汉超所持有的上海超阳7.9545%的股权│
│ │,对应上海超阳注册资本700万元;拟以1,158万元人民币受让齐力佳所持有的上海超阳11.3│
│ │636%的股权,对应上海超阳注册资本1,000万元;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
│ │ 近日,苑东生物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已完成对上海超阳部分股权受让款的支付,│
│ │上海超阳已依法办理完成本次股权受让所涉及的股权变更工商登记事宜,并取得了上海市闵│
│ │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8月2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上海超阳注册资 │
│ │本不变仍为8,800万元人民币,公司间接持有上海超阳的股权比例由11.3636%增加至30.6818│
│ │%,本次交易已完成,上海超阳成为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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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凯斯艾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研发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上海超阳药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研发、技术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上海超阳药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四川先东制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四川先东制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四川兴高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亲属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北京齐力佳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亲属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四川诚中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亲属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四川泰合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亲属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北京齐力佳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亲属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四川兴高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亲属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凯斯艾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研发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上海超阳药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研发、技术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上海超阳药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四川先东制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四川先东制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四川诚中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亲属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四川泰合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亲属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9-24 │
├──────┼────────────────────────────────────────┤
│关联方 │吴汉超、赵立文、上海超阳辰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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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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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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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重要内容提示: │
│ │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超阳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超阳”) │
│ │ 投资金额:投资总金额8571.00万元(对应上海超阳注册资本3771.00万元),资金来源│
│ │均为自有资金。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
│ │计次数及其金额:过去12个月内,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苑东│
│ │生物”)与不同关联人针对上海超阳股权转让事项发生关联交易1次,合计金额1968.00万元│
│ │。 │
│ │ 本次交易已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续│
│ │还需签署增资协议、办理增资款项支付及与增资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尚存在一定的│
│ │不确定性。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取得上海超阳的控制权,上海超阳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 │范围。上海超阳是一家致力于创新药研发的生物科技公司,未来经营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 │具体风险事项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告“七、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的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为更好地实施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苑东生物积极跟踪全球前沿科技,通过战略投资、外│
│ │部引进、合作开发等多元开放的方式,加快公司创新转型战略的实施步伐,在前次受让上海│
│ │超阳原股东股权将公司间接持股比例由11.36%提升至30.68%的基础上,公司持续看好上海超│
│ │阳创新药管线及创新药团队的发展,拟加大对上海超阳的战略投资以实现控股。 │
│ │ 控股上海超阳将增强公司在创新药领域的研发实力,推动公司从仿制药向创新驱动全面│
│ │转型;公司可借助其差异化的靶向蛋白降解药物技术平台和产品管线,拓展在血液系统恶性│
│ │肿瘤与自身免疫疾病等重大治疗领域的布局,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同时,公司提供的资金与│
│ │资源支持将加速上海超阳在研产品开发和临床进程,进一步缩短新药上市周期,持续提升公│
│ │司的整体竞争力和行业地位。 │
│ │ 为进一步落实上述战略部署,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
│ │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苑东生物投资管理│
│ │(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投资公司”)作为投资主体以货币资金的形式对上海超│
│ │阳实施增资,增资价格为2.27元/注册资本,增资总金额8571.00万元(对应上海超阳注册资│
│ │本3771.00万元),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上海超阳其他4名股东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
│ │权。 │
│ │ 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超阳的注册资本将由原8800.00万元增加至12571.00万元,公司 │
│ │间接持有上海超阳的股权比例将由30.68%增加至51.48%,上海超阳将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二)审批程序 │
│ │ 1、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
│ │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颖 │
│ │女士、赵立文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
│ │成员同意并发表相关意见,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
│ │关部门批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
│ │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
│ │ 2、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
│ │0票”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四)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针对上海超阳股权转让事│
│ │项发生关联交易累计达到3000万元以上,未达到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
│ │以上。 │
│ │ 二、增资标的股东(含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
│ │ 增资标的上海超阳共5名股东,除股东上海投资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外,其他4名股│
│ │东的情况如下: │
│ │ (一)股东1(关联方) │
│ │ 姓名:吴汉超 │
│ │ 性别:男 │
│ │ 国籍:中国 │
│ │ 通讯地址:上海 │
│ │ 关联关系类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 │ (二)股东2(关联方) │
│ │ 姓名:赵立文 │
│ │ 性别:男 │
│ │ 国籍:中国 │
│ │ 通讯地址:上海 │
│ │ 关联关系类型:董监高 │
│ │ (三)股东3(关联方) │
│ │ 法人/组织全称:上海超阳辰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D87UK3XP │
│ │ 执行事务合伙人:赵立文 │
│ │ 成立日期:2024/01/09 │
│ │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
│ │ 实缴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
