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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辉光电-U(68853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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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538 和辉光电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5-18│ 2.65│ 80.0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2-16│ 1.84│ 1.48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第六代AMOLED生产线│ 65.02亿│ 4.03亿│ 51.29亿│ 78.89│ ---│ ---│ │产能扩充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亿│ 0.00│ 15.00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3-29 │ ├──────┼────────────────────────────────────────┤ │关联方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担任该企业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金融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29 │ ├──────┼────────────────────────────────────────┤ │关联方 │上海联和东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担任该公司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29 │ ├──────┼────────────────────────────────────────┤ │关联方 │上海联和科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上任董事曾任其董事长、至2024年3月离任满12个月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29 │ ├──────┼────────────────────────────────────────┤ │关联方 │格兰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该企业的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29 │ ├──────┼────────────────────────────────────────┤ │关联方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担任该企业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金融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11-15│其他事项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郝海燕女士因个人原因辞 去所任职务,并于近日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郝海燕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郝海燕女士所负责的工作已经平稳交接,其离职不会影响公司核心技术的完整性,不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带来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业务发展和产品创新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 公司结合朱棋锋、马绍栋先生的任职履历、公司核心技术研发工作需求及其本人的参与情 况等相关因素,新增认定朱棋锋、马绍栋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郝海燕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所任职务,并于近日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 职后,郝海燕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郝海燕女士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 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1、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郝海燕,女,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西安交通大学电子专业博士,清华大学博士后,电 子技术高级工程师。2009年至2012年,任清华大学物理系助理研究员;2012年至2014年,任北 京阿格蕾雅光电有限公司技术部副部长;2014年至2018年,任清华大学物理系电子高级工程师 ;2018年至今,任公司研发副部长、部长级工程师。 2、专利情况 郝海燕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均为非单一发明人的专利且为职务发明创造, 专利所有权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属的 完整性。 3、保密及去向情况 根据公司与郝海燕女士签署的《保密协议》,约定其将对任何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并且不 会出于任何目的于任何时间直接或间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提交、传播、提供或使用任何保密 信息。离职后,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竞争企业披露或允许其使用上述信息。 根据郝海燕女士签署的《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承诺书》,除事先取得公司书面同意外,在其 离职后二年内不接受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或经营类似业务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的聘用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为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担任股东、合伙人、董事、监理、经理、代 理人、顾问等,不做任何兼职工作);不自己生产、经营、研发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不 自己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法律实体生产、经营、研发同类产品或从事同类业务。未经公司书面 同意,其决不会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含 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公司其他职员)知悉公司商业秘密;不会利用在公司工作期间知悉或者持 有的属于公司专有的商业秘密为任何第三方或为自己牟取利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郝海燕女士前往竞争对手工作或违反保密协议及承诺的情 形。 二、新增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情况 公司结合朱棋锋、马绍栋先生的任职履历、公司核心技术研发工作需求及其本人的参与情 况等相关因素,新增认定朱棋锋、马绍栋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朱棋锋先生个人简历: 朱棋锋,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2005年至2009年,任上海 广电NEC液晶显示器有限公司工程部科长;2011年至2012年,任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薄 膜光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2012年起任职于公司,历任阵列厂主任级工程师、副科 长、阵列一厂科长、厂长助理、阵列二厂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2025年3月至今,任公司 二期产品线总厂长。 马绍栋先生个人简历: 马绍栋,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工学博士。2013年起任职于公司,历任研发部工程 师、副科长、科长、部长助理、副部长;2025年3月至今,任公司研发部长。 ──────┬────────────────────────────────── 2025-10-31│其他事项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第六代AMOLED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4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3083660725股(含超额配售选 择权),发行价格为2.65元/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02135743.48元。上述款 项已分别于2021年5月24日及2021年6月28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5日和2021年6月29日分别出具 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4446号)和《上海和辉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067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 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 式、投资总额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第六代AMOLED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2、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第六代AMOLED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目标为将现有第6代AMOLED生产线产 能由30K/月提升至45K/月。截至目前,募投项目中的7.5K/月产能已于2025年3月顺利实现量产 ,剩余7.5K/月的产能建设正在有序推进中。同时,为适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提升产品市场 竞争力,满足高端AMOLED面板产品对于LTPO、Hybrid、Tandem等先进技术的需要,公司通过增 添部分设备等方式对该部分产线进行技术升级。然而,因设备供应商交付延迟,技术升级所需 的部分设备尚未完成安装调试。基于上述情况,项目整体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日期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 因此,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成效,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充分考虑项目建设 周期与资金使用安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基于 审慎性原则,拟对“第六代AMOLED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 ──────┬────────────────────────────────── 2025-10-21│其他事项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相关工作。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5〕1798 号)(以下简称“备案通知书”)。