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71 杭华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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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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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11-30│ 5.33│ 3.6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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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9-09│ 3.30│ 1362.4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9-08│ 3.10│ 1253.0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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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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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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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迪克东华精细化│ 1800.00│ ---│ 60.00│ ---│ -1714.82│ 人民币│
│工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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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杭华绿印新材料│ ---│ ---│ 100.00│ ---│ -159.27│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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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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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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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5,000吨绿色印│ 1.46亿│ 0.00│ 0.00│ 0.00│ ---│ ---│
│刷新材料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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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万吨液体油墨 │ 2.04亿│ 5168.35万│ 1.26亿│ 94.15│ ---│ ---│
│及8,000吨功能材料 │ │ │ │ │ │ │
│项目(二期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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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1.29亿│ 3188.83万│ 6583.28万│ 91.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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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万│ 0.00│ 5127.92万│ 102.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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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5,000吨绿色印│ ---│ 0.00│ 0.00│ 0.00│ ---│ ---│
│刷新材料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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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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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2 │转让比例(%) │2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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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6.84亿 │转让价格(元)│6.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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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9906.54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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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株式会社T&K TOK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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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青云汇(杭州)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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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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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2 │交易金额(元)│6.84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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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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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99065424股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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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青云汇(杭州)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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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株式会社T&KTOK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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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持股5%以上的股东株式会社T&│
│ │KTOKA(以下简称“TOKA”或“转让方”)于2026年6月11日与青云汇(杭州)科技产业发展│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云汇”或“受让方”)共同签署了《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之│
│ │股份转让协议》,TOKA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以人民币6.904元/股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杭华股│
│ │份99065424股股份转让给青云汇,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36%,转让总价款为683947687.30元│
│ │(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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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1 │交易金额(元)│65.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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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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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杭州云易臻彩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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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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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杭州云易臻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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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控股子公司杭州云易臻彩科技│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易臻彩”)因实际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00.│
│ │00万元,其中公司按持股比例以自有资金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65.00万元。增资完成后 │
│ │云易臻彩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00.00万元增加至800.00万元,其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公司仍│
│ │持有其65%的股权。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云易臻彩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杭州市 │
│ │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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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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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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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株式会社T&K TOK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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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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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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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4 │
├──────┼────────────────────────────────────────┤
│关联方 │株式会社T&K TOKA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4 │
├──────┼────────────────────────────────────────┤
│关联方 │浙江迪克东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4 │
├──────┼────────────────────────────────────────┤
│关联方 │TOKA(THAILAND)CO.,LTD.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4 │
├──────┼────────────────────────────────────────┤