│ │ 关联关系类型: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 │
└──────┴────────────────────────────────────────┘
┌──────┬────────────────────────────────────────┐
│公告日期 │2025-08-19 │
├──────┼────────────────────────────────────────┤
│关联方 │北京齐力佳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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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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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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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都硕德药业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硕德药业”)拟向北京齐力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力佳”)采购生产│
│ │信息化系统。硕德药业拟就该事项与齐力佳签订《齐力佳智慧生产质量管理系统(IMMS)采│
│ │购合同》,合同金额220万元,合同期限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了加快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在制药产业中的融合,实现药品生产数字化智能管理,结│
│ │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
│ │与关联方签署生产信息化系统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硕德药业拟向│
│ │齐力佳采购生产信息化系统。硕德药业拟就该事项与齐力佳签订《齐力佳智慧生产质量管理│
│ │系统(IMMS)采购合同》,合同金额 220万元,合同期限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 │
│ │ 本次合作的对手方齐力佳由纪昌平先生实际控制,纪昌平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 │制人及董事长王颖女士的妹夫。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纪昌│
│ │平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齐力佳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齐力佳的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 │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
│ │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本次合作的对手方为北京齐力佳科技有限公司 │
│ │ (二)股权结构 │
│ │ 齐力佳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自然人纪昌平持股90%,梁勇持股10%。纪昌平先生 │
│ │为齐力佳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 (四)关联关系说明 │
│ │ 齐力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纪昌平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王颖女│
│ │士的妹夫。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纪昌平先生为公司的关联│
│ │自然人,齐力佳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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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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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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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苑东生│硕德药业 │ 3593.33万│人民币 │2023-08-02│2031-06-1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物制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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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苑东生│西藏润禾 │ 3000.00万│人民币 │2025-08-12│2026-03-2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物制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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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苑东生│西藏润禾 │ 1975.95万│人民币 │2025-03-25│2025-10-24│连带责任│是 │未知 │
│物制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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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苑东生│青木制药 │ 1083.56万│人民币 │2025-01-13│2025-11-29│连带责任│是 │未知 │
│物制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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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苑东生│硕德药业 │ 964.85万│人民币 │2024-07-15│2025-05-29│连带责任│是 │未知 │
│物制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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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苑东生│青木制药 │ 391.12万│人民币 │2024-11-12│2025-06-20│连带责任│是 │未知 │
│物制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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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苑东生│硕德药业 │ 282.90万│人民币 │2025-10-29│2026-04-2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物制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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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苑东生│青木制药 │ 227.64万│人民币 │2025-08-08│2026-02-0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物制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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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苑东生│青木制药 │ 112.27万│人民币 │2025-06-11│2025-12-11│连带责任│是 │未知 │
│物制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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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苑东生│西藏润禾 │ 1.00万│人民币 │2024-08-23│2025-02-2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物制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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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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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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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拟中选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中选的2个产品中,盐酸尼卡地平注射液于2022年10月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
发的《药品注册证书》,比索洛尔氨氯地平片于2024年4月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
药品注册证书》。上述2个产品2025年销售收入约8,789.44万元,占公司2025年总营收比例为6
.60%;2026年1-3月销售收入约2,851.22万元,占公司2026年1-3月总营收比例为8.74%。
本次集中采购周期为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采购周期中,医疗机构
将优先使用本次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预计将在2026年四季度开始执行
,对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影响。本次中选价格与原销售价格相比有一定程度下降
,若公司后续签订并执行采购合同,将有利于进一步扩大相关产品的销量,扩充合作渠道,促
进相关产品国内市场的开拓,提升药品的可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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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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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于2026年5月27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
