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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前生物(68852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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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526 科前生物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9-11│ 11.69│ 11.4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9-07│ 14.00│ 186.4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9-07│ 13.81│ 1484.27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21000.00│ 0.00│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级别动物疫苗产业│ 2.87亿│ 7168.09万│ 8671.32万│ 30.20│ ---│ 2028-10-01│ │化基地建设项目(一│ │ │ │ │ │ │ │期) │ │ │ │ │ │ │ ├─────────┼──────┼─────┼─────┼─────┼─────┼──────┤ │动物生物制品产业化│ 8.74亿│ ---│ 5.85亿│ 101.25│ 3.40亿│ 2022-03-31│ │建设项目 │ │ │ │ │ │ │ ├─────────┼──────┼─────┼─────┼─────┼─────┼──────┤ │高级别动物疫苗产业│ 2.87亿│ 7168.09万│ 8671.32万│ 30.20│ ---│ 2028-10-01│ │化基地建设项目(一│ │ │ │ │ │ │ │期)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39亿│ ---│ ---│ ---│ ---│ ---│ ├─────────┼──────┼─────┼─────┼─────┼─────┼──────┤ │营销与技术服务网络│ 1.28亿│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4160.77万│ ---│ ---│ ---│ ---│ ---│ ├─────────┼──────┼─────┼─────┼─────┼─────┼──────┤ │科研创新项目 │ 1.76亿│ 3902.07万│ 1.92亿│ 108.96│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 1.00亿│ 100.36│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08 │ ├──────┼────────────────────────────────────────┤ │关联方 │华中农业大学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其任职教授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8 │ ├──────┼────────────────────────────────────────┤ │关联方 │华中农业大学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其任职教授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8 │ ├──────┼────────────────────────────────────────┤ │关联方 │华中农业大学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其任职教授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8 │ ├──────┼────────────────────────────────────────┤ │关联方 │华中农业大学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其任职教授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华中农业大学 │ ├──────┼────────────────────────────────────────┤ │关联关系 │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关联交易简要内容: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前生物”或“公司”)经与华中│ │ │农业大学(下称“华中农大”)竞争性谈判,取得了“猫四联(猫瘟病毒、猫杯状病毒、猫│ │ │疱疹病毒、猫支原体)灭活疫苗与猫支原体灭活疫苗”项目的合作研发,现拟与华中农大签│ │ │订联合开发协议书,公司就上述研发项目需向华中农大支付100万元人民币。合作研发项目 │ │ │产生的技术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公司及华中农大共同所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为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加快公司在生物制品行业的发展,从而更好提升公司品牌影响│ │ │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公司章程》、《合作研发管理制度》等规定,经与华中农大竞争性│ │ │谈判,取得了“猫四联(猫瘟病毒、猫杯状病毒、猫疱疹病毒、猫支原体)灭活疫苗与猫支│ │ │原体灭活疫苗”项目的合作研发,现拟就上述项目与华中农大签订联合合作研发协议,公司│ │ │就上述研发项目需向华中农大支付100万元人民币。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华中农业大学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6.73%的股份,为│ │ │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刘春全是华中农业大学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副部长、投资│ │ │运营中心主任,且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何启盖、方六荣现任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公司实际│ │ │控制人吴斌、董事长陈慕琳之父陈焕春、副董事长钟鸣之母金梅 │ │ │ 林现任华中农业大学教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截止本公告日,在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同一关│ │ │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到公司最│ │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 │ │ 华中农业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华中农 │ │ │大有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专业实验室5个,国家级研发中心7│ │ │个。在杂交油菜、绿色水稻、优质种猪、动物疫苗、优质柑橘、试管种薯等研究领域,取得│ │ │一批享誉国内外的标志性成果。 │ │ │ 华中农业大学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6.73%的股份,为│ │ │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 │ └──────┴────────────────────────────────────────┘ ┌──────┬────────────────────────────────────────┐ │公告日期 │2025-10-30 │ ├──────┼────────────────────────────────────────┤ │关联方 │华中农业大学 │ ├──────┼────────────────────────────────────────┤ │关联关系 │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为其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关联交易简要内容: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前生物”或“公司”)经与华中│ │ │农业大学(下称“华中农大”)竞争性谈判,取得了“猪丁型冠状病毒彩色微球免疫层析试│ │ │纸条”项目的合作研发,现拟与华中农大签订联合开发协议书,公司就上述研发项目需向华│ │ │中农大支付50万元人民币。