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33 上声电子 更新日期:2025-09-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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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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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4-07│ 7.72│ 2.5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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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3-07-06│ 100.00│ 5.0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6-05│ 26.11│ 2843.9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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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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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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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远期、择期、期│ ---│ ---│ ---│ 606.75│ 549.69│ 人民币│
│权合约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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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存款 │ ---│ ---│ ---│ 19014.62│ 14.62│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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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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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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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音响系统及电子│ ---│ 6635.31万│ 4.21亿│ 100.33│ ---│ ---│
│产品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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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 4900.00│ 8767.57万│ 10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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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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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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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索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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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间接控制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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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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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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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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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相高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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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为其副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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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生产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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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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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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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和盛实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股东为公司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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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生产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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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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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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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索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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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间接控制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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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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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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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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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相高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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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为其副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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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生产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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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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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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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和盛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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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股东为公司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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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生产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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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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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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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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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上声电│茹声电子 │ 5500.00万│人民币 │2022-12-01│2028-12-3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子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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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上声电│智音电子 │ 5500.00万│人民币 │2022-06-29│2032-06-2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子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包钧│ │ │ │ │ │ │ │ │
│文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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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茹声电子 │合肥上声 │ 4000.00万│人民币 │2025-03-12│2025-08-2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 │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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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茹声电子 │延龙电子 │ 1650.00万│人民币 │2022-01-24│2025-01-24│连带责任│是 │未知 │
│ │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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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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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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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成员介绍
(一)保荐机构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
(二)项目保荐代表人及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保荐代表人:柳以文保荐业务执业情况:20
20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担任长华集团(605018)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宝丽
迪(30090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协办人,参与快意电梯(002774)、红塔
证券(601236)、明志科技(68835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上声电子(688533)2023年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华亚智能(003043)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红塔证券(
601236)2021年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项目、众生药业(002317)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等。在保荐
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保荐代表人:章龙平保荐
业务执业情况:2015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担任上声电子(688533)、宝丽迪(300905)
、红塔证券(60123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宝丽迪(300905)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项目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上声电子(688533)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
目、长华集团(605018)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红塔证券(601236)2021年配股公
开发行证券项目,东方电热(300217)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协办人、吴通控股(300292)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参与华亚智能(003043)、快意电梯(002774)、科林电
气(60305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艾能聚(834770)、威博液压(871245)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以及九州通(600998)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
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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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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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8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
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5〕102号)。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科创板上市公
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
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
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
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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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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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收到保荐机构及持续
督导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关于更换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函》。
东吴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委派章龙平先生和
崔鹏飞先生担任公司首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聘请东吴
证券担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于近日与东吴证券签订了保荐
协议。东吴证券已委派章龙平先生和柳以文先生担任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
为方便日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开展,东吴证券决定委派柳以文先生接替崔鹏飞先生继续履行
公司首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
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及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均为章龙平先生和柳以文先生。持续督导期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并承接公司首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后续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崔鹏飞先生在公司首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及持续督导
期间内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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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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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殷惠龙先生因达到法定退
休年龄,已于2025年8月4日正式退休,殷惠龙先生退休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基于上述情
况,公司不再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管理层结合教育背景、任职履历、对公司研发项目和技术发展的需要,新增认定丁晓
峰先生为公司新的核心技术人员。
殷惠龙先生与公司签有相关协议,其在任职期间形成的相关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属于公司或
子公司,不存在涉及专利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况,亦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
殷惠龙先生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研发等工作均有序推进。殷惠
龙先生的退休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殷惠龙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于近期正式退休,殷惠龙先生退休后
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基于上述情况,公司不再认定其为核心技术人员。公司及董事会对殷
惠龙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殷惠龙,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
986年7月至2002年8月任苏州孔雀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2002年8月至2017年12月任苏
州上声电子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部长;2017年12月至今任公司研发中心副总监。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殷惠龙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苏州上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88036股
(均为首发前限售流通股),通过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归属公
司股份14000股,故殷惠龙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203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855%。殷
惠龙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
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其所做出的公开承诺。
(二)参与研发及知识产权情况
殷惠龙先生在公司担任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参与了公司的技术研发相关工作,其在任职期间
形成的相关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属于公司或子公司,不存在涉及专利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况,亦
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殷惠龙先生签署的相关协议,双方明确约定了关于公司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的
保密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竞业限制等事项,殷惠龙先生对其知悉公司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
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殷惠龙先生有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违反
竞业限制事项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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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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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非独立董事5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
会中的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工会委员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
生后,直接进入董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保证董事会规范运作,公司第八届工会委员于2025年7月8日召开了第四
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李蔚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
表董事,李蔚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李蔚女士,将与公司其他9名董事共同组成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附件: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简历李蔚简历:
李蔚,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2003年7月至2004
年9月历任力捷电脑(中国)有限公司招聘、培训专员,2004年10月至2009年9月任苏州固锝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主管;2009年9月至2010年8月任苏州皇家整体住宅系统有限公司人力
资源部经理;2010年8月至2017年12月任苏州上声电子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2017年12月
至2021年5月任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监事会主席;2021年6月至2025年
6月任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2025年7月起任苏
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工会主席、职工董事。
截至2025年7月8日,李蔚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399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737%;李
蔚女士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和条件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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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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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上声转债”的信用等
级为“A+”。
本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上声转债”的信用等
级为“A+”。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
司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
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公司主体及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上声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一、前次评级情况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上声转债”前次评级结果
为“A+”,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评级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
二、本次评级情况
评级机构中证鹏元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5年
6月20日出具了《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5
】跟踪第【264】号01),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上声
转债”评级结果为“A+”。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本次信用评级报告《苏州上声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详情公司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
se.com.cn)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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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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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可转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
7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
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
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
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
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公
司未来收益的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公司业务发展状
况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及公司所处行业情况等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5年12月末完成发行,并假设2026年6月末全部转股和全部未转股。
(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
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
间及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的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33000.00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本次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情况、发行认购情
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日的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最高者,即27.83元/股
。(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实
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实际转股价格将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和前
一交易日的均价孰高者为基础确定,最终的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
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后续如相关监管机构对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定价方式出台相关政策指引的从其规定);
5、公司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分别为23517.38万元和18890.03万元。假设2025年、2026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存在三种情况:(
1)0%;(2)5%;(3)10%。(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
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
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
等的影响;
7、假设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收入以及本次
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8、假设不考虑未来分红因素的影响;
9、假设本次可转债在发行完成后全部以负债项目在财务报表中
列示。该假设仅为模拟测算财务指标使用,具体情况以发行完成后的实际会计处理为准;
10、假设除本次发行外,暂不考虑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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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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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苏州上
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
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
康发展。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
投资者利益,公司对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
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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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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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维护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
权利,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建立起对投资者持
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并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综合考虑公司发
展战略规划、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
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所考虑的因素
公司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资金需求及持续发展的原则,建立
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特制订本
规划。
二、制定本规划的基本原则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意见。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采取现金、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利润分配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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