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33 上声电子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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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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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远期、择期、期│ ---│ ---│ ---│ 606.75│ 549.69│ 人民币│
│权合约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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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存款 │ ---│ ---│ ---│ 19014.62│ 14.62│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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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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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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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音响系统及电子│ 5.54亿│ 6623.10万│ 4.21亿│ 100.30│ ---│ ---│
│产品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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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亿│ 0.00│ 8767.08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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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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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19 │交易金额(元)│9.26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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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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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苏州市相城区无线电元件一厂1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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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苏州相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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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集体资产经营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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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镇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集体资产管委会”)将通过苏│
│ │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的苏州市相城区无线电元件一厂100%股权有偿转│
│ │让给苏州相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集体资产管委会将上述股权以92609.69万元(大写:玖亿贰仟陆佰零玖万陆仟玖佰圆整│
│ │)转让给相高新产投。 │
│ │ 2024年6月18日,元件一厂收到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上述 │
│ │股权转让已完成工商变更程序,元件一厂股东由集体资产变更为相高新产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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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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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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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索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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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制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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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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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声电子”或“公司”)拟与关联方江苏索美能源│
│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美能源”或“合作方”)签署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合作协议,│
│ │上声电子将提供厂区大楼的屋顶,由索美能源负责建设、运营光伏发电系统项目(以下简称│
│ │“项目”),上声电子按固定优惠电价0.55元/度与索美能源结算,本项目预计投建总容量 │
│ │为2.69MW(以实际安装为准)的光伏发电系统,协议约定项目运营期限自索美能源取得电网│
│ │公司出具的并网验收意见单上日期起算十五年(以下称“运营期限”),项目所发电能由上│
│ │声电子优先使用,剩余电能接入公共电网,电能的电费收入由索美能源享有。索美能源自行│
│ │负责项目的设计、政府许可或备案文件的办理、设备采购、施工建设以及项目运维管理并承│
│ │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
│ │ 索美能源是上声电子董事陆建新控股公司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 │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发生任何资产权属的转移,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 │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 │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 │审议。 │
│ │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
│ │计次数0次、金额为0元。 │
│ │ 本次关联交易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 │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
│ │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为降低公司的电力费用,响应绿色低碳及能源结构转型的发展需求,践行绿色可持续发│
│ │展,充分利用公司厂区屋顶资源,补充公司生产运营对电力的需求,公司拟与索美能源签署│
│ │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合作协议,由索美能源负责在公司建筑物屋顶建设、运营光伏发电系统│
│ │项目。本项目预计投建总容量为2.69MW(以实际安装为准)的光伏发电系统,由索美能源负│
│ │责项目的设计、政府许可或备案文件的办理、设备采购、施工建设以及项目运维管理并承担│
│ │由此发生的费用。协议约定项目的运营期限自索美能源取得电网公司出具的并网验收意见单│
│ │上日期起算十五年,项目所发电能由公司优先使用,剩余电能接入公共电网,电能的电费收│
│ │入由索美能源享有。 │
│ │ 项目建成运营后,公司在本协议运营期限内的用电将优先使用本项目所发电能。经测算│
│ │,本项目光伏年均发电约277.36万度,按固定优惠电价为0.55元/度,预期消纳率95%,进行│
│ │结算,每年的电费约277.36万度×0.55元/度×95%=144.92万元/年(具体金额根据光伏结算│
│ │电价和实际用电量进行结算),协议服务期15年,预计产生光伏电费2173.81万元。根据往 │
│ │年公司用电平均单价0.83元/度估算,该项目年均可节约电费约277.36万度×(0.83-0.55)│
│ │元/度×95%=73.78万元/年,15年总节约电费约1106.67万元。 │
│ │ (二)审议情况 │
│ │ 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分布 │
│ │式屋顶光伏项目合作协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在提│
│ │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
│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发生任何资产权属的转移,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
│ │影响,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在│
│ │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
│ │ (四)截至本次交易止,过去12个月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
│ │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上声电子董事陆建新间接控制索美能源并担任索美能源监事,且陆建新儿子陆翰担任索│
│ │美能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声│
│ │电子与索美能源签署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合作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关联交易协议期限│
│ │超过3年,公司将依规每3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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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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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相高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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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为其副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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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生产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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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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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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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和盛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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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股东为公司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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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生产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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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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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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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相高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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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为其副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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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生产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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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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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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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和盛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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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股东为公司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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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生产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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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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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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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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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上声电│智音电子 │ 5500.00万│人民币 │2022-06-29│2032-06-2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子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包钧│ │ │ │ │ │ │ │ │