6-024)。截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76532256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17934
6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数为174352910股。公司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9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85432925.90元(
含税)。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484元/股。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相
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调整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32.30-0.484)元/股≈31.82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
相关内容一致。
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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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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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7月2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65.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37%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20
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7月2日,以31
.8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5.0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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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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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60629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归属123944股;预留授予部分归属3668
5股。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
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完成了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
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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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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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安康路8号,苑东生物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
权数量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颖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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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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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一)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21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2024年6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
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5991988)中所持有的109.10万股公司股票
已于2024年6月7日非交易过户至“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
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6565706),过户价格为31.80元/股。
(三)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完成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数量
变更为160.377万股。
(四)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
锁定期于2025年6月11日届满,解锁股票数量为64.1508万股,占当时总股本比例为0.36%。
(五)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
锁定期于2026年6月11日届满,可解锁股票数量为21.1329万股,占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12%。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安排及前期解锁情况
根据《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
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
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各期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
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和持有人考核结果确定。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5年6月11日届满,解锁股票数量为64.1508万股,占
当时总股本比例为0.36%。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于2026年6月11日届满,可解锁股票数量为21.1329万股,
占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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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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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
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拟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含)至1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
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2
2026年6月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442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0.0251%,购买的最高价为46.89元/股、最低价为46.4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07
0868.4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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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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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60629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拟归属123944股;预留授予部分拟
归属36685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等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符合条件的
160名激励对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123944股,预留授予部分符合条件的28名激励对象可归属限
制性股票36685股。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23.20元/股调整为22.78
元/股。
(3)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22.78元/股调整为22.30
元/股。
(2)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23.20元/股调整为22.78
元/股。
(3)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22.78元/股调整为22.30
元/股。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
属条件的说明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为“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4年5月23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5年4月28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
第一个归属期。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
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8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0629
股。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1、授予日:2024年5月23日。
2、归属数量:123944股(调整后)。
3、归属人数:160人。
4、授予价格:22.30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剔除已离职员工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后的数据
。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1、授予日:2025年4月28日。
2、归属数量:36685股(调整后)。
3、归属人数:28人。
