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38 和辉光电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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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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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5-18│ 2.65│ 80.0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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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2-16│ 1.84│ 1.4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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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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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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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代AMOLED生产线│ 65.02亿│ 4.03亿│ 51.29亿│ 78.89│ ---│ ---│
│产能扩充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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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5.00亿│ 0.00│ 15.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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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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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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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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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担任该企业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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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金融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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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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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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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联和东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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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担任该公司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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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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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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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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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联和科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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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上任董事曾任其董事长、至2024年3月离任满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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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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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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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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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格兰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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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该企业的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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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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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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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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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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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担任该企业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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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金融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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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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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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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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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担任该企业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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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银行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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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为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60000.00万元的抵押贷款,以公司“第│
│ │6代AMOLED显示项目”土地、厂房以及30K产能对应的设备作为抵押。本次贷款不新增贷款额│
│ │度,将全额用于置换公司“第6代AMOLED显示项目”存量人民币以及美元银团贷款本金;本 │
│ │次贷款不新增抵押,抵押物无变化。 │
│ │ 公司关联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参与上述抵押贷款,故本次贷款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
│ │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
│ │的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
│ │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
│ │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根据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
│ │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置换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全额用│
│ │于置换公司“第6代AMOLED显示项目”存量人民币以及美元贷款本金。公司关联方上海银行 │
│ │股份有限公司将参与上述抵押贷款,其参与的“第6代AMOLED显示项目”存量贷款将同步置 │
│ │换,故本次贷款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具体│
│ │情况如下:一、贷款的必要性 │
│ │ 鉴于2022年以来美元利率的持续走高,“第6代AMOLED显示项目”贷款中的美元融资成 │
│ │本不断增加,导致公司财务费用明显上涨。为降低财务成本,适当通过贷款期限的延长优化│
│ │还款结构,降低企业短期偿债资金压力,公司启动本次项目贷款置换工作。 │
│ │ 二、贷款基本情况 │
│ │ 借款人: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 贷款人:由相关银行组成的银团 │
│ │ 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60000.00万元 │
│ │ 贷款期限:10年 │
│ │ 贷款利率:综合利率低于存量贷款利率 │
│ │ 贷款用途:本次贷款不新增贷款额度,全额用于置换公司“第6代AMOLED显示项目”存 │
│ │量人民币以及美元贷款本金(具体提、还款时间将根据最终与银团签订的协议执行) │
│ │ 担保/抵押方式: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金额为人民 │
│ │币30亿元,及由公司“第6代AMOLED显示项目”土地、厂房以及30K产能对应的设备提供抵押│
│ │(抵押无变化) │
│ │ 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申请抵押贷款,不新增抵押,抵押物无变化,是基于公司目前│
│ │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符合公司融资安排和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不存│
│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偿│
│ │债能力,本次抵押行为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
│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 │ 关联人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监事担任该企业董事、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担│
│ │任该企业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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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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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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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金山工业区九工路1333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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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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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 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金山工业区九工路1333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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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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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3名,是国内最具综合实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医药
制造业等,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9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
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松柏,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01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普莱柯(60
3566)、菲沃泰(688371)、上海合晶(688584)、澳洋健康(002172)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
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凌亦超,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三友医疗
(688085)、易明医药(002826)、普莱柯(603566)、济川药业(600566)等上市公司的审
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包梅庭,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04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世
名科技(300522)、良信股份(002706)、卓胜微(300782)、中毅达(600610)等上市公司
的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
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的情况。
公司2024年度年报相关审计费用为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相关审计费用为60万元,内部
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
2025年度年报相关审计费用由公司参照市场一般情况,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项目成员的
工作质量、专业技能水平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年报相关审计费用与2024年度基本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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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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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注销原因:根据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46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2566258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同意的监事会意见,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16)。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公司于2025年
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披露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
本及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截至申报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
此次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申报。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八、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和解除限售条件”
之“(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的业绩条件”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
解除限售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除满足上述解除限售的法定条件外,分年度考核2022~2024年
度的公司层面业绩和个人层面业绩,根据公司层面、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激励对象
年度限制性股票的可解除限售份额,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当
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且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
持有的限制性股票,除本激励计划另有规定外,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予以回购。”受消费市场疲
软等因素的影响,公司2024年业绩未达到考核指标的要求。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共
计464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三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股数为22566258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464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2566258股。本次回购
注销完成后,剩余限制性股票为0股,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号:B8
85845187),并已申请办理回购注销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6月23日完成注销。
注销完成后,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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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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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3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
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的
申请材料。该申请材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
)及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及修订,投
资者不应根据其中的资料作出任何投资决定。鉴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
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公司将不会在
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
及时了解该等申请资料披露的本次发行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
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供查阅:
中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308/documents/sehk25042302573_c.pdf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308/documents/sehk25042302574.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的相关信息而作出。本
公告以及本公司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
、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机
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准或备案,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
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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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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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上述会议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数量为22566258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总股本将由13832003883股变更为13809437625股,注册资本将由13832003883.00元人民币减
少至13809437625.00元人民币。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
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
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
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
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
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金山工业区九工路1333号
2、申报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1-6089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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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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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1日
二、取消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3月29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8.25%股份的股东
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在2025年4月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
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
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5年4月8日,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20
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修改现行及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相
关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原《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同意将《关于修
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调整后的《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
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
《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不作调整)。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取消部分提案及增加临时提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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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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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和投资”)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股份8057201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8.25%),该部分股份原锁定期为36个月。2023年11
月17日,联和投资决定将上述股份锁定期自愿延长12个月,将于2025年5月28日解除限售。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联和投资承诺将其持有的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8057201900股的锁定期再次延长12个月至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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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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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
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表(经审计)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954531.09万元,
公司股本总额为1383200.39万元,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进行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
2024年,公司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产品出货量和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实现营业收入4958
31.1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3.19%,净利润为-251805.10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减少72634.0
2万元。
公司亏损主要是因为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行业具有技术密集性和资本密集性的特点,行
业对研发技术和生产工艺等要求较高,需要持续投入新技术及新产品的研发,同时生产运营的
固定资产投入也较大,且从项目建设到达成规划产能、完成良率爬坡、实现规模效益需要较长
的时间周期,前期由于固定成本分摊较大,导致单位成本较高而产生亏损,甚至可能存在产品
毛利率在一定时期内为负的情形。
三、应对措施
针对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将持续聚焦以半导体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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