合作研发项目产生的技术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公司及华中农大共同│ │ │所有;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组;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为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加快公司在生物制品行业的发展,从而更好提升公司品牌影响│ │ │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公司章程》、《合作研发管理制度》等规定,经与华中农大竞争性│ │ │谈判,取得了“猪丁型冠状病毒彩色微球免疫层析试纸条”项目的合作研发,现拟就上述项│ │ │目与华中农大签订联合合作研发协议,公司就上述研发项目需向华中农大支付50万元人民币│ │ │。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华中农业大学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6.73%的股份,为│ │ │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刘春全是华中农业大学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副部长、投资│ │ │运营中心主任,且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何启盖、方六荣现任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公司实际│ │ │控制人、监事吴斌现任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公司董事长陈慕琳之父陈焕春、副董事长钟鸣之│ │ │母金梅林现任华中农业大学教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截止本公告日,在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 │ │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 │1%以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审│ │ │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 │ │ 华中农业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华中农 │ │ │大有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专业实验室5个,国家级研发中心7│ │ │个。在杂交油菜、绿色水稻、优质种猪、动物疫苗、优质柑橘、试管种薯等研究领域,取得│ │ │一批享誉国内外的标志性成果。 │ │ │ 华中农业大学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6.73%的股份,为│ │ │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 │ │ │ 三、《猪丁型冠状病毒彩色微球免疫层析试纸条联合开发协议书》主要内容 │ │ │ 甲方: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华中农业大学 │ │ │ 1、本合作研发项目的目标 │ │ │ 按照农业农村部第342号等公告要求,研制“猪丁型冠状病毒彩色微球免疫层析试纸条 │ │ │”,制定相关技术标准,申请新兽药注册,获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 │ │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 │ │ (1)负责研究内容: │ │ │ ①按试纸条工艺规程完成3批中试产品的生产及检验;②与乙方共同完成试纸条的保存 │ │ │期和稳定性实验研究;③完成试纸条的临床试验;④与乙方共同完成试纸条的新兽药注册材│ │ │料;⑤负责提交新兽药注册用复核样品。 │ │ │ (2)负责管理生产用抗体和甲方获得的技术资料。 │ │ │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能将本协议项下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文等涉及的资料转 │ │ │让给第三方。 │ │ │ 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 │ │ (1)负责研究内容: │ │ │ ①单克隆抗体的制备、纯化及用于试纸条制备用单抗的筛选;②试纸条的敏感性、特异│ │ │性、重复性、保存期和稳定性等研究;③与其他已经批准上市销售的同类诊断制品的比较;│ │ │④与合作方共同完成试纸条的临床试验;⑤与甲方共同完成试纸条的新兽药注册材料;(2 │ │ │)负责管理生产用抗体和乙方获得的技术资料。 │ │ │ (3)应保证其所提供技术资料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 │ │ 如发生第三人指控因实施相关技术而侵权的,应当承担后果和损失。 │ └──────┴────────────────────────────────────────┘ ┌──────┬────────────────────────────────────────┐ │公告日期 │2025-08-13 │ ├──────┼────────────────────────────────────────┤ │关联方 │华中农业大学 │ ├──────┼────────────────────────────────────────┤ │关联关系 │其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重要内容提示: │ │ │ 关联交易简要内容: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前生物”或“公司”)经与│ │ │华中农业大学(下称“华中农大”)竞争性谈判,取得了“犬瘟热、犬副流感、犬腺病毒与│ │ │犬细小病毒病四联活疫苗-犬冠状病毒病灭活疫苗”、“猪盖塔病毒灭活疫苗”、“猪增生 │ │ │性肠炎阻断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类NADC30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活疫苗(GX2024株) │ │ │”四个项目的合作研发,现拟与华中农大签订联合开发协议书,公司就以上四个研发项目一│ │ │共需向华中农大支付490万元人民币。合作研发项目产生的技术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公司及华 │ │ │中农大共同所有;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 │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风险提示:本次合作研发属于新技术研究开发,产品是否能够研制成功、产品上市时间│ │ │以及上市后市场推广情况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 │ │ 公司将及时根据本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为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加快公司在生物制品行业的发展,从而更好提升公司品牌影响│ │ │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公司章程》、《合作研发管理制度》等规定,经与华中农大竞争性│ │ │谈判,取得了“犬瘟热、犬副流感、犬腺病毒与犬细小病毒病四联活疫苗-犬冠状病毒病灭 │ │ │活疫苗”、“猪盖塔病毒灭活疫苗”、“猪增生性肠炎阻断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类N│ │ │ADC30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活疫苗(GX2024株)”四个项目的合作研发,现拟就上述四个项 │ │ │目与华中农大签订联合合作研发协议。其中,“犬瘟热、犬副流感、犬腺病毒与犬细小病毒│ │ │病四联活疫苗-犬冠状病毒病灭活疫苗”项目公司拟向华中农大支付费用150万元,“猪盖塔│ │ │病毒灭活疫苗”项目公司拟向华中农大支付费用200万元,“猪增生性肠炎阻断ELISA抗体检│ │ │测试剂盒”项目公司拟向华中农大支付费用40万元,“类NADC30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活疫苗│ │ │(GX2024株)”项目公司拟向华中农大支付费用100万元,上述两个项目公司向华中农大合 │ │ │计支付费用490万元。