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36 思瑞浦 更新日期:2025-07-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9-09│ 115.71│ 21.4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2-15│ 128.79│ 3037.4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9-26│ 86.02│ 510.0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9-26│ 86.02│ 205.1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2-15│ 245.23│ 5824.3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2-15│ 86.02│ 2782.1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9-25│ 85.82│ 490.72万│
├───────────┼───────────┼───────────┼───────────┤
│增发 │ 2023-10-16│ 149.53│ 17.8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2-15│ 85.82│ 2612.15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深圳市创芯微微电子│ 105999.98│ ---│ 10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苏州芯阳创业投资中│ 10000.00│ ---│ 34.60│ ---│ -405.92│ 人民币│
│心(有限合伙) │ │ │ │ │ │ │
├─────────┼─────┼─────┼─────┼─────┼──────┼──────┤
│昆桥二期(苏州)新│ 6400.00│ ---│ 5.60│ ---│ -8.33│ 人民币│
│兴产业创业投资合伙│ │ │ │ │ │ │
│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
│深圳鲲鹏元禾璞华集│ 3000.00│ ---│ 6.63│ ---│ 334.50│ 人民币│
│成电路私募创业投资│ │ │ │ │ │ │
│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模拟集成电路产品开│ ---│ ---│ 3.64亿│ 101.23│ ---│ ---│
│发与产业化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87亿│ ---│ 3.87亿│ 100.00│ ---│ ---│
├─────────┼──────┼─────┼─────┼─────┼─────┼──────┤
│车规级模拟芯片研发│ 6.85亿│ ---│ 4.13亿│ 60.35│ ---│ ---│
│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2.45亿│ 104.16│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 ---│ 2.58亿│ 101.11│ ---│ ---│
├─────────┼──────┼─────┼─────┼─────┼─────┼──────┤
│高性能电源芯片研发│ 2.91亿│ ---│ 2.41亿│ 82.67│ ---│ ---│
│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3.87亿│ 100.00│ ---│ ---│
├─────────┼──────┼─────┼─────┼─────┼─────┼──────┤
│车规级模拟芯片研发│ ---│ 1.07亿│ 4.13亿│ 60.35│ ---│ ---│
│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
│高性能电源芯片研发│ ---│ 5617.00万│ 2.41亿│ 82.67│ ---│ ---│
│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
│临港综合性研发中心│ ---│ 1.40亿│ 2.69亿│ 33.44│ ---│ ---│
│建设项目 │ │ │ │ │ │ │
├─────────┼──────┼─────┼─────┼─────┼─────┼──────┤
│高集成度模拟前端及│ ---│ 9235.00万│ 9518.00万│ 38.92│ ---│ ---│
│数模混合产品研发及│ │ │ │ │ │ │
│产业化项目 │ │ │ │ │ │ │
├─────────┼──────┼─────┼─────┼─────┼─────┼──────┤
│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 ---│ 5078.00万│ 9267.00万│ 23.58│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3.41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10-23 │交易金额(元)│10.6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创芯微微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 │ │
│ │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 │ │
│ │现金 │ │ │
├──────┼────────────────┴──────┴────────────────┤
│买方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杨小华、白青刚、珠海创芯信息咨询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等18名交易对方 │
├──────┼────────────────────────────────────────┤
│卖方 │杨小华、白青刚、珠海创芯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8名交易对方、思瑞浦微电子│
│ │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创芯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思瑞│
│ │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杨小华、白青刚、珠海创芯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
│ │限合伙)等19名交易对方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收购深圳市创芯微微电子股份有限│
│ │公司100.00%股权;(2)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 │ 交易价格(不含募集配套资金金额)106000.00万元 │
│ │ 交易对方:杨小华、白青刚、艾育林、顾成标、朱袁正、珠海创芯信息咨询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珠海创芯微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创芯微电(珠海)技术咨询合伙│
│ │企业(有限合伙)、苏州芯动能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勤合创业投资中│
│ │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红土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 │业(有限合伙)、宁波芯可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盛宇华天创业投资合伙│
│ │企业(有限合伙)、南京俱成秋实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华业致远三号│
│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创东方富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宁波益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龙岗区金腾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 │
│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4年10月22日核准标的公司本次交易涉及的工商变更相关│
│ │事项,并向标的公司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标的公司100%股权已经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
│ │名下,本次交割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标的公司100.00%股权。 │
│ │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公司当前持有标的公│
│ │司100%股权。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02 │
├──────┼────────────────────────────────────────┤
│关联方 │上海华登高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格科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峰岹科技(深圳)股│
│ │份有限公司、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
│交易详情 │投资基金名称及投资方向:上海华科致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科│
│ │致芯”或“投资基金”或“基金”或“合伙企业”),从事半导体产业及工业、汽车、新能│
│ │源、高科技及电子等半导体产业链上下游相关领域(包括软件及服务业务)业务的相关企业│
│ │的投资。 │
│ │ 投资金额、在投资基金中的占比及身份: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基金份额的9.71│
│ │%。 │
│ │ 关联交易概述:公司董事王林先生为该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海华登高科私募基金管│
│ │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员之一;公司董事王林先生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本次共同认购基金份额│
│ │的有限合伙人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公司卸任董事HINGWONG先生(于2025│
│ │年1月卸任)目前担任本次共同认购基金份额的有限合伙人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格科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母公司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系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经第四届│
│ │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 │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一、参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资源,拓宽投资方式和渠道,把握相关行业相关创新应用│
│ │领域的投资机会,公司拟与基金管理人上海华登高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 │登高科”)、普通合伙人上海华科致远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科致│
│ │远”),及其他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认购华科致芯份额。 │
│ │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占合伙企业本次募集规│
│ │模的9.71%。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投资基金管理人 │
│ │ 1、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上海华登高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D8X0P15P │
