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53 汇宇制药 更新日期:2026-09-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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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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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10-12│ 38.87│ 23.6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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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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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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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汇宇晓池生物医│ 15759.00│ ---│ 37.50│ ---│ 0.00│ 人民币│
│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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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同源康医药股份│ 5701.00│ ---│ 1.57│ ---│ -1036.28│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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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文周君喆创业│ 5000.00│ ---│ 16.50│ ---│ 673.03│ 人民币│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 │ │ │ │
│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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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 3700.00│ ---│ 13.01│ ---│ 26.43│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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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文周瑞昕创业投│ 700.00│ ---│ 20.44│ ---│ -7.98│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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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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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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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宇欧盟标准注射剂│ 6.79亿│ 0.00│ 3.49亿│ 97.01│ 1.05亿│ ---│
│产业化基地(二期)│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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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宇欧盟标准注射剂│ 3.59亿│ 0.00│ 3.49亿│ 97.01│ 1.05亿│ ---│
│产业化基地(二期)│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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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 4.08亿│ -10.21万│ 3.95亿│ 96.84│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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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 4.28亿│ -10.21万│ 3.95亿│ 96.84│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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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8.00亿│ ---│ 8.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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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药物(HY-0002a│ 2.00亿│ 1800.00│ 503.61万│ 2.52│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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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药物(HY-0006 │ 1.40亿│ 72.88万│ 499.67万│ 3.57│ ---│ ---│
│)项目 │ │ │ │ │ │ │
├─────────┼──────┼─────┼─────┼─────┼─────┼──────┤
│创新药物(HY-0002a│ ---│ 1800.00│ 503.61万│ 2.52│ ---│ ---│
│)项目 │ │ │ │ │ │ │
├─────────┼──────┼─────┼─────┼─────┼─────┼──────┤
│创新药物(HY-0006 │ ---│ 72.88万│ 499.67万│ 3.57│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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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余募集资金投向补│ ---│ ---│ 6044.82万│ 100.00│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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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绿色药物产业延│ ---│ 475.32万│ 1.51亿│ 52.38│ ---│ ---│
│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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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 ---│ 1.35亿│ 100.00│ ---│ ---│
│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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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 ---│ ---│ 2974.98万│ 100.00│ ---│ ---│
│份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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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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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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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丁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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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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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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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财务资助内容: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丁兆先生拟向公│
│ │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汇宇悦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宇悦迎”)提供总额为人民币│
│ │3000万元的借款,借款利率是2.6%,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借款期│
│ │限为5年。 │
│ │ 本次财务资助的借款年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公司及子公│
│ │司无需就本次借款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无│
│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
│ │ 一、接受财务资助事项的背景及概述 │
│ │ (一)接受财务资助事项的背景 │
│ │ 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
│ │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汇宇悦迎提供总额│
│ │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额度的财务资助(含已累计向汇宇悦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提供的│
│ │借款700万元),剩余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6个月,根 │
│ │据实际经营需要分笔给付。 │
│ │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披露《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 │
│ │告》(公告编号:2024-004)。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汇宇悦迎60.10%股份,为汇宇悦迎控股股东;北京厚鸿科│
│ │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厚鸿”)持有汇宇悦迎39.90%股份,北京厚鸿为公司实际│
│ │控制人丁兆先生控制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按照上述持股比例,公司向汇宇悦迎提供总│
│ │额人民币6000万元额度的财务资助,北京厚鸿需要向汇宇悦迎提供不低于总额人民币3983万│
│ │元额度的财务资助。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之后,公司向汇宇悦迎提供的借款余额为4650万元,│
│ │北京厚鸿和丁兆先生向汇宇悦迎提供的借款余额为3100万元,北京厚鸿提供的财务资助高于│
│ │其持股比例。由于北京厚鸿资金有限,为确保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丁兆先生同意与北京厚│
│ │鸿共同向汇宇悦迎履行提供财务资助的义务,丁兆先生及北京厚鸿向汇宇悦迎提供财务资助│
│ │的金额应合并计算。 │
│ │ 汇宇悦迎持股股东均已按照承诺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故上述财务资助不构成向与关联│
│ │方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接受财务资助的概述 │