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华中农业大学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6.73%的股份,为│ │ │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刘春全是华中农业大学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副部长、投资│ │ │运营中心主任,且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何启盖、方六荣现任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公司实际│ │ │控制人、监事吴斌现任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公司董事长陈慕琳之父陈焕春、副董事长钟鸣之│ │ │母金梅林现任华中农业大学教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截止本公告日,在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 │ │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 │1%以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审│ │ │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 │ │ 华中农业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华中农 │ │ │大有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专业实验室5个,国家级研发中心7│ │ │个。在杂交油菜、绿色水稻、优质种猪、动物疫苗、优质柑橘、试管种薯等研究领域,取得│ │ │一批享誉国内外的标志性成果。 │ │ │ 华中农业大学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6.73%的股份,为│ │ │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419号科前生物二楼会议 室 ──────┬────────────────────────────────── 2026-04-08│银行授信 ──────┴──────────────────────────────────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 情况如下:公司及子公司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2026年度经营发展需要 ,在与银行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 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8亿元。为提高工作效率 ,拟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 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 2026-04-08│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2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419号科前生物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4-08│其他事项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的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18723155.80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 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362557822.6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 1、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4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7日, 公司总股本466128056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298321955.84元(含税)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 股份回购金额1075591.3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 合计299397547.1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1.50%。其中,以现金为对 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00元,现金 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的金额合计298321955.84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比例为71.2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08│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已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 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 事务所。 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3名、注册会计师33 2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5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375.59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39762.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121.82万元。2025年度为9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 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 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牧、渔 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4723.06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26.55万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 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马云山,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1年起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金斌,注册会计师,2021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6年起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了星源材质、科前生物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钟敏,注册会计师,2017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3年起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安凯微、众生药业等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马云山、签字注册会计师黄金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钟敏近三年均不存在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马云山、签字注册会计师黄金斌、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钟敏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1、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4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费用为15万元。