│ │ 成立日期:2023-12-29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广延路1286、1308号1幢9层926单元 │
│ │ (二)投资基金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 │
│ │ 1、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上海华科致远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MAE6TU3E10 │
│ │ (三)投资基金特殊有限合伙人 │
│ │ 企业名称:上海华科同芯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科同芯”)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MAED92RU6K │
│ │ (四)其他关联有限合伙人 │
│ │ 1、格科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
│ │ 企业名称:格科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7589507Y │
│ │ 成立日期:2003-12-26 │
│ │ 2、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 │ 企业名称: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53888564F │
│ │ 3、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企业名称: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6726819189A │
│ │ (五)关联关系说明 │
│ │ 公司董事王林先生是基金管理人华登高科的管理人员之一,承担投资基金华科致芯的管│
│ │理工作,并担任华登高科在华科致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其中董事王林先生持有基│
│ │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华科致远30%的份额;持有基金管理人华登高科20%的股权,持有基金特殊│
│ │有限合伙人华科同芯23.3333%的份额。 │
│ │ 公司董事王林先生在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本次共同认购基金份额的有限合伙人峰岹科技│
│ │(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公司卸任董事HINGWONG先生(于2025年1月卸任)目前担任 │
│ │本次共同认购基金份额的有限合伙人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格科微电子(上海)有│
│ │限公司母公司的董事。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 │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思瑞浦微电│思瑞浦微电│ 2000.00万│人民币 │2022-06-20│2031-07-2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子科技(苏│子科技(上│ │ │ │ │担保 │ │ │
│州)股份有│海)有限责│ │ │ │ │ │ │ │
│限公司 │任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06-21│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6月20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186440股,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132601444股的0.8947%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2025年6月20日为授予日,以72.8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72名激励对象授予1186440股限制性
股票。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5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
立董事潘飞作为征集人就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5年5月31日至2025年6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
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6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查意见》。
4、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议案。并同日提交披露《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6)。
5、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并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2025-06-21│其他事项
──────┴──────────────────────────────────
交易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
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交易金额: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36
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2025年8月4日起至2026年8月3日止,在
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
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
的保证金等)则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的10%。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风险提示: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日常经营生产活动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
,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但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存在市场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目前国际宏观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全球金融市场、汇率走势不确定性加剧。由于公司海外
市场客户及部分供应商以外币结算,汇率变化对公司经济效益会产生一定影响,直接影响公司
盈利能力。为规避公司所面临的汇率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增强公司
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均依托日常经营业务,将严格遵守套期保值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
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采用远期、掉期、期权和组合期权等衍生品进行汇率风险对冲,用于
管理进口原材料和海外收付汇导致的外汇风险敞口。外汇衍生品为套期工具,进出口合同预期
收付汇、手持外币资金及进口原材料采购合同为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
变动能够抵御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程度,可实现套期保
值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锁定购汇成本。
(二)交易金额
结合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预期收付汇情况,公司对外汇风险敞口进行了测算。2025年
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36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
币)。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
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
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则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的10%。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
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或上述产品的组合。涉及外币币种为公司经
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交易对手主要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
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且经营稳健、资信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
本次授权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自2025年8月4日起至2026年8月3日
止。在上述审议的额度及期限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
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议案》。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5-06-21│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761号(创企天地)2号楼4楼会议室
──────┬──────────────────────────────────
2025-05-31│其他事项
──────┴──────────────────────────────────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18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潘飞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5年6月20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
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潘飞,其基本情况如下:
潘飞,1983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并于1998年取得会计学博士学位。2000年起
分别获上海市育才奖,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上海市第五届教学名师奖以及上海市优秀教学团
队。2018年1月被上海财经大学评为资深教授,并于2019年1月获批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
家。2022年4月至今担任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担任上海中谷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
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并且对与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的《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健全公司的长
效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
率与水平,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