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26 科前生物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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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21000.00│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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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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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级别动物疫苗产业│ 2.87亿│ 142.78万│ 142.78万│ 0.50│ ---│ 2028-10-01│
│化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
│动物生物制品产业化│ 8.74亿│ ---│ 5.85亿│ 101.25│ 1.12亿│ 2022-03-31│
│建设项目 │ │ │ │ │ │ │
├─────────┼──────┼─────┼─────┼─────┼─────┼──────┤
│高级别动物疫苗产业│ 2.87亿│ 142.78万│ 142.78万│ 0.50│ ---│ 2028-10-01│
│化基地建设项目(一│ │ │ │ │ │ │
│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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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39亿│ ---│ ---│ ---│ ---│ ---│
├─────────┼──────┼─────┼─────┼─────┼─────┼──────┤
│营销与技术服务网络│ 1.28亿│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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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项目 │ 4160.77万│ ---│ ---│ ---│ ---│ ---│
├─────────┼──────┼─────┼─────┼─────┼─────┼──────┤
│科研创新项目 │ 1.76亿│ 3415.97万│ 1.31亿│ 74.24│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 1.00亿│ 100.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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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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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0 │
├──────┼────────────────────────────────────────┤
│关联方 │华中农业大学 │
├──────┼────────────────────────────────────────┤
│关联关系 │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为其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关联交易简要内容: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前生物”或“公司”)经与华中│
│ │农业大学(下称“华中农大”)竞争性谈判,取得了鸡传染性鼻炎(A型+B型+C型,重组蛋 │
│ │白)、鸡滑液囊支原体、鸡毒支原体三联灭活疫苗(HB03株+HB15株),重组新城疫病毒、 │
│ │传染性支气管炎病毒、禽流感病毒(H9亚型)、传染性法氏囊病重组杆状病毒、禽腺病毒(│
│ │I群,4型)五联灭活疫苗(VIIXF株+rRBD蛋白+JS株+WF株+HB-2株),鸡滑液囊支原体、鸡 │
│ │毒支原体、鸡传染性支气管炎三联灭活疫苗,鸭副黏病毒病、禽流感(H9亚型)、鸭坦布苏│
│ │病毒病、鸭腺病毒病(3型)四联灭活疫苗(AN20株+HB19株+DF2株+rFiber2),鸡滑液囊支│
│ │原体、鸡毒支原体二联灭活疫苗,新型鸭呼肠孤病毒和鸭坦布苏病毒二联活疫苗六个项目的│
│ │合作研发,现拟与华中农大签订联合开发协议书,公司就以上六个研发项目一共需向华中农│
│ │大支付580万元人民币。合作研发项目产生的技术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公司及华中农大共同所 │
│ │有;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组;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为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加快公司在生物制品行业的发展,从而更好提升公司品牌影响│
│ │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公司章程》、《合作研发管理制度》等规定,经与华中农大竞争性│
│ │谈判,取得了鸡传染性鼻炎(A型+B型+C型,重组蛋白)、鸡滑液囊支原体、鸡毒支原体三 │
│ │联灭活疫苗(HB03株+HB15株),重组新城疫病毒、传染性支气管炎病毒、禽流感病毒(H9 │
│ │亚型)、传染性法氏囊病重组杆状病毒、禽腺病毒(I群,4型)五联灭活疫苗(VIIXF株+rR│
│ │BD蛋白+JS株+WF株+HB-2株),鸡滑液囊支原体、鸡毒支原体、鸡传染性支气管炎三联灭活 │
│ │疫苗,鸭副黏病毒病、禽流感(H9亚型)、鸭坦布苏病毒病、鸭腺病毒病(3型)四联灭活 │
│ │疫苗(AN20株+HB19株+DF2株+rFiber2),鸡滑液囊支原体、鸡毒支原体二联灭活疫苗,新 │
│ │型鸭呼肠孤病毒和鸭坦布苏病毒二联活疫苗六个项目的合作研发,现拟就上述六个项目与华│
│ │中农大签订联合合作研发协议。其中,鸡传染性鼻炎(A型+B型+C型,重组蛋白)、鸡滑液 │
│ │囊支原体、鸡毒支原体三联灭活疫苗(HB03株+HB15株)项目公司拟向华中农大支付费用70 │
│ │万元,重组新城疫病毒、传染性支气管炎病毒、禽流感病毒(H9亚型)、传染性法氏囊病重│
│ │组杆状病毒、禽腺病毒(I群,4型)五联灭活疫苗(VIIXF株+rRBD蛋白+JS株+WF株+HB-2株 │
│ │)项目公司拟向华中农大支付费用150万元,鸡滑液囊支原体、鸡毒支原体、鸡传染性支气 │
│ │管炎三联灭活疫苗项目公司拟向华中农大支付费用100万元,鸭副黏病毒病、禽流感(H9亚 │
│ │型)、鸭坦布苏病毒病、鸭腺病毒病(3型)四联灭活疫苗(AN20株+HB19株+DF2株+rFiber2│
│ │)项目公司拟向华中农大支付费用150万元,鸡滑液囊支原体、鸡毒支原体二联灭活疫苗项 │
│ │目公司拟向华中农大支付费用50万元,新型鸭呼肠孤病毒和鸭坦布苏病毒二联活疫苗项目公│
│ │司拟向华中农大支付费用60万元,上述六个项目公司向华中农大合计支付费用580万元。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华中农业大学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6.73%的股份,为│
│ │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刘春全是华中农业大学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副部长、投资│
│ │运营中心主任,且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何启盖、方六荣现任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公司实际│