│ │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汇宇悦迎的日常经营发展,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求,公司控股│
│ │股东丁兆先生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汇宇悦迎提供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借款,借款年利率│
│ │是2.6%,低于当前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LPR报价自2025年5月至今,1年 │
│ │期为3.0%、5年期以上为3.5%),借款期限为5年。公司及子公司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
│ │供担保。丁兆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为公司关联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系关│
│ │联人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低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提│
│ │供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
│ │供资金,利率≤LPR,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故本次交 │
│ │易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 │
│ │ 二、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兆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 │持有公司股份1688188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97%。丁兆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内江衡策企 │
│ │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内江盛煜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
│ │股份1960476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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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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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厚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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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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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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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担保情况概述 │
│ │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
│ │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汇宇悦迎的经营和发展需求,汇宇悦迎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
│ │相关授信融资合同。为保证上述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
│ │营和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汇宇悦迎申请银│
│ │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同时,控股子公司汇宇悦迎接受其少数 │
│ │股东暨公司关联方北京厚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4000.00万元担保额度,不少于北京 │
│ │厚鸿所享有的汇宇悦迎权益比例。被担保方汇宇悦迎资产负债率超过70%。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订与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所涉及的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新│
│ │增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
│ │内容,由公司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
│ │保文件为准。 │
│ │ 根据授信要求,本次担保公司不收取子公司担保费用,也不要求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提供│
│ │反担保。同时,控股子公司汇宇悦迎接受其少数股东暨公司关联方北京厚鸿提供的不少于其│
│ │所享有的权益比例的担保。本次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形。 │
│ │ 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
│ │事长或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有效期及担保额度范围内│
│ │,办理公司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与银行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
│ │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另行提供董事会相关决议。 │
│ │ (二)内部决策程序 │
│ │ 公司已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 │
│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丁兆│
│ │先生回避表决。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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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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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同源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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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曾担任董事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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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原辅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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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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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同源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曾担任董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技术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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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汇宇悦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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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参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专项技术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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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汇宇悦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参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原辅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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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汇宇悦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参股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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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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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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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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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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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汇宇悦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参股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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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专项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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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四川汇宇悦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参股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原辅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四川汇宇悦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参股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30 │
├──────┼────────────────────────────────────────┤
│关联方 │丁兆、王曙光、上海文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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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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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参与投资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汇宇制│
