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73 信宇人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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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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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时代伯乐匠心七│ 2000.00│ ---│ 100.00│ ---│ -34.58│ 人民币│
│期私募创业投资基金│ │ │ │ │ │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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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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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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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信宇人高端智能│ 2.76亿│ 5057.19万│ 1.12亿│ 40.44│ 1.17亿│ ---│
│装备生产制造扩建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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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确定投向 │ 4395.36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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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1300.00万│ 26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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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信宇人研发中心│ 7038.66万│ 2870.34万│ 5580.10万│ 79.28│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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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电池智能关键装备│ 5557.73万│ 1784.50万│ 2995.54万│ 53.90│ ---│ ---│
│生产制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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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万│ 0.00│ 6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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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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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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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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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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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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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投资基金名称及投资方向,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性:深圳时代伯乐匠心七期私募创业投资基│
│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匠心七期”或“合伙企业”),本合伙企业将直接投│
│ │资于锂电等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未上市公司股权/份(含新三板企业股份),与公司主营业 │
│ │务具有相关性。 │
│ │ 投资金额、在投资基金中的占比及身份: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LP)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参与投资标的基金匠心七│
│ │期,占匠心七期总认缴出资金额的40%(具体情况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 │
│ │ 关联交易情况:标的基金匠心七期的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
│ │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伯乐”),同时,公司股东南通时代伯乐一期股权投资合│
│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时代伯乐”)、深圳时代伯乐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合伙│
│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时代伯乐”)、嘉兴冠达伯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以下简称“冠达伯乐”)的管理人均为时代伯乐,时代伯乐与南通时代伯乐、深圳│
│ │时代伯乐以及冠达伯乐属于一致行动人关系。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由时代伯乐管理的南通│
│ │时代伯乐、冠达伯乐及深圳时代伯乐合计持有公司6.3003%,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
│ │,上述股东股份被动稀释降至4.7252%,因此在交易发生之日前12个月内,时代伯乐属于直 │
│ │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规定,时代伯乐属于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交易涉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
│ │律障碍。 │
│ │ 一、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
│ │ 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资源,拓宽投资方式和渠道,把握公司所在行业的投资机│
│ │会,优化公司投资结构,公司本次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时代伯乐签署《深圳时代伯乐匠心七│
│ │期私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出│
│ │资投资私募基金匠心七期。匠心七期将直接投资于锂电等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未上市公司股│
│ │权/份(含新三板企业股份)。 │
│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拟出资比例占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
│ │40.00%,具体情况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本次投资中公司未对其他投资人承诺保│
│ │底收益或进行退出担保。 │
│ │ (二)关联交易说明 │
│ │ 标的基金匠心七期的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时代伯乐,同时,公司股东南通时代伯│
│ │乐、深圳时代伯乐、冠达伯乐的管理人均为时代伯乐,时代伯乐与南通时代伯乐、深圳时代│
│ │伯乐以及冠达伯乐属于一致行动人关系。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由时代伯乐管理的南通时代│
│ │伯乐、冠达伯乐及深圳时代伯乐合计持有公司6.3003%,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上 │
│ │述股东股份被动稀释降至4.7252%,因此在交易发生之日前12个月内,时代伯乐属于直接持 │
│ │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
│ │定,时代伯乐属于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交易涉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
│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
│ │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超过3000万元,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基金管理人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标的基金匠心七期的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时代伯乐,同时,公司股东南通时代伯│
│ │乐、深圳时代伯乐、冠达伯乐的管理人均为时代伯乐,在交易发生之日前12个月内,时代伯│
│ │乐属于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 │上市规则》规定,时代伯乐属于公司关联方。 │
│ │ 公司本次交易涉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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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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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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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宇│惠州市信宇│ 3.10亿│人民币 │2024-02-29│2027-02-28│一般担保│否 │未知 │
│人科技股份│人科技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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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宇│惠州市信宇│ 2.43亿│人民币 │2021-10-27│2024-10-26│一般担保│是 │未知 │
│人科技股份│人科技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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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宇│深圳市亚微│ 1000.00万│人民币 │2024-09-12│2025-09-12│一般担保│否 │未知 │
│人科技股份│新材料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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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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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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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
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公司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
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该事项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讨
论。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讨论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鉴于公司全体
董事、监事作为被保险人,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该事项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责险的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具体以保单为准)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单为准)
(四)保险费用: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五)保险期限: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司董
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个人主体;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
,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费总金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
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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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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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负,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年
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26.40万元,母公司2024年末累计可供分
配的利润为-3494.76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结合公司经营发
展实际情况,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董
事会决议,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
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本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4183307.41元(
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4183307.41元。其中,以现
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0%。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024年为公司上市后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且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2
6.40万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3494.76万元,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2024年
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导致公司触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上市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金额低于3000万元,但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在15%以上或最近
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在3亿元以上的除外”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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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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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
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度计提的信用
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及合同