│ │控制人、监事吴斌现任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公司董事长陈慕琳之父陈焕春、副董事长钟鸣之│
│ │母金梅林现任华中农业大学教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截止本公告日,在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
│ │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 │1%以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审│
│ │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
│ │ 华中农业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华中农 │
│ │大有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专业实验室5个,国家级研发中心7│
│ │个。在杂交油菜、绿色水稻、优质种猪、动物疫苗、优质柑橘、试管种薯等研究领域,取得│
│ │一批享誉国内外的标志性成果。 │
│ │ 华中农业大学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6.73%的股份,为│
│ │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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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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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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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长曾担任其独立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02 │
├──────┼────────────────────────────────────────┤
│关联方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长曾担任其独立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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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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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简要内容: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前生物”或“公司”)经与华
中农业大学(下称“华中农大”)竞争性谈判,取得了鸡传染性鼻炎(A型+B型+C型,重组蛋
白)、鸡滑液囊支原体、鸡毒支原体三联灭活疫苗(HB03株+HB15株),重组新城疫病毒、传
染性支气管炎病毒、禽流感病毒(H9亚型)、传染性法氏囊病重组杆状病毒、禽腺病毒(I群
,4型)五联灭活疫苗(VIIXF株+rRBD蛋白+JS株+WF株+HB-2株),鸡滑液囊支原体、鸡毒支原
体、鸡传染性支气管炎三联灭活疫苗,鸭副黏病毒病、禽流感(H9亚型)、鸭坦布苏病毒病、
鸭腺病毒病(3型)四联灭活疫苗(AN20株+HB19株+DF2株+rFiber2),鸡滑液囊支原体、鸡毒
支原体二联灭活疫苗,新型鸭呼肠孤病毒和鸭坦布苏病毒二联活疫苗六个项目的合作研发,现
拟与华中农大签订联合开发协议书,公司就以上六个研发项目一共需向华中农大支付580万元
人民币。合作研发项目产生的技术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公司及华中农大共同所有;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加快公司在生物制品行业的发展,从而更好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
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公司章程》、《合作研发管理制度》等规定,经与华中农大竞争性谈判
,取得了鸡传染性鼻炎(A型+B型+C型,重组蛋白)、鸡滑液囊支原体、鸡毒支原体三联灭活
疫苗(HB03株+HB15株),重组新城疫病毒、传染性支气管炎病毒、禽流感病毒(H9亚型)、
传染性法氏囊病重组杆状病毒、禽腺病毒(I群,4型)五联灭活疫苗(VIIXF株+rRBD蛋白+JS
株+WF株+HB-2株),鸡滑液囊支原体、鸡毒支原体、鸡传染性支气管炎三联灭活疫苗,鸭副黏
病毒病、禽流感(H9亚型)、鸭坦布苏病毒病、鸭腺病毒病(3型)四联灭活疫苗(AN20株+HB
19株+DF2株+rFiber2),鸡滑液囊支原体、鸡毒支原体二联灭活疫苗,新型鸭呼肠孤病毒和鸭
坦布苏病毒二联活疫苗六个项目的合作研发,现拟就上述六个项目与华中农大签订联合合作研
发协议。其中,鸡传染性鼻炎(A型+B型+C型,重组蛋白)、鸡滑液囊支原体、鸡毒支原体三
联灭活疫苗(HB03株+HB15株)项目公司拟向华中农大支付费用70万元,重组新城疫病毒、传
染性支气管炎病毒、禽流感病毒(H9亚型)、传染性法氏囊病重组杆状病毒、禽腺病毒(I群
,4型)五联灭活疫苗(VIIXF株+rRBD蛋白+JS株+WF株+HB-2株)项目公司拟向华中农大支付费
用150万元,鸡滑液囊支原体、鸡毒支原体、鸡传染性支气管炎三联灭活疫苗项目公司拟向华
中农大支付费用100万元,鸭副黏病毒病、禽流感(H9亚型)、鸭坦布苏病毒病、鸭腺病毒病
(3型)四联灭活疫苗(AN20株+HB19株+DF2株+rFiber2)项目公司拟向华中农大支付费用150
万元,鸡滑液囊支原体、鸡毒支原体二联灭活疫苗项目公司拟向华中农大支付费用50万元,新
型鸭呼肠孤病毒和鸭坦布苏病毒二联活疫苗项目公司拟向华中农大支付费用60万元,上述六个
项目公司向华中农大合计支付费用580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华中农业大学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6.73%的股份,为公
司单一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刘春全是华中农业大学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副部长、投资运营
中心主任,且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何启盖、方六荣现任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公司实际控制人
、监事吴斌现任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公司董事长陈慕琳之父陈焕春、副董事长钟鸣之母金梅林
现任华中农业大学教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止本公告日,在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
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
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
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华中农业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华中农大
有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专业实验室5个,国家级研发中心7个。
在杂交油菜、绿色水稻、优质种猪、动物疫苗、优质柑橘、试管种薯等研究领域,取得一批享
誉国内外的标志性成果。
华中农业大学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6.73%的股份,为公
