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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前生物(68852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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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526 科前生物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21000.00│ 0.00│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级别动物疫苗产业│ 2.87亿│ 142.78万│ 142.78万│ 0.50│ ---│ 2028-10-01│ │化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 │动物生物制品产业化│ 8.74亿│ ---│ 5.85亿│ 101.25│ 1.12亿│ 2022-03-31│ │建设项目 │ │ │ │ │ │ │ ├─────────┼──────┼─────┼─────┼─────┼─────┼──────┤ │高级别动物疫苗产业│ 2.87亿│ 142.78万│ 142.78万│ 0.50│ ---│ 2028-10-01│ │化基地建设项目(一│ │ │ │ │ │ │ │期)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39亿│ ---│ ---│ ---│ ---│ ---│ ├─────────┼──────┼─────┼─────┼─────┼─────┼──────┤ │营销与技术服务网络│ 1.28亿│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4160.77万│ ---│ ---│ ---│ ---│ ---│ ├─────────┼──────┼─────┼─────┼─────┼─────┼──────┤ │科研创新项目 │ 1.76亿│ 3415.97万│ 1.31亿│ 74.24│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 1.00亿│ 100.36│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3-25 │ ├──────┼────────────────────────────────────────┤ │关联方 │华中农业大学 │ ├──────┼────────────────────────────────────────┤ │关联关系 │其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关联交易简要内容: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前生物”或“公司”)经与华中│ │ │农业大学(下称“华中农大”)竞争性谈判,取得了多物种通用型牛分枝杆菌ELISA抗体检 │ │ │测试剂盒、猪流行性腹泻病毒S1蛋白间接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两个项目的合作研发,现拟 │ │ │与华中农大签订联合开发协议书,公司就以上两个研发项目一共需向华中农大支付140万元 │ │ │人民币。合作研发项目产生的技术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公司及华中农大共同所有;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 │ │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风险提示:本次合作研发属于新技术研究开发,产品是否能够研制成功、产品上市时间│ │ │以及上市后市场推广情况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 │ │ 公司将及时根据本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为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加快公司在生物制品行业的发展,从而更好提升公司品牌影响│ │ │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公司章程》、《合作研发管理制度》等规定,经与华中农大竞争性│ │ │谈判,取得了多物种通用型牛分枝杆菌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猪流行性腹泻病毒S1蛋白间 │ │ │接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两个项目的合作研发,现拟就上述两个项目与华中农大签订联合合 │ │ │作研发协议。其中,多物种通用型牛分枝杆菌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项目公司拟向华中农大 │ │ │支付费用40万元,猪流行性腹泻病毒S1蛋白间接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项目公司拟向华中农 │ │ │大支付费用100万元,上述两个项目公司向华中农大合计支付费用140万元。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华中农业大学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6.73%的股份,为│ │ │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刘春全是华中农业大学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副部长、投资│ │ │运营中心主任,且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何启盖、方六荣现任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公司实际│ │ │控制人、监事吴斌现任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公司董事长陈慕琳之父陈焕春、副董事长钟鸣之│ │ │母金梅林现任华中农业大学教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截止本公告日,在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 │ │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 │1%以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 │ │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 │ │ 华中农业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华中农 │ │ │大有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专业实验室5个,国家级研发中心7│ │ │个。在杂交油菜、绿色水稻、优质种猪、动物疫苗、优质柑橘、试管种薯等研究领域,取得│ │ │一批享誉国内外的标志性成果。 │ │ │ 华中农业大学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6.73%的股份,为│ │ │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 │ └──────┴────────────────────────────────────────┘ ┌──────┬────────────────────────────────────────┐ │公告日期 │2024-12-10 │ ├──────┼────────────────────────────────────────┤ │关联方 │华中农业大学 │ ├──────┼────────────────────────────────────────┤ │关联关系 │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为其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关联交易简要内容: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前生物”或“公司”)经与华中│ │ │农业大学(下称“华中农大”)竞争性谈判,取得了鸡传染性鼻炎(A型+B型+C型,重组蛋 │ │ │白)、鸡滑液囊支原体、鸡毒支原体三联灭活疫苗(HB03株+HB15株),重组新城疫病毒、 │ │ │传染性支气管炎病毒、禽流感病毒(H9亚型)、传染性法氏囊病重组杆状病毒、禽腺病毒(│ │ │I群,4型)五联灭活疫苗(VIIXF株+rRBD蛋白+JS株+WF株+HB-2株),鸡滑液囊支原体、鸡 │ │ │毒支原体、鸡传染性支气管炎三联灭活疫苗,鸭副黏病毒病、禽流感(H9亚型)、鸭坦布苏│ │ │病毒病、鸭腺病毒病(3型)四联灭活疫苗(AN20株+HB19株+DF2株+rFiber2),鸡滑液囊支│ │ │原体、鸡毒支原体二联灭活疫苗,新型鸭呼肠孤病毒和鸭坦布苏病毒二联活疫苗六个项目的│ │ │合作研发,现拟与华中农大签订联合开发协议书,公司就以上六个研发项目一共需向华中农│ │ │大支付580万元人民币。合作研发项目产生的技术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公司及华中农大共同所 │ │ │有;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组;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为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加快公司在生物制品行业的发展,从而更好提升公司品牌影响│ │ │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公司章程》、《合作研发管理制度》等规定,经与华中农大竞争性│ │ │谈判,取得了鸡传染性鼻炎(A型+B型+C型,重组蛋白)、鸡滑液囊支原体、鸡毒支原体三 │ │ │联灭活疫苗(HB03株+HB15株),重组新城疫病毒、传染性支气管炎病毒、禽流感病毒(H9 │ │ │亚型)、传染性法氏囊病重组杆状病毒、禽腺病毒(I群,4型)五联灭活疫苗(VIIXF株+rR│ │ │BD蛋白+JS株+WF株+HB-2株),鸡滑液囊支原体、鸡毒支原体、鸡传染性支气管炎三联灭活 │ │ │疫苗,鸭副黏病毒病、禽流感(H9亚型)、鸭坦布苏病毒病、鸭腺病毒病(3型)四联灭活 │ │ │疫苗(AN20株+HB19株+DF2株+rFiber2),鸡滑液囊支原体、鸡毒支原体二联灭活疫苗,新 │ │ │型鸭呼肠孤病毒和鸭坦布苏病毒二联活疫苗六个项目的合作研发,现拟就上述六个项目与华│ │ │中农大签订联合合作研发协议。其中,鸡传染性鼻炎(A型+B型+C型,重组蛋白)、鸡滑液 │ │ │囊支原体、鸡毒支原体三联灭活疫苗(HB03株+HB15株)项目公司拟向华中农大支付费用70 │ │ │万元,重组新城疫病毒、传染性支气管炎病毒、禽流感病毒(H9亚型)、传染性法氏囊病重│ │ │组杆状病毒、禽腺病毒(I群,4型)五联灭活疫苗(VIIXF株+rRBD蛋白+JS株+WF株+HB-2株 │ │ │)项目公司拟向华中农大支付费用150万元,鸡滑液囊支原体、鸡毒支原体、鸡传染性支气 │ │ │管炎三联灭活疫苗项目公司拟向华中农大支付费用100万元,鸭副黏病毒病、禽流感(H9亚 │ │ │型)、鸭坦布苏病毒病、鸭腺病毒病(3型)四联灭活疫苗(AN20株+HB19株+DF2株+rFiber2│ │ │)项目公司拟向华中农大支付费用150万元,鸡滑液囊支原体、鸡毒支原体二联灭活疫苗项 │ │ │目公司拟向华中农大支付费用50万元,新型鸭呼肠孤病毒和鸭坦布苏病毒二联活疫苗项目公│ │ │司拟向华中农大支付费用60万元,上述六个项目公司向华中农大合计支付费用580万元。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华中农业大学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6.73%的股份,为│ │ │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刘春全是华中农业大学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副部长、投资│ │ │运营中心主任,且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何启盖、方六荣现任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公司实际│ │ │控制人、监事吴斌现任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公司董事长陈慕琳之父陈焕春、副董事长钟鸣之│ │ │母金梅林现任华中农业大学教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截止本公告日,在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 │ │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 │1%以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审│ │ │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 │ │ 华中农业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华中农 │ │ │大有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专业实验室5个,国家级研发中心7│ │ │个。在杂交油菜、绿色水稻、优质种猪、动物疫苗、优质柑橘、试管种薯等研究领域,取得│ │ │一批享誉国内外的标志性成果。 │ │ │ 华中农业大学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6.73%的股份,为│ │ │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3-25│重要合同 ──────┴────────────────────────────────── 关联交易简要内容: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前生物”或“公司”)经与华 中农业大学(下称“华中农大”)竞争性谈判,取得了多物种通用型牛分枝杆菌ELISA抗体检 测试剂盒、猪流行性腹泻病毒S1蛋白间接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两个项目的合作研发,现拟与 华中农大签订联合开发协议书,公司就以上两个研发项目一共需向华中农大支付140万元人民 币。合作研发项目产生的技术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公司及华中农大共同所有;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本次合作研发属于新技术研究开发,产品是否能够研制成功、产品上市时间以 及上市后市场推广情况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将及时根据本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加快公司在生物制品行业的发展,从而更好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 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公司章程》、《合作研发管理制度》等规定,经与华中农大竞争性谈判 ,取得了多物种通用型牛分枝杆菌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猪流行性腹泻病毒S1蛋白间接ELISA 抗体检测试剂盒两个项目的合作研发,现拟就上述两个项目与华中农大签订联合合作研发协议 。