│关联方 │Korea Special Ink Ind.Co.,Ltd.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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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PT.CEMANI TOKA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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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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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株式会社T&K TOKA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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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株式会社T&K TOK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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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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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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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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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迪克东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和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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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株式会社T&K TOKA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和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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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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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株式会社T&K TOKA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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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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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株式会社T&K TOKA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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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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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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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迪克东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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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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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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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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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TOKA(THAILAND)CO.,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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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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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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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Korea Special Ink Ind.Co.,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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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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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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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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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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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PT.CEMANI TOK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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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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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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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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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株式会社T&K TOK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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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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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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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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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株式会社T&K TOK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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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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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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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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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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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迪克东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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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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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和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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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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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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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株式会社T&K TOKA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和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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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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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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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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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持股5%以上的股东株式会社
T&KTOKA(以下简称“TOKA”或“转让方”)于2026年6月11日与青云汇(杭州)科技产业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云汇”或“受让方”)共同签署了《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之股
份转让协议》,TOKA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以人民币6.904元/股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杭华股份99
065424股股份转让给青云汇,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36%,转让总价款为683947687.30元(以下
简称“本次协议转让”)。
本次协议转让前,TOKA持有公司99065424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36%,青云汇未持
有公司股份;本次协议转让后,TOKA不再持有公司股份,青云汇持有公司99065424股股份,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23.36%。
青云汇承诺,自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18个月内,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本次受让
的股份,但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的转让不受前述18个月的限制,且应当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协议转让能否实施完成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不涉及
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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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5号大街(南)2号杭华油
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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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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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股东
株式会社T&KTOKA(以下简称“TOKA”)持有公司股份1117905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6%。
该股东无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1年12月13日起解除限售并
上市流通,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已于2023年5月24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日披露了《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6),股东TOKA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27251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00%。自本次
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7月22日)实施。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TOKA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TOKA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27251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3.00%,本次减持计划
