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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科技(68857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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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576 西山科技 更新日期:2025-10-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3-05-26│ 135.80│ 16.32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手术动力系统产业化│ 2.92亿│ 1834.52万│ 1.56亿│ 53.53│ ---│ ---│ │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5.80亿│ ---│ 5.80亿│ 100.00│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83亿│ 735.00万│ 1.49亿│ 81.71│ ---│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4616.40万│ 622.95万│ 3295.29万│ 71.38│ ---│ ---│ ├─────────┼──────┼─────┼─────┼─────┼─────┼──────┤ │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 8047.60万│ ---│ 5743.41万│ 71.37│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3778.68万│ 6141.14万│ 102.35│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9-20│其他事项 ──────┴──────────────────────────────────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张威亚女士 的《关于辞去董事职务的辞职报告》,张威亚女士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张威亚女士的辞任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 司董事会时生效,张威亚女士辞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 事会的正常运行,其职务变动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张威亚女士辞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 行,其职务变动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威亚女士未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 张威亚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认真地履行了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 作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无任何意见分歧,也不存在任何需提请公司及公司股东关注的有关 辞任的其他事宜。公司及董事会对张威亚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 2025-09-17│仲裁事项 ──────┴──────────────────────────────────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庭已受理,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被申请 人之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涉案金额:根据对方提交的仲裁申请书等文件,具体赔偿义务及金额尚不明确(两起仲裁 案件初步提出了合计约3571万元的主张,详见公告正文)。 对上市公司影响:经对案件情况进行梳理,公司与代理商北京德聚和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德聚和”,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之间针对本案所涉耗材产品的交易定价符合商业惯 例,未发现价格虚高情况;同时,经初步咨询律师意见,认为该仲裁案件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诉,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 根据案件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关于申请人国药集团联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药联合”)、国药集团北京联合美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北京联合美 迪”)提起的仲裁申请等相关材料。截至本公告日,相关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一)国药联合仲裁申请事项 申请人:国药集团联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一:北京德聚和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二: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主要事实与理由 德聚和在2019年至2022年期间系公司在北京地区的代理商之一,国药联合系德聚和授权的 配送商,向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以下简称“301医院”)提供履行货物配送、发票开具、 贷款结算等配送服务。国药联合与德聚和自2019年6月至2021年12月签订四份《医疗器械产品 配送业务合作协议》,明确相关角色及权利义务边界。 2023年,301医院第一医学中心先后发出《关于价格虚高医用耗材降价并退补差价的通知 》及《磨钻头一中心补偿约谈通知》,认定国药联合自2019年6月至2021年10月期间配送的两 种耗材价格高于全国最低挂网价,责令国药联合退补差价人民币20300398元。 国药联合认为其在整个交易链条中实际上仅承担货物配送、发票开具、贷款结算等基础配 送服务,对最终售价既无决定权亦无过错,认为德聚和及公司违反了对医院的价格承诺,是价 格虚高的受益者,请求裁决德聚和及公司为共同过错方,就退补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3、仲裁请求 (1)申请人国药联合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向申请人支付因产品价格虚 高需退补差价款人民币20300398元; (2)申请人国药联合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连带承担本案律师费630000元。 (二)国药北京联合美迪仲裁申请事项 1、仲裁当事人 申请人:国药集团北京联合美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一:北京德聚和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二: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主要事实与理由 德聚和在2019年至2022年期间系公司在北京地区的代理商之一,国药北京联合美迪系德聚 和授权的配送商,向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以下简称“301医院”)提供履行货物配送、发 票开具、贷款结算等配送服务。国药北京联合美迪与德聚和自2019年10月至2023年1月签订两 份《医疗器械产品配送业务合作协议》,明确相关角色及权利义务边界。 2023年,301医院第一医学中心先后发出《关于价格虚高医用耗材降价并退补差价的通知 》及《磨钻头一中心补偿约谈通知》,认定国药北京联合美迪自2021年10月至2023年1月期间 配送的两种耗材价格高于全国最低挂网价,责令国药北京联合美迪退补差价人民币14274600元 。 国药北京联合美迪认为其在整个交易链条中实际上仅承担货物配送、发票开具、贷款结算 等基础配送服务,对最终售价既无决定权亦无过错,认为德聚和及公司违反了对医院的价格承 诺,是价格虚高的受益者,请求裁决德聚和及公司为共同过错方,就退补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3、仲裁请求 (1)申请人国药北京联合美迪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向申请人支付因产 品价格虚高需退补差价款人民币14274600元; (2)申请人国药北京联合美迪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连带承担本案律师费509400元。 ──────┬────────────────────────────────── 2025-08-30│其他事项 ──────┴──────────────────────────────────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更好地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便 于投资者与公司沟通交流,现将公司投资者联系方式的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以上变更后的信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办公地址、电 子信箱及公司网址等其他信息均保持不变。 办公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康美街道康竹路2 号 电子信箱:xishangufen@xishantech.com.cn 公司网址:www.xishantech.com.cn ──────┬────────────────────────────────── 2025-07-29│其他事项 ──────┴──────────────────────────────────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28日收到副总经理 卞奔奔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卞奔奔先生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 务。卞奔奔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全国销售总监一职。 ──────┬────────────────────────────────── 2025-07-05│其他事项 ──────┴──────────────────────────────────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9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97029.41万元的比例为29.8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并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保荐机构东 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6-10│委托理财 ──────┴──────────────────────────────────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1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鉴于使用上述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使用期限即将到期,公司于2025年6 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 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 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最高额度110000.00万元(包含本数)变更至100000.00万元(包含本数)。在前述额度及期限 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 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 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 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1100 00.00万元(包含本数)变更至100000.00万元(包含本数),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公司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 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 凭证等),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 ──────┬────────────────────────────────── 2025-06-05│股权回购 ──────┴──────────────────────────────────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将注销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1,002,721股公司股份,占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2.16%。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6,502,781股减少至45,500,060股。 回购股份注销日期:2025年6月5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 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5.80元/股(含),回购 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 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重庆西山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及《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4-002)。 