资产,计提信用、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84,983,55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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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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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王家砚先
生持有公司股份2737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
的股份,并已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王家砚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
5年5月20日至2025年8月1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王家砚先生拟减
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84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7%,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但不低于发行价格。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
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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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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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
方式及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暨追加投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惠州信宇人高端智能装备生产制造扩建项目”(以下简称“装备生产制
造扩建项目”)进行相关调整,变更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拟追加自有
资金及/或自筹资金2000.00万元,投资总额增加至39724.79万元,同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
公司监事会已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现将
相关事宜披露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0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2443.859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
78705976.96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2505761.6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506200215.35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
3]000487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并与全资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
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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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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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为进一步提高在新能源
材料及装备方面的技术和科研水平,于近日与华中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下简称“
华科材料工程学院”或“乙方”)签订了《联合建立华中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深圳
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材料及装备联合研究中心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
协议》”),拟共同筹建“新能源材料及装备联合研究中心”(以下简称“联合研究中心”)
,作为重要的科研和人才培养基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公司与华科材料工程学院签订了《合作协议》,拟共同筹建联合研究中心,旨在共
同开展新能源材料及装备技术联合攻关,攻克核心关键技术,实施技术成果转化,提升公司自
主研发能力,促进产学研用融合发展。
本协议的签署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协议签署
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乙方:华中科技大学(具体承办单位: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简介: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由原华中理工大学、同济医科大
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于2000年5月26日合并成立,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985工程
”建设高校之一,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学科齐全、结构合理,基本构建起综合性
、研究型大学的学科体系。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
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1大学科门类;设有117个本科专业,4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4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7个,二
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内科学、外科学按三级计),国家重点(培育)学科7个。在教育
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学校44个学科参评,全部上榜,其中机械工程、光学工程、生物医学工
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4个学科进入A+,A类学科14个,B+及以上学科33个。9个学科入选
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
华中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始创于1952年,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现已具备独特
的学科优势和办学风格、良好的软硬件环境和浓郁的学术氛围,成为华中科技大学规模较大、
实力雄厚的学院之一。1981年“材料学”获批首批博士点,1988年“压力加工”获批首批重点
学科,1998年“材料科学与工程”获得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评为国家一级重点学
科,涵括有“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三个二级学科,其中“材料
学”和“材料加工工程”为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一级学科为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
”重点建设学科,入选国家首批及第二批“双一流”建设学科,设有博士后流动站。
关联关系说明:华中科技大学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
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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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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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556,777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556,777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3月31日。(因2025年3月29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
交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08号)同意注册,深圳市信宇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宇人”)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4,438,597股,并于2023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A股前总股本为73,315,791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97,754,38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78,232,067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80.0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522,321股,占
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9.9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2名,锁定期
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且自泉州珩创芯耀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珩创芯耀”)、广州中保瀚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保瀚林
”)取得公司的股份暨公司变更股东名册之日(2022年3月29日)起36个月(以孰晚为准),
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合计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556,777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5925%。
目前,上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3月31日起上市流通(因2025年3月
29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本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
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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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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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11月12日,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
以自有资金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提供的银行专项贷款回购公司股份,用
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93元/股(含),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
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2)。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11月27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二)截至2025年2月10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459429股,占公司
总股本97754388股的比例为2.515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9.25元/股,最低价为14.38元/股
,回购均价17.1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156392.2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
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
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
购。
(四)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
行提供的银行专项贷款,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
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11月14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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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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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7377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7377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2月17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08号)同意注册,深圳市信宇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宇人”)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4438597股,并于2023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前总股本为73315791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9775438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
8232067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80.0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522321股,占本公司发行
后总股本的19.9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原锁定
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24年2月19日收盘,因触发延长锁定期承诺的履行
条件,王家砚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2月22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05)。该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27377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2801%
。
目前,上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2月17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本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
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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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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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49122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49122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30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08号)同意注册,深圳市信宇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宇人”)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4438597股,并于2023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前总股本为73315791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9775438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
8232067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80.0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522321股,占本公司发行
后总股本的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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