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16 奥特维 更新日期:2026-08-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5-12│ 23.28│ 5.1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3-14│ 74.76│ 2670.81万│
├───────────┼───────────┼───────────┼───────────┤
│增发 │ 2022-08-22│ 68.79│ 5.2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08│ 104.40│ 1536.2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1-15│ 72.00│ 96.92万│
├───────────┼───────────┼───────────┼───────────┤
│可转债 │ 2023-08-10│ 100.00│ 11.3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8-29│ 70.40│ 74.4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09│ 70.40│ 1461.9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1-16│ 48.55│ 96.0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2-15│ 50.46│ 309.9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3-14│ 50.46│ 2537.5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8-29│ 32.40│ 67.7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0-08│ 32.40│ 1766.1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1-15│ 32.40│ 116.7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2-14│ 33.76│ 286.8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3-14│ 33.76│ 1976.1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8-29│ 30.30│ 76.6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2-14│ 31.66│ 343.1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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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埃科光电 │ 4000.00│ ---│ ---│ 3371.61│ ---│ 人民币│
├─────────┼─────┼─────┼─────┼─────┼──────┼──────┤
│厦门市富海新材三期│ 2000.00│ ---│ 1.96│ ---│ -21.00│ 人民币│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
│欧普泰 │ 1400.00│ ---│ ---│ 1890.00│ ---│ 人民币│
├─────────┼─────┼─────┼─────┼─────┼──────┼──────┤
│格林司通 │ 1002.00│ ---│ ---│ 1002.00│ ---│ 人民币│
├─────────┼─────┼─────┼─────┼─────┼──────┼──────┤
│中利集团 │ 703.97│ ---│ ---│ 939.39│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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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 2.90亿│ 4763.94万│ 1.40亿│ 48.43│ ---│ ---│
│产业化 │ │ │ │ │ │ │
├─────────┼──────┼─────┼─────┼─────┼─────┼──────┤
│平台化高端智能装备│ 10.33亿│ 1.56亿│ 4.36亿│ 42.22│ ---│ ---│
│智慧工厂 │ │ │ │ │ │ │
├─────────┼──────┼─────┼─────┼─────┼─────┼──────┤
│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 2.90亿│ 4763.94万│ 1.40亿│ 48.43│ ---│ ---│
│产业化 │ │ │ │ │ │ │
├─────────┼──────┼─────┼─────┼─────┼─────┼──────┤
│光伏电池先进金属化│ 6000.00万│ 749.02万│ 1123.21万│ 18.72│ ---│ ---│
│工艺设备实验室 │ │ │ │ │ │ │
├─────────┼──────┼─────┼─────┼─────┼─────┼──────┤
│科技储备资金 │ 1.50亿│ 224.52万│ 1.25亿│ 83.60│ ---│ ---│
├─────────┼──────┼─────┼─────┼─────┼─────┼──────┤
│补充铺底流动 │ 8447.17万│ 0.00│ 8447.17万│ 100.00│ ---│ ---│
├─────────┼──────┼─────┼─────┼─────┼─────┼──────┤
│半导体先进封装光学│ 4000.00万│ 378.16万│ 520.10万│ 13.00│ ---│ ---│
│检测设备研发及产业│ │ │ │ │ │ │
│化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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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9-13 │交易金额(元)│80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无锡松瓷机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4.│标的类型 │股权 │
│ │3246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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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吴伟忠 │
├──────┼────────────────────────────────────────┤
│交易概述 │1、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特维”)拟使用自有和自筹资 │
│ │金14391.9972万元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松瓷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瓷机电”或“│
│ │标的公司”)之少数股东持有的松瓷机电8.99%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松瓷机电的 │
│ │直接持股比例将由73.84%增加至82.83%,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
│ │ 一、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了进一步加强与松瓷机电的协同效应以及提高公司经营决策│
│ │效率、增加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降低管理成本与控制风险,实现公司整体资源的优化配置。│
│ │经各方协商确定,公司拟使用14391.9972万元,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松瓷机电之少数股东吴│
│ │伟忠(注册资本104.3246万元,8000.0008万元)、陈耀民(注册资本20.8649万元,1599.9│
│ │986万元)、蔡志方(注册资本10.4324万元,799.9955万元)、上饶市长鑫叁号企业管理中│
│ │心(有限合伙)((注册资本52.0580万元,3992.0023万元)合计持有的松瓷机电8.99%股 │
│ │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松瓷机电的直接持股比例将由73.84%增加至82.83%,公司合并│
│ │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
└──────┴────────────────────────────────────────┘
┌──────┬────────────────┬──────┬────────────────┐
│公告日期 │2025-09-13 │交易金额(元)│16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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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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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无锡松瓷机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8│标的类型 │股权 │
│ │649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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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陈耀民 │
├──────┼────────────────────────────────────────┤
│交易概述 │1、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特维”)拟使用自有和自筹资 │
│ │金14391.9972万元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松瓷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瓷机电”或“│
│ │标的公司”)之少数股东持有的松瓷机电8.99%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松瓷机电的 │
│ │直接持股比例将由73.84%增加至82.83%,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
│ │ 一、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了进一步加强与松瓷机电的协同效应以及提高公司经营决策│
│ │效率、增加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降低管理成本与控制风险,实现公司整体资源的优化配置。│
│ │经各方协商确定,公司拟使用14391.9972万元,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松瓷机电之少数股东吴│
│ │伟忠(注册资本104.3246万元,8,000.0008万元)、陈耀民(注册资本20.8649万元,1,599│
│ │.9986万元)、蔡志方(注册资本10.4324万元,799.9955万元)、上饶市长鑫叁号企业管理│
│ │中心(有限合伙)((注册资本52.0580万元,3,992.0023万元)合计持有的松瓷机电8.99%│
│ │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松瓷机电的直接持股比例将由73.84%增加至82.83%,公司合│
│ │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
└──────┴────────────────────────────────────────┘
┌──────┬────────────────┬──────┬────────────────┐
│公告日期 │2025-09-13 │交易金额(元)│8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无锡松瓷机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4│标的类型 │股权 │
│ │324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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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蔡志方 │
├──────┼────────────────────────────────────────┤
│交易概述 │1、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特维”)拟使用自有和自筹资 │
│ │金14391.9972万元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松瓷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瓷机电”或“│
│ │标的公司”)之少数股东持有的松瓷机电8.99%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松瓷机电的 │
│ │直接持股比例将由73.84%增加至82.83%,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
│ │ 一、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了进一步加强与松瓷机电的协同效应以及提高公司经营决策│
│ │效率、增加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降低管理成本与控制风险,实现公司整体资源的优化配置。│
│ │经各方协商确定,公司拟使用14391.9972万元,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松瓷机电之少数股东吴│
│ │伟忠(注册资本104.3246万元,8,000.0008万元)、陈耀民(注册资本20.8649万元,1,599│
│ │.9986万元)、蔡志方(注册资本10.4324万元,799.9955万元)、上饶市长鑫叁号企业管理│
│ │中心(有限合伙)((注册资本52.0580万元,3,992.0023万元)合计持有的松瓷机电8.99%│
│ │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松瓷机电的直接持股比例将由73.84%增加至82.83%,公司合│
│ │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
└──────┴────────────────────────────────────────┘
┌──────┬────────────────┬──────┬────────────────┐