│ │药”)及其控股股东丁兆先生、原任监事王曙光先生拟与作为专业投资机构的上海文周投资│
│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周投资”、基金管理人)合作,参与投资由文周投资作为普通│
│ │合伙人(GP)、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扬州文周瑞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文周瑞昕”、“合伙企业”“私募基金”),文周瑞昕主要对医药行业领域的非上市企业│
│ │进行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相关性。本合伙企业的资金主要投向南京迈诺威医药科技有│
│ │限公司。 │
│ │ 参与投资金额、在合伙企业中的占比及身份:汇宇制药拟作为文周瑞昕的有限合伙人(│
│ │LP)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700万元;汇宇制药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丁兆先生拟作为 │
│ │文周瑞昕的有限合伙人(LP)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万元;汇宇制药原任监事王曙 │
│ │光先生拟作为文周瑞昕的有限合伙人(LP)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493万元。本次出资 │
│ │完成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丁兆先生、原任监事王曙光先生将分别持有文周瑞昕│
│ │20.44%、2.92%、14.40%的合伙份额。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关联交易概述:鉴于:(1)丁兆先生为汇宇制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 │
│ │经理,为公司关联方;(2)王曙光先生过去12月内曾担任公司监事,同时其作为文周瑞昕 │
│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文周投资的委派代表、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及文周瑞昕的有│
│ │限合伙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项的有关规定│
│ │,文周投资、王曙光先生仍为公司关联方,关联关系将于2026年9月终止。因此,根据《上 │
│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系公司与其相关关联方共同参与投│
│ │资私募基金,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 │重组。 │
│ │ 一、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
│ │ (一)参与投资私募基金的基本概况 │
│ │ 为践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拓宽投资方式和渠道,进一步整合利用各方优势资源,通过│
│ │专业化投资管理团队,提升公司资金投资收益水平和资产运作能力,把握公司所在行业相关│
│ │领域的投资机会,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丁兆先生、原任监事王曙光先生拟与作为专业投资机构│
│ │的文周投资进行合作,参与投资由文周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文周瑞昕,│
│ │拟与文周投资共同签订《扬州文周瑞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
│ │称“合伙协议”、“本协议”),约定公司作为文周瑞昕的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
│ │资人民币700万元,占文周瑞昕总认缴出资额的20.44%;约定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丁 │
│ │兆先生作为文周瑞昕的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文周瑞昕总认缴 │
│ │出资额的2.92%;约定公司原任监事王曙光先生为文周瑞昕的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 │
│ │资人民币493万元,占文周瑞昕总认缴出资额的14.40%。 │
│ │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基金管理人发送的《缴付出资通知》参与基金投资。 │
│ │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若文周瑞昕发生其他合伙人及合伙份额变动事项,在公司认缴出资│
│ │份额不变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针对文周瑞昕合伙人及合伙份额变动事项,做出│
│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决定、批准相关合伙人会议决议、签署文周瑞昕更新后的合伙协议等│
│ │必要行为,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文周瑞昕拟以股权受让等形式定向投资于南京迈诺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并以未来投资│
│ │标的的股权增值实现投资收益。南京迈诺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2月7日,是一家│
│ │聚焦于精神疾病和损容性疾病的医药公司。 │
│ │ (二)决策及审议程序 │
│ │ 2025年10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关联方共同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
│ │意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兆先生、原任监事王曙光先生共同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
│ │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丁兆先生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 │。本次公司与其相关关联方共同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股东会审议。 │
│ │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
│ │ 鉴于:(1)丁兆先生为汇宇制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关 │
│ │联方;(2)王曙光先生过去12月内曾担任公司监事,同时其作为文周瑞昕的执行事务合伙 │
│ │人、基金管理人文周投资的委派代表、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及文周瑞昕的有限合伙人,根据│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项的有关规定,文周投资、王│
│ │曙光先生仍为公司关联方,关联关系将于2026年9月终止。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
│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系公司与其相关关联方共同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构│
│ │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
│ │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
│ │值1%以上,本次交易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
│ │ 本次公司与其相关关联方共同参与投资私募基金的投资事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出│
│ │资各方以等价现金方式出资,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 │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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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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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乾益 2709.00万 6.40 88.25 2023-10-19
丁兆 750.00万 1.20 4.44 2026-08-08
上海爽飒企业管理咨询事务 400.00万 0.94 7.25 2022-04-08
所(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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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859.00万 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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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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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8-08 │质押股数(万股) │7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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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44 │质押占总股本(%)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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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丁兆 │
├────────┼──────────────────────────────────────┤
│质押方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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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6-08-0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8月06日丁兆质押了750.0万股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四川汇宇制│汇宇海玥 │ 3000.00万│人民币 │2029-05-20│---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药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四川汇宇制│汇宇海玥 │ 3000.00万│人民币 │2027-05-20│---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药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四川汇宇制│汇宇海玥 │ 1800.00万│人民币 │2026-09-26│---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药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四川汇宇制│汇宇悦迎 │ 601.00万│人民币 │2026-05-27│--- │连带责任│是 │未知 │
│药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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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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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结合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市场变化等因素
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截至2026年6月30日
的财务状况及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
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根据谨慎性
