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58 国盛智科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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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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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档数控机床生产│ 4.15亿│ 558.30万│ 2.66亿│ 63.95│ 2790.55万│ 2022-10-28│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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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机床研发中心项│ 5500.00万│ ---│ 4940.73万│ 89.83│ ---│ 2022-10-15│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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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万│ ---│ 5000.00万│ 100.00│ ---│ 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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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 1.74亿│ 1.82亿│ ---│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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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余募集资金回购股│ ---│ 2034.24万│ 2034.24万│ ---│ ---│ ---│
│份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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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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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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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通嘉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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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担任其董事兼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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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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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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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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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通嘉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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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担任其董事兼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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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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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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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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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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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
管理额度的议案》。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原2023年12月15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的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
000万元(含本数)的基础上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
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收益凭证、债券、基金、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
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在确
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二)资金来源
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在原2023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已审
议通过的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的基础上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
(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
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债券、基金、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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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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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盛友行科技发展(江苏)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名
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投资金额: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盛智科”)拟
与其他各方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公司拟出资1750万
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5%。
本次设立的合资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相关风险提示:
1、合资公司的设立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能否通过相关批准以及最终通过批准
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2、合资公司设立后,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环境、经营管理
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营运管理不达预期等风险,公司的投
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进一步强化投后管理工作,持续关注合资公司的经营状况及管理
成果,积极防范应对和控制上述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国盛智科、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友国际”)、北京凌空天行科技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空天行”)、北京千澈兴成企业管理策划有限合伙(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千澈兴成”)、嘉泽天盛智能科技发展(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嘉泽天盛”)、南通嘉国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嘉国行”)六
方于2024年8月20日签订《合资协议》,拟利用各方优势资源,共同出资在江苏省南通市设立
合资公司,合资公司主要从事低空物流无人机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国盛智科出资175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35%
;嘉友国际出资125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25%;凌空天行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10%;千澈兴成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嘉泽天盛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
的10%;南通嘉国行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合资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二)审批程序
根据《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已于2024年8月20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
通过,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尚需办理工
商登记程序。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公司的设立登记事宜,
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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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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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
意公司以节余募集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
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2024年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
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4年5月30日实施完毕。
据此,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9.5
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4-023)。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4年3月4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611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0.122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50元/股,最低价为23.5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3
892010.6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5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09)。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576%,回购成交的最
高价为24.50元/股,最低价为16.62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0340579.86元(不含印花税
、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
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4、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节余募集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
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的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
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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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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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
况如下: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
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因此,公司董事会调整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
理兼财务总监卫红燕女士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张志永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
员,与郭昱女士(召集人)、邱自学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张志永先生
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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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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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
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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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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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股份数发生变化的,则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
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2675156.77元,
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2873242.1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人民币520264377.4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根据《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19日,公司总股
本132000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31647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841765.
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46
.15%。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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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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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4日,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61189股,占公司总股本132000000股
的比例为0.122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50元/股,最低价为23.5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3892010.6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节余募集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
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2024年2月29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4-007)。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4年3月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61189股,占公司总股本132000000股
的比例为0.122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50元/股,最低价为23.5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3892010.6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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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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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节余募集资金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回购股份的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
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4、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节余募集资金。
5、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
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
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
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
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
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
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
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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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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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风险可控、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中低风险
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债券、基金、信托产品
、资产管理计划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
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
权、签署相关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在确
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二)资金来源
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
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债券、基金、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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