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51 科威尔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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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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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科耀智能装备天│ 1110.00│ ---│ 74.00│ ---│ ---│ 人民币│
│使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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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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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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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 1.52亿│ 213.98万│ 1.10亿│ 100.05│ 4848.09万│ ---│
│源及燃料电池、功率│ │ │ │ │ │ │
│半导体测试装备生产│ │ │ │ │ │ │
│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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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技术中心建设项│ 6978.19万│ 530.72万│ 5129.73万│ 73.51│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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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功率测试电源系列│ 1.55亿│ 3071.18万│ 3773.48万│ 24.33│ ---│ ---│
│产品扩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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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832.26万│ 2829.44万│ 2829.44万│ 99.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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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技术中心建设项│ 4478.19万│ 530.72万│ 5129.73万│ 73.51│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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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营销网络及品牌│ 3984.43万│ 545.74万│ 2896.74万│ 72.70│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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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万│ ---│ 4137.06万│ 103.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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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1.47亿│ 107.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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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 ---│ 1303.75万│ 4741.08万│ 16.18│ ---│ ---│
│造装备产业园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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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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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德平 140.00万 1.75 32.54 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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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40.00万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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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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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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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
不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42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8月26日和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0)和《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
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9月1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
份3289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91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6.72元/股,最低价为24.
7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8476495.5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
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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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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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
公司部分已发行股份,回购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具
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
将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转让完毕
,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
本次回购方案按调整后政策实行。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2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
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不存在减
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如未来相关股东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若在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能存在回
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
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时,则存
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
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
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的目的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基于对国家“双碳”战略目标下新能源行业前景和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公司长期价值的
认可,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公司采取积极措施切
实“提质增效重回报”,树立良好市场形象,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股份
,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
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
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
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果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
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
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
的期间。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将在公司披露股
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
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次回购方案按
调整后政策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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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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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1976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1976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8月2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1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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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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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1.9762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12.9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8000.00万股的1.411%,其中首次授予90.32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
本8000.00万股的1.129%,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预留22.58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8000.00万股的0.282%,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
(3)授予价格:16.605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
每股16.605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54人(调整后),预留授予19人(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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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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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由于首次授予部分3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已离职,该3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合计13890股。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3名激励对象第三个归
属期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B”,作废处理其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2688股。
本次作废失效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57人变更为54
人,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3.634万股变更为21.9762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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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9│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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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0.60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
2、调整结果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第十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
和程序”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
发生派息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经调整,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7.205-0.60=16.605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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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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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117077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117077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6月4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2023年11月10日,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威尔”)收到中国
证监会《关于同意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
23〕250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3117077股,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12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80303210股变更为83420287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限售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共涉及限售股股东6名,对应股份数量为3117077股,占公司
当前股份总数的3.72%,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6月4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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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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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原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代新社先生因个人工作精力分配原因已
辞去相关职务,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选举独立董事卢琛钰先生担任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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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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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考公司所
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拟定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公司于
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了《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和《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具体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报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
贴。
(2)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领取任何报酬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7.00万元/年(税前),按半年度发放
。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会成员均为公司员工,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并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相关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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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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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
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
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
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
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
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
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
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
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
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
,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廖传宝先生,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199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永新股份(002014)、国力股份(68
8103)、黄山旅游(600054)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张欢欢女士,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5年11月一直从事审计工作,曾为欧普康
视(300595)等上市公司提供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鑫炎先生,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中炬高新(600872)
、上海科曼、华绍文化等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
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和前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
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
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审计费用情况
2023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审计费用为60.0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为55.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0万元,均与去年审计费用持平。
2024年公司将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应费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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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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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
整每股分派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7067568.13元,其中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
润为人民币254539356.7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6.0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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