4、授予价格:22.30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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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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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2.78元/股调整为22.30元/股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成都苑东生物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
22.78元/股调整为22.30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成都苑东生物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
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彭龙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
何异议。2024年5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
编号:2024-034)。
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6)。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
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
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
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预留
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
疑义或异议。2025年5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
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
2025-026)。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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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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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
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337230股。现将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成都苑东生物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
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彭龙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
何异议。2024年5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
编号:2024-034)。
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6)。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
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
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
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预留
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
疑义或异议。2025年5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
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
2025-026)。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成都苑东生物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0名激励
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因此,公司董事会作废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76734股。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
。因此,公司董事会作废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5000股。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部分达标及部分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为“C”或“D”。因此,公司董事会作废本次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95496股。
综上,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合计337230股。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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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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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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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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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硫酸吗啡盐酸纳曲酮缓释胶囊申报上市许可的《受理通
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硫酸吗啡盐酸纳曲酮缓释胶囊
剂型:胶囊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2.3类
受理号:CXHS2600071、CXHS2600072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
申请人: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品于2024年11月按化学药品3类仿制药向国家药监局提交上市许可申请。审评期间,经
药品审评专家咨询会综合评定,本品符合《化学药品改良型新药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的要
求,具备2类改良新药的临床价值与差异化优势。为进一步提升产品的战略定位,公司于2026
年4月主动撤回原仿制药注册申请,调整为按2.3类改良型新药重新提交上市许可申请,并于近
日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受理。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公司硫酸吗啡盐酸纳曲酮缓释胶囊拟用于严重到需要每天、连续不断、长期阿片类药物治
疗疼痛且替代选择不充分的疼痛治疗。本品是公司依托自主特药缓控释及迟释技术平台开发的
复方缓释制剂,属于国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的含麻醉药品复方制剂,具有
较高的技术和政策壁垒。
硫酸吗啡盐酸纳曲酮缓释胶囊由阿片受体激动剂硫酸吗啡和阿片受体拮抗剂盐酸纳曲酮组
成。产品采用独特的防滥用和多层微丸缓释技术,在确保硫酸吗啡24小时镇痛疗效的同时,通
过盐酸纳曲酮的拮抗作用有效遏制硫酸吗啡的滥用风险。公司已完成多项临床试验,充分证明
本品缓释镇痛、防滥用的核心临床价值,同时具备提升患者用药依从性的优势。
国家药监局官网显示,公司为国内首家按化学药品2.3类提交上市许可申请并获受理的企
业,江苏长泰药业的同品种3类仿制药目前处于临床研究阶段,公司具备先发优势。
《中国疼痛医学发展报告(2020)》显示,我国慢性疼痛患者超3亿人且持续逐年增长,
疼痛已成为继心脑血管疾病、肿瘤之后的第三大健康问题,癌痛是其中最突出的一种疼痛。据
国家癌症中心发布的最新数据,2024年中国新发癌症病例为515.06万例,数量位列全球第一。
在这些癌症患者中,初诊癌症患者的疼痛发生率约为25%,晚期癌症患者的疼痛发生率可达60%
-80%,其中1/3的患者为重度疼痛,临床对安全长效、自带防滥用属性的阿片类镇痛药物需求
迫切。药智网数据显示,2025年国内公立医院吗啡口服缓释制剂销售额达2.81亿元,品种商业
化基础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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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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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不适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安康路8号,苑东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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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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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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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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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公正的绩效考核体系,激励董事提升
公司治理水平及经营业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全体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制,年度津贴标准为24万元整(人民币含税),按月发放;除此之
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非独立董事
1、投资人提名的外部非独立董事(如有),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也不享受公司其他
报酬、社保待遇等。
2、其他外部非独立董事,即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且非由投资人提名的其他外部
非独立董事,公司对其发放董事津贴,年度津贴标准为24万元整(人民币含税),按月发放;
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3、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内部董事”),不领取董事津
贴,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岗位薪酬。内部董事收入由年薪、中长期激励等部分
