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28 秦川物联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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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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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鑫能物联网科技│ ---│ ---│ 4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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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世安物联网科技│ ---│ ---│ 4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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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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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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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燃气表研发生产│ 2.33亿│ 3320.09万│ 1.77亿│ 76.19│ ---│ ---│
│基地改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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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用于永久 │ ---│ 202.57万│ 762.57万│ 100.00│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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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用于智能 │ ---│ ---│ 203.50万│ 100.00│ ---│ ---│
│燃气表腔体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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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 3565.69万│ 1815.65万│ 2735.35万│ 76.71│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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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及服务体系│ 6857.78万│ ---│ 831.44万│ 78.34│ ---│ ---│
│升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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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7000.00万│ 6.12万│ 7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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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燃气表腔体项目│ ---│ 3579.14万│ 4813.40万│ 80.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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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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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26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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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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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成都派沃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的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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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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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黄希、黄洁、王觅、成都派沃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欧瑞、刘翼、聂贻俊、胡│
│ │彬、张军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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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正在筹划以现 │
│ │金方式收购成都派沃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60%的股权。本次交易 │
│ │完成后,本公司成为标的公司控股股东。 │
│ │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
│ │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以现金方式进行,不涉及公司发│
│ │行股份,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 │定,尽快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 3、本次签署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具体的交易方式及交易条款以 │
│ │各方签署的正式收购协议为准。 │
│ │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停复牌》的相关规定,本次│
│ │交易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 5、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具体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并需按照相 │
│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
│ │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 │资,注意风险。 │
│ │ 6、公司预计将于6个月内披露本次交易相关的预案或正式方案。 │
│ │ 一、交易概述 │
│ │ 近日,公司与标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黄希、黄洁、王觅、成都派沃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欧瑞、刘翼、聂贻俊、胡彬、张军汗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公司拟│
│ │以现金方式收购标的公司60%股权。股权受让的比例及交易价格由各方另行协商并签署正式 │
│ │收购协议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成为标的公司控股股东。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 │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以现金方式进行,不涉及公司发行股│
│ │份,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 │尽快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尽快推进相关工作,并按照相关│
│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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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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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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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东鑫能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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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持股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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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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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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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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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东鑫能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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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持股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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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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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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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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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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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
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
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
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938,264.70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21,385.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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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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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
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
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
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282,524.39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0,627.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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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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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共青城穆熙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穆熙”)《关于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告
知函》,因共青城穆熙解散清算,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96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42%)已
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共青城穆熙的合伙人名下,相关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并于近日取
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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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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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回购价
格拟不超过人民币12.2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2日和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成都
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4-005)。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2月2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
股份39697股,占公司总股本168000000股的比例为0.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49元/股,最
低价为7.3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5482.7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436909股,占公司总股本168000000股的比例为6.21%,回购成
交的最高价为8.95元/股,最低价为6.3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71278.51元(不
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股份回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
用资金总额与披露的回购方案均不存在差异,公司本次回购实施完毕。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
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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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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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
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
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9,107,678.76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53,753.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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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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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
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
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
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358,751.84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89,85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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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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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237463.23元,截止20
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7833083.47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公司尚不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59237463.23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7833083.47元
。由于《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条件为“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即
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023年度公司未满足利润分配条件,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状况的考虑,公司决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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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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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6日,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39697股,占公司总股本168000000股的比例
为0.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49元/股,最低价为7.3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5
482.7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拟不
超过人民币12.2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
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2日和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成都秦川物
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
24-005)。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
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2月2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396
97股,占公司总股本168000000股的比例为0.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49元/股,最低价为7
.3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5482.7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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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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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2日、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落实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和《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现将董事
会公告回购股份方案前一个交易日(2024年2月2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
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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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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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
,增强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采
取有效措施,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职责使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
象。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回购价格或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12.25元/股(含本数),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
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6个月暂不存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
计划,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行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
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
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
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提请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
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拟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
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
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
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回购提议
2024年2月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邵泽华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回购
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暨
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二)审议程序
2024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相关规定。
(三)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目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第十一条、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以及第二款规定的“(二)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
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及“(三)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
格的50%”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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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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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01,165,28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01,165,28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2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5月28日出具的《关于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08号),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秦川物联”)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000,000
股,并于2020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168,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29,963,56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8,036,436股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股份
数量为101,165,2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22%,限售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四十二个月,
该限售股将于2024年1月2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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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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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结案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1783110.75元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原告:河北华燃长通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燃长通”)
被告: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年12月2日,公司收到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华燃长通的《起诉状
》及传票等相关材料,华燃长通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公司列为被告,提起诉讼。
2022年3月18日,公司收到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华燃长通的《变更、
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及传票等相关材料,华燃长通起诉公司承担的违约金、经济损失及合理
费用合计由5210000.00元变更为1072000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
3)。
2023年6月29日,案件一审判决,一审判决公司支付相关费用合计金额人民币4071575.0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
0)。
2023年11月10日,案件二审判决,二审判决公司支付相关费用合计金额人民币1763538.0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
46)。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的结案通知书。公司与华燃长通的买卖合同
纠纷案件已执行完毕,执行总金额合计人民币1783110.75元(包含案件本金、案件受理费和其
他费用)。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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