│公告日期 │2025-09-13 │交易金额(元)│3992.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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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无锡松瓷机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2.0│标的类型 │股权 │
│ │580万元 │ │ │
├──────┼────────────────┴──────┴────────────────┤
│买方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上饶市长鑫叁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1、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特维”)拟使用自有和自筹资 │
│ │金14391.9972万元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松瓷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瓷机电”或“│
│ │标的公司”)之少数股东持有的松瓷机电8.99%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松瓷机电的 │
│ │直接持股比例将由73.84%增加至82.83%,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
│ │ 一、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了进一步加强与松瓷机电的协同效应以及提高公司经营决策│
│ │效率、增加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降低管理成本与控制风险,实现公司整体资源的优化配置。│
│ │经各方协商确定,公司拟使用14391.9972万元,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松瓷机电之少数股东吴│
│ │伟忠(注册资本104.3246万元,8,000.0008万元)、陈耀民(注册资本20.8649万元,1,599│
│ │.9986万元)、蔡志方(注册资本10.4324万元,799.9955万元)、上饶市长鑫叁号企业管理│
│ │中心(有限合伙)(注册资本52.0580万元,3,992.0023万元)合计持有的松瓷机电8.99%股│
│ │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松瓷机电的直接持股比例将由73.84%增加至82.83%,公司合并│
│ │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3-24 │
├──────┼────────────────────────────────────────┤
│关联方 │无锡华信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总经理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劳保用品、滚 │
│ │ │ │轮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4 │
├──────┼────────────────────────────────────────┤
│关联方 │无锡华信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总经理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劳保用品、滚 │
│ │ │ │轮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4 │
├──────┼────────────────────────────────────────┤
│关联方 │无锡松瓷机电有限公司、无锡奥特维旭睿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奥特维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无│
│ │锡奥特维科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无锡立朵科技有限公司、无锡普乐新能源有限公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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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 │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30亿元(含本数)。该担保额 │
│ │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使用。 │
│ │ 被担保人名称:无锡松瓷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瓷机电”)、无锡奥特维旭睿科│
│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睿科技”)、无锡奥特维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装│
│ │备”)、无锡奥特维科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芯技术”)、无锡立朵科技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朵科技”)、无锡普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普乐”)、│
│ │无锡奥特维智远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远装备”)、无锡奥特维捷芯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捷芯科技”)、无锡唯因特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因特”)、江苏橙│
│ │伟通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橙伟通能”)、无锡镭士维光学技术有限公司(简称│
│ │“镭士维”),均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无锡奥特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
│ │链公司”)、奥特维(新加坡)有限公司(Autowell(Singapore)PTE.LTD.)(以下简称“A│
│ │utowell(新加坡)”)、奥特维(日本)有限公司(AUTOWELL日本株式会社)(以下简称“A│
│ │UTOWELL日本”)均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 已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及担保额度余额:公司已为智能装备提供担保总额1.10亿元,担│
│ │保额度余额为0.10亿元;已为松瓷机电提供担保总额为9.94亿元,担保额度余额为0.36亿元│
│ │;已为旭睿科技提供担保总额为3.90亿元,担保额度余额为2.10亿元;已为科芯技术提供担│
│ │保总额为0.40亿元,担保额度余额为0.10亿元;已为智远装备提供担保总额为0.10亿元,担│
│ │保额度余额为0.00亿元;已为供应链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2.15亿元,担保额度余额为4.35亿│
│ │元;已为唯因特提供担保总额为0.98亿元,担保额度余额为0.02亿元;已为捷芯技术提供担│
│ │保总额为0.05亿元,担保额度余额为0.00亿元;立朵科技、无锡普乐、普乐新能源、Autowe│
│ │ll(新加坡)、AUTOWELL日本、AUTOWELL(马来西亚)尚未发生担保事项,担保额度余额共计│
│ │为0.15亿元。担保期限及具体担保金额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提供担保。上述20│
│ │25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预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5.50亿元,已实际提供担 │
│ │保金额合计18.62亿元,担保额度尚余6.88亿元。 │
│ │ 一、担保情况概述 │
│ │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
│ │ 为支持各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在考虑到下属各子公司的实际经│
│ │营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
│ │ 1、公司拟为以下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27.1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 │其中:拟为控股子公司松瓷机电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拟│
│ │为全资子公司供应链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拟为控股 │
│ │子公司旭睿科技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拟为全资子公司AUT│
│ │OWELL日本,Autowell(新加坡),控股子公司智能装备、科芯技术、智远装备、立朵科技、 │
│ │无锡普乐、捷芯科技、橙伟通能、镭士维等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
│ │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3.1亿元。以上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及具体担保金 │
│ │额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可对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
│ │公司)的担保额度作适度调配,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
│ │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
│ │过后12个月内。 │
│ │ 2、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唯因特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 │
│ │民币1.2亿元。以上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及具体担保金额以与相关金融机构 │
│ │签订的协议或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 │
│ │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
│ │ 3、公司本次向松瓷机电提供的担保由松瓷机电其他股东华焱、施大雄、无锡松奥企业 │
│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松奥”)、无锡松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松特”)以其持有的松瓷机电的股权比例向上市公司提供质押反担│
│ │保;向旭睿科技提供的担保由旭睿科技其他股东无锡璟同、博华创能以其持有的旭睿科技的│
│ │股权比例向上市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向智能装备提供的担保由智能装备其他股东无锡璟和│
│ │以其持有的智能装备的股权比例向上市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向科芯技术提供的担保由科芯│
│ │技术其他股东无锡璟同、无锡璟和以其持有的科芯技术的股权比例向上市公司提供质押反担│
│ │保;向立朵科技提供的担保由无锡璟辉等其他股东以其持有的立朵科技的股权比例向上市公│
│ │司提供质押反担保;向智远装备提供的担保由智远装备其他股东无锡璟辉以其持有的智远装│
│ │备的股权比例向上市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向无锡普乐提供的担保由无锡普乐其他股东无锡│
│ │璟和以其持有无锡普乐的股权比例向上市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向橙伟通能提供的担保由橙│
│ │伟通能其他股东黄永远、苏州茂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持有橙伟通能公司的股份提供质押│
│ │反担保;向镭士维提供的担保由镭士维其他股东殷庆辉、季斌斌以持有镭士维公司的股份提│
│ │供质押反担保。向唯因特提供的担保由唯因特其他股东葛志勇、李文、白伟锋以其持有的唯│
│ │因特的股权比例向上市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1、供应链公司、AUTOWELL日本株式会社、Autowell(新加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松瓷 │
│ │机电、旭睿科技、智能装备、科芯技术、立朵科技、无锡普乐、智远装备、捷芯科技、唯因│
│ │特、橙伟通能、镭士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 │ 2、上述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中,葛志勇、李文系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刘世挺为 │