备案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拟发行不超过28025010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二、自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根据 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 三、公司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后15个工作日内,应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发 行上市情况。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公司自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完成境外发行上市,拟继续推进的,应当更 新备案材料。 备案通知书仅对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信息予以确认,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证券的投 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备案材料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或者认定。 ──────┬────────────────────────────────── 2025-09-13│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金山工业区九工路1333号公司会议室 ──────┬────────────────────────────────── 2025-08-23│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 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金山工业区九工路1333号公司会议室 ──────┬────────────────────────────────── 2025-08-16│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3名,是国内最具综合实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医药 制造业等,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9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 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松柏,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01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普莱柯(60 3566)、菲沃泰(688371)、上海合晶(688584)、澳洋健康(002172)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 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凌亦超,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三友医疗 (688085)、易明医药(002826)、普莱柯(603566)、济川药业(600566)等上市公司的审 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包梅庭,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04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世 名科技(300522)、良信股份(002706)、卓胜微(300782)、中毅达(600610)等上市公司 的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 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的情况。 公司2024年度年报相关审计费用为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相关审计费用为60万元,内部 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 2025年度年报相关审计费用由公司参照市场一般情况,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项目成员的 工作质量、专业技能水平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年报相关审计费用与2024年度基本持平。 ──────┬────────────────────────────────── 2025-06-19│股权回购 ──────┴──────────────────────────────────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46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2566258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同意的监事会意见,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16)。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公司于2025年 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披露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 本及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截至申报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 此次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申报。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八、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和解除限售条件” 之“(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的业绩条件”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 解除限售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除满足上述解除限售的法定条件外,分年度考核2022~2024年 度的公司层面业绩和个人层面业绩,根据公司层面、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激励对象 年度限制性股票的可解除限售份额,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当 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且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 持有的限制性股票,除本激励计划另有规定外,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予以回购。”受消费市场疲 软等因素的影响,公司2024年业绩未达到考核指标的要求。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共 计464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三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股数为22566258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464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2566258股。本次回购 注销完成后,剩余限制性股票为0股,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号:B8 85845187),并已申请办理回购注销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6月23日完成注销。 注销完成后,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2025-04-25│其他事项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3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 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的 申请材料。该申请材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 )及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及修订,投 资者不应根据其中的资料作出任何投资决定。鉴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 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公司将不会在 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 及时了解该等申请资料披露的本次发行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 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供查阅: 中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308/documents/sehk25042302573_c.pdf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308/documents/sehk25042302574.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的相关信息而作出。本 公告以及本公司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 、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机 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准或备案,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 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4-22│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上述会议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数量为22566258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总股本将由13832003883股变更为13809437625股,注册资本将由13832003883.00元人民币减 少至13809437625.00元人民币。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 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 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 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 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 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金山工业区九工路1333号 2、申报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1-60892866 ──────┬────────────────────────────────── 2025-04-11│其他事项 ──────┴──────────────────────────────────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1日 二、取消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3月29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8.25%股份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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