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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海德曼(68857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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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577 浙海德曼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金雨跃公司 │ 1045.25│ ---│ 75.00│ ---│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 2.59亿│ ---│ 2.63亿│ 101.80│ 650.76万│ ---│ │设项目 │ │ │ │ │ │ │ ├─────────┼──────┼─────┼─────┼─────┼─────┼──────┤ │柔性自动化加工单元│ 9489.00万│ 5885.94万│ 5885.94万│ 69.83│ ---│ ---│ │扩产项目 │ │ │ │ │ │ │ ├─────────┼──────┼─────┼─────┼─────┼─────┼──────┤ │海德曼(上海)高端│ 5153.00万│ 4150.87万│ 4150.87万│ 80.55│ ---│ ---│ │智能机床研发中心项│ │ │ │ │ │ │ │目 │ │ │ │ │ │ │ ├─────────┼──────┼─────┼─────┼─────┼─────┼──────┤ │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中│ 3247.00万│ 66.00万│ 2506.48万│ 77.19│ ---│ ---│ │心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3000.00万│ ---│ 3000.00万│ 100.00│ ---│ ---│ │银行贷款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500.00万│ ---│ ---│ ---│ ---│ ---│ ├─────────┼──────┼─────┼─────┼─────┼─────┼──────┤ │超募部分 │ 6081.63万│ 681.63万│ 6081.63万│ 100.00│ ---│ ---│ ├─────────┼──────┼─────┼─────┼─────┼─────┼──────┤ │项目结余资金补充流│ ---│ 27.57万│ 723.89万│ ---│ ---│ ---│ │动资金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12-18 │交易金额(元)│812.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位于玉环市玉城街道城中路的房屋及│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 │ │ │土地使用权 │ │ │ ├──────┼────────────────┴──────┴────────────────┤ │买方 │玉环市人民政府玉城街道办事处、玉环市财政局、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玉环市老城改│ │ │造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因玉环市玉城街道城中路沿线改造需要,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司”)位于玉环市城中路的土地建筑物被纳入征收范围,经玉环市人民政府同意,公司与玉│ │ │环市老城改造投资有限公司、玉环市玉城街道办事处等四家单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 │ │补偿协议》,预计将获得收回补偿款总计812万元。 │ │ │ 甲方:玉环市人民政府玉城街道办事处;乙方:玉环市财政局;丙方:玉环市自然资源│ │ │和规划局;丁方:玉环市老城改造投资有限公司。甲方为具体实施单位,各方与公司均不存│ │ │在关联关系。 │ │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涉及公司位于玉环市玉城街道城中路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土│ │ │地使用权性质:国有出让;用途:工业用地;收回使用权面积共1910.4㎡,其中不动产权证│ │ │号:玉国用(2005)字第01115号土地面积1610.4㎡、道路代征面积300㎡。房产证号:玉房│ │ │权证玉环字第078182、078183、078184号,证载面积398.98㎡。 │ │ │ 在浙江国信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浙国信(2024)台估字第GX022-5号 │ │ │评估报告基础上,经协商约定及市政府同意,本次收回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款总额为812万 │ │ │元,收回款项由乙方统筹保障(丁方自筹)。各种规费和税费,由各方自行依法承担和缴纳│ │ │。 │ └──────┴────────────────────────────────────────┘ ┌──────┬────────────────┬──────┬────────────────┐ │公告日期 │2024-10-10 │交易金额(元)│1.36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海德曼(上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海德曼(上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 │ │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13,581.74万元( │ │ │及其利息收入)向海德曼(上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德曼”)增资│ │ │,增加上海海德曼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剩余金额计入其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本次增│ │ │资完成后,上海海德曼注册资本将增加至5,000.00万元,公司对上海海德曼的持股比例仍为│ │ │100%,上海海德曼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公告日期 │2024-10-10 │交易金额(元)│25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海德曼(上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海德曼(上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海德曼”或“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 │ │币25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海德曼(上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主要用于定制房屋│ │ │保证金,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海德曼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 │ │ │ 截止公告披露日,上述增资已完成。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海德曼│成都金雨跃│ 2000.00万│人民币 │2024-10-14│2025-10-13│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智能装备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海德曼│成都金雨跃│ 1749.74万│人民币 │2023-12-15│2026-12-14│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智能装备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海德曼│成都金雨跃│ 630.00万│人民币 │2023-08-15│2026-08-14│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智能装备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4-25│其他事项 ──────┴──────────────────────────────────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进一步巩固公司行业 地位,提升核心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 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对2024年度行 动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整体评估,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行动方案报告如 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领域,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2024年,外部环境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明显上升,国内结构调整持续深化等带来新 挑战,但宏观政策效应持续释放,外需有所回暖,国民经济延续回升向好态势,经济运行总体 平稳、稳中有进,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新动能加快成长,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2024年,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518.20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5.31%;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82.9 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27%。 