│ │公司董事。本次担保及反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无锡奥特维│松瓷机电 │ 4.90亿│人民币 │2025-01-06│2026-11-2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科技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无锡奥特维│旭睿科技 │ 2.51亿│人民币 │2025-01-02│2026-12-2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科技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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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奥特维│供应链公司│ 8138.21万│人民币 │2024-11-08│2027-12-22│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科技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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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奥特维│奥特维智能│ 6221.37万│人民币 │2025-03-28│2026-10-1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科技股份有│装备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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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奥特维│唯因特 │ 5000.00万│人民币 │2025-04-23│2026-12-04│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科技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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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奥特维│科芯技术 │ 2761.76万│人民币 │2025-06-30│2026-12-2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科技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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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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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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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无锡奥特维科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芯技术”)与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无锡新区支行”)签署
担保合同人民币1000.00万元,期限为2026年6月26日至2027年6月23日;公司为科芯技术的银
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润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润微”)与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无锡分行”)签署担保合同人民币1000.00万元,
期限为2026年6月26日至2027年6月25日;公司为深圳润微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无锡奥特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与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无锡分行”)开立保函人民币224.33万元,期
限为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8月25日;与中国银行无锡分行开立保函人民币85.22万元,期限
为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8月15日。公司为供应链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
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无锡唯因特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向银
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总的担保额度合计为283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及具体担保金额以与
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可对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的
担保额度作适度调配,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
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从事商业保理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
“保理公司”)展开合作,就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有追索权
/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者其他等值货币。公司于2025年7月1
0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拟调整前期应收账款保理(有追索权或无追索权,下同)
融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应收账款保理金额由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者其他等值货
币,调整为累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者其他等值货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可调剂使用应
收账款保理融资额度。公司将为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科芯技术、深圳润微和供应链公司的银行授信担保余额为32335.82
万元(含本次担保),均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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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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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前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奥维转债”的信
用等级为“AA-”。
本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奥维转债”的信
用等级为“AA-”。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
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公司主体及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奥维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一、前次评级情况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奥维转债”前次评级结
果为“AA-”,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评级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
二、本次评级情况
评级机构中证鹏元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6年
6月26日出具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
026】跟踪第【513】号01),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
,“奥维转债”评级结果为“AA-”。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已于同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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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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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无锡奥特维旭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睿科技”)与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无锡新区支行”)签署担保合
同人民币10000.00万元,期限为2026年5月8日至2028年5月8日;公司为旭睿科技的银行授信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无锡奥特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与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无锡分行”)开立保函人民币112.16万元,期
限为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8月10日;公司为供应链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
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无锡唯因特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向银
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总的担保额度合计为283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及具体担保金额以与
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可对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的
担保额度作适度调配,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
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从事商业保理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
“保理公司”)展开合作,就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有追索权
/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者其他等值货币。公司于2025年7月1
0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拟调整前期应收账款保理(有追索权或无追索权,下同)
融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应收账款保理金额由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者其他等值货
币,调整为累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者其他等值货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可调剂使用应
收账款保理融资额度。公司将为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旭睿科技、供应链公司的银行授信担保余额为71036.28万元(含本
次担保),均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之内。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责任: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10112.61万元;
3、担保内容:银行授信担保;
4、担保期限:
旭睿科技银行授信担保(中国银行无锡新区支行):2026年5月8日至2028年5月8日;
智能装备银行授信担保(中国银行无锡分行)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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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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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总经理葛志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7818840股,占公司总股本24.68%。其中,5461
5064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22678514股为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525262股为集中竞价交易取
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李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956
7225股,占公司总股本15.72%。其中,49465795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101430股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
股份。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无锡奥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奥创”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752748股,占公司总股本2.78%。股份来源于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以及
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无锡奥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奥利”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7925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股份来源于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以
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周永秀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1456股,占
