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38 和辉光电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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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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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5-18│ 2.65│ 80.0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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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2-16│ 1.84│ 1.4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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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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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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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代AMOLED生产线│ 65.02亿│ 12.29亿│ 59.55亿│ 91.59│ ---│ ---│
│产能扩充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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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5.00亿│ 0.00│ 15.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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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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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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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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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担任该企业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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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金融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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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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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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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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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担任该企业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金融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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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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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经营质量与股东回
报能力,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发布了《2025年
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持续对方案的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估。2025年,
公司扎实推进各项举措,全面完成年度行动目标,在聚焦主业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深化研
发创新、优化运营管理以及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为持续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增强价值创造能力,公司在全面总结2025年度行动方案执行
成效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与行业发展趋势,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
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经营,持续巩固核心竞争力
2025年度目标:营业收入预计较上年增长10%以上,净利润预计较上年保持稳定增长。
2025年度实际完成情况:公司继续以“中小尺寸筑基、中大尺寸跃升”为战略引领,以研
发创新为核心驱动力,持续深化市场开拓,优化产品结构,加速推进在各应用领域的多元化布
局。通过聚焦AMOLED半导体显示主业,强化技术积累与工艺改进,公司不断提升生产效率,进
一步增强经营韧性与抗风险能力,整体经营态势稳中有进、持续向好。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01亿元,同比增长10.94%,再创历史新高,销售毛利率
和净利润均显著改善,全面达成年度经营目标,反映出公司业绩与运营效率的实质性提升,为
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其中,公司坚持向高附加值的中大尺寸市场战略转型,成
效显著,中大尺寸产品出货量与营业收入持续快速增长,营业收入占比已接近50%,产品结构
进一步优化,高质量发展基础不断夯实。
市场开拓方面,公司依托产线、技术与成本优势,在巩固穿戴、手机等中小尺寸AMOLED显
示基本盘的同时,加速拓展平板、笔记本电脑、车载显示等中大尺寸战略市场,持续深化客户
合作,稳步扩大高潜力产品份额。在平板电脑领域,公司开发国内首款应用于平板电脑的Hybr
id显示产品,显著增强高端产品竞争力。公司在稳固高阶市场份额的同时,突破中阶海量市场
,持续扩大市场份额;在笔记本电脑领域,公司保持了对国内外品牌客户的稳定供货,同时持
续丰富笔电产品线,目前公司已与全球Top6笔电品牌中的4家建立了合作关系;在车载显示领
域,公司继续为上汽智己、吉利路特斯、极氪、smart、蔚来汽车等知名车企稳定供货,并成
功突破海外知名整车品牌,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在智能穿戴领域,公司凭借技术与产品优势
,以Hybrid的差异化竞争策略,出货和营收稳定增长。在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下,保持第一大
品牌客户的千万级出货规模,并与多家头部品牌客户稳定合作,实现了产品结构和客户布局的
多元化;在智能手机领域,公司逐步调整产品结构,推动产品毛利率改善;在新应用领域,公
司已获取多个应用于运动相机的品牌客户项目,进一步扩展了小尺寸AMOLED的应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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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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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表(经审计)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1,151,703.98万
元,公司股本总额为1,380,943.76万元,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
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0,074.5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94%,净利润为-197,172
.89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减少54,632.21万元。公司亏损主要是因为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行
业具有技术密集性和资本密集性的特点,行业生产运营的固定资产投入较大,且从项目建设到
达成规划产能、完成良率爬坡、实现规模效益需要较长的时间周期,同时行业对研发技术和生
产工艺等要求较高,需要持续投入新技术及新产品的研发,故前期由于固定成本分摊较大,导
致单位成本较高而产生亏损,甚至可能存在产品毛利率在一定时期内为负的情形。
三、应对措施
面对当前的经营环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坚定不移地围绕半导体显示核心主业深化战
略布局,着力提升经营韧性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将持续强化技术研发与自主创新,加速关
键工艺和前沿技术的突破与应用,不断提升AMOLED产品的竞争力。同时,积极优化销售策略,
拓展高潜力市场,动态调整并丰富产品结构,深入推进生产工艺优化,稳步提升生产效率与产
品良率,确保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出货量保持稳健增长,全面推动公司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
段。具体措施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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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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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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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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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主要原因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不符
合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971728856.39元
,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71728856.39元,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
1517039791.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
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且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2025年
度拟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由于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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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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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变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公司副总经理梁晓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其辞职申请。
梁晓先生的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管理。截至目前,梁晓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06000
股,占总股本的0.0029%,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聘任王正妍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关于聘任首席技术官的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任陈志宏先生(简历详
见附件)为公司首席技术官,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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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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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有股份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非第一大股东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成电路基
金”)持有公司股份1334443762股,占公司总股本9.66%,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取得的股份,并已于2022年5月3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和辉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集
成电路基金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76188752股,合
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减持期间为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4月2日。
在上述减持期间内,集成电路基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53000000股,占公
司股份总额的0.38%,减持后持有公司股票1281443762股,当前持股比例为9.28%。本次减持计
划时间已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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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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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相关工作。 2025年4月23日,公司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本次发行的申请,并
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的申请材料。2025年10月24日,根据本次发行的时间
安排及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向香港联交所更新递交了本次发行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
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相关更新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H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刊发申请
资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于2025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
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H股并上市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2025年1
0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上海