定价原则主要基 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 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6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 民币62万元(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 2026-04-08│其他事项 ──────┴──────────────────────────────────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等情况,参考 同行业、同区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制定了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兼任其他职位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 事津贴。 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确定为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税前),按月发放,由公司统一 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公司据实报销 。 上述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根据其 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绩效薪酬原则上占基 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不低于50%。 ──────┬────────────────────────────────── 2026-03-25│重要合同 ──────┴────────────────────────────────── 关联交易简要内容: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前生物”或“公司”)经与华 中农业大学(下称“华中农大”)竞争性谈判,取得了“猫四联(猫瘟病毒、猫杯状病毒、猫 疱疹病毒、猫支原体)灭活疫苗与猫支原体灭活疫苗”项目的合作研发,现拟与华中农大签订 联合开发协议书,公司就上述研发项目需向华中农大支付100万元人民币。合作研发项目产生 的技术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公司及华中农大共同所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加快公司在生物制品行业的发展,从而更好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 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公司章程》、《合作研发管理制度》等规定,经与华中农大竞争性谈判 ,取得了“猫四联(猫瘟病毒、猫杯状病毒、猫疱疹病毒、猫支原体)灭活疫苗与猫支原体灭 活疫苗”项目的合作研发,现拟就上述项目与华中农大签订联合合作研发协议,公司就上述研 发项目需向华中农大支付100万元人民币。 2、关联关系说明 华中农业大学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6.73%的股份,为公 司单一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刘春全是华中农业大学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副部长、投资运营 中心主任,且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何启盖、方六荣现任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公司实际控制人 吴斌、董事长陈慕琳之父陈焕春、副董事长钟鸣之母金梅 林现任华中农业大学教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截止本公告日,在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 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到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 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华中农业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华中农大 有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专业实验室5个,国家级研发中心7个。 在杂交油菜、绿色水稻、优质种猪、动物疫苗、优质柑橘、试管种薯等研究领域,取得一批享 誉国内外的标志性成果。 华中农业大学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6.73%的股份,为公 司单一第一大股东。 ──────┬────────────────────────────────── 2026-02-28│其他事项 ──────┴──────────────────────────────────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0亿元,较上年增加0.8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4.16亿元,较上年增加8.70%。 报告期末,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总资产额为47.90亿元,较年初增长6.55%;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2.42亿元,较年初增长7.64%。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25年末,全国生猪存栏42967万头,比上年末增加224万头,同 比增长0.5%。报告期内,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公司管理层与全体员工团结一心、锐 意进取、攻坚克难,持续加大研发力度,加快新产品研发进展,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带动收 入和利润稳步增长。 ──────┬────────────────────────────────── 2025-10-30│重要合同 ──────┴────────────────────────────────── 关联交易简要内容: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前生物”或“公司”)经与华 中农业大学(下称“华中农大”)竞争性谈判,取得了“猪丁型冠状病毒彩色微球免疫层析试 纸条”项目的合作研发,现拟与华中农大签订联合开发协议书,公司就上述研发项目需向华中 农大支付50万元人民币。合作研发项目产生的技术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公司及华中农大共同所有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加快公司在生物制品行业的发展,从而更好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 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公司章程》、《合作研发管理制度》等规定,经与华中农大竞争性谈判 ,取得了“猪丁型冠状病毒彩色微球免疫层析试纸条”项目的合作研发,现拟就上述项目与华 中农大签订联合合作研发协议,公司就上述研发项目需向华中农大支付50万元人民币。 2、关联关系说明 华中农业大学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6.73%的股份,为公 司单一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刘春全是华中农业大学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副部长、投资运营 中心主任,且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何启盖、方六荣现任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公司实际控制人 、监事吴斌现任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公司董事长陈慕琳之父陈焕春、副董事长钟鸣之母金梅林 现任华中农业大学教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止本公告日,在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 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 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 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华中农业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华中农大 有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专业实验室5个,国家级研发中心7个。 