│文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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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上声电│茹声电子 │ 5500.00万│人民币 │2022-12-01│2028-12-3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子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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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茹声电子 │延龙电子 │ 1650.00万│人民币 │2022-01-24│2025-01-24│连带责任│否 │未知 │
│ │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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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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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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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13.96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
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0万股,约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6000万股的2.0%。其中,首次授予291
.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6000万股的1.82%,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
的91.09%;预留28.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6000万股的0.18%,预留
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91%。
(3)授予价格:26.11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
每股26.11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81人,包括在公司任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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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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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
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3)2023年4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上声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独立董事陈立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
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7日,公司内部宣传栏公示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书面异议、反馈记录。2023年5月9日,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3年5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上声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
(6)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相关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人数、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发表了同意意
见,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6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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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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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柴国强先生退休返聘协议
到期,根据公司内部聘用管理制度对年龄上限的规定,公司决定不再与柴国强先生续签返聘协
议、不再认定其为核心技术人员,柴国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柴国强先生与公司签有相关协议,其在任职期间形成的相关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属于公司或
子公司,不存在涉及专利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
柴国强先生返聘期满退出后,其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研发等工
作均有序推进。柴国强先生的退出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柴国强先生退休返聘协议于近期到期,根据公司内部聘用管理制度对年
龄上限的规定,公司决定不再与柴国强先生续签返聘协议、不再认定其为核心技术人员,柴国
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柴国强先生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
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柴国强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4年8月出生(现已年满70周岁),专科
学历,高级工程师。1975年4月至1980年10月任上海声乐扬声器厂技术员;1980年11月至1984
年10月任上海无线电元件十一厂实习工、技术员;1984年11月至2001年6月历任上海声泰音响
制造有限公司质检科长、技术科长、副总经理;2001年7月至2017年12月任上声有限副总经理
;2017年12月至2021年6月任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202
1年6月至今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柴国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苏州上声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599988股;柴国强先生持有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
的3.5万股、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12万股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行权。柴国强先生返
聘期满退出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其所做出的公
开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及专利情况
柴国强先生在公司担任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参与了公司的技术研发相关工作,其在任职期间
形成的相关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属于公司或子公司,不存在涉及专利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影
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
(三)保密情况
根据公司与柴国强先生签署的相关协议,双方明确约定了关于公司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的
保密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竞业限制等事项,柴国强先生对其知悉公司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
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柴国强先生有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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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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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共青城同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同泰”)的通
知,共青城同泰名称变更为“南京同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时对主要经营场所
、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注册地址等事项进行了变更。经过南京市溧水区行政审批局核准,共
青城同泰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相关登记信息如下:公
司名称:南京同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367BCH11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陆建新
注册资本:66676.5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7年08月15日
经营场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水保东路3号3栋41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共青城同泰更名及工商注册信息变更不涉及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的变动,也不涉及
公司股权变动,对公司治理及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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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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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声电子”或“公司”)拟与关联方江苏索美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美能源”或“合作方”)签署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合作协议,
上声电子将提供厂区大楼的屋顶,由索美能源负责建设、运营光伏发电系统项目(以下简称“
项目”),上声电子按固定优惠电价0.55元/度与索美能源结算,本项目预计投建总容量为2.6
9MW(以实际安装为准)的光伏发电系统,协议约定项目运营期限自索美能源取得电网公司出
具的并网验收意见单上日期起算十五年(以下称“运营期限”),项目所发电能由上声电子优
先使用,剩余电能接入公共电网,电能的电费收入由索美能源享有。索美能源自行负责项目的
设计、政府许可或备案文件的办理、设备采购、施工建设以及项目运维管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
费用。
索美能源是上声电子董事陆建新控股公司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发生任何资产权属的转移,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亦
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
次数0次、金额为0元。
本次关联交易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
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降低公司的电力费用,响应绿色低碳及能源结构转型的发展需求,践行绿色可持续发展
,充分利用公司厂区屋顶资源,补充公司生产运营对电力的需求,公司拟与索美能源签署分布
式屋顶光伏项目合作协议,由索美能源负责在公司建筑物屋顶建设、运营光伏发电系统项目。
本项目预计投建总容量为2.69MW(以实际安装为准)的光伏发电系统,由索美能源负责项目的
设计、政府许可或备案文件的办理、设备采购、施工建设以及项目运维管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
费用。协议约定项目的运营期限自索美能源取得电网公司出具的并网验收意见单上日期起算十
五年,项目所发电能由公司优先使用,剩余电能接入公共电网,电能的电费收入由索美能源享
有。
项目建成运营后,公司在本协议运营期限内的用电将优先使用本项目所发电能。经测算,
本项目光伏年均发电约277.36万度,按固定优惠电价为0.55元/度,预期消纳率95%,进行结算
,每年的电费约277.36万度×0.55元/度×95%=144.92万元/年(具体金额根据光伏结算电价和
实际用电量进行结算),协议服务期15年,预计产生光伏电费2173.81万元。根据往年公司用
电平均单价0.83元/度估算,该项目年均可节约电费约277.36万度×(0.83-0.55)元/度×95%
=73.78万元/年,15年总节约电费约1106.67万元。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分布式
屋顶光伏项目合作协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董
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发生任何资产权属的转移,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
响,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
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截至本次交易止,过去12个月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
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上声电子董事陆建新间接控制索美能源并担任索美能源监事,且陆建新儿子陆翰担任索美
能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声电子
与索美能源签署分布式屋顶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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