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33 上声电子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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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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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4-07│ 7.72│ 2.5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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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3-07-06│ 100.00│ 5.0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6-05│ 26.11│ 2843.9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2-27│ 25.66│ 26.6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6-05│ 25.66│ 2157.7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6-06│ 16.04│ 2053.1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2-27│ 25.66│ 20.0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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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6-03-18│ 100.00│ 3.1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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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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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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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远期、择期、期│ ---│ ---│ ---│ 606.75│ 549.69│ 人民币│
│权合约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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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存款 │ ---│ ---│ ---│ 19014.62│ 14.62│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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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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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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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音响系统及电子│ ---│ 6635.31万│ 4.21亿│ 100.33│ ---│ ---│
│产品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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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 4900.00│ 8767.57万│ 10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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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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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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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上声电│茹声电子 │ 5500.00万│人民币 │2022-12-01│2028-12-3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子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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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上声电│智音电子 │ 5500.00万│人民币 │2022-06-29│2032-06-2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子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包钧│ │ │ │ │ │ │ │ │
│文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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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茹声电子 │延龙电子 │ 1650.00万│人民币 │2022-01-24│2025-01-24│连带责任│是 │未知 │
│ │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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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茹声电子 │合肥上声 │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4-03│2026-04-03│连带责任│否 │未知 │
│ │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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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茹声电子 │合肥上声 │ 902.81万│人民币 │2025-04-03│2026-04-03│连带责任│否 │未知 │
│ │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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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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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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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所有
境内外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公司所有境内外全资子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52500.00万元。截至2025年
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为本次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364.15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公司所有境内外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生产经
营需求,结合公司发展计划,公司拟为子公司(含子公司之间)在公司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提
供担保,同时接受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担保额度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525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
融资、保函担保、履约担保等金融担保方式,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授权董事长及
公司管理层在此授权额度内签署相关担保协议等文件,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办理
具体担保业务。
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
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授权期限内,预计的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和各子
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
子公司之间分配。
子公司苏州智音电子有限公司少数股东包钧文已承诺将按其持股比例对苏州智音电子有限
公司新增借款提供担保责任。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与子
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相关要求,本次担保
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
公司拟于2026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
以实际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
需要,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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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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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2)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6)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共有合伙人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注册会计
师中超过7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7)信永中和2024年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383家,收费总额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
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
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
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
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
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
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至
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江苏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信永中和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
07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
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万元。
本案已结案。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玉虎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从2026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和复核报告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王亮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从2021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谢亮红女士,202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
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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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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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
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
所示:
2025年度,公司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2,323.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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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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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贯彻落实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