公司总股本0.0227%。其中,股份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归属、获授限制性股票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60291股,集中竞价交易取得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11165股
。上述股份中7064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12股为限售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6年2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19日-2026年6月18日),葛
志勇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
不超过156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本的0.49%;李文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
7%;无锡奥创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35
1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6%;无锡奥利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054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4%;周永秀女士计划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7000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0.00539%。
截至2026年6月18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股东葛志勇、李文、周永秀通过集中
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0692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7%。股东无锡奥创
、无锡奥利未实施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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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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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维”或“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
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
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7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年
7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将股东大会的召开时
间从2023年8月1日延期到2023年8月7日。
3、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30日期间,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
23年8月4日,公司披露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8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奥特维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奥特维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此外,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
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3年8月29日为授予日,
以10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256名激励对象授予75.621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
6、2023年10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公告编号:2023-099),并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
7、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
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审议通过。8、2024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9、2025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披露《关于
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和《关于回购注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10、2025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6月25
日披露《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和《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11、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关于调
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和《关于回购注销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12、2026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通过。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披露《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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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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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维”或“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
金融机构销售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
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
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确
保不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
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资金来源: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3、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
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
5、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6、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公
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会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
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
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
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
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5、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对现金管理进行专项审计;6、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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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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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特维”)基于当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际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拟调整“光伏电池先进金属化工艺设备实验室”(以下简称
“金属化实验室”)内部投资结构及实施期限。本次调整系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
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该事项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
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事项。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523号”文《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114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08.6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113291.3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6日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23】D-0025号”《验资报告》。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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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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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无锡奥特维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装备”)与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无锡分行”)签署担保合同人民币3000.00万元,
期限为2026年5月15日至2027年5月15日;公司为智能装备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智能装备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无锡
分行”)开立保函人民币262.80万元,期限为2026年4月29日至2027年3月31日;公司为智能装
备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
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无锡唯因特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向银
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总的担保额度合计为283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及具体担保金额以与
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可对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的
担保额度作适度调配,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
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从事商业保理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
“保理公司”)展开合作,就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有追索权
/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者其他等值货币。公司于2025年7月1
0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拟调整前期应收账款保理(有追索权或无追索权,下同)
融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应收账款保理金额由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者其他等值货
币,调整为累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者其他等值货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可调剂使用应
收账款保理融资额度。公司将为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智能装备的银行授信担保余额为12262.80万元(含本次担保),均
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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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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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披露全资子公司无