实施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6年5月14日,TOKA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977051股,TOKA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由106042475股减少至9906542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由25.00%减少至23.36%,权益变
动触及1%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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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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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
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人民币108499077.8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9004526
7.01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
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并结合公司目前整体经营情况及发展阶段,经公
司董事会提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截至2026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4241707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总数332166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3127355.85元(含税),占公司本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8.18%。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
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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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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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5号大街(南)2号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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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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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并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因全体董事为利益相关者已回避表决,故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与2026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至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
25年度薪酬确认与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内部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标准按所担任的相应管理职务领取
执行,公司未单独向其发放津贴;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董事或津
贴;公司独立董事每人按12万元(含税)/年的津贴标准进行发放、按月领取,该发放标准自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当月起正式执行。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适用对象及期限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
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内部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标准按所担任的相应管理职务领取执行,
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董事津贴;
3、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度的津贴标准与2025年度保持一致,每人均为人民币税前12万元/
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等组成。其中,
基本薪酬结合市场、行业薪酬水平以及岗位职责、履职能力等综合评价,公司通过评估不同岗
位的价值确定相应职级和基本薪酬额度,并适时调整,每月固定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
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并根据当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分管业绩贡献、个
人履职表现以及专项奖励进行确定,每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相关
标准细则等结合当年度审计金额计算,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价审议后发放,并将一定
比例的绩效薪酬于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另行支付;中长期激励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等
)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适时结合实施。
(三)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根据其实际任期
按此方案计算并予以发放;
2、公司发放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统一代
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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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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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杭华油墨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年度经
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
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度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总额为人民币1277.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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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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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
深入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推动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杭华股份
”)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本方案旨在复盘2025年相关举措的实施成效,同时规划下一阶段关键行动,重点围绕主业
提质增效、技术创新驱动、保障投资者权益及资本市场品牌形象塑造等方面,确保公司高质量
可持续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深耕主业稳经营,提质增效促发展
2025年以来国家宏观政策持续发力,面对外部环境变化、国内困难挑战增多的复杂严峻形
势,公司通过强化价值营销策略、加快产品升级步伐、优化运营管理等举措主动应对,切实保
障了公司整体业务的基本稳定。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4938.07万元,同比下降1.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849.91万元,同比下降21.97%。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
所有者权益167676.39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8.36%。
(一)多维发力夯实市场根基,协同布局激活增长动能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渠道建设、服务体系、产品推广三大维度系统推进各项市场工作,整
体执行高效有序,基本达成阶段性目标。在产品推广方面,公司聚焦无矿物油胶印油墨与LED-
UV油墨两大核心产品线,通过技术营销与场景化推广模式,推动产品成功落地高端商务印刷、
绿色食品包装及欧盟出口包装等细分市场,巩固公司在绿色印刷领域的领先地位。在渠道建设
和服务体系端,公司以“色彩管理+专色服务”综合解决方案为核心抓手,组建专业团队为重
点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成功与近50家印刷企业建立合作意向,通过精准匹配客户需求进一步
夯实市场根基,彰显杭华品牌的专业度和市场影响力。公司如期完成CRM系统全面部署,实现
市场信息集中共享、销售流程标准化管理及客户动态系统跟踪,大幅提升运营效率和客户响应
速度,为公司精细化市场管理与科学决策提供坚实的数字化支撑。在海外市场布局方面,通过
组建专业海外业务团队,结合当地市场需求特点完成产品本地化升级,依托“线上产品演示+
线下样品展示”双轨推广模式,成功与东南亚及发达区域优质经销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为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开辟了新的增长空间。
2026年,公司将统筹各业务板块协同发展,构建以优质终端用户为核心的市场体系,全面
激活市场增长动能。在油墨业务板块,公司通过“渠道精耕计划”强化对核心经销渠道的赋能
与资源倾斜,以“色彩管理+专色服务”为抓手的综合解决方案深化客户价值绑定;推进高性
价比LED-UV油墨在传统胶印市场的替代效应和产品迭代,同时在书刊印刷领域推出符合绿色印
刷标准的环保型低气味、高性能书刊油墨系列。在功能性材料板块,公司聚焦消费电子与新能
源等高增长行业,围绕高导热、高阻隔等应用性能开发定制化材料,与行业头部客户开展技术
对接与样品验证,持续推动重点项目落地,加速新兴领域的市场渗透和延伸。
在光刻胶材料板块,子公司浙江迪克东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迪克”)将
持续以客户需求为核心导向,协同整合外部优势资源,全面提升项目定制化能力水平和对客户
的响应效率,积极推动项目逐步落地见效。公司将逐步建立以应用领域为导向的产品经理体系
,强化从需求洞察到方案落地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在品牌建设方面,推动传播模式向“技术案
例+行业洞察”升级,巩固公司在“绿色印刷综合解决方案”领域的专业形象与行业影响力。
(二)稳步推进项目建设,持续优化产能与智能制造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万吨液体油墨及8000吨功能材料项目(二期工程)”已
顺利结项,项目完成10000吨液体油墨及5000吨功能材料的产能建设并正式投入试运行,期间
同步完成生产装备效能优化及工艺控制系统升级,搭建起涵盖危化品管理、应急响应等在内的
全流程风险防控体系,有效增强公司液体油墨和功能材料的标准化生产能力。此外,公司新建
的“年产35000吨绿色印刷新材料项目”全面进入建筑施工阶段,截止报告期末建筑施工量进
度已超五成,整体推进符合预期规划。
2026年,基于工业数码材料下游市场需求变化及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启
动对已结项募投项目“年产1万吨液体油墨及8000吨功能材料项目(二期工程)”的剩余3000
吨功能材料(主要为数码材料方向)的产能建设工作,以完善公司数码材料产品线布局,为后
续业务拓展提供有力的支撑保障。
同时,稳步推进“年产35000吨绿色印刷新材料项目”的整体工程建设,以全面提升数字
化智能制造水平和自动化生产工艺标准为目标,构建规模化、通用化的生产体系进一步增强柔
性生产的交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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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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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股东株
式会社T&KTOKA(以下简称“TOKA”)持有公司股份1117905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6%。该
股东无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1年12月13日起解除限售并上
市流通,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已于2023年5月24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TOKA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
量合计不超过127251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00%。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2417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0%;拟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84834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00%。本次
减持将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7月22日进行
。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
本变动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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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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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控股子公司杭州云易臻彩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易臻彩”)因实际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00.