司单一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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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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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
何启盖先生、吴斌先生、方六荣女士、吴美洲先生关于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的通知。鉴于
各方在2023年9月22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以下简称“原《一致行动人协议》”)即
将到期,为完善公司治理,保证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实现对公司实质且有效的控制,
各方续签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的背景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启盖先生持有公司7.12%的股份,吴斌先生持有公司7.12%的股份
,方六荣女士持有公司7.12%的股份,吴美洲先生持有公司6.13%的股份。四人合计持有公司
27.48%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启盖先生、方六荣女士、吴美洲先生为公司董事,吴
斌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上述各方于2023年9月22日签订了原《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各方在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应采取一致行动,有效期至2024年9月21日。鉴于原《一致行动人协
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基于共同理念,经充分沟通协商,何启盖先
生、吴斌先生、方六荣女士、吴美洲先生于2024年9月20日续签了《一致行动人协议》。
二、本次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主要内容
(一)一致行动的目的
各方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应采取一致行动,以巩固各方在公司中的控制地位。
(二)一致行动的决策机制
1、在公司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会议3日之前,应由吴斌召集各方先进行协商。除关联交
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各方应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形成决定;如无法形成一致意见的,按照过
半数的多数人相同意见形成决定。各方形成决定后,应在股东大会会议上按照该决定表决。如
各方担任公司的董事,该等董事应在董事会会议上按照该决定表决。
2、各方在相关会议中行使提案权时,将根据上述第1款所述决策机制形成的决定共同向相
关会议提出提案,协议任何一方不会单独或联合他人进行提案;各方在行使董事与监事的提名
权时,将根据上述第1款所述决策机制形成的决定共同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协议任何一方
不单独或联合他人进行提名。
3、各方按照第1款规定进行的协商应制作记录并提交公司留档保存。任何一方滥用股东权
利给公司或者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在各方中任何一方不能参加股东大会会议时,应委托另一人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
权;如各方均不能参加股东大会会议时,应共同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如各方
担任公司的董事,其中任何一名董事不能参加董事会会议时,应委托另一人参加会议并行使投
票表决权;如该等董事均不能参加董事会会议时,应共同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
。
5、如股东大会所议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各方已经在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形成决定
的,则各方均应在股东大会会议上按照该决定表决,无需重新召集各方协商。
6、各方对于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事项应事先充分沟通并按照第1款所述决策机制形成决
定,并保证不会因各方协商而延误相关事项的决策,亦不会延迟对公司相关事项做出决策的时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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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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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2024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调
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二)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
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
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三)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
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4),截至目前公示期已满45天,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事项提出的异议。
二、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0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0%”,根据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故激励对象在第
三个解除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涉及2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9960股;本次回购
注销完成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无剩余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将于20
24年7月25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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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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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已届满,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尹争艳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附件:第四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尹争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预防兽医