锡奥特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与国际知名光伏企业签订附条件生
效的《销售合同》,供应链公司向该企业销售单晶炉及配套辅助设备,合计销售额约人民币4
亿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92)。
二、合同不履行的原因
公司近日收到子公司供应链公司发来的告知函:自该销售合同签署后,因客户所在国家当
地政策及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生效条件(即“客户确定FID(最终投资决定)、
发布开工通知,并支付首付款”)未能达成,该合同不再履行。公司本着对投资者负责任的态
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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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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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3号行政楼6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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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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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无锡松瓷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瓷机电”)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无锡分行”)签署担保合同人民币10000.00万元,期限为
2026年4月27日至2027年4月26日;与兴业银行无锡分行签署担保合同人民币12000.00万元,期
限为2026年4月30日至2033年4月29日;公司为松瓷机电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
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无锡唯因特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向银
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总的担保额度合计为283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及具体担保金额以与
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可对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的
担保额度作适度调配,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
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从事商业保理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
“保理公司”)展开合作,就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有追索权
/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者其他等值货币。公司于2025年7月1
0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拟调整前期应收账款保理(有追索权或无追索权,下同)
融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应收账款保理金额由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者其他等值货
币,调整为累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者其他等值货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可调剂使用应
收账款保理融资额度。公司将为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松瓷机电的银行授信担保余额为1070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均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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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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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原由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
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
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公司112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569683股限制性
股票,公司将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4.88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315330141股减少至314760458股,注册资本由3153
30141元减少至314760458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9)。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
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
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二)债权申报具体方
式: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3号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6年4月23日起45天内,现场申报为此期间的工作日(9:00-12:00,14:0
0-17:30)
3、联系人:公司证券投资部
4、联系电话:0510-82255998
5、邮箱:investor@wxautowell.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
,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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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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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真实、公允地反映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与2025年年度的经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
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相应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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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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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整事由
2025年9月22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
0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
要的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调整结果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价格调整如下:P=P0–V=45.38-0.50=44.8
8元/股
因此,2023年激励计划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44.88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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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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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3)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
5-1
(4)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5)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为邓超;截至2025年末合伙人52人,注册会计师281人,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46人。
(6)审计收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8
10.8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5546.9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596.51万元。
(7)业务情况: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4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3382.90万元。2025年挂牌公司审
计客户109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1682.05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审计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
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6000万元;职业风险基
金计提、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
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处理5次、自律惩戒3次、纪律处分2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3
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9次、行政处理9次、自律惩戒3次、纪律处分
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曹宇辰,合伙人,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中联执业。曹宇辰先生近三年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
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魏新宇,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
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魏新宇先生近三年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工作。
(3)质量控制复核人:邓超
合伙人,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立信中联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等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5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为120万元,内控审
计收费30万元。该费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审计服务的性质、工作量以及业务复杂
程度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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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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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半导体先进封装光
学检测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在产品概念阶段投入时间比预期时间长,整体进展低于预期;
主要是为精确定位产品,满足客户对产品的精准需求和性能要求,提升产品竞争优势。目前项
目仍在持续完善研发方案设计中,鉴于半导体先进封装光学检测设备高分辨力智能光学系统与
高性能检测算法的实现难度与资金使用情况,经审慎判断,决定将“半导体先进封装光学检测
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计划的2026年8月延长至2027年12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523号”文《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114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08.6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113291.3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6日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23】D-0025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