原则,公司2026年上半年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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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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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宇制药”)全资子公司汇宇海玥因
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需要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
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具体担保金额、期限、担保内容等以正式签署的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公
司可在授权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使用上述担保额度,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
长或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有效期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办
理公司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与银行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
不再对单一银行另行提供董事会相关决议。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全资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汇宇海玥提供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
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
在董事会的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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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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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Seacross(Europe)PharmaLtd.于
近期分别收到德国联邦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局、荷兰健康产品监管局、西班牙药品和医疗器械
管理局分别核准签发的公司产品注射用帕瑞昔布钠、唑来膦酸注射液的上市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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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8│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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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资助内容: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丁兆先生拟向
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汇宇悦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宇悦迎”)提供总额为人民币
3000万元的借款,借款利率是2.6%,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借款期限
为5年。
本次财务资助的借款年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公司及子公司
无需就本次借款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无需提交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一、接受财务资助事项的背景及概述
(一)接受财务资助事项的背景
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汇宇悦迎提供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6000万元额度的财务资助(含已累计向汇宇悦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提供的借款70
0万元),剩余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6个月,根据实际经
营需要分笔给付。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披露《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汇宇悦迎60.10%股份,为汇宇悦迎控股股东;北京厚鸿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厚鸿”)持有汇宇悦迎39.90%股份,北京厚鸿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丁兆先生控制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按照上述持股比例,公司向汇宇悦迎提供总额人民
币6000万元额度的财务资助,北京厚鸿需要向汇宇悦迎提供不低于总额人民币3983万元额度的
财务资助。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之后,公司向汇宇悦迎提供的借款余额为4650万元,北京厚鸿和
丁兆先生向汇宇悦迎提供的借款余额为3100万元,北京厚鸿提供的财务资助高于其持股比例。
由于北京厚鸿资金有限,为确保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丁兆先生同意与北京厚鸿共同向汇宇悦
迎履行提供财务资助的义务,丁兆先生及北京厚鸿向汇宇悦迎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应合并计算
。
汇宇悦迎持股股东均已按照承诺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故上述财务资助不构成向与关联方
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接受财务资助的概述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汇宇悦迎的日常经营发展,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求,公司控股股
东丁兆先生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汇宇悦迎提供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借款,借款年利率是2.
6%,低于当前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LPR报价自2025年5月至今,1年期为3.0
%、5年期以上为3.5%),借款期限为5年。公司及子公司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供担保。
丁兆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为公司关联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系关联人向公司
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低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提供担保。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
LPR,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故本次交易事项可免于按照
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
二、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兆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持
有公司股份1688188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97%。丁兆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内江衡策企业管
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内江盛煜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
60476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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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8│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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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兆先生持有公
司股份1688188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97%。本次质押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兆
先生累计质押股份为75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44%,占公司总股本的1.20%。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背景
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汇宇悦迎提供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6000万元额度的财务资助,且汇宇悦迎的持股股东均承诺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具体
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披露《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04)。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兆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
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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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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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与了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
以下简称“联采办”)组织的第十二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的投标工作,根据联采办于2026年7
月31日在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https://www.smpaa.cn)发布的《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
量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显示,公司3个产品拟中标本次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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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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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7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
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取得由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
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000563254776P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丁兆