专业,硕士。2003年7月起历任公司技术服务部技术员、质量管理部副经理、经理。现担任公
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争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
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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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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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监事叶长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5061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0%,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23年9月2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监事叶长发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与大宗交易
相结合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687653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8%,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
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5%。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66168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0%,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1.00%;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8765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48
%,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本次减持计划将
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进行。
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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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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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2
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武汉科前
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未达标,同意对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当期不得解除限售的3996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回购价格为13.19元/股。本次回购涉及的资金总额为527072.4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
有资金。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66168016减少至466128056股,公司注
册资本也将由466168016元减少至466128056元(最终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及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
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3)。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
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
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效力,公司将根据原债权文件的
约定继续履行相关债务,并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手续。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可按如下要求向公司申报:
(一)申报所需材料
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有效债权文件和相关凭证。
2、债权人身份证明文件。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地址: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
路419号)
申报时间:2024年4月23日起45天内(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
节假日除外)申报方式:债权人可通过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以书面形式申报。以
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联系人:邹天天、彭雄
联系电话:027-81322905
邮箱:wuhankqbio@kqbio.com
传真:027-8132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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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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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践行“科技创造价值、科前回报社会”发展理念,维
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强化市值管理和实践,充分发挥上市公司
平台作用,引导公司价值合理回归,与股东共享发展红利,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主要措施如
下:
一、坚持创新引领发展,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坚持“四个面向”,秉承“创新、创造、创业”精神,把前瞻研究、基础研究及应用
研究有机结合起来,加快亚单位、基因工程、多联多价及多组份疫苗等的研究与开发;加强化
学发光技术在诊断试剂产品开发上的应用;加快宠物疫苗及生物制剂的研发与应用,布局开展
修复因子、干扰素、促红细胞生长因子等宠物生物制品的研制。
大力构建新型研发平台,持续加强重组腺病毒载体疫苗平台、CHO高效表达平台、杆状病
毒载体表达平台、高效大肠杆菌和酵母菌表达平台等现有平台建设,新建mRNA疫苗研究平台,
为后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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