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60 明冠新材 更新日期:2026-02-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12-14│ 15.87│ 5.73亿│
├───────────┼───────────┼───────────┼───────────┤
│增发 │ 2022-11-09│ 45.02│ 16.5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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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苏州明冠 │ 772.50│ ---│ 100.00│ ---│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 2.00亿│ 101.09万│ 1.13亿│ 96.96│ 0.00│ 2022-06-30│
│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 │ │ │ │ │ │
│目 │ │ │ │ │ │ │
├─────────┼──────┼─────┼─────┼─────┼─────┼──────┤
│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 1.17亿│ 101.09万│ 1.13亿│ 96.96│ 0.00│ 2022-06-30│
│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 │ │ │ │ │ │
│目 │ │ │ │ │ │ │
├─────────┼──────┼─────┼─────┼─────┼─────┼──────┤
│明冠锂膜公司年产2 │ 9.40亿│ 0.00│ 0.00│ 0.00│ ---│ 2025-12-31│
│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嘉明薄膜公司年产1 │ 4.20亿│ 322.69万│ 2.18亿│ 52.49│ -137.74万│ 2025-06-30│
│亿平米无氟背板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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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 4376.41万│ ---│ 2968.55万│ 67.83│-1406.66万│ 2022-04-30│
│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 │ │ │ │ │ │
├─────────┼──────┼─────┼─────┼─────┼─────┼──────┤
│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 8000.00万│ 0.00│ 2968.55万│ 67.83│-1406.66万│ 2022-04-30│
│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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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 3000.00万│ 50.17万│ 2805.99万│ 93.53│ ---│ 2024-08-26│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扩│ │ │ │ │ │ │
│建项目 │ │ │ │ │ │ │
├─────────┼──────┼─────┼─────┼─────┼─────┼──────┤
│年产1.2亿平米光伏 │ 1.49亿│ ---│ 1.53亿│ 102.73│-2545.57万│ 2023-12-14│
│组件封装用POE胶膜 │ │ │ │ │ │ │
│扩建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3.15亿│ 0.00│ 3.12亿│ 100.79│ ---│ ---│
│定增 │ │ │ │ │ │ │
├─────────┼──────┼─────┼─────┼─────┼─────┼──────┤
│年产1.2亿平米光伏 │ 0.00│ ---│ 1.53亿│ 102.73│-2545.57万│ 2023-12-14│
│组件封装用POE胶膜 │ │ │ │ │ │ │
│扩建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亿│ ---│ 1.00亿│ 100.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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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 ---│ 1.38亿│ 103.7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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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 ---│ ---│ 1567.30万│ ---│ ---│ ---│
│于永久补流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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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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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料│越南明冠新│ 2167.74万│人民币 │2023-04-11│2026-04-1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股份有限公│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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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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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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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959.7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7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13808.47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7100.74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771.94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7955.48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79695.66万元,较期初减少4.57%;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589
62.48万元,较期初减少5.57%。
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内,太阳能电池背板业务受市场需求收缩影响,出货量下降较大;太阳能封装
胶膜业务则因产业链供给端竞争加剧,产销量同比略有增长但价格持续下行,导致营业收入同
比下降16.70%。
2、太阳能电池背板业务受市场需求收缩影响,太阳能封装胶膜业务产业链供给端竞争加
剧。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上述原因共同致使公司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亏损增加7100.74万元。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如下:
受市场需求收缩影响,太阳能电池背板业务市场竞争加剧,产品呈现量价齐跌态势,毛利
率大幅下滑,进而导致背板业务营业收入下降、亏损幅度扩大。公司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业务
虽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但受行业激烈价格竞争影响,产品售价持续下行,报告期内该业务仍出
现亏损。同时,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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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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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明冠锂膜”)拟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求,公
司拟为明冠锂膜银行融资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的担保,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
理层负责实施。拟为明冠锂膜提供融资授信的银行主要有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等。
公司不收取明冠锂膜担保费用,也不要求明冠锂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银行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银行融
资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的担保。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
,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协议的具体内容尚需银行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
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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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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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一、召开会议的基
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3月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公司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
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6日
至2026年3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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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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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投资建设肥东县太阳能背板及功能性膜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终止投资建设肥东县太阳能背板及功能性膜生产基地项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终止项目等相关手续。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
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肥项目投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
3年2月16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肥东县人民政府签
订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肥东县人民政府签署《太阳能背板及功能性
膜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投资建设“太阳能背板及功能性膜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
“明冠合肥项目”)。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明冠新材料(合肥)有限公司实施该项目的投资、
建设和运营,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该项目总投资预计50亿元,计划分两期实施,其中一
期建设年产3亿平米太阳能背板及2亿平米功能性膜;二期根据一期建设运营情况适时启动。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与肥东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6)。
明冠合肥项目于2023年2月签约后,第一期项目厂房及基础设施由政府代建和公司租售的
方式实施,基础设施代建业务由肥东县政府委托合肥东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受托建设单位:合
肥东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安排项目用地招拍挂、土地办证、厂房等不动产建设和施工招投标
等。截止2025年第四季度,第一期年产3亿平米太阳能背板及2亿平米功能性膜项目的厂房及办
公楼、宿舍等基础设施政府代建已基本完工。
截至目前,明冠合肥项目尚未开展设备安装,公司参与了第一期项目的土建控制价审核、
地勘、设计、文件编制、公辅预算编制事项,已累计投入1634149.49元(不含税)。预计项目
待付尾款为87.16万元(含税),其中设计费用尾款80万元,地勘费用尾款3万元,公辅预算编
制费用尾款4.16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支付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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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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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开立情况