组成。年薪分为基本年薪和绩效薪酬,基本年薪与绩效薪酬比例为50%:50%。除实施年薪制外
,公司可以对内部董事实施超目标奖励,具体由公司依据当年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具体标准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增值权等中
长期激励,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方案。
四、薪酬的支付与考核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固定津贴,每月发放。
内部董事的基本年薪按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实施月度预发和根据年终考核结果汇算相结
合的方式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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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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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84号”《关于同意成都苑东生物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9
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4.36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334792
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112083983.4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2708416
.51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
验〔2020〕5681号”《验资报告》1。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
司及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
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0年9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
om.cn)的《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11本公告中的募集资金净额1222708416.51元与验资报告中的募集资金净额1222700659.41
元差异7757.10元,系计划发行费用与实际存在差异:1.实际发行报告制作费用较预计减少943
3.93元;2.实际印花税较预计增加1676.83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
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
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
金需求前提下,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800万元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6170
.07万元的29.17%,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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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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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或其他《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收入由年薪、中长期激励等部分组成。年薪分为基本年薪和绩效薪酬,
基本年薪与绩效薪酬比例为50%:50%。除实施年薪制外,公司可以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超目标
奖励,具体由公司依据当年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具体标准。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
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增值权等中长期激励,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等另行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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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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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金融
机构开展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额度的票据池业务,即与国内商业银行合作开展票据池业务
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有效期18个月,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
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
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合作银行
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资信较好的国内商业银行作为票据池业务的合作
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
票据池业务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三)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
(四)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35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
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五)担保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
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二、业务目的
为了有效利用票据质押池方式实施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盘活
存量资产,以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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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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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存款、
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产品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对应金融机构内部评
级为R1、PR1或其他等同于低风险的评级级别)、中低风险(对应金融机构内部评级为R2、PR2
或其他等同于中低风险的评级级别)。
投资金额: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购买中低风险的非保本的理财产品额度不
得超过4亿元。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中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其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
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同时受收益率不确定因素影响,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
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购买中
低风险的非保本的理财产品额度不得超过4亿元,资金可以滚动投资,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
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及投资种类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
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
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等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种类为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
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
产品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对应金融机构内部评级为R1、PR1或其他等同于低风险的评级级别)
、中低风险(对应金融机构内部评级为R2、PR2或其他等同于中低风险的评级级别)。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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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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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度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苑东生物”)及子公司
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
使用。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等。授信具体业务品种、额度
和期限,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
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
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保证上述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在
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含子公司之间)在上述综合授信额
度范围内提供担保,同时接受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与下属子公司及子公司相
互之间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金融
担保方式,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