在杂交油菜、绿色水稻、优质种猪、动物疫苗、优质柑橘、试管种薯等研究领域,取得一批享 誉国内外的标志性成果。 华中农业大学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6.73%的股份,为公 司单一第一大股东。 三、《猪丁型冠状病毒彩色微球免疫层析试纸条联合开发协议书》主要内容 甲方: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华中农业大学 1、本合作研发项目的目标 按照农业农村部第342号等公告要求,研制“猪丁型冠状病毒彩色微球免疫层析试纸条” ,制定相关技术标准,申请新兽药注册,获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研究内容: ①按试纸条工艺规程完成3批中试产品的生产及检验;②与乙方共同完成试纸条的保存期 和稳定性实验研究;③完成试纸条的临床试验;④与乙方共同完成试纸条的新兽药注册材料; ⑤负责提交新兽药注册用复核样品。 (2)负责管理生产用抗体和甲方获得的技术资料。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能将本协议项下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文等涉及的资料转让 给第三方。 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研究内容: ①单克隆抗体的制备、纯化及用于试纸条制备用单抗的筛选;②试纸条的敏感性、特异性 、重复性、保存期和稳定性等研究;③与其他已经批准上市销售的同类诊断制品的比较;④与 合作方共同完成试纸条的临床试验;⑤与甲方共同完成试纸条的新兽药注册材料;(2)负责 管理生产用抗体和乙方获得的技术资料。 (3)应保证其所提供技术资料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如发生第三人指控因实施相关技术而侵权的,应当承担后果和损失。 ──────┬────────────────────────────────── 2025-09-23│委托理财 ──────┴────────────────────────────────── 金融产品均有相关期限约定,在合约期限内,公司无法赎回投资资金,可能造成公司流动 性风险,以及不能投资其他投资项目从而产生机会成本;如果金融市场发生巨大波动,发行相 关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受到影响,公司可能会因不能提前转移资金而产生投资损失。 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公司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现金管理实际开展情况,拟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10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上述资金额度使用期 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 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及 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 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流动性好、安 全性高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自有资金闲置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 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产品。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 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2025-09-20│重要合同 ──────┴──────────────────────────────────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 何启盖先生、吴斌先生、方六荣女士、吴美洲先生关于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的通知。鉴于 各方在2024年9月20日续签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以下简称“原《一致行动人协议》”)即 将到期,为完善公司治理,保证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实现对公司实质且有效的控制, 各方续签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具体情况如下:一、本次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的背景情 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启盖先生持有公司7.12%的股份,吴斌先生持有公司7.12%的股份, 方六荣女士持有公司7.12%的股份,吴美洲先生持有公司6.13%的股份。四人合计持有公司27 .48%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启盖先生、方六荣女士、吴美洲先生为公司董事,吴斌 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上述各方于2024年9月20日续签了原《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各方在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应采取一致行动,有效期至2025年9月21日。鉴于原《一致行动人协 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基于共同理念,经充分沟通协商,何启盖先 生、吴斌先生、方六荣女士、吴美洲先生于2025年9月17日续签了《一致行动人协议》。 (一)一致行动的目的 各方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 司股东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应采取一致行动,以巩固各方在公司中的控制地位。 (二)一致行动的决策机制 1、在公司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会议3日之前,应由吴斌召集各方先进行协商。除关联交易 需要回避的情形外,各方应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形成决定;如无法形成一致意见的,按照过半 数的多数人相同意见形成决定。各方形成决定后,应在股东会会议上按照该决定表决。如各方 担任公司的董事,该等董事应在董事会会议上按照该决定表决。 2、各方在相关会议中行使提案权时,将根据上述第1款所述决策机制形成的决定共同向相 关会议提出提案,协议任何一方不会单独或联合他人进行提案;各方在行使董事与监事的提名 权时,将根据上述第1款所述决策机制形成的决定共同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协议任何一方 不单独或联合他人进行提名。 3、各方按照第1款规定进行的协商应制作记录并提交公司留档保存。任何一方滥用股东权 利给公司或者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在各方中任何一方不能参加股东会会议时,应委托另一人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 ;如各方均不能参加股东会会议时,应共同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如各方担任 公司的董事,其中任何一名董事不能参加董事会会议时,应委托另一人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表 决权;如该等董事均不能参加董事会会议时,应共同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 5、如股东会所议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各方已经在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形成决定的 ,则各方均应在股东会会议上按照该决定表决,无需重新召集各方协商。 