其中,多物种通用型牛分枝杆菌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项目公司拟向华中农大支付费用40万 元,猪流行性腹泻病毒S1蛋白间接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项目公司拟向华中农大支付费用100万 元,上述两个项目公司向华中农大合计支付费用140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华中农业大学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6.73%的股份,为公 司单一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刘春全是华中农业大学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副部长、投资运营 中心主任,且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何启盖、方六荣现任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公司实际控制人 、监事吴斌现任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公司董事长陈慕琳之父陈焕春、副董事长钟鸣之母金梅林 现任华中农业大学教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止本公告日,在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 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 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 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华中农业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华中农大 有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专业实验室5个,国家级研发中心7个。 在杂交油菜、绿色水稻、优质种猪、动物疫苗、优质柑橘、试管种薯等研究领域,取得一批享 誉国内外的标志性成果。 华中农业大学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6.73%的股份,为公 司单一第一大股东。 ──────┬────────────────────────────────── 2025-03-25│委托理财 ──────┴────────────────────────────────── 投资种类: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包含本数)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相关风险提示:金融产品均有相关期限约定,在合约期限内,公司无法赎回投资资金,可 能造成公司流动性风险,以及不能投资其他投资项目从而产生机会成本;如果金融市场发生巨 大波动,发行相关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受到影响,公司可能会因不能提前转移资金而产生投资 损失。 一、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及 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 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 (三)资金来源及投资产品的额度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自有资金闲置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将闲置资 金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金融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 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决议有效期及实施方式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 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2025-02-21│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2月2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 投资信心并建立完善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启盖先生 、方六荣女士、吴美洲先生、吴斌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 制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 2024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汉科前生物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 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披露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03)。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2月2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499530股,占回购 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购买的最高价为16.62元/股、最低价为16.39元/股,成交总金 额为人民币8242245.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 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二)截至2025年2月19日,本次股份回购的期限已届满,公司已实施的股份回购符合公 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11573股,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745%,购买的最高价为18.90元/股、最低价为12.80元/股,成交总金 额为人民币35835843.3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票金额已超过 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 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 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 ──────┬────────────────────────────────── 2024-12-10│重要合同 ──────┴────────────────────────────────── 关联交易简要内容: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前生物”或“公司”)经与华 中农业大学(下称“华中农大”)竞争性谈判,取得了鸡传染性鼻炎(A型+B型+C型,重组蛋 白)、鸡滑液囊支原体、鸡毒支原体三联灭活疫苗(HB03株+HB15株),重组新城疫病毒、传 染性支气管炎病毒、禽流感病毒(H9亚型)、传染性法氏囊病重组杆状病毒、禽腺病毒(I群 ,4型)五联灭活疫苗(VIIXF株+rRBD蛋白+JS株+WF株+HB-2株),鸡滑液囊支原体、鸡毒支原 体、鸡传染性支气管炎三联灭活疫苗,鸭副黏病毒病、禽流感(H9亚型)、鸭坦布苏病毒病、 鸭腺病毒病(3型)四联灭活疫苗(AN20株+HB19株+DF2株+rFiber2),鸡滑液囊支原体、鸡毒 支原体二联灭活疫苗,新型鸭呼肠孤病毒和鸭坦布苏病毒二联活疫苗六个项目的合作研发,现 拟与华中农大签订联合开发协议书,公司就以上六个研发项目一共需向华中农大支付580万元 人民币。