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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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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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水平应为204102.72万元,公司2025年度业绩为38462.06
万元(注:此处业绩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且剔
除公司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未达到业绩考
核目标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
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公司112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569683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将
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公司回购价格调整为44.88元/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办理回购注销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综上,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69683股,回购价格44.88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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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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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及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特维”)第
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
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
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57720330.9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利润分配方案如
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截至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通知之日(2026年4月12日),公司总股本31533014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22
64112.8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409862148.30元,占本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92.2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
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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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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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3号行政楼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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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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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无锡松瓷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瓷机电”)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无锡分行”)签署担保合同人民币10000.00万元,期限为
2025年9月19日至2027年4月30日;公司为松瓷机电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无锡奥特维旭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睿科技”)与宁波银行无
锡分行签署担保合同人民币10000.00万元,期限为2025年9月19日至2027年4月30日;公司为旭
睿科技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无锡奥特维捷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芯科技”)与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无锡分行”)签署担保合同人民币500.00万元,期
限为2026年3月28日至2027年3月27日;公司为捷芯科技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无锡奥特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与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无锡分行”)开立保函人民币6640.47万元,
期限为2026年4月8日至2027年3月2日;公司为供应链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
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无锡唯因特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向银
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总的担保额度合计为283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及具体担保金额以与
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可对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的
担保额度作适度调配,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
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从事商业保理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
“保理公司”)展开合作,就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有追索权
/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者其他等值货币。公司于2025年7月1
0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拟调整前期应收账款保理(有追索权或无追索权,下同)
融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应收账款保理金额由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者其他等值货
币,调整为累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者其他等值货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可调剂使用应收
账款保理融资额度。公司将为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松瓷机电、旭睿科技、捷芯科技和供应链公司的银行授信担保余额
为171914.12万元(含本次担保),均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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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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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3号行政楼6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
权数量的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葛志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表决方式、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周永秀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
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无锡唯因特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
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议案3的股东回避表决情况:议案3,葛志勇、李文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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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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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无锡松瓷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瓷机电”)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无锡分行”)签署担保合同人民币8000.00万元,期限为2
026年2月9日至2027年2月8日;公司为松瓷机电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松瓷机电与远宏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宏保理”)签
署保理合同人民币7268.60万元,保理项目期限为3年,公司为该保理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无锡奥特维旭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睿科技”)与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无锡分行”)签署担保合同人民币10000.00万元,
期限为2026年3月24日至2027年3月23日;公司为旭睿科技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无锡唯因特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因特”)与兴业银行无锡
分行签署担保合同人民币1800.00万元,期限为2026年3月30日至2027年3月29日;公司为唯因
特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
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无锡唯因特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向银
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总的担保额度合计为255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及具体担保金额以与
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可对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的
担保额度作适度调配,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
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从事商业保理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
“保理公司”)展开合作,就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有追索权
/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者其他等值货币。公司于2025年7月1
0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拟调整前期应收账款保理(有追索权或无追索权,下同)
融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应收账款保理金额由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者其他等值货
币,调整为累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者其他等值货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可调剂使用应收
账款保理融资额度。公司将为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松瓷机电、旭睿科技和唯因特提供的银行授信担保余额为153790.0
0万元(含本次担保);公司为松瓷机电、旭睿科技提供的应收账款保理担保余额为12971.76
万元(含本次保理),其中远宏保理9983.00万元,平安商业保理有限公司2988.76万元。上述
担保余额均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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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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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鉴于“平台化高端智能装备