6、各方对于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事项应事先充分沟通并按照第1款所述决策机制形成决 定,并保证不会因各方协商而延误相关事项的决策,亦不会延迟对公司相关事项做出决策的时 机。 (三)一致行动的期限 本协议自各方在协议上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6年9月21日截止。不论协议各方所 持公司的股份比例是否发生变化,在有效期内,本协议对各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者履行其义务不符合约定,导致本协议其他方或 公司遭受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该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本次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后,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仍为何启盖先生、吴斌先生、方六荣女士、吴美洲先生。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有利于实现公司控制权稳定、保持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政策 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不存在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不利影响和损 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 2025-08-13│重要合同 ──────┴──────────────────────────────────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简要内容: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前生物”或“公司”)经与华 中农业大学(下称“华中农大”)竞争性谈判,取得了“犬瘟热、犬副流感、犬腺病毒与犬细 小病毒病四联活疫苗-犬冠状病毒病灭活疫苗”、“猪盖塔病毒灭活疫苗”、“猪增生性肠炎 阻断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类NADC30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活疫苗(GX2024株)”四个项 目的合作研发,现拟与华中农大签订联合开发协议书,公司就以上四个研发项目一共需向华中 农大支付490万元人民币。合作研发项目产生的技术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公司及华中农大共同所 有;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本次合作研发属于新技术研究开发,产品是否能够研制成功、产品上市时间以 及上市后市场推广情况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将及时根据本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加快公司在生物制品行业的发展,从而更好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 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公司章程》、《合作研发管理制度》等规定,经与华中农大竞争性谈判 ,取得了“犬瘟热、犬副流感、犬腺病毒与犬细小病毒病四联活疫苗-犬冠状病毒病灭活疫苗 ”、“猪盖塔病毒灭活疫苗”、“猪增生性肠炎阻断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类NADC30猪 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活疫苗(GX2024株)”四个项目的合作研发,现拟就上述四个项目与华中农 大签订联合合作研发协议。其中,“犬瘟热、犬副流感、犬腺病毒与犬细小病毒病四联活疫苗 -犬冠状病毒病灭活疫苗”项目公司拟向华中农大支付费用150万元,“猪盖塔病毒灭活疫苗” 项目公司拟向华中农大支付费用200万元,“猪增生性肠炎阻断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项目公 司拟向华中农大支付费用40万元,“类NADC30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活疫苗(GX2024株)”项目 公司拟向华中农大支付费用100万元,上述两个项目公司向华中农大合计支付费用490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华中农业大学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6.73%的股份,为公 司单一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刘春全是华中农业大学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副部长、投资运营 中心主任,且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何启盖、方六荣现任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公司实际控制人 、监事吴斌现任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公司董事长陈慕琳之父陈焕春、副董事长钟鸣之母金梅林 现任华中农业大学教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止本公告日,在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 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 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 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华中农业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华中农大 有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专业实验室5个,国家级研发中心7个。 在杂交油菜、绿色水稻、优质种猪、动物疫苗、优质柑橘、试管种薯等研究领域,取得一批享 誉国内外的标志性成果。 华中农业大学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6.73%的股份,为公 司单一第一大股东。 ──────┬────────────────────────────────── 2025-08-13│其他事项 ──────┴──────────────────────────────────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 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5日、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 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审验结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的员工共 计55人,认购资金已全部实缴到位,最终缴纳的认购资金总额为1769.2584万元,认购份额对 应股份数量为221.1573万股,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025年8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221.1573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8月8日非 交易过户至“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 B887331558),过户价格为8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股份221.1573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745%。 根据《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 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满后,在满足相关考 核条件的前提下,一次性解锁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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