注册资本:陆亿贰仟伍佰玖拾万零捌佰伍拾玖元整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12日
住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汉阳路333号3幢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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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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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黄乾益持有公
司股份数量为259194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19%,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
的股份,且上述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2026年6月17日公司完成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以实施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股东黄乾益持有公司股份34950329
股,占公司总股本(625900859股)5.58%,且已被司法冻结,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
6-021),股东黄乾益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4236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423600000股)的1%。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价格按
市场价格确定。
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5日,股东黄乾益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509000股。股东
黄乾益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25919439股减少至2541043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6.12%减少至6
.00%,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
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2026年7月16日,公司收到股东黄乾益出具的《关于被动减持计划完成暨减持股份结果的
告知函》。截至2026年7月16日,股东黄乾益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已减持公司股份4236000股,占
公司当前总股本(625900859股)的比例为0.68%。本次减持数量和减持比例均未超过此前披露
的《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中的计划减持数量和减
持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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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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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歧黄二路1533号会议室(四)表决方式是
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丁兆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张春平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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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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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王晓鹏持有公
司股份16698125股,占公司总股本(423600000股)的3.94%;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2年10月26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2026年6月17日公司完成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以实施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股东王晓鹏持有公司股份20668264
股,占公司总股本(625900859股)3.30%。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6年3月17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股东
王晓鹏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8472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423600000股
)的2%;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4236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423600000
股)的1%。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
定。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王晓鹏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
截至2026年7月6日,股东王晓鹏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已减持公司股份4232250股,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625900859股)的比例为0.68%。本次减持数量和减持比例均未超过此前披露的《股东减
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中的计划减持数量和减持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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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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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近日,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汇宇制药”)与协议对方AvenacyH
oldings,Inc.(下称“Avenacy”)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下称“协议”),基于双方优
势互补、长期合作之共同意愿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后续合作框架性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存在一定不确定
性。协议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变化、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
抗力影响,合作协议可能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签订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
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后续具体合作协议签署及实施情况而定。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近日,汇宇制药与Avenacy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共赢的原则,双方共同签订了《战略合作
协议》。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战略性协议,不涉及实质性交易。根据《公司章程
》及相关规定,上述协议的签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本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汇宇制药系一家专注于注射剂、复杂制剂及仿制药研发、生产与商业化的中国医药企
业,在复杂注射剂制造、质量体系及美国FDA合规等方面具备成熟能力;Avenacy系一家在美国
从事药品商业化、销售及渠道运营的企业,具备美国市场仿制药销售网络及渠道资源。双方基
于优势互补、长期合作之共同意愿,通过股权安排、销售代理授权及里程碑付款安排等方式,
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协议旨在既有商业安排基础上对双方合作进行战略性升级。据此
双方达成如下主要条款:1.股权安排
Avenacy同意以双方协商的对价向汇宇制药的全资子公司SeacrossPharma(Europe)Limited
(中文名称:爱尔兰海玥制药有限公司,下称“海玥”)发行(或安排现有股东转让)其不超
过30%(含本数)的股份,海玥据此成为Avenacy的长期战略股东。股权的具体数额、股份类别
、计算基准及交割安排,由双方另行约定。双方确认上述股权安排系汇宇制药战略合作的一部
分,而非纯粹财务性投资。
2.新增管线选定权及优先选择权
Avenacy有权在汇宇制药管线产品中自行选定纳入本次合作的产品,具体清单、里程碑节
点及金额以双方在补充协议中最终确认者为准。
汇宇制药同意就纳入本次合作的仿制药管线产品向Avenacy授予在美国境内的销售代理权
,由Avenacy负责该等产品在美国市场的销售、渠道维护及客户关系管理。前述销售代理授权
的具体条款,由双方以单独的《美国市场销售代理协议》约定。
4.协议效力与补充协议
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对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并可强制执行。任一方不得以协议
为“框架性/原则性”文件为由否定其约束力。就尚需细化的事项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另
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协议不一致的,就其所涉具体事项以补充协议为准。
5.生效及期限
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以股权安排、销售代理授权及里程碑付款安排等方式联合海外企业建立长期战略
合作关系,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加大深入海外市场力度,提升海外业务管控力度,有利于扩大
海外营收规模、分散单一市场经营压力。协议为各方初步达成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文件,不涉及
具体金额,对公司经营业绩所产生的具体影响将视后续签订的具体协议以及实施情况而确定。
协议的签署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对协议对方产生依赖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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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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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汇宇悦迎的经营和发展需求,汇宇悦迎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相
关授信融资合同。为保证上述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和
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汇宇悦迎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同时,控股子公司汇宇悦迎接受其少数股东暨公
司关联方北京厚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4000.00万元担保额度,不少于北京厚鸿所享有
的汇宇悦迎权益比例。被担保方汇宇悦迎资产负债率超过7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订与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所涉及的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新增