智慧工厂”项目的设备及软件的安装调试等事项尚需一定周期,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充分考虑募投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情况,经审慎判断,同意公司将“平台化高端智能装备
智慧工厂”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计划的2026年3月延长至2026年8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523号”文《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114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08.6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113291.3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6日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23】D-0025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
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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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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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蒋烜先生近日因个人原
因申请辞去公司相关职务并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蒋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蒋煊先生任职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在公
司职务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的纠纷或
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蒋烜先生与公司签有《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负有相应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
义务,其负责的工作已交接完毕。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蒋烜先生的离职不会
影响公司核心技术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业务发展和产品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蒋烜先生于近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相关职务并办理完成工作交接
及离职手续。离职后,蒋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蒋烜先生在任期间的
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蒋烜先生于2016年2月加入公司,离职前任公司研发中心技术专家,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
员之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烜先生因参与2023年股权激励持有公司限制性股份650股,截
至目前,该650股股份尚未解除限售。根据《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协
议书》约定,激励对象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
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离职后,蒋烜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研发的项目和专利情况
蒋烜先生在任职期间参与公司光伏组件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目前已完成与公司研发团队的
工作交接,蒋烜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原有项目的研发进程产生不利影响。其在公司职务成果所形
成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
职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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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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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30亿元(含本数)。该担保额
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使用。
被担保人名称:无锡松瓷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瓷机电”)、无锡奥特维旭睿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睿科技”)、无锡奥特维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装备”
)、无锡奥特维科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芯技术”)、无锡立朵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立朵科技”)、无锡普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普乐”)、无锡奥特
维智远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远装备”)、无锡奥特维捷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捷芯科技”)、无锡唯因特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因特”)、江苏橙伟通能智能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橙伟通能”)、无锡镭士维光学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镭士维”),
均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无锡奥特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奥特
维(新加坡)有限公司(Autowell(Singapore)PTE.LTD.)(以下简称“Autowell(新加坡)”
)、奥特维(日本)有限公司(AUTOWELL日本株式会社)(以下简称“AUTOWELL日本”)均系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已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及担保额度余额:公司已为智能装备提供担保总额1.10亿元,担保
额度余额为0.10亿元;已为松瓷机电提供担保总额为9.94亿元,担保额度余额为0.36亿元;已
为旭睿科技提供担保总额为3.90亿元,担保额度余额为2.10亿元;已为科芯技术提供担保总额
为0.40亿元,担保额度余额为0.10亿元;已为智远装备提供担保总额为0.10亿元,担保额度余
额为0.00亿元;已为供应链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2.15亿元,担保额度余额为4.35亿元;已为唯
因特提供担保总额为0.98亿元,担保额度余额为0.02亿元;已为捷芯技术提供担保总额为0.05
亿元,担保额度余额为0.00亿元;立朵科技、无锡普乐、普乐新能源、Autowell(新加坡)、AU
TOWELL日本、AUTOWELL(马来西亚)尚未发生担保事项,担保额度余额共计为0.15亿元。担保
期限及具体担保金额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提供担保。上述2025年为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预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5.50亿元,已实际提供担保金额合计18.62亿元,
担保额度尚余6.88亿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各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在考虑到下属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
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拟为以下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27.1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其
中:拟为控股子公司松瓷机电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拟为全
资子公司供应链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拟为控股子公司
旭睿科技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拟为全资子公司AUTOWELL日
本,Autowell(新加坡),控股子公司智能装备、科芯技术、智远装备、立朵科技、无锡普乐、
捷芯科技、橙伟通能、镭士维等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金额
合计不超过3.1亿元。以上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及具体担保金额以与相关金融
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可对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作适度调配,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
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2、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唯因特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1.2亿元。以上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及具体担保金额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
的协议或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
人办理上述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3、公司本次向松瓷机电提供的担保由松瓷机电其他股东华焱、施大雄、无锡松奥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松奥”)、无锡松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无锡松特”)以其持有的松瓷机电的股权比例向上市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向
旭睿科技提供的担保由旭睿科技其他股东无锡璟同、博华创能以其持有的旭睿科技的股权比例
向上市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向智能装备提供的担保由智能装备其他股东无锡璟和以其持有的
智能装备的股权比例向上市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向科芯技术提供的担保由科芯技术其他股东
无锡璟同、无锡璟和以其持有的科芯技术的股权比例向上市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向立朵科技
提供的担保由无锡璟辉等其他股东以其持有的立朵科技的股权比例向上市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
;向智远装备提供的担保由智远装备其他股东无锡璟辉以其持有的智远装备的股权比例向上市
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向无锡普乐提供的担保由无锡普乐其他股东无锡璟和以其持有无锡普乐
的股权比例向上市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向橙伟通能提供的担保由橙伟通能其他股东黄永远、
苏州茂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持有橙伟通能公司的股份提供质押反担保;向镭士维提供的担
保由镭士维其他股东殷庆辉、季斌斌以持有镭士维公司的股份提供质押反担保。向唯因特提供
的担保由唯因特其他股东葛志勇、李文、白伟锋以其持有的唯因特的股权比例向上市公司提供
质押反担保。
(二)关联关系说明
1、供应链公司、AUTOWELL日本株式会社、Autowell(新加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松瓷机
电、旭睿科技、智能装备、科芯技术、立朵科技、无锡普乐、智远装备、捷芯科技、唯因特、
橙伟通能、镭士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上述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中,葛志勇、李文系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刘世挺为公
司董事。本次担保及反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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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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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3号行政楼6楼会议室2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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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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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无锡松瓷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瓷机电”)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无锡分行”)签署担保合同人民币13000.00万元,期限为