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5〕1798号),中国证监会对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备案信息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获得中国证监会备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举行
上市聆讯,审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根据本次发行的时间安排,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在香
港联交所网站刊登本次发行聆讯后资料集,该聆讯后资料集为公司根据香港联交所、香港证券
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要求而刊发,刊发目的仅为提供信息予香港公众人士和合资格的投资
者。同时,该聆讯后资料集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和变动。 鉴于聆
讯后资料集的刊发目的仅为提供信息予香港公众人士和合资格的投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
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聆讯后资料集,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
时了解该聆讯后资料集披露的本次发行上市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聆讯后资料集在
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供查阅: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804/documents/sehk26030800119_c.pdf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804/documents/sehk26030
800120.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的相关信息而作出。本
公告以及本公司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
、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
尚需取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
核准,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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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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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所载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
标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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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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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有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非第一大股东上海集
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成电路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334443762股
,占公司总股本9.66%,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于2022年5月30日
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集成电路基金长期看好公司的发展,但因自身经营资金需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
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76188752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上述减持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0日内(2026/2/2至2026/4/2)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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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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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郝海燕女士因个人原因辞
去所任职务,并于近日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郝海燕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郝海燕女士所负责的工作已经平稳交接,其离职不会影响公司核心技术的完整性,不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带来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业务发展和产品创新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
公司结合朱棋锋、马绍栋先生的任职履历、公司核心技术研发工作需求及其本人的参与情
况等相关因素,新增认定朱棋锋、马绍栋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郝海燕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所任职务,并于近日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
职后,郝海燕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郝海燕女士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
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1、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郝海燕,女,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西安交通大学电子专业博士,清华大学博士后,电
子技术高级工程师。2009年至2012年,任清华大学物理系助理研究员;2012年至2014年,任北
京阿格蕾雅光电有限公司技术部副部长;2014年至2018年,任清华大学物理系电子高级工程师
;2018年至今,任公司研发副部长、部长级工程师。
2、专利情况
郝海燕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均为非单一发明人的专利且为职务发明创造,
专利所有权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属的
完整性。
3、保密及去向情况
根据公司与郝海燕女士签署的《保密协议》,约定其将对任何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并且不
会出于任何目的于任何时间直接或间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提交、传播、提供或使用任何保密
信息。离职后,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竞争企业披露或允许其使用上述信息。
根据郝海燕女士签署的《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承诺书》,除事先取得公司书面同意外,在其
离职后二年内不接受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或经营类似业务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的聘用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为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担任股东、合伙人、董事、监理、经理、代
理人、顾问等,不做任何兼职工作);不自己生产、经营、研发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不
自己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法律实体生产、经营、研发同类产品或从事同类业务。未经公司书面
同意,其决不会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含
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公司其他职员)知悉公司商业秘密;不会利用在公司工作期间知悉或者持
有的属于公司专有的商业秘密为任何第三方或为自己牟取利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郝海燕女士前往竞争对手工作或违反保密协议及承诺的情
形。
二、新增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情况
公司结合朱棋锋、马绍栋先生的任职履历、公司核心技术研发工作需求及其本人的参与情
况等相关因素,新增认定朱棋锋、马绍栋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朱棋锋先生个人简历:
朱棋锋,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2005年至2009年,任上海
广电NEC液晶显示器有限公司工程部科长;2011年至2012年,任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薄
膜光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2012年起任职于公司,历任阵列厂主任级工程师、副科
长、阵列一厂科长、厂长助理、阵列二厂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2025年3月至今,任公司
二期产品线总厂长。
马绍栋先生个人简历:
马绍栋,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工学博士。2013年起任职于公司,历任研发部工程
师、副科长、科长、部长助理、副部长;2025年3月至今,任公司研发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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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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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第六代AMOLED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4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3083660725股(含超额配售选
择权),发行价格为2.65元/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02135743.48元。上述款
项已分别于2021年5月24日及2021年6月28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5日和2021年6月29日分别出具
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4446号)和《上海和辉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067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
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
式、投资总额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第六代AMOLED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2、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第六代AMOLED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目标为将现有第6代AMOLED生产线产
能由30K/月提升至45K/月。截至目前,募投项目中的7.5K/月产能已于2025年3月顺利实现量产
,剩余7.5K/月的产能建设正在有序推进中。同时,为适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提升产品市场
竞争力,满足高端AMOLED面板产品对于LTPO、Hybrid、Tandem等先进技术的需要,公司通过增
添部分设备等方式对该部分产线进行技术升级。然而,因设备供应商交付延迟,技术升级所需
的部分设备尚未完成安装调试。基于上述情况,项目整体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日期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
因此,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成效,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充分考虑项目建设
周期与资金使用安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基于
审慎性原则,拟对“第六代AMOLED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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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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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相关工作。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5〕1798
号)(以下简称“备案通知书”)。备案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拟发行不超过28025010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二、自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根据
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
三、公司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后15个工作日内,应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发
行上市情况。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公司自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完成境外发行上市,拟继续推进的,应当更
新备案材料。
备案通知书仅对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信息予以确认,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证券的投
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备案材料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或者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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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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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金山工业区九工路1333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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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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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 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金山工业区九工路1333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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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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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3名,是国内最具综合实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
立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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