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57 兰剑智能 更新日期:2025-08-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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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11-23│ 27.70│ 4.5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9-13│ 31.17│ 1046.3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9-13│ 21.61│ 1019.2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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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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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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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41223.53│ 214.0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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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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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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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物流装备生产实│ 1.24亿│ 0.00│ 1.26亿│ 102.14│ ---│ ---│
│验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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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物流装备生产实│ 4540.00万│ 557.11万│ 4837.36万│ 106.55│ ---│ ---│
│验基地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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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及企业信息│ 6286.00万│ 3125.32万│ 6691.23万│ 106.45│ ---│ ---│
│化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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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营销服务总部项│ 4540.00万│ 0.00│ 0.00│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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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物流装备生产实│ ---│ 557.11万│ 4837.36万│ 106.55│ ---│ ---│
│验基地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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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50亿│ 0.00│ 1.5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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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 1243.79万│ 7843.79万│ 105.8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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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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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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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经理离任: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蒋霞先生因达
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因副总经理蒋霞先生离任,公司不再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影响说明:蒋霞离任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蒋霞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蒋霞先生因达到法定退
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蒋霞离任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蒋霞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67152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
承诺,离任后其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蒋霞先生的具体情况
蒋霞先生,196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7月毕业于山东大学
工业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1983年7月至1989年5月担任潍坊玻璃纸厂
主管;1989年6月至2000年1月历任中国轻骑集团发动机厂设备科长、厂长助理、副厂长;2000
年2月至2001年6月担任山东明天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4月至2024年5月16日担
任公司董事;2001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二)调整原因
因蒋霞先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辞去公司职务,公司不再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三)保密情况
根据公司与蒋霞先生签署的《保密协议》,双方对保密内容及相关权利义务内容进行了明
确约定。蒋霞先生对其知悉的公司技术信息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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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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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7166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7166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18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
核查意见。
(2)2022年8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兰剑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根据
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马建春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9月1日,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
部公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议。2022年9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5
)。
(4)2022年9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8)。
(5)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公司及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9日,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
示期不短于10天。公示期间,公司内部未收到任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议。
(7)2023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调
整为21.61元/股。相关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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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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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5月29日,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长吴耀华先生提议公司以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在未来
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
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41.88元/股(含)的回购价格,回
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6日和2025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
号:2025-022)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4
)。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
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7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643
66股,占公司总股本102207980股的比例为0.0630%,回购成交的最低价为33.09元/股,最高价
为33.29元/股,支付金额为213.36万元人民币(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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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2│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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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调整事由
根据《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本
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4年7月2日披露了《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7),确定以2024年7月9日为股权登记日,向截至当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
红利0.46元(含税),每股转增0.4股。
公司于2025年6月14日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
5),确定以2025年6月19日为股权登记日,向截至当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
。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需调整。
(二)调整方法和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与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前述调整事由,公司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
如下:
1、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31.17-0.46)/1.4-0.33=2
1.61元/股;经过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由31.17元/股调整为2
1.61元/股;
2、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
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调整前,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含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数量为1128300股。根据以上公式,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Q0×(1+n)=1128300×(1+0.40)=1579620股
。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867300股调整为1214220股;预留授予数量由261000股调整为365400
股。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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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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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71660股
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
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0.00万股,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7267.00万股2.06%。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3.90万股,约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7267.00万股的1.70%;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6.10万股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7267.00万股的0.36%。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及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已授予尚未归属的授予数量调整为157.9620万股。
(3)授予价格:31.55元/股。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4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授予价格调整为21.61元/股。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10人,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4人,
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中基层管理人员以及专业技术人
员。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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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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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一)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首次授予第
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于
2025年6月19日届满未予归属等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首次授予第
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于
2025年6月19日届满未予归属等情况,公司对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107960股
进行作废处理,明细如下:
1、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自愿放弃本次归属,公司拟作废其已获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48720股;
2、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归属
条件未成就,相应已授予尚未归属的87654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3、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到期届满未予归属,作废此次归属期届满未归属的股票182700
股。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0796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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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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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
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
实行;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1.88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
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回购股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董事会通
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存在减持公司
股份的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
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
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
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
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使用公司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1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
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使公司股价
与公司价值相匹配,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建立、健全
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增强投资
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紧密结合公司利益、股东利益与员工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吴耀华先生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
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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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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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29日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耀华先生《关于提议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
函》。吴耀华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耀华先生
2、提议时间:2025年5月29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使公司股价
与公司价值相匹配,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建立、健全
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增强投资
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紧密结合公司利益、股东利益与员工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吴耀华先生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
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
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
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
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吴耀华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吴耀华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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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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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兰剑智能”)为积极践行“以投资者
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
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特制
定了《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该方案已经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兰剑智能是一家机器人智慧物流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业务遍布欧洲、东南亚、非洲、南
美洲、北美洲等多个国家地区,在保持烟草、医药、国内电商等传统行业优势地位的同时,公
司产品进入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通信设备、跨境电商、石油化工、家电、工程机械、食
品、家具、半导体等多个行业。
兰剑智能秉持“以满足客户需求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依托自有核心技术、产品、软件的
先进优势,集成业内前沿科技和专项设备,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全链路解决方案,助力客户
实现精益生产、降本增效、高质量发展的宏伟愿景,赋能物流和工业制造加快推进智能化改造
和数智化转型。
面对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机遇,公司坚定战略定力,锐意进取,坚持以智能机器人为
核心的智慧物流系统、售后运营维护服务和技术咨询规划服务业务协同发展,聚焦重点行业重
点客户,大力开拓市场。2024年,公司新增订单15.37亿元(统计10万元以上合同,不含售后
服务合同和代运营),同比增长3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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