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65 力源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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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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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4-29│ 9.39│ 1.9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3-11│ 8.47│ 4925.31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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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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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处理系统集成中心│ 5000.00万│ 0.00│ 2826.34万│ 56.53│ ---│ ---│
│及PTFE膜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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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840.52万│ 110.96万│ 236.28万│ 4.8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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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亿│ 0.00│ 1.00亿│ 100.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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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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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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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
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沪市公司积极开展提质
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号召倡议,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信心,提升投资者
获得感,持续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发布《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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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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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方案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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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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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战略发展所需资金,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发展需要以及国家金融政
策,结合公司投融资计划,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
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等,具体授信金额、
期限及相关权利义务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授信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议案不
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递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申请综合授信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
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进
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协议签署情况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
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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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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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所”)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
席合伙人李尊农。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2025年收入总额219,612.2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55,067
.5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3,164.18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97家,上市公司涉及的
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
审计收费总额24,918.51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
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
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
律处分4次。中兴华所从业人员4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次、监督管理措施34
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8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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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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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各项存在
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相应确认、转回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2025年
度,公司计提和转回的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564.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一)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
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结合资产性质及减值迹象开展减值测试,据此确认相应资产减值损
失并计入当期损益。合同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
,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确认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损失,计提减值准
备。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发生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059.36万元。
(二)转回信用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进行减
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和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合计4,
623.42万元。
二、核销资产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
本着谨慎性原则,依法合规、规范操作,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做核
销处理。本次核销的应收款共计人民币648.61万元,主要系应收款项长期未收回,经诉讼后法
院判决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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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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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0.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8938602.4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57033379.82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
973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4919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0.25%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
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
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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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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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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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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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市中广核汇联二号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汇联二号”)持有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6
4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0%。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
得的股份及通过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涉及首次公开发
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2年5月1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11月20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以下股东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因经营计划需求,汇联二号拟减持不超过3040000股(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0303%。
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期间为自《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5%以下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12日至2
026年3月11日),减持数量不超过149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00%,且在任意连续
6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股份,减持期间为自《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以下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
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26日至2026年2月25日),减持数量不超过299
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00%,且在任意连续6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注: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第二条及第三条规
定,汇联二号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备案,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
日,汇联二号的投资期限超过36个月但不满48个月,适用任意连续60日内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
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的
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收到汇联二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截至2026年3月11日,汇联二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8416
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78%,汇联二号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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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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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类型:供货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5498万元(含税)
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买卖双方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本次交易属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卖方”)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核电市场的领先地位,有利于提
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对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本合同
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若外部宏观环境及国家有关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客户需求产生不利变化,又或出现
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可能影响合同的最终执行情况。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签署了山东海阳
核电站三期工程项目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合同供货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498万元(
含税)。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买方名称: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地点:上海
项目名称:山东海阳核电站三期工程项目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
采购合同设备名称:山东海阳核电项目三期工程5、6号机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及相关
服务
合同金额:人民币5498万元(含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买方名称: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3、法定代表人:颜岩
4、注册资本:16836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93年01月29日
6、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29号
7、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环境评价;核工程及相关
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新产品的开发、研制、试销;工程管理
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翻译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
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主要股东: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范围:采购设备用于山东海阳核电厂三期工程5、6号机组,包括凝结水精处理系
统设备;设备安装备品备件及消耗品;设备调试、启动用备品备件及消耗品;满足1个换料周
期(18个月)所需的运行、维护用备品备件及消耗品;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整套专用工具须满足
现场运输、吊装、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和维修的需要;技术资料;技术服务;上述设备的包
装及文件资料的包装、运输、保险等。
2、合同价格(含税金额):人民币5498万元(大写:伍仟肆佰玖拾捌万元)。
3、合同交货期:5号机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交付日期为2027年7月9日,6号机组凝结
水精处理系统设备交付日期为2028年5月8日。
4、合同价款支付:按照规定的支付进度和支付条件支付合同款。
5、合同保证期:至合同设备通过最终验收或签发机组临时验收证书之日后24个月(大宗
材料专业除外)。同时卖方额外提供一个对设备潜在缺陷的延长保证期,即从上述保证期结束
时开始,到其后24个月结束。
6、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买卖双方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山东海阳核电站三期工程项目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合同的签署,将进一步巩
固公司在核电市场的领先地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对公司业务发
展及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买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同签订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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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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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5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840万元至
1,000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586.11万元至746.11万元,同比增加230.85%到293.87%。
(2)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450万元至-2,080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亏损313.66万元至683.66
万元,同比减少亏损11.35%到2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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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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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585号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沈家雯女士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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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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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鉴
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公司拟调整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审计委员会:刘焱(召集人)、于佳俊、仇淼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范以宁(召集人)、刘焱、王洁川
提名委员会:仇淼(召集人)、范以宁、李岩
战略委员会:沈家雯(召集人)、王洁川、范以宁
上述调整后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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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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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0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585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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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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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马晓东先生、于佳俊
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马晓东先生,1983年出生,上海电力学院本科学历,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2005
年7月至2009年10月,任海盐力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2009年11月至2018年3月,任
上海龙净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销售工程师;2018年4月至2023年4月,任上海洁懋环境科技工
程有限公司区域销售总监;2023年4月至今,任力源科技火电项目执行部主管。
截至目前,马晓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马晓东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
于佳俊先生,1999年出生,毕业于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
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在力源科技任氢能源事业部实习;2022年6月
至2023年4月,任力源科技氢能源事业部机械工程师;2023年5月至2024年6月,任力源科技采
购员;2023年7月至2025年8月,任力源科技职工代表监事;2024年6月至今,任力源科技采购
经理。
截至目前,于佳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于佳俊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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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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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585号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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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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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0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585号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
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0
日
至2025年10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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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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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赵东先生提
交的辞职报告,赵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
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赵东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赵东先生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其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
,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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