2026年2月28日至2027年2月9日;公司为松瓷机电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无锡奥特维旭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睿科技”)与交通银行无
锡分行签署担保合同人民币6000.00万元,期限为2026年2月28日至2027年2月9日;公司为旭睿
科技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无锡唯因特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因特”)与交通银行无锡
分行签署担保合同人民币1000.00万元,期限为2026年2月27日至2027年2月9日;公司为唯因特
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
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无锡唯因特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向银
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总的担保额度合计为255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及具体担保金额以与
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可对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的
担保额度作适度调配,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
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从事商业保理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
“保理公司”)展开合作,就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有追索权
/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者其他等值货币。公司于2025年7月1
0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拟调整前期应收账款保理(有追索权或无追索权,下同)
融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应收账款保理金额由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者其他等值货
币,调整为累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者其他等值货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可调剂使用应收
账款保理融资额度。公司将为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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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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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类型:销售合同;
2.合同标的物:多分片测试分选机;
3.合同金额:约2.28亿元(含税);
4.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日至合同约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6.风险提示:上述项目将于合同生效后分批次交货。按照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公司将在设
备验收后确认收入,是否对2026年当期业绩产生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情况:
1、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奥特维旭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睿科技”)近日与某客
户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旭睿科技向该客户销售多分片测试分选机,合同金额约2.28亿元(
含税)。
2、对方当事人情况
因本次合同部分信息涉及商业秘密和商业敏感信息,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内部确认的自愿性披露标准等相关规定,公司已
履行内部信息披露豁免程序,豁免披露客户的具体信息。该客户具有良好的信用,具备履约能
力,履约风险可控。客户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金额约2.28亿元(含税)。因旭睿科技商品平均验收周期为6-9个月,受本合同
具体交货批次及验收时间的影响,合同履行对2026年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将对公司2027年
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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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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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业绩、财务情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2170.94万元,较上年同比减少30.34%;实现利润总额4685
1.27万元,较上年同比减少68.8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350.58万元,较上年
同比减少64.72%。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支付费用为1888.62万元,该费用计入3
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影响为1482.77万元(已考虑相关所得税费用
的影响)。因此,2025年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45,833.
35万元,较上年减少64.59%;2025年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41606.23万元,较上年减少66.96%。
2、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
2025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良好;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1367795.49万元,较期初下降2.77%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371198.83万元,较期初减少8.3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
净资产11.78元,比年初减少8.38%。
3、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5年,公司产品主要应用行业之光伏行业持续深度调整,全行业面临价格大幅下跌、产
能过剩等问题,产业链各环节盈利水平总体承压。2025年,尽管公司加强成本费用管控力、提
升公司运营效率,业绩仍然出现较大幅度下滑。值得关注的是,公司经营性现金净流入保持为
正,具备良好的可持续经营能力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分析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
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下降30.34%、69.53%、68.87%、64.72%、67.16%、64.80%,主要系光伏行业
持续低迷,产能仍在出清过程中,公司下游客户出现亏损状况,验收周期延长,引致公司经营
业绩出现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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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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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葛志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7818840股,占公司总股
本24.68%。其中,54615064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
股份;22678514股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5252
62股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李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95672
25股,占公司总股本15.72%。其中,49465795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101430股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
份。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无锡奥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奥创”)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752748股,占公司总股本2.78%。股份来源于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
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无锡奥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奥利”)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7925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股份来源于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以及
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周永秀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1456股,占公
司总股本0.0227%。其中,股份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归属、获授限制性股票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60291股,集中竞价交易取得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11165股。
上述股份中7064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12股为限售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葛志勇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19日-2026年6
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
过156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本的0.49%。
李文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19日-2026年6月
1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
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7%。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
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股东无锡奥创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19日-2
026年6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3510
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
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在
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股东无锡奥利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19日-2
026年6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0545
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4%。
周永秀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19日-2026年6
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7000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539%。
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减持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对应的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葛志勇先生,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
李文先生,公司股东无锡奥创、无锡奥利和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周永秀女士出具的《关于股
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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