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并于2025年8月29日发布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
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落实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公司于2026年4月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
动方案>的议案》,现将2025年行动方案的实施进展及评估情况和2026年主要措施报告如下:
一、聚焦技术与产品创新,寻求第二增长曲线
公司依托先进技术研究院,重视研发团队建设,坚持创新作为研发驱动力和源动力,围绕
主营业务搭建产、学、研平台,完善研发体系,强化新项目前期可行性评估;坚持以市场需求
为导向、技术迭代为抓手,在车载声学领域依托全栈自研技术体系,凭借数字化扬声器系统、
主动降噪、多区域声重放和扬声器阵列宽带声场控制等核心技术,构建了扬声器、功放、AVAS
、算法、ASIC芯片全链路自主研发能力,优化产品结构与性能质量,实现从零部件到系统方案
的垂直整合,进一步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
2025年,研发定点项目超80个,已完成超30个声学和电子前瞻性创新项目的开发,投入研
发费用1.87亿元,同比增长13.09%,占营业收入6.18%;加速新技术成果转化,推动产品迭代
升级。截至2025年末,公司拥有境内发明专利72项,PCT国际专利33项,实用新型专利140项,
外观设计专利50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5项,软件著作权9项;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多项国
家和行业标准,通过了ASPICEL2能力认证,巩固了国内车载声学龙头地位,为公司可持续发展
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6年,车载声学已成为智能座舱的“听觉核心灵魂”,公司深耕声学领域三十余载,在
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增加的大背景下,将坚持车载声学核心技术与产品的自主创新和完善全球化
布局,加码全栈自研,通过“新声态·定义车载听觉体验”的技术与车企共建声学生态。
一是全链路自研顶级声学硬件,包括60扬声器系统与创新10.3.10.8全景声通道架构,超
越传统7.1.4标准;二是全自研AI核心算法,实现车端本地部署的AI音源分离与分区声场技术
,超30dB声学隔离,打造“一车多世界”的私密高保真体验;三是“声学+”跨模态融合技术
,实现声、光、屏、振全域协同,构建4D全息全感官沉浸座舱;四是普惠型越级声学方案,将
顶级算法下放至21扬声器主流配置,并推出隐藏式面声源技术,形成从车载到家庭的全面技术
生态,为中国车载音频产业树立了新标杆。
2026年,在电子产品方面,公司将积极创新开发汽车电子产品,力求在功放和行人警示器
产品之外,拓宽产品品类,提升单车价值量。
车载功放引入AI技术,丰富功能,提升用户体验。车内流媒体后视镜积极加快研发进度,
向车厂客户交付展示样品,加速推进商务落地。
利用车载声学积累的丰富产品开发经验和海外市场渠道经验,布局个人影音产品,并制定
出海计划。与头部具身智能公司开展技术合作,向具身智能产品提供声学解决方案,同时寻找
具身智能产品的工业化应用落地场景,评估参与关键零部件制造的可行性,为推动公司业绩继
续增长寻找第二曲线。
二、以投资者为本,积极回馈股东
公司将投资者回报确立为长期战略核心,始终以捍卫全体股东权益为己任,通过持续、稳
健的现金分红机制,切实兑现价值共享的庄重承诺。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4.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3281218
.40元。
2026年,公司将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回报需求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
报的动态平衡,为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以持续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增强资本市场
对于公司的信心。为此,公司根据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0.23亿元(同比增长8.89%)、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亿元的情况下,公司基于2025年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以
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制定了利润分配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3.50元(含
税)。
以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2857655股测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7000179.25元
,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21%,展现了公司良好的社会责任感
和股东利益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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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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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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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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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与履职贡献
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公司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及其所承担的
责任和工作绩效等确定薪酬,薪酬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除此之外,独立董
事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收入、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1、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不享受津贴或福利待遇,也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薪资结算文件以及其所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薪酬
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1)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履行工作职责所承担的责任、个人资历、能力并结合公司
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年度的基本薪酬。基本薪
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级别津贴、人才津贴、出勤奖等。
(2)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绩效评价相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
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
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其他中长
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必须以客观、公正
的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
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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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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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实际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
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
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
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2026年业务需求情况、周转期限等业务背景的特征,基于审慎预测原
则,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为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
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包括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
交易,涉及的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即美元、欧元等。公司拟进行
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
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衍生产品业务或上
述各产品组合业务等。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公司所有境内外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根据
实际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
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在预计额度范围内发
生的单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无需再提交董事会审议;超出额度范围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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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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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送现
金股利3.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
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本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
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5,017,040.03元,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人民币182,605,806.6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以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
股本162,857,655股测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7,000,179.25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21%。
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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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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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6.5亿元人民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在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
公司所有境内外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拟计划向银行申请融资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
5000万元(含165000万元,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批准为定)。
融资方式,将继续采用银行授信贷款、流动资金纯信用贷款。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单据质押、存单质押、境内融贷通、
境外贷等多种方式,货币以人民币、美元、欧元三种,根据借款条件、借款利率、汇率等多种
因素择机选择。授信额度、生效期限和业务品种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公司所有境内外全资子公
司和控股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各银行贷款利率等因素调整授信公司、授信银行及相关
额度的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
营情况,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授信、
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前述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需求,提高资
金营运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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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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