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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68856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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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560 明冠新材 更新日期:2025-04-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苏州明冠 │ 772.50│ ---│ 100.00│ ---│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 2.00亿│ 7.22万│ 1.12亿│ 95.46│ -495.54万│ 2022-06-30│ │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 │ │ │ │ │ │ │目 │ │ │ │ │ │ │ ├─────────┼──────┼─────┼─────┼─────┼─────┼──────┤ │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 1.17亿│ 7.22万│ 1.12亿│ 95.46│ -495.54万│ 2022-06-30│ │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 │ │ │ │ │ │ │目 │ │ │ │ │ │ │ ├─────────┼──────┼─────┼─────┼─────┼─────┼──────┤ │明冠锂膜公司年产2 │ 9.40亿│-3483.59万│ 0.00│ 0.00│ ---│ 2025-12-31│ │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嘉明薄膜公司年产1 │ 4.20亿│ 2656.32万│ 2.06亿│ 49.58│ ---│ 2025-06-30│ │亿平米无氟背板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 │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 4376.41万│ ---│ 2798.34万│ 63.94│-1315.88万│ 2022-04-30│ │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 │ │ │ │ │ │ ├─────────┼──────┼─────┼─────┼─────┼─────┼──────┤ │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 8000.00万│ 0.00│ 2798.34万│ 63.94│-1315.88万│ 2022-04-30│ │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 │ │ │ │ │ │ ├─────────┼──────┼─────┼─────┼─────┼─────┼──────┤ │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 3000.00万│ 123.09万│ 2711.81万│ 90.39│ ---│ 2024-12-31│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扩│ │ │ │ │ │ │ │建项目 │ │ │ │ │ │ │ ├─────────┼──────┼─────┼─────┼─────┼─────┼──────┤ │年产1.2亿平米光伏 │ 1.49亿│ ---│ 1.53亿│ 102.73│ -192.56万│ 2023-12-14│ │组件封装用POE胶膜 │ │ │ │ │ │ │ │扩建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3.15亿│ 0.00│ 3.12亿│ 100.79│ ---│ ---│ │定增 │ │ │ │ │ │ │ ├─────────┼──────┼─────┼─────┼─────┼─────┼──────┤ │年产1.2亿平米光伏 │ 0.00│ 0.00│ 1.53亿│ 102.73│ -192.56万│ 2023-12-14│ │组件封装用POE胶膜 │ │ │ │ │ │ │ │扩建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亿│ 0.00│ 1.00亿│ 100.34│ ---│ ---│ ├─────────┼──────┼─────┼─────┼─────┼─────┼──────┤ │超募资金 │ ---│ 0.00│ 1.38亿│ 103.73│ ---│ ---│ ├─────────┼──────┼─────┼─────┼─────┼─────┼──────┤ │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 ---│ 0.00│ 1381.29万│ ---│ ---│ ---│ │于永久补流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6-15 │交易金额(元)│3605.81万 │ ├──────┼────────────────┼──────┼────────────────┤ │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明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明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明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明冠国际”)向越南明冠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明冠”)增资3,605.81│ │ │万美元(最终增资金额以江西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等部门审批为准),该款项将全部投入以│ │ │实施新建的年产1亿平方米光伏组件封装材料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明冠国际和越南明冠 │ │ │注册资本均增加至等值7,105.81万美元的港币或越南盾。明冠国际为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 │越南明冠为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 │ └──────┴────────────────────────────────────────┘ ┌──────┬────────────────┬──────┬────────────────┐ │公告日期 │2024-06-15 │交易金额(元)│3605.81万 │ ├──────┼────────────────┼──────┼────────────────┤ │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越南明冠新材料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明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 │卖方 │越南明冠新材料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明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明冠国际")向越南明冠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明冠")增资3,605.81万美元│ │ │(最终增资金额以江西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等部门审批为准),该款项将全部投入以实施新│ │ │建的年产1亿平方米光伏组件封装材料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明冠国际和越南明冠注册资 │ │ │本均增加至等值7,105.81万美元的港币或越南盾。明冠国际为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越南明│ │ │冠为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明冠新材料│明冠新材料│ 2167.74万│人民币 │2023-04-11│2026-04-1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股份有限公│(越南)有│ │ │ │ │担保 │ │ │ │司 │限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2-28│其他事项 ──────┴──────────────────────────────────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86387.6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8.1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846.86万元, 较上年同期下降186.7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920.39万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2.96%。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92971.75万元,较期初减少14.00%,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74 091.96万元,较期初减少4.40%。 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内,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销售量同比增加30%左右,但受光伏电池技术迭代的影 响,太阳能电池背板销售量同比下降67%左右;同时受光伏行业进入周期性调整,产业链降价 压力层层传递、市场竞争愈发激烈,产品销售价格持续走低等因素影响,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8 .13%。 2、受光伏电池技术迭代的影响,光伏产业链竞争不断加剧,产品销售价格持续走低,太 阳能电池背板业务亏损较大,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86.77%。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 受光伏电池技术迭代影响,太阳能电池背板需求疲软、市场竞争加剧,太阳能电池背板业 务量价齐跌,毛利率大幅下降,导致太阳能背板业务营业收入下降较多,亏损较大;公司太阳 能电池封装胶膜业务处于快速增长期,但受胶膜产品价格竞争影响,胶膜产品价格同比下降, 报告期内仍然亏损。 ──────┬────────────────────────────────── 2025-02-21│其他事项 ──────┴────────────────────────────────── 原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企业上海晨暨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晨暨鑫”,上海晨暨鑫原名:江西融合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完成工商更名登记)拟自2024年8月30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300.00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4903%)股份且不超过31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47%)股份。 