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76 西山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手术动力系统产业化│ 2.92亿│ 3230.23万│ 1.05亿│ 36.01│ ---│ ---│
│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5.80亿│ ---│ 2.90亿│ 50.00│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83亿│ 2901.47万│ 1.25亿│ 68.15│ ---│ ---│
├─────────┼──────┼─────┼─────┼─────┼─────┼──────┤
│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 8047.60万│ 1638.86万│ 5397.90万│ 67.07│ ---│ ---│
│目 │ │ │ │ │ │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4616.40万│ 188.72万│ 1116.85万│ 24.19│ ---│ ---│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0.00│ 2321.66万│ 38.69│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1-19│其他事项
──────┴──────────────────────────────────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搬迁至新办公地址,为更好地做
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便于投资者与公司沟通交流,现将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除上述办公地址变更外,公司投资者热线、传真号码、电子信箱及公司网址等其他信息均
保持不变。
投资者热线:023-68211081
电子信箱:xishangufen@xishantech.com.cn
公司网址:www.xishantech.com.cn
──────┬──────────────────────────────────
2024-11-14│股权回购
──────┴──────────────────────────────────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将注销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3374153股公司股份,占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6.37%。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3
001466股减少至49627313股。
回购股份注销日期:2024年11月14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4年6月28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
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所回购的股份用于减少注册
资本并将依法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5.00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的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29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上披露的《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29)及《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5)。
因公司已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
超过人民币95.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4.08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上披露的《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公司于2024年7月1日首次实施回购股份,于2024年9月10日完成本次股份回购,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374153股,占公司本次注销前总股
本53001466股的比例为6.366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63.51元/股,回购成交的最低价格为4
8.60元/股,回购均价为59.2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4.41万元(不含印花税、
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要求。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西
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二、注销回购股份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
案》,同意公司对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3374153股公司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
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2024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的《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68)和《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
4-076)。
三、注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9
月21日披露了《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0),通知债权人自2024年9月21日至2024年11月5日申报债权。截至申
报期满,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对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提出的异议,也未收到债权人向公司提出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文件。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相关申
请,注销日为2024年11月14日,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
2024-11-13│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会计
师事务所”)。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首席合伙人:吕江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
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
;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永拓拥有合伙人97人,首席合伙人为吕江先生。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
册会计师3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有152人。
3、业务规模
2023年度业务收入总额351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96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4106万
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计34家,收费总额4329.95万元。审计客户涉及行业包括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
品业等。无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累计计提3447.49万元,购买的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万元,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
、质押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永拓不存在在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7次,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下属监管
机构行政监管措施27次,涉及从业人员22人。
近三年,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2024-11-13│其他事项
──────┴──────────────────────────────────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
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该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选举兰
杨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
求。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附件:
一、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兰杨先生
兰杨,男,1982年12月出生,本科,副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5年加
入公司,历任研发部电子设计工程师、研发部电子室主管、研发部经理、总经办副总经理、技
术管理部经理、总经办总经理助理、注册部经理、研发中心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监事、
营销中心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兰杨先生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64万股。兰杨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
2024-09-21│股权回购
──────┴──────────────────────────────────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3374153股公司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4年6月28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
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所回购的股份用于减少注册
资本并将依法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5.00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的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29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上披露的《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29)及《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5)。
因公司已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
超过人民币95.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4.08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上披露的《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公司于2024年7月1日首次实施回购股份,于2024年9月10日完成本次回购,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374153股,占公司总股本53001466股的
比例为6.366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63.51元/股,回购成交的最低价格为48.60元/股,回
购均价为59.2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44119.8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
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
二、本次拟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为维护公
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将本次回购计划已回购并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3374153股公
司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并将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A股股份3374153股,本次注销3374153股。截至本次回购完成日(即202
4年9月10日),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49627313股,公司本次己回购股份剩余
0股,累计己回购股份剩余1312721股。
──────┬──────────────────────────────────
2024-09-21│其他事项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
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次回购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61)。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回购股份
方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将本次回购计划已回购并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的3374153股公司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并将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公司本次总计回购
股份3374153股,本次注销3374153股。截至本次回购完成日(即2024年9月10日),本次注销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49627313股,公司本次己回购股份剩余0股,累计己回购股份剩
余1312721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
告发布之日(即2024年9月21日起)向公司申报债权。公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
起三十天内,未接到书面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凭证
及身份证明文件可以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逾期未向本
公司申报债权,将被视为放弃申报权利,但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清偿(履行),公司本次回购股
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2、申报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木星科技发展中心(黄山大道中段9号)西山科技董
事会办公室
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3-68211081
5、邮编:401121
6、电子邮箱:xishangufen@xishantech.com.cn
特别提示: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024-09-14│其他事项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2024年9
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4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根据本次股份回购预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次回购股
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0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80.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
量约为3750000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7.08%;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5
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80.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875000股,回购比例约占公
司总股本的3.54%。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待回购完成后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
告发布之日(即2024年9月14日起)向公司申报债权。公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
起三十天内,未接到书面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凭证
及身份证明文件可以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逾期未向本
公司申报债权,将被视为放弃申报权利,但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清偿(履行),公司本次回购股
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2、申报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木星科技发展中心(黄山大道中段9号)西山科技董
事会办公室
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3-68211081
5、邮编:401121
6、电子邮箱:xishangufen@xishantech.com.cn
特别提示: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024-09-12│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4年6月28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
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所回购的股份用于减少注册
资本并将依法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5.00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的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29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上披露的《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29)及《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5)。
因公司已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
超过人民币95.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4.08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上披露的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46)。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7月1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7月2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
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西山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二)截至2024年9月10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374153股,占公司总股本53001466股的比例为6.3662%,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63.51元/股,回购成交的最低价格为48.60元/股,回购均价为59.26元/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44119.8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
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预案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
的超募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
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6月18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回购股份提议人均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况。
──────┬──────────────────────────────────
2024-09-03│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28729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28729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9月18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4号)同意注册,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西山科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250367股,并于2023年6月6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53001466股,其中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为41133405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7.608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1868061
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2.3919%。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782822股已于2023年12
月6日起上市流通,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10522858股及战略配售股份157658股已于2024年6月6
日起上市流通,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526316股已于2024年6月24日起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锁定期自本次上市流通股东取得
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28729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4288%
,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2名,将于2024年9月18日(因2024年9月16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
下一交易日)起上市流通。
──────┬──────────────────────────────────
2024-08-28│股权回购
──────┴──────────────────────────────────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公司将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三)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依法注销,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作出
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依法通知债权人。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等因素,为维护公司价值,提升股东权益,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进
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司拟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依法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
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在回购期限内,若回购资金使用金额已达到下限最低限额但尚未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
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③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
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①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
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