公司于2024年1月9日首次实施回购股份,于2024年6月17日完成本次回购,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12,721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53,00 1,466股的比例为2.4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96.00元/股,回购成交的最低价格为58.15元/ 股,回购均价为76.1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64,698.4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 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1)。 二、注销回购股份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 5年4月1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310,000股继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将剩余的1,002,721股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 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0)和《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3)。 三、注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 月12日披露了《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4),通知债权人自2025年4月12日至2025年5月27日申报债权。截至申 报期满,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对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提出的异议,也未收到债权人向公司提出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文件。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相关申 请,注销日为2025年6月5日,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 2025-05-27│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24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 为441826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4182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6月6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4号)同意注册,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250367股,并于2023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53001466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1 13340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1868061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锁定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441826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0.9501 %,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将于2025年6月6日起上市流通。 ──────┬────────────────────────────────── 2025-04-29│其他事项 ──────┴──────────────────────────────────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 者为本”的发展理念,保护所有股东的权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 认可,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发布了《重庆西山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根据方案内容,公司积极开展和落 实相关工作,在推动上市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大力提高上市公司 质量,助力信心提振方面取得积极成效。目前,公司拟继续制定并实施《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主要举措如下: 一、专注核心业务,推动募投项目建设 (一)加大研发投入,推进产品全面布局 研发投入方面,2024年研发投入金额达5524.00万元,同比增长18.79%,研发投入占营业 收入比例增长到16.42%,2021年-2024年,研发费用累计投入约1.6亿元。近年来,公司持续以 每年占收入比超10%的研发费用投入产品研发和创新,缩短了与国外竞品的技术差距,为后续 发展储备了丰富的产品和技术。 知识产权与专利方面,2024年公司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和专利的保护,本年度完成专利 申请226项(含发明专利28项),获授权专利170项(含发明专利22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拥有境内外有效专利1287项,其中有效发明专利137项、有效实用新型专利862项、有效 外观设计专利288项。 行业标准方面,2024年上半年由公司牵头起草的《乳房活检与旋切设备行业标准》(YY/ T1929—2024)已审定通过,进入推行阶段,于2025年3月1日开始实施。截至2024年底,公司 作为第一起草单位已牵头制定了8项国家行业标准,进一步强化了公司在手术动力装置领域的 行业领导地位。 ──────┬────────────────────────────────── 2025-04-29│其他事项 ──────┴──────────────────────────────────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山科技”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充 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激励相关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推 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 ,制定了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一)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一)董事薪酬 1、公司非独立董事岗位不单独设置薪酬或津贴,非独立董事仅领取其担任公司其他岗位 的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无薪酬或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含税金额10万元/年发放独立董事津贴。 3、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薪。 (二)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设岗位津贴,含税金额1000元/人/月,监事同时领取其担任公司其他岗位的薪酬 ,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无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公司内部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综合确定。 三、审议程序 (一)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因全体董事为利益相关者而 需回避表决,故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 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因全体监事为利益相关者而 需回避表决,故将《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 2025-04-29│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 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 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 )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 666904.12元,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21915416.17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总股本46502781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312721股后为45190060股,以 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5190060.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45.80%。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449926159.20元(不 包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495116219.20元,占本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01.81%。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 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199944119.8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 合计245134179.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48.4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312721股,不参与本 次利润分配。 ──────┬────────────────────────────────── 2025-04-12│其他事项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310000股继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将剩 余的1002721股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 本”。同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的《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10)、《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11)。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本次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总股数为4127253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 由人民币49627313元减少至人民币45500060元,总股本将由49627313股减少至45500060股。其 中: 1、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发展需求等因素,公司拟将当前回购账户中的310000股 继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将剩余的1002721股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关于本次回购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1)。 2、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重庆西山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公司将 2024年8月28日首次披露的回购方案累计回购的3124532股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针对本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中第2条中2024年8月28日首次披露的回购方案的3124532股全部用 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项已于2024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4),通知债权人自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10月29日申报债权。截至申报 期满,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对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提出的异议,也未收到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 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文件。 综上,本次申报债权仅针对本公告“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中第1条的1002721股用于注 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 告发布之日(即2025年4月12日起)向公司申报债权。公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 起三十天内,未接到书面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凭证 及身份证明文件可以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逾期未向本 公司申报债权,将被视为放弃申报权利,但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清偿(履行),公司本次回购股 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2、申报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康美街道康竹路2号西山科技B栋行政楼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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