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相互担保的公告》,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
围内,可豁免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有效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有
效,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授信及担保事项,自董事会通过授信及担保事项相关议案之日起,授
权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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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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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
数后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
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4059384.18元;截至2025年12月
31日止,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181302142.93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拟实施的2025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
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
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截至
2026年4月10日,公司总股本176532256股,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2179346股;扣减回购
专户的股份后,参与分配股数共17435291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5432925.90元(
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
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本
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4451906.03元(不含印花税、交
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57%,本次股份回
购拟用于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综上,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89884831.93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6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股份数量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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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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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33139.76万元,同比减少1.3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28324.83万元,同比增长18.8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20624.39万元,同比增长18.01%。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79885.73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11.73%,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
益293202.71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8.68%。
报告期内,受第十批国家集中带量采购执标影响,营业总收入略有下降;公司积极采取优
化收入结构、加强成本管控、提升运营效率等多重举措,推动技术服务及转让收入增加、成本
费用下降,消化第十批集采执标带来的不利影响,最终实现利润端稳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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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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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接续采购办公室”)于
2026年2月10日在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hsa.gd.gov.cn)发布的《国家组织集采药
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显示,公司富马酸比索洛尔片、依托考昔片等13个
产品拟中选本次接续采购。
本次拟中选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接续采购品种为第1-8批国家组织集采协议期满的品种,本次拟中选的产品共计13个
,其中有12个产品为原国家组织集采1-8批次已中选产品,帕立骨化醇注射液1个产品本次新中
选。上述产品2024年销售收入约65,119.65万元,占公司2024年总营收比例为48.25%;2025年1
-9月销售收入约50,408.47万元,占公司2025年1-9月总营收比例为49.46%。
本次接续采购周期为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采购周期中,医疗机构
将优先使用本次药品接续采购中选药品,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不
构成影响。本次接续采购总体上保持价格稳定或进一步下降,按厂牌报量赋予医疗机构更大选
择权,有助于医疗机构在众多中选企业中,选择供应保障能力更突出的药品,从而保障临床用
药的连续性,降低因集采导致的用药切换风险。尽管本次公司部分产品中选价格较原销售价格
有所下降,但本次公司有13个产品拟中选,若公司后续签订并执行采购合同,仍可以最大程度
稳固现有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相关药品的可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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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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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优洛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自主研发的1类生物药EP-0210单抗注射液正在开展用于治疗炎症性肠病的I期临床试验,
于近日完成首例受试者给药。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EP-0210单抗注射液的基本情况
EP-0210单抗注射液是一款靶向人肿瘤坏死因子样配体1A(TNF-likeligand1A,TL1A)的
人源化IgG1单克隆抗体药物,拟定适应症为炎症性肠病,其作用机制是通过高效结合人TL1A,
阻止TL1A介导的促炎症信号通路,从而发挥治疗炎症性肠病的作用。
临床前研究表明,EP-0210单抗注射液药效作用机制明确,在多种炎症性肠病体内模型中
药效显著,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其在靶点活性、体内药效等方面优于国外同靶点竞品
RVT-3101,有望为炎症性肠病患者带来安全有效的更多选择。
二、药品I期临床试验相关情况
EP-0210单抗注射液于2026年1月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批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
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6LP00264)。在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物临床试验批
准后,公司启动“EP-0210单抗注射液在中国健康成年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和药动学特
征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剂量递增的I期临床研究”(临床试验登记号:CTR20260325)
。该研究I期主要研究目的为评价EP-0210单抗注射液在健康成年试验参与者中单次及多次给药
后的安全性和耐受性;次要目的为评价EP-0210单抗注射液在健康成年试验参与者中单次及多
次给药后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免疫原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研究I期单剂量给药阶段第1剂
量组已经完成首例受试者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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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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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中
科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共同研发的1类化学创新药EP-0226片正在开展用于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
的I期临床试验,于近日完成首例受试者给药。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EP-0226片的基本情况
EP-0226片拟用于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是一种新型的钙离子通道(Cav2.2)调节剂,其
作用机制是通过与钙离子通道α2δ亚基结合,减少神经元钙离子内流,从而减少谷氨酸盐、
去甲肾上腺素等兴奋性神经递质的释放,进而有效控制神经病理性疼痛。
本品作为新一代的钙离子通道调节剂,与中枢神经系统组织中的α2δ亚基有高度亲和力
。临床前研究表明,EP-0226片在靶点选择性、体内镇痛活性及药效方面优于已获批同机制的
普瑞巴林,且安全性良好,有望为神经病理性疼痛患者带来安全有效的治疗新选择。
二、药品I期临床试验相关情况
EP-0226片于2025年12月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批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
知书》(通知书编号:2025LP03525、2025LP03526)。在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物临床
试验批准后,公司启动“评价EP-0226片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单次和多次给药的单中心、随机