为满足购买理财产品的需要,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号:62004392、62004468)。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明冠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二、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62004468)购买的理财产品均
已全部到期赎回,且不再使用该账户。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毕上述
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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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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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000.00万元到-12500.00万元。
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5792.27万元到9292.27万元,同比减少86.35%到138.53%。
2、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7000.00万元
到-13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6683.54万元到10183.54万元,同比减少98.05%到
149.40%。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业绩情况
(一)2024年年度利润总额:-6282.8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707.73万
元。
(二)2024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816.46万元。
(三)每股收益:-0.35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2025年,面对严峻的行业形势与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推进降本增效工
作,持续优化营收结构,其中太阳能封装胶膜和铝塑膜业务出货量实现同比增长,业务结构得
以进一步优化。公司始终秉持“人才领先、奋力创新”发展战略,以技术创新为核心引擎、以
产品质量为坚实基石、以市场需求为根本导向,深耕科技创新与增收降本双向发力,实现公司
整体经营的平稳运行与持续发展。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同比加大,主要系:
1、报告期内,太阳能电池背板业务因市场需求收缩导致出货量减少;太阳能封装胶膜业
务则受产业链供给端竞争加剧影响,产品价格下行,导致亏损同比加大。
2、报告期内,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可能发生
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于报告期末时点对其各项相关
资产进行专项评估,并评估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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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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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银行融资综合授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保证2026年公司经营结算所需银行授
信额度使用。公司(含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的融资授信总额不超过13.00亿元(授信期限
自2025年12月至2026年12月),其中1年期贷款利率(LPR)报价均上浮不超过100个BP。在融资
授信总额内,具体融资方案由公司总经理经营决策团队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确定,融资额度、期
限、利率、计息和还款方式等最终以商业银行授信批复为准。期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农业银
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越南外商银行等商业
银行申请融资授信。
上述银行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
求确定,授信额度使用以满足经营需求和控制融资成本为原则。上述银行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
于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国际/国内信用证、供应链融资、流贷、票据质押/贴现
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无抵押担保。
上述银行授信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授信额度
可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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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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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和《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了职工
代表大会,会议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职工代表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刘丹女士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刘丹女士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忠实、勤勉地履行职工
代表董事职责。刘丹女士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
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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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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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已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
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
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
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2次。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和
自律监管措施24次、纪律处分13人次。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58.0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5.00万元(不
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3.00万元(不含税)。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
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
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
议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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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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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6月30日各
类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商誉等相
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5年第二季度共计提减值损失-7213921.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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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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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及种类:近年来人民币对美元和欧元的汇率持续波动,为适应当前复杂多变的国
际环境导致的外汇市场变化,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
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港币、欧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交易金额及期限:累计总额不超过1,500万美元,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
决策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本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
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
远期结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场所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所有远
期结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
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易违约风险、客
户违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近年来人民币对美元和欧元的汇率持续波动,为适应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环
境导致的外汇市场变化,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与银行开展远期结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以正常生
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2.交易品种:远期结售汇业务目前在不同的银行有多种称谓,以其实质为准,主要是指公
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
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以约定的条款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汇等外汇衍
生品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
不限于美元、港币、欧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3.交易金额: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汇累计不超过1,500万美元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金额不超过总额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4.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5.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
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场所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所有远期结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均对
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6.交易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以累
计不超过1,500万美元的自有资金与银行开展远期结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额度有效期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远期结汇业务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三、远期结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远期结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外汇交
易,所有远期结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
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远期结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
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
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及子公司远期
结售汇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及子公司损失。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
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财务部门已签署的远期结汇等外汇衍生品
业务合同所约定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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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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