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
,由公司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
为准。
根据授信要求,本次担保公司不收取子公司担保费用,也不要求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
担保。同时,控股子公司汇宇悦迎接受其少数股东暨公司关联方北京厚鸿提供的不少于其所享
有的权益比例的担保。本次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
长或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有效期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办
理公司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与银行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
不再对单一银行另行提供董事会相关决议。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丁兆先生
回避表决。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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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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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事由
2022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
211元(含税)。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
235元(含税)。
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
利0.213元(含税)。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
利0.4632元(含税)。
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0元(含税),以资本
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不送红股。2026年6月17日,公司已完成2025年年度权益分
派。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
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存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事项,应对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
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
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1、根据上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行权/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1)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
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授予价格。经派息
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结果如下:
1、经过本次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14.75-0.211-0.235-0.213-0
.4632-0.200)/(1+0.48)=9.07元/份;
2、经过本次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11.39-0.213-0.4632-0.20
0)/(1+0.48)=7.10元/股。
3、经过本次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14.77-0.20)/(1+0.48)=
9.84元/股。
2、根据上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行权/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行权/授予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
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行权/授予数
量。
根据以上公式,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结果如下:
1、经过本次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数量=16.1492*(1+0.48)=23.9008万
份;
2、经过本次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255.6913*(1+0.48)=378.42
31万股;
3、经过本次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383.4313*(1+0.48)=567.47
83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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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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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6月29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454.0961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726%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2026年6月29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5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54.0961万股限制性股票。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
议。2026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
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
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6年5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
se.com.cn)披露了《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6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4.77
元/股调整为9.84元/股(含预留部分);同意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数量由383.
4313万股调整为567.4783万股,其中首次授予股份数量由306.8217万股调整为454.0961万股,
预留部分授予股份数量由76.6096万股调整为113.3822万股。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出
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5.2026年6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以2026年6月29日为首
次授予日,首次授予价格为9.84元/股(经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后),向符合首次授
予条件的150名激励对象授予454.0961万股(经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后)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726%。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关于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北京浩天(上海
)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四)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6年6月29日。
2、首次授予数量:454.0961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726%。
3、首次授予人数:150人。
4、首次授予价格:9.84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
归属或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
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不得归属的期间不包括在内。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以下区间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
公告前5日内;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
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证券交易所关于归属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归属
日应当符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
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
,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管理办法》认定的其他不
得作为激励对象的人员。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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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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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15日
本次股东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
相同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7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歧黄二路1533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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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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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相关说明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
计报告》(天健审〔2026〕11-413号),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触发值,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
综上所述,公司拟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14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
权条件的161492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
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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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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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SeacrossPharmaceuticalsLtd.
