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35 华海诚科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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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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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度集成电路和系│ 1.84亿│ 521.34万│ 3991.93万│ 21.69│ ---│ ---│
│统级模块封装用环氧│ │ │ │ │ │ │
│塑封料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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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3.03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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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提升项目 │ 8600.00万│ 1136.18万│ 3599.52万│ 41.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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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0.00│ 0.00│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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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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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26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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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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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70%股权、江 │标的类型 │股权 │
│ │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 │
│ │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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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曙辉实业有限公司、│
│ │上海衡所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汇友贸易有限公司、上海莘胤投资管理中心、浙江│
│ │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丹阳盛宇高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盛宇华天创业│
│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连云港市金桥新兴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连云港高│
│ │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3名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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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曙辉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衡所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绍兴│
│ │柯桥汇友贸易有限公司、上海莘胤投资管理中心、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丹阳盛宇高│
│ │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盛宇华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连云港│
│ │市金桥新兴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连云港高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 │13名股东、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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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
│ │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曙辉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衡所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绍兴│
│ │柯桥汇友贸易有限公司、上海莘胤投资管理中心、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丹阳盛宇高│
│ │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盛宇华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连云港│
│ │市金桥新兴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连云港高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嘉兴浙港春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春霖沁藏(杭州)科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南通全德学镂科芯二期创投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名股东持有的衡│
│ │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7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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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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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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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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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权及其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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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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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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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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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尊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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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曾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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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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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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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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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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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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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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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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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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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连云港华威硅微粉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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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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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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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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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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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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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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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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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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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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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天科技及其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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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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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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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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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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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连云港华威硅微粉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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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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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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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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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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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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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权及其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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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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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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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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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尊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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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曾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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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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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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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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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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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2月30日)
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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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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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包括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
行回购专项贷款)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
股票的公司债券。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1.99元/股(含本数),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
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杨森茂先生先生回复其在未来
3个月、未来6个月存在实施减持部分股份计划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除此以外,
其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回复其
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或所持公司股份尚在限售期内。若相关
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
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
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存在因受外部环境变化、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以及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进而无法实施本次回购的
风险;
5、存在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持有期限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股权激励或员工持
股计划的风险,进而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前述风险情形的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董
事会授权及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财务、未来发展产
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1月25日收到公
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韩江龙先生递交的《关于提议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
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详见《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
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
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6票赞成、0票
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
份的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
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近期公司股票波动情况,为了维
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同时有效
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发展,
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转换公司可
转换债券。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4
年12月27日至2025年12月26日。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和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
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在此期限内发生以下情况,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即回购期
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
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
,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
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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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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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4日分别收到独立董事周东山先生和非独立董事贺敏
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周东山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提名委
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贺敏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对周东山先生及贺敏女士在担任前述职务期间为公司及董
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由于周东山先生及贺敏女士的辞职,现对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成员做出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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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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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42080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42080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30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月1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6号),同意江苏华海诚科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180000股,并于2023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60516453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806964
5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42633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6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4330
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6%。
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
为1名,限售期为自取得公司股份之日(2021年12月30日)起36个月且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之日(2023年4月4日)起1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限售股数量合计为242080
1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00%。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共计2420801股,现
限售期即将届满,上述限售股将于2024年12月30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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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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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1月25日收到公
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韩江龙先生递交的《关于提议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
购公司股份的函》,韩江龙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韩江龙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韩江龙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
认可,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同时为了进一
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成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
展,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韩江龙先生提议公司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
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
三、提议的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合适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决定;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6、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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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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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诚科”或“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
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所华威”
或“交易标的”)70%的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
,衡所华威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24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交易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且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决定暂不召开股东
大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待相关审
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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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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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6,261,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261,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3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月1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6号),同意江苏华海诚科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180,000股,并于2023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60,516,453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80
,696,45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4,263,3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64%,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16,433,0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6%。
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
为10名,限售期均为自取得公司股份之日(2021年12月3日)起36个月且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之日(2023年4月4日)起1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限售股数量合计为6,26
1,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共计6,261,000股,现限
售期即将届满,上述限售股将于2024年12月3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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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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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诚科”或“公司”)的战略规划
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使用全部超募资金约2.87亿元及其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具体以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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