原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晨暨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 增持公司股份5880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921%,累计增持金额为7537421.89元。 增持计划延期情况:因上海晨暨鑫未能在原定期限内完成增持,但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 信心,本着继续履行增持计划的原则,上海晨暨鑫拟将本次增持计划的履行期限延长6个月, 即延长期限自2025年3月1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其他增持计划内容不变。本次增持计划延期 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风险提示:后续增持计划存在因资金未能到位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 划无法实施等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晨暨鑫出具的《关于延期实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公司于2025年2 月20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计划延期暨继续实施的议 案》,关联董事闫洪嘉先生、闫勇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就本议案回避表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上海晨暨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上海晨暨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0股。 (三)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前12个月内,上海晨暨鑫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原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海晨暨鑫拟自2024年8月30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 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3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03%)股份且不超过319.0 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47%)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2024年8月30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公 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控 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主体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三、原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29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上海晨暨鑫尚未增持公司股份。主 要因受节假日及定期报告窗口期、市场行情波动等原因影响,上海晨暨鑫尚未增持公司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暨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4-055)。 截至2025年1月29日,上海晨暨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126685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0.0629%,累计增持金额1499808.0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6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截至目前,上海晨暨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88057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0.2921%,累计增持金额为7537421.89元。 ──────┬────────────────────────────────── 2024-12-03│银行授信 ──────┴──────────────────────────────────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银行融资综合授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 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鉴于该融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授信使用期限即将到期,为保 证2025年公司经营结算所需银行授信额度使用,公司(含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的融资授信 敞口总额不超过16亿元(授信期限自2024年12月至2025年12月)。 本次银行融资授信敞口申请审议通过后,公司2024年12月至2025年12月内累计授信敞口总 额上限均不超过16亿元,其中1年期贷款利率(LPR)报价均上浮不超过100个BP。在融资授信敞 口总额内,具体融资方案由公司总经理经营决策团队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确定,融资额度、期限 、利率、计息和还款方式等最终以商业银行授信批复为准。期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农业银行 、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等商业银行申请融资授信 。 上述银行授信敞口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 际需求确定,授信敞口使用以满足经营需求和控制融资成本为原则。 上述银行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国际/国内信用证、 供应链融资、流贷、票据质押/贴现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无抵押担保。 上述银行授信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12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 循环使用银行授信敞口。 ──────┬────────────────────────────────── 2024-11-08│其他事项 ──────┴──────────────────────────────────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闫洪嘉、赖锡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43号,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具体内容 《关于对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闫洪嘉、赖锡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 43号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闫洪嘉、赖锡安: 经查,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冠新材”或“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准 确的情况,具体为: 2023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但公司未在2023年5月对股权激励的终止费用616.84万元进 行测算并入账,而是在2023年12月底才将其入账。该行为不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号》问答五第三款的相关要求,并导致公司2023年半年报和三季报利润虚增616.84万元,资 本公积金虚减616.84万元。 同时,该行为也导致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公告的业绩预告和2024年2月24日公告的2023年 度业绩快报不准确。 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闫洪嘉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赖锡安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五十二条第三款,我局决定对 明冠新材及闫洪嘉、赖锡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 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对上述问题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财务核算的规范性和信息披露 质量,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及采取的措施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并针对问题进行 深刻反省。公司将严格按照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后续公司将进 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财务核算的规范性和信息披露质量,不断提升公司治 理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健发展。 ──────┬────────────────────────────────── 2024-10-30│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9月30日各 类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商誉等相 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4年第三季度共计提减值损失-7983119.07元。 ──────┬────────────────────────────────── 2024-10-01│其他事项 ──────┴──────────────────────────────────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徐海燕女士于近日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所 任职务,并办理完毕相关离职手续;离职后,徐海燕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徐海燕女士与公司签有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负有相应的保密义务,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 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其离职不会影响公司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徐海燕女士离职后,其负责的研发工作已完成交接。