00万元,其中公司按持股比例以自有资金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65.00万元。增资完成后云
易臻彩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00.00万元增加至800.00万元,其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公司仍持有
其65%的股权。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云易臻彩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工商登记具体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MABP0Q8M1P
名称:杭州云易臻彩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剑彬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计算机软硬件
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办公用品销售;复印和胶印设备销售;软件
外包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注册资本:捌佰万元整成立日期:2022年05月25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茂路2号3幢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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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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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所载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为准,提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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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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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增
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华绿印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杭
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工商登记具体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4MA8GFFLP70
名称:杭州杭华绿印新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龚张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叁亿元整
成立日期:2023年10月27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纬五路3688号临江科创园6号楼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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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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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5号大街(南)2号杭华油
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克家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张磊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副总经理、总
工程师龚张水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曹文旭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沈剑彬先生,公司财务负责人王
斌先生列席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陈晓纯女士、毛一帆先生见证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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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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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于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4
月30日期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56336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8%,回购均价为5.68元/股
。前述回购的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完成出售,公司如
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杭华油墨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公司计划自该公告
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照市场价格累计减持不超过4
241707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若此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导致公司股本总数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25年10月27日,公司首次出售已回购股份1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减持均价
为8.29元/股。截至2025年12月25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
股份42417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减持均价为8.09元/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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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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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并
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更好地增加公司收益,为公
司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在人民币30000万元以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
估,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
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短期低风险类、固定收益类等理财
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决议有效期: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5年12月22日)后的12个月内有效,即自2
025年12月23日起至2026年12月22日止。
3、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财务部门人员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
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
、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
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
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
在人民币30000万元以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
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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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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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
立董事曹文旭先生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公司控制权变更而涉及董事会改组调整,曹文旭先
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
任后,曹文旭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
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推选肖梦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时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肖梦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之日起,选举
肖梦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曹文旭先生的辞任未导致公司
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曹文旭先生已按照公司
相关制度作好交接工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曹文旭先生的辞任报告自送达
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文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同
时通过持有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杭州协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16.12%股权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除上述持股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曹文旭先生辞任后,将继续遵守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曹文旭先生在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曹文旭先生在
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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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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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月8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5号大街(南)2号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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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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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全资子公司湖州杭华功能材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华功材”)因实际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对其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
。近日,全资子公司杭华功材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工商登记具体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1344101024N
名称:湖州杭华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国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
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云母制品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
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
展;颜料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06月08日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市镇项郎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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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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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分别于2025年9月25日和202
5年10月2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26日、2025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45)、《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1)。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09121857N
名称: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邱克家
经营范围:生产:各类油墨及专用树脂;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以及与本公司产品相配套
的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肆亿贰仟肆佰壹拾柒万零柒佰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1988年12月05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5号大街(南)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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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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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等治理
制度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公第四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八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王忠保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职期限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王忠保先生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职
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王忠保: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专科学历,经济师,1992年起在公司就职,2005年至2020年历任公司北京办事处主任、营业
二部部长助理兼北京分公司经理、营业二部部长、物流部副总监、物流部总监,2020年7月至
今任公司物流部总监兼HSEQ管理部总监。截至目前,王忠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其本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
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
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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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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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控股子公司杭州云易臻彩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易臻彩”)因实际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对其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云易臻彩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工商登记具体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MABP0Q8M1P
名称:杭州云易臻彩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剑彬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计算机软硬件
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办公用品销售;复印和胶印设备销售;软件
外包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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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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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
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
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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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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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042,2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042,2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9月19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相关业务规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出具了《证
券变更登记证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国健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在公示期间内,公司监事会收到个别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问询,已向当事
人解释说明。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2023年
8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告编号:2023-022)。
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8
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8)
。
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
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归属新增的4,128,500
股股份已于2024年9月24日上市流通。
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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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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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04.22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共计118名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归属
限制性股票404.22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22.70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41600.00万股的2.22%。其中,首次授予825.70万股,约占本次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1.98%,约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9.49%;预留97.00
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0.23%,约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
的10.51%。
3、授予价格(调整后):3.10元/股(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因
此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3.45元/股调整为3.10元/股)
4、激励人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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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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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同意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3.30元/股调整为3.10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
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
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
关公告。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国健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在公示期间内,公司监事会收到个别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问询,已向当事
人解释说明。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2023年
8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告编号:2023-022)。
《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3
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
8)。 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归属新增的4,128,50
0股股份已于2024年9月24日上市流通。
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6月5日披露了《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公告编号:2025-027),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20,128,500股,扣除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总数7,563,368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412,565,132股,以此计
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2,513,026.40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1日。公司本
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412,565,132×0.20÷420,128,500≈0.1964元/股,因此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
收盘价格-0.1964元/股。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
(二)调整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授予价格=3.30-0.1964=3.1036元/股。
因A股交易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按照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后,实际本次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授予价格=3.10元/股。
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3.30元/股调整为3.10元/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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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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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8.63万股限制性股票。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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