和Seacross(Europe)PharmaLtd.于近期分别收到格鲁吉亚国家医药活动监管局、奥地利药品安
全管理局、西班牙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局、葡萄牙国家药监局、荷兰药物评估委员会、沙特阿
拉伯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分别核准签发的公司产品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盐酸伊立替康注射液、
奥沙利铂注射液、紫杉醇注射液、氟维司群注射液、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注射用地
西他滨、硫代硫酸钠注射液的上市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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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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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出具的《关于变更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中信建投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保荐代表人为杨泉先生和田斌先生,持续督导期截至2024年12月31
日。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信建投将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
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直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现因田斌先生个人工作变动原因,无法继续从事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
作有序进行,中信建投现指派侯云飞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田斌先生担任公司的保荐代表人
,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
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杨泉先生、侯云飞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田斌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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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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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汇宇海玥医药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宇海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受理通知书》,
注射用HY07121(皮下注射)(项目研发代号为“HY-0007”)用于治疗晚期实体瘤的临床试验
申请获得受理。由于药品的研发周期长、审批环节多,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注射用HY07121(皮下注射)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临床试验
受理号:CXSL2600637
适应症:用于治疗晚期实体瘤。
申请人:四川汇宇海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
理。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注射用HY07121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汇宇海玥自主研发的抗PD-1、抗TIGIT、IL-15/IL-15Rα
双抗融合蛋白,其注册分类为1类创新型治疗用生物制品。本品于2024年9月获批静脉给药途径
临床(受理号:CXSL2400451;通知书编号:2024LP02142),现正处于临床I期阶段。
本次拟在本品现有处方和使用规格(10mg/ml)均不变的基础上,申请皮下注射(SC)给
药途径临床试验,以提高患者的便利性,同时减少可能的CRS反应及其他副作用。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尚无以PD-1、TIGIT、IL-15三个靶点设计的双抗体融合蛋白产品。
注射用HY07121(皮下注射)是靶向抗PD-1、抗TIGIT、IL-15/IL-15Rα的三靶点抗体融合
蛋白。本品设计一方面可以补充免疫细胞来源,增加瘤内效应细胞的数量;另一方面可以从多
角度将因持续战斗而耗竭的免疫细胞恢复功能,从而不但加强了免疫疗效,并且克服了部分免
疫治疗患者获得性耐药问题。此外,体外药效学研究表明,本品通过特殊设计获得的多抗分子
在等摩尔数情况下,刺激人免疫细胞因子IFN-γ水平比三个靶点联合用药表现出更优的潜力,
同时经过机制研究,HY07121的每个靶点在激活免疫细胞分泌IL-2和IFN-γ中都发挥了协同作
用。HY07121是一款协同潜力优秀,具备肿瘤免疫治疗疗效及克服免疫耐药的1类创新药,预期
为晚期肿瘤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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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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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5名董事为非独立董事,3名董事为独立董
事,1名董事为职工代表董事。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以及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任永春先生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任永春先生:196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截至目前,任
永春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任永春先生通过内江衡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0.0864%。任永春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任永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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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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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歧黄二路1533号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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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1│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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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公告披露日,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黄乾益先生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2591943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12%。前述股份均处于司法冻结/司法标记状
态。
近日,股东黄乾益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被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25919439股
。本次披露的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
近日,经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自主查询发现,公司股东黄乾
益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被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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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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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作废处理该等人员已获授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3.0646万股;预留授予部分,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作废处理该
等人员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6436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7.7082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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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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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0元(含税),以股票溢价发行收
入形成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基数发生变
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
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2496.15万元,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出现亏损,主要是公司被投资
企业浙江同源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价波动,导致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67亿元,公
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509.0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仅下降
了7.63%),公司保持着较强的盈利能力。同时,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上的货
币资金为240346.46万元,能够充分满足短期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3588.44万元。经董事会决
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0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3日,公司总
股本4236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本公司股份2139878股后,实际可参与利润
分配的股数为42146012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4292024.40元(含税),占2025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37.69%。
2.公司拟以股票溢价发行收入形成的资本公积(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发行股份资本
公积为248858.66万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截至2026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42360
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本公司股份2139878股后,实际可参与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的股数为421460122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625900859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2139878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同时维持
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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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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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
相同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一、召开会议的基
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歧黄二路1533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八)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
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拥