、双盲、安慰剂对照、剂量递增的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研究”(临床试验登记号:CT
R20260150)。该研究I期主要研究目的为评价EP-0226片在健康受试者中单/多次口服给药的安
全性和耐受性;评价EP-0226片在健康受试者中单/多次口服给药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评
价EP-0226片药物浓度对校正的QT间期(QTc)的影响,为后续临床研究提供剂量选择依据。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研究I期单剂量给药阶段第1剂量组已经完成首例受试者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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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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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超阳药业有限公司
自主研发的1类化学创新药HP-001胶囊联合地塞米松用于治疗复发难治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I/I
I期临床试验,于近日完成首例受试者给药。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HP-001胶囊的基本情况
HP-001胶囊是一种新型口服CRBN(Cereblon蛋白,E3连接酶复合物的组成蛋白)基础的分
子胶降解剂,其作用机制为选择性招募并降解转录因子IKZF1/3,从而激活抗肿瘤反应。临床
前研究表明,HP-001胶囊在降解效力和选择性方面优于已获批的IMiDs(免疫调节剂)和下一
代候选药物(如Mezigdomide、Cemsidomide等),对CRBN具有更高亲和力,能够在克服耐药机
制的同时,最大程度降低在靶及脱靶毒性。HP-001胶囊在多发性骨髓瘤(MM)和非霍奇金淋巴
瘤(NHL)模型中展现出强大的体外和体内活性,同时安全性更高,展现出“Best-in-Class”
的潜力。
“HP-001治疗复发难治的多发性骨髓瘤和非霍奇金淋巴瘤的I期临床研究”(临床试验登
记号:CTR20242943)的首例受试者于2024年12月完成给药,截至目前已完成15例受试者给药
,研究中尚未发生剂量限制性毒性(DLT),安全性整体良好可控,并在低、中、高剂量组均
观察到了有效性的积极信号,进一步验证了临床前研究结果。
二、药品I/II期临床试验相关情况
HP-001胶囊于2025年8月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批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
知书》(通知书编号:2025LP02130)。在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后,
公司启动“评估HP-001胶囊联合地塞米松在复发难治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
、药代动力学和有效性的I/II期临床研究”。该研究I期主要研究目的为在安全导入阶段,评
估HP-001胶囊联合地塞米松在复发难治多发性骨髓瘤(MM)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评估其药代
动力学(PK)特征及初步有效性。II期主要研究目的为在剂量扩展阶段,评估HP-001胶囊联合
地塞米松在复发难治多发性骨髓瘤(MM)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及疗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
研究I期安全导入阶段已经完成首例受试者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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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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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硕德药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硕德药业”)分别于2025年5月6日至9日、5月16日至22日接受了来自美国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FDA”)的现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cGMP)现场检查和生物研
究监测(BIMO)现场检查,系盐酸纳洛酮鼻喷剂的批准前检查。
近日,硕德药业收到美国FDA出具的两份现场检查报告(即EIR,EstablishmentInspectio
nReport),硕德药业以零缺陷(no483)通过了上述现场检查。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检查的基本情况
检查事由:药品批准前检查(PAI)
涉及产品:盐酸纳洛酮鼻喷剂
涉及生产线:鼻喷剂生产线
检查范围:现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cGMP)、生物研究监测(BIMO)
接受检查企业:成都硕德药业有限公司
企业生产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乐康路9号
检查时间:2025年5月6日至9日、5月16日至22日FDAFEI:3018360274
检查结论:零缺陷(no483)通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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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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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优洛生物(上海)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优洛”)自主研发的1类生物药注射用YLSH003正在开展用于晚期实体瘤
的I/II期临床试验,首例受试者已于近日成功入组给药。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射用YLSH003的基本情况
注射用YLSH003是一种靶向组织因子(TissueFactor,TF)的新型抗体偶联药物(antibod
y-drugconjugate,ADC),拟开发用于晚期实体肿瘤治疗。TF是一种跨膜糖蛋白,在生理情况
下,是体内凝血过程的主要启动因子。研究表明,肿瘤发生进展时伴随TF高表达是大多数实体
肿瘤中后期发生复发和转移的主要原因。
注射用YLSH003由高亲和TF靶点的人源化免疫球蛋白G1(IgG1)抗体和毒性小分子拓扑异
构酶I抑制剂,通过上海优洛Uni-linkerADC技术平台开发的新型肿瘤微环境可激活连接子连接
而成,其能与抗原高亲和选择结合的同时不影响TF的凝血功能,在保持良好体内稳定性的前提
下,在肿瘤微环境和肿瘤细胞内均可裂解增加药物释放效率,从而提高抗肿瘤活性。临床前研
究表明,注射用YLSH003具有高效的抗肿瘤活性和潜在更优的安全性,有望为晚期实体瘤患者
带来更好的、更多的治疗选择。
目前,上海优洛已就该药品的相关技术提交了1项国际专利申请。针对TF靶点开发的ADC药
物,国外已有Tivdak上市,用于治疗宫颈癌;国内则有乐普生物、信诺维等公司正在开展不同
阶段的临床研究,适应症主要集中于宫颈癌、卵巢癌及胰腺癌。
二、药品I/II期临床研究相关情况
注射用YLSH003于2025年7月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审中心受理(受理号CXSL2500600
),于2025年9月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批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通
知书编号:2025LP02546)。在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后,公司启动“
评估YLSH003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有效性的I/II期临床研究
”。该研究I期主要研究目的为在剂量递增阶段评估注射用YLSH003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
性、耐受性,探索最大耐受剂量(MTD)并确定单药II期推荐剂量(RP2D);II期主要研究目
的为在剂量扩展阶段评估注射用YLSH003在II期推荐剂量时的有效性。近日,I期剂量递增阶段
的首例受试者已成功入组给药,其他受试者招募和筛选工作正在加快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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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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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参加了国家组织
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联采办”)组织的第十一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的投标工作,
公司盐酸去氧肾上腺素注射液、贝前列素钠片2个产品拟中选本次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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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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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苑东生物”)为进一步提升公司
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快公司创新转型战略的实施步伐,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议案》,新增认定赵立文先生为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简历
赵立文先生,男,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科院广州生物医药
与健康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学历,具有15年以上的医药研发全流程管理经验。2011年7月至2021
年12月期间,历任南京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研发中心副主任和副总经理兼研究院
院长等职,2022年1月至今,任上海超阳药业有限公司CEO(首席执行官)。曾任中国药科大学
特聘产业教授、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药物研发专委会委员等职位。
赵立文先生具备早期发现、IND申报和临床开发的全流程创新药研发经验和自主创新研发
能力,曾主导小分子、抗体偶联药物(ADC)、蛋白降解靶向嵌合体(PROTAC)等多种分子形
式的创新药研发,推动超过10个药物进入临床阶段;由他设计发明的两个1类创新药已获得国
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
赵立文先生现任苑东生物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研究院院长,未持有苑东生物股份,与苑东
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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