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57 兰剑智能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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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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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41223.53│ 214.0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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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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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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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物流装备生产实│ 1.24亿│ 0.00│ 1.26亿│ 102.14│ ---│ ---│
│验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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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及企业信息│ 6286.00万│ 2837.09万│ 6403.00万│ 101.86│ ---│ ---│
│化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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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营销服务总部项│ 4540.00万│ 0.00│ 0.00│ 0.0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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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物流装备生产实│ ---│ 430.94万│ 4711.19万│ 103.77│ ---│ ---│
│验基地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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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50亿│ 0.00│ 1.5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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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 0.00│ 6600.00万│ 89.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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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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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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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更好地整合资源配置,明确权责体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运营效率,根据公司战
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司在AGV/AMR机器人相关领域的战略实施和软件产品的
标准化,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和优化,成立AGV/AMR机器人产品事业部和软件研发部,以
提高公司科学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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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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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济南高新技产业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签发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并于2024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具体如
下:以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9日)登记的总股本73005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本次共转增29202
28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73005700股增加至10220798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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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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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项目及金额: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标某航空航天行业
客户“高端互连科技产业社区立体库房项目”,中标金额为人民币17500.00万元。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中标项目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范围的主营业务,如中标项目签订正式合
同并顺利履约,预计将在未来合同执行期间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风险提示:公司已收到中标通知书,但尚未与招标人签订正式合同,合同签署时间及履约
安排存在不确定性。本项目所涉最终金额、履行条款等内容均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合同在
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见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
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高端互连科技产业社区立体库房项目
招标人:某航空航天行业客户,因客户信息涉及商业机密,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豁免披露客
户的具体信息。该客户具有良好的信用,具备履约能力,履约风险可控。客户与公司不存在任
何关联关系。
中标金额:17500.00万元
中标人: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1、中标项目是智能仓储(立体库)项目,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范围的主营业务。公司具备
成熟的研发体系和丰富的实施项目经验优势,如中标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履约,将会对公
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中标项目合同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项
目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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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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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兰剑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
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赵伟先生(
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赵伟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的其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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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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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剑智能”或“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
性高的中低风险产品。
本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
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进行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和股东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
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中
低风险产品。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
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购买投资产品的销售方、受托方应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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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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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
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
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
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
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
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
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
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
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
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
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
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
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
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发行数量
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
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
)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
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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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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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6元(含税),每股转增0.4股。
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
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
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7660360.45元。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110432774.54元,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93348550.8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
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4.6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
股本73005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582622.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
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41%。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300
5700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2920228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2207980股(具体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
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
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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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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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日,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剑智能”或“公司”)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230.00万
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6.59%。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金额将
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4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81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70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330.9
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731.7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599.19万元。本次募集
资金已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27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371ZC00459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
储,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12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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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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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2023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264910.1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196
512.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元(57418.56万元)。
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房地产业,收费总额3.02亿元(
30151.98万元);2022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51家,审计收费3570.70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为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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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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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了由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
展中心发布的《关于“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重点专项2023年
度项目立项的通知》(国科高发计字[2023]76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发布的
《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立项的通知》(产发函[2023]
847号),由公司作为项目牵头单位的“面向电商的数智化物流服务技术与平台研发及示范应
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和由公司作为项目牵头承担单位的“自主移动机器人集群系
统动态调度与优化”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二”)获批立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主要内容
项目一:
1、项目名称(编号:2023YFF0905600):面向电商的数智化物流服务技术与平台研发及
示范应用
2、项目组织部门: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3、项目牵头单位: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其他参与单位:天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广东工业
大学、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医药物流中心有限公司、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时代天
使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起止时间:2023年11月-2026年10月
5、项目经费预算:400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经费1000.00万元6、项目简介:
本项目以突破“数智化电商物流服务生态系统敏捷匹配与快准溯源决策”的科学问题入手
,以提升药品食品电商数智物流服务能力为目标,以“生态系统建设、数据快准管控、智能设
备制造、平台服务优化”为核心内容,提出多主体连接共融的药品食品电商数智物流服务模式
,研究精准定位检索、智能监测、自主避障与路径优化的三类技术与系统装备,解决平台集成
度低、敏捷性不足、溯源能力弱、个性化服务匹配程度低等实际需求问题,实现数智物流服务
平台的按需服务与应用示范。
项目二:
1、项目名称(编号:2023YFB4706800):自主移动机器人集群系统动态调度与优化
2、项目组织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3、项目牵头单位: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其他参与单位: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大连理工大学、天津工业
大学、山东大学、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赛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医科大学附
属第二医院、上海快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起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2026年12月30日
5、项目经费预算:2967.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经费1167.00万元
6、项目简介:
本项目围绕“基础理论研究—>关键技术攻克—>典型行业场景技术应用”的技术路线展开
研究,以医药流通、电商零售、鞋服、智能制造等典型应用的实际需求为导引,结合公司等10
家优势单位的技术基础,攻克复杂动态环境下大规模移动机器人高精度定位导航与全景空间精
确感知、动态多目标约束下机器人集群任务调度方案的实时生成、大规模集群作业下任务动态
分配与多机器人高效协同操控等技术,研制基于云边端协同的移动机器人集群动态调度与优化
系统,并形成应用技术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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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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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
提名孙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经公司股
东大会同意聘任后,孙婕女士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
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马建春女士因连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6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
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因此,马建春女士的任期届满。
近日,马建春女士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务,辞去
前述职务后,马建春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确保公司董事人数以及独立董事人数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定要求,马建春女士的辞职
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在此之前,马建春女士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建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马建春女士在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马建春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并进行资
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孙婕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
司已于2024年1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孙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拟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务,任期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孙婕女士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平台的学习。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
核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孙婕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后,认为:孙婕女士具备担
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未发现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同意提名孙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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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0│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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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兰剑智能科技(临邑
)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公
司全资子公司兰剑智能科技(临邑)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
信。
以上银行综合授信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行承兑汇票授
信、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授信额度
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以银行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根据
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本综合授信业务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
行调整。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
情况,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
议等。
二、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需求,提高资
金营运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以上授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为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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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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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市达晨
创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通”)持有公司股份3476297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4.78%;股东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泰”)持有
公司股份4911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股东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达晨创恒”)持有公司股份4535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股东深圳市达晨创
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瑞”)持有公司股份38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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