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73 信宇人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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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3-08-07│ 23.68│ 5.0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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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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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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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时代伯乐匠心七│ 2000.00│ ---│ 100.00│ ---│ -13.57│ 人民币│
│期私募创业投资基金│ │ │ │ │ │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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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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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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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信宇人高端智能│ 2.76亿│ 5975.84万│ 1.71亿│ 62.07│ 8695.12万│ ---│
│装备生产制造扩建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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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信宇人研发中心│ 7038.66万│ -578.55万│ 5001.55万│ 71.06│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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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电池智能关键装备│ 5557.73万│ 607.58万│ 3603.12万│ 64.83│ 1853.15万│ ---│
│生产制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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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万│ ---│ 6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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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 ---│ 986.21万│ 986.21万│ 100.00│ ---│ ---│
│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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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1 │ 1795.36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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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2 │ 2600.00万│ ---│ 26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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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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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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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宇│惠州市信宇│ 3.10亿│人民币 │2024-02-29│2027-02-28│一般担保│否 │未知 │
│人科技股份│人科技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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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宇│深圳市亚微│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8-15│2028-08-15│一般担保│否 │未知 │
│人科技股份│新材料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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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宇│深圳市亚微│ 1000.00万│人民币 │2024-09-12│2025-09-12│一般担保│是 │未知 │
│人科技股份│新材料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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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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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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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杨志明
2.提案程序说明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30
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29.77%股份的股东杨志明,在2026年5月6日提出临时提案
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
2026年5月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有公司29.77%股份的股东杨志明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
增加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
公司董事会作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对股东提出的临时提案形式审核后,同意新增以
下议案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1)将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作为股东会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2)将审议2026年董事的薪酬方案作为股东会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17)。
(3)将审议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作为股东会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及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4)将选举杨志明、徐志君、蔡林生、吴庆芳、李飞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
李仲飞、陈政峰、陈小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分别作为累积投票议案的子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9)。(5)将听取2026年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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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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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际经营、考核体系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
共同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议案》;审议讨论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
至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5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进行表决,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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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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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
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公司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购
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该事项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讨论。公司于2026年5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讨论了《关于为公司及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鉴于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人,属于利益相关
方,在审议该事项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责险的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具体以保单为准)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单为准)(四)保险费用:
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司董责
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个人主体;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
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费总金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
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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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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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宇人”)生产经营和业
务发展的需求,结合公司2026年度发展计划,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在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总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
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银行借款、信用担保、保
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日常经营货款担保等)等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人与贷款银行
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
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
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控股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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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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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
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度计提的信用
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及合同
资产,计提信用、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332,981,120.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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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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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58%
。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
助;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
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
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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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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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
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0,735,347.57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
未分配利润为-513.926.883.09元,实收股本为97,754,388.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
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二、亏损主要原因
1.2025年度,公司产品及客户结构发生调整,头部客户产品验收周期延长,致使营业收入