公司研发团队具备后续技术研发和产 品开发能力,目前公司各项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和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徐海燕女士于近日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所任职务,并办理完毕相关离职 手续,离职后将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 (一)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 徐海燕女士于2014年10月起在本公司或子公司工作,离职前担任公司研发主管,为公司核 心技术人员。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徐海燕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滨州嘉 博银商贸经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原名:深圳市博汇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离职后,徐海燕女士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徐海燕女士与公司签署了保密及竞业限制相关协议,约定了保密义务、保密信息范围以及 竞业限制等条款。徐海燕女士对其知悉的公司任何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存在涉及职务发 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其离职不会影响公司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徐海燕女士有违反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形。 ──────┬────────────────────────────────── 2024-08-30│其他事项 ──────┴──────────────────────────────────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披露了《明冠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以 下简称“增持计划”),云南宇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泽电力”)基于对公司经营发 展的信心和对公司成长价值的认可,拟在上述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3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 03%)股份且不超过31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47%)股份,增持所需资金为其自筹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宇泽电力尚未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一、关于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增持主体调整的情况概述 宇泽电力为云南宇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宇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 股东也是江西融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融合创投”)的控股股东,宇泽电力和 江西融合创投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闫洪嘉先生、闫勇先生。2024年8月29日,公司收到宇泽电力 和江西融合创投共同出具的《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增持计划调整增持主体的通知 》,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由宇泽电力调整为江西融合创投。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增持主体:宇泽电力 调整后增持主体:江西融合创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调整后的增持主体江西融合创投无直接持有明冠新材股份。 除上述增持主体调整情况之外,本次增持计划涉及的增持股份数、交易方式等情况与前述 增持计划内容均保持一致,增持计划实施期限根据信息披露要求顺延1天。本次增持计划主体 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 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24-08-29│其他事项 ──────┴────────────────────────────────── 云南宇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泽电力”)为云南宇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 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闫洪嘉先生、闫勇先生。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8月28日收到宇泽电力出具的《云南宇泽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增持明冠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宇泽电力拟自2024年8月29日起6个月内实施本次增持计划,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股份数量不低于300.00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4903%)股份且不超过31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47%)股份。 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 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云南宇泽电力有限公司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主体宇泽电力直接持有公司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闫洪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1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34%;闫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8 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1%;闫勇先生通过上海博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215177 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69%,通过滨州嘉博银商贸经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 司152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6%。 (三)在本公告披露之前12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闫勇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1%,累计增持金额 为人民币10126000.00元(包含交易费用)。 该增持计划及实施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2024年1月27日、2024年4月26日披露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 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主体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明冠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4)。 除上述增持情况外,在本公告披露日之前12个月内,公司未披露过其他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经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成长价值的认可,宇泽电力拟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3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03%)股份且不超过319.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47%)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 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四)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本次的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为自2024年8月29日起6个月内,公司停牌期间和窗口期除外;增 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 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宇泽电力拟通过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宇泽电力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 2024-08-27│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6月30日各 类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商誉等相 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4年第二季度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715282.12元。 ──────┬────────────────────────────────── 2024-08-02│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 民币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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