合作研发项目产生的技术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公司及华中农大共同所有;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加快公司在生物制品行业的发展,从而更好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 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公司章程》、《合作研发管理制度》等规定,经与华中农大竞争性谈判 ,取得了鸡传染性鼻炎(A型+B型+C型,重组蛋白)、鸡滑液囊支原体、鸡毒支原体三联灭活 疫苗(HB03株+HB15株),重组新城疫病毒、传染性支气管炎病毒、禽流感病毒(H9亚型)、 传染性法氏囊病重组杆状病毒、禽腺病毒(I群,4型)五联灭活疫苗(VIIXF株+rRBD蛋白+JS 株+WF株+HB-2株),鸡滑液囊支原体、鸡毒支原体、鸡传染性支气管炎三联灭活疫苗,鸭副黏 病毒病、禽流感(H9亚型)、鸭坦布苏病毒病、鸭腺病毒病(3型)四联灭活疫苗(AN20株+HB 19株+DF2株+rFiber2),鸡滑液囊支原体、鸡毒支原体二联灭活疫苗,新型鸭呼肠孤病毒和鸭 坦布苏病毒二联活疫苗六个项目的合作研发,现拟就上述六个项目与华中农大签订联合合作研 发协议。其中,鸡传染性鼻炎(A型+B型+C型,重组蛋白)、鸡滑液囊支原体、鸡毒支原体三 联灭活疫苗(HB03株+HB15株)项目公司拟向华中农大支付费用70万元,重组新城疫病毒、传 染性支气管炎病毒、禽流感病毒(H9亚型)、传染性法氏囊病重组杆状病毒、禽腺病毒(I群 ,4型)五联灭活疫苗(VIIXF株+rRBD蛋白+JS株+WF株+HB-2株)项目公司拟向华中农大支付费 用150万元,鸡滑液囊支原体、鸡毒支原体、鸡传染性支气管炎三联灭活疫苗项目公司拟向华 中农大支付费用100万元,鸭副黏病毒病、禽流感(H9亚型)、鸭坦布苏病毒病、鸭腺病毒病 (3型)四联灭活疫苗(AN20株+HB19株+DF2株+rFiber2)项目公司拟向华中农大支付费用150 万元,鸡滑液囊支原体、鸡毒支原体二联灭活疫苗项目公司拟向华中农大支付费用50万元,新 型鸭呼肠孤病毒和鸭坦布苏病毒二联活疫苗项目公司拟向华中农大支付费用60万元,上述六个 项目公司向华中农大合计支付费用580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华中农业大学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6.73%的股份,为公 司单一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刘春全是华中农业大学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副部长、投资运营 中心主任,且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何启盖、方六荣现任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公司实际控制人 、监事吴斌现任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公司董事长陈慕琳之父陈焕春、副董事长钟鸣之母金梅林 现任华中农业大学教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止本公告日,在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 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 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 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华中农业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华中农大 有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专业实验室5个,国家级研发中心7个。 在杂交油菜、绿色水稻、优质种猪、动物疫苗、优质柑橘、试管种薯等研究领域,取得一批享 誉国内外的标志性成果。 华中农业大学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6.73%的股份,为公 司单一第一大股东。 ──────┬────────────────────────────────── 2024-09-21│重要合同 ──────┴──────────────────────────────────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 何启盖先生、吴斌先生、方六荣女士、吴美洲先生关于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的通知。鉴于 各方在2023年9月22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以下简称“原《一致行动人协议》”)即 将到期,为完善公司治理,保证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实现对公司实质且有效的控制, 各方续签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的背景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启盖先生持有公司7.12%的股份,吴斌先生持有公司7.12%的股份 ,方六荣女士持有公司7.12%的股份,吴美洲先生持有公司6.13%的股份。四人合计持有公司 27.48%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启盖先生、方六荣女士、吴美洲先生为公司董事,吴 斌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上述各方于2023年9月22日签订了原《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各方在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应采取一致行动,有效期至2024年9月21日。鉴于原《一致行动人协 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基于共同理念,经充分沟通协商,何启盖先 生、吴斌先生、方六荣女士、吴美洲先生于2024年9月20日续签了《一致行动人协议》。 二、本次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主要内容 (一)一致行动的目的 各方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应采取一致行动,以巩固各方在公司中的控制地位。 (二)一致行动的决策机制 1、在公司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会议3日之前,应由吴斌召集各方先进行协商。除关联交 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各方应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形成决定;如无法形成一致意见的,按照过 半数的多数人相同意见形成决定。各方形成决定后,应在股东大会会议上按照该决定表决。如 各方担任公司的董事,该等董事应在董事会会议上按照该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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