同比下降;同时,受锂电行业产能过剩、市场竞争加剧影响,产品价格持续承压,综合毛利及
毛利率有所下滑。
2.公司遵循谨慎性原则,对存货进行全面减值测试,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新增计提导致资产减值损失增加。
3.因客户回款难度加大,应收账款账龄延长,信用减值损失计提金额较上年同期显著上升
。受上述因素叠加影响,公司净利润亏损较上年同期有所扩大。
三、应对措施
1.公司正积极推进降本增效举措,持续优化供应链管理,提升生产效率,着力改善毛利率
水平。
2.公司将持续强化存货管控,优化库存结构,提高存货周转效率,降低积压及减值风险;
同时密切跟踪市场需求变化,动态调整生产与采购计划,提升资产运营效率。
3.公司已主动调整经营策略,持续优化客户结构,重点深化与头部客户的战略合作,提升
回款质量与稳定性。未来将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大催收力度,严控信用风险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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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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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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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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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负,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年度合并报表实
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073.53万元,母公司报表2025年末累计可供分配的利
润为-25410.00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结合公司经营发
展实际情况,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董
事会决议,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同时,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
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本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8007746.36元(
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8007746.36元。其中,以现
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0%。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073.53万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利润-25410.00万元,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导致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
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
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3000万元,但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在15%以上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在3亿元以
上的除外”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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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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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至2025年2月11日
期间,公司进行了两次回购行动,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4614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97754388
股的比例为3.5410%。前述回购的股份中2459429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披露回
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
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
销。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13日和2025年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
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尚未减持或转让前述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集中竞价减
持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72)(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的相关承诺和要求,公司计划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累计减持不
超过977543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000%。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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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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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6168.39万元,同比下降57.92%;利润总额-47586.47万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190.44万元,同比亏损增加;公司总资产211740.13万元
,较年初增长3.68%;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30410.68万元,较年初下降62.93%。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1、公司2025年度产品及客户结构均有所变化,头部客户产品的验收周期拉长导致报告期
营业收入下降;且受锂电行业产能过剩影响市场竞争激烈,产品价格持续低迷,导致本年度公
司的综合毛利和毛利率有所下滑。
2、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货进行全面减值测试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新增存货跌价计提导致资产减值损失增加。
3、因客户回款困难,应收账款账龄变长导致信用减值损失计提金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
受上述多重因素影响,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公司将通过提高运营效率、提升
成本优化与费用管控水平、持续优化客户结构、加大应收账款回款力度等系列提质增效举措,
促进公司毛利率稳步回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亏损增加,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57.92%,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减少79.62个百分点的主要原因如下:公司2025年度产品及客户结构均有所变
化,头部客户产品的验收周期拉长导致报告期营业收入下降。其次,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
货进行全面减值测试和客户回款困难,导致资产减值损益和信用减值损失计提金额较上年度大
幅上升。此外,受锂电行业产能过剩影响市场竞争激烈,产品价格持续低迷,导致本年度公司
的综合毛利和毛利率有所下滑。
报告期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较年初下降62.9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
股净资产较年初下降62.26%,主要是本报告期受毛利下滑和计提减值影响大额亏损,导致所有
者权益和每股净资产均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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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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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根据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宇人或者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披露
的《2025年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公告》,经公司自查,2023年12月至2025
年4月期间,上市公司募投项目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及其关联方与信宇人实际控制人杨
志明控制的账户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资金最终流向于实际控制人指定账户,金额总计37
10.70万元,上述资金往来构成募集资金占用的情形。2026年1月1日,公司披露《关于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事项自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显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控制人已还清占用
资金本息合计3948.68万元。
(一)责任认定
公司存在违规占用募集资金行为,涉及金额较大,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五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5.1.1条、第5.1.2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以
下简称《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5.1.3条、第5.3.3条有关规定。杨志明作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严重违反了《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三条、第四条,《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4.1.1条、第4.1.4条,《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5
.1.5条、第6.1.1条、第6.3.1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杨志明同时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
、经营管理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陈虎作为公司财务事项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余德山作为公司财务事项、信息披露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
责任,违反了《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4.2.1条、第4.2.4条、第4.2.5条等有关规
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对于上述违规事项,
规定期限内,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均回复无异议。
(二)纪律处分决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
审核通过,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条、第14.2.3条、第14.2.4条、第14.2.5条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杨志明予以公开谴责,对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时任财务总监陈虎,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余德山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并记入证券期货市
场诚信档案数据库。被公开谴责的当事主体如对上述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可于15个交易日内向
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
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
规范运作水平。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本所提交经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应当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和《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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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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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8,000.00万元到-40,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
定披露数据)相比,亏损增加;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9,
000.00万元到-41,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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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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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杨志明先生(以下简称“实控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募集资金本金还款37,106,999.61元
、利息还款2,379,786.66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控人累计偿还本息合计39,486,786.27元
,实控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募集资金本息已全部归还。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还款事项进展情况
经公司及公司实控人初步自查完成后,2023年12月至2025年4月期间,公司募投项目的3家
供应商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实控人控制的账户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资金最终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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