有的表决权数量的比例为5:1,即公司股东对所有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时
,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五票,而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一票。但公司股
东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
数量均相同,即表决权数量均为一票:
i.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ii.改变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iii.聘请或者解聘独立董事;
iv.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v.公司合并、分立、解
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股东大会对前款ii.项作出决议,应当经过不低于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将相应数量
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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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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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投资金融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且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投资,使用期限自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进行
投资,滚动使用。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
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产
品发行主体、明确金额、期间、选择金融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金融产品概述
(一)投资产品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率,合
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的品种
1、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低风险、中高风险的金融产品。
低风险产品:指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有金融机构协
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不超过三年期)、大额存单(不超过三年期)、结构性存款、
以及国有中大型券商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以及购买国债(不超过三年期)。该类产品在金
融机构风险评级为R1、R2。
中高风险产品:指风险等级为中高,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资管产品,基金管
理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公募、私募基金或其他金融产品,这部分产品在金融机构风险评
级为R3、R4。
2、金融产品风险等级说明:
R1代表极低风险,它表示该金融产品本金亏损概率趋近于零,产品收益随投资表现变动,
很少受到市场波动和政策法规变化等风险因素的影响。该级别产品主要投向国债、央行票据、
银行存款等高信用等级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货币市场工具等低风险金融产品。
R2代表低风险,它表示该金融产品不保证本金的偿付,但亏损概率极低(接近零),本金
风险相对较小,收益浮动相对可控。该级别产品主要以债券、同业存放、优质货币基金等低波
动资产为主的金融产品。
R3代表中风险,它表示该金融产品不保证本金的偿付,本金可能亏损但概率较低,具有一
定的本金风险,收益浮动且有一定波动。该级别产品资金投资范围扩大,除了可以投资债券、
同业存放等低波动性金融产品外,还可投资于混合配置债券、股票、金融衍生品等高波动性金
融产品,后者投资比例不超过40%。
R4代表中高风险,该金融产品不保证本金的偿付,本金风险较大,收益浮动且波动较大,
投资很容易受到市场波动和政策法规变化等风险因素影响。该级别产品投资于股票、外汇、黄
金等高波动性金融产品的比例可超过40%。
R5代表高风险,它表示该金融产品不保证本金的偿付,本金风险极大,收益浮动且波动极
大,只适合抗风险能力非常强的投资者。该级别产品可完全投资于股票、外汇、黄金等各类高
波动性的金融产品。
(三)资金来源及投资产品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投资金融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含本数且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15亿元)。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
上述额度中:投资低风险产品(R1、R2)不超过总额度的60%,投资中高风险产品(R3、R4
)不超过总额度的40%。
(四)公司投资金融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五)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产品
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间、选择金融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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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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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适用范围: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
2026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8万元整(含税)/年,按月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
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非独立董事薪酬
2026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长
期激励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依据其在公
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领取相应薪酬。未在公司担任除
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
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
合考虑公司经营规模、任职岗位与职责、任职资格与个人专业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绩效薪酬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等综合确定。公司可以结合经营效益、行业周期与经营
发展战略等,对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中长期激励
措施,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三)若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勤勉义务、造成公司损失,或对财务造假、资
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公司将视情节扣减、停发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期间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全额或部分追回。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
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波动。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
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其中,《关于公
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20
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联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
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其中,《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
会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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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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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
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70万元,内控审计
费用人民币10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无增长,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
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不变,即审计服务收费会根据业务的繁简
程度、工作要求等因素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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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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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
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
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资产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
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预期
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经测算,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
用减值损失257.39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准备和预付款项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
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
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依据上述确认标准及计提办法,2025年度因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40.64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金额共计798.03万元,将导致公
司2025年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798.03万元(未计算所得税影响)。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监管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资产
和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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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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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持续提升公司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
基于长期发展规划与战略布局的考量,新增认定姚怡女士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新增核心技术人员简历
姚怡女士,1968年9月出生,加拿大国籍,毕业于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分子生物学
专业,博士学历。1997年5月至2000年7月在美国加州大学药物化学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000年8月至2001年8月在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生物化学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1年9
月至2006年4月任多伦多大学药学院助理研究员;2006年5月至2013年4月任坎贝尔癌症研究所
治疗学部高级科学家;2013年5月至2021年11月任阿斯利康制药副首席科学家、副总监;2021
年12月至2025年7月任HotSpotTherapeutics高级总监;2025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药物研究院
-小分子创新药物研究所所长、副总裁。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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