2024年公司在产能建设方面取得持续进展,沙门基地、普青基地、上海基地的产能提升相 关工作有序开展中;公司的产品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高端数控车床主力机型的结构改型和升 级工作取得突破,升级后机型即将上市;公司的信息化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公司对已有的信 息化系统进行升级和持续二次开发,信息化系统已经成为公司管理体系的基础支撑;公司的市 场开发工作取得进一步突破,省外区域实施代理销售政策的效果进一步显现。老客户为取得良 好业绩做出了贡献,新客户数量持续增加,公司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2024年公司行动方案 执行工作主要如下: (一)产能建设取得进一步突破 目前公司共有三个生产基地,分别是玉环普青基地、玉环沙门基地、上海临港基地。沙门 基地是公司的IPO募投项目,主要生产中大规格数控车床,以及负责公司新产品试制。2024年 沙门基地在质量体系建设、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方面取得了明显进步,批量生产体制基本形成 ,建立了稳定的中大规格数控车床以及并行复合加工中心系列产品的稳定供货能力。新产品试 制是沙门基地的重要任务之一。2024年公司有超过20款新产品在沙门基地试制,包括立式五轴 五联动车铣复合中心,试制完成了10多款新产品,目前这些新产品已经在有序安排生产。沙门 基地专门建立了新产品试制体系和流程,从制度上保证新产品试制进度。沙门基地是公司产能 建设的重心,也是公司后续赖以发展的核心增长点。2024年公司普青基地的技术改造项目正式 启动,该项目的主要内容是提高普青基地的装备能力,扩大中小型规格数控车床的产能。该项 目完成后,公司将每年新增中小型数控车床产能1000台。上海临港基地扩产项目已经完成了建 设内容,该项目合计投资1.7142亿元,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柔性并行复合加工单元95台,以及 柔性倒立式复合加工单元55台的生产能力。玉环普青基地扩产项目和上海临港扩产项目建成后 ,公司的交付能力及技术开发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提升。 ──────┬────────────────────────────────── 2025-04-25│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 2025-04-25│其他事项 ──────┴──────────────────────────────────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4年度减值损失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截 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 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项 目。 ──────┬────────────────────────────────── 2025-04-25│其他事项 ──────┴────────────────────────────────── 1、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 3、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1,661,240.79元,20 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25,829,398.23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 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0元人民币(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总股本为79,485,521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4,769.13万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和回 购并注销金额合计4,769.13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84.64%。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 79,485,521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31,794,20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1,279,729股( 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再融资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 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 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3-18│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596259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596259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3月25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2024年9月4日,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海德曼”) 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3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4年9 月25日,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3596259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结束之日起6个月,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6名,对应限售股数量为3596259股,该部分限售 股将于2025年3月25日起上市流通。 ──────┬────────────────────────────────── 2024-12-31│其他事项 ──────┴────────────────────────────────── 近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对浙江省认定机构2024年 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再次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为:GR202433006299,有效期三年。 本次认定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起连续三年享受 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事项不影响公司 目前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2024-12-18│重要合同 ──────┴────────────────────────────────── 重要内容提示: 因玉环市玉城街道城中路沿线改造需要,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位于玉环市城中路的土地建筑物被纳入征收范围,经玉环市人民政府同意,公司与玉 环市老城改造投资有限公司、玉环市玉城街道办事处等四家单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 偿协议》,预计将获得收回补偿款总计812万元。 本次征收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因玉环市玉城街道城中路沿线改造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经玉环市人民政府同意,授权玉环市人民政府玉城街道办事处、玉环 市财政局、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玉环市老城改造投资有限公司四方代表政府,本着平等 、自愿、有偿、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收回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协议中为“戊方”)位于城中路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拟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 补偿协议》。 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协议及相关事项等。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12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玉环市人民政府玉城街道办事处;乙方:玉环市财政局;丙方:玉环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丁方:玉环市老城改造投资有限公司。甲方为具体实施单位,各方与公司均不存在关 联关系。 二、协议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涉及公司位于玉环市玉城街道城中路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土地 使用权性质:国有出让;用途:工业用地;收回使用权面积共1910.4㎡,其中不动产权证号: 玉国用(2005)字第01115号土地面积1610.4㎡、道路代征面积300㎡。房产证号:玉房权证玉 环字第078182、078183、078184号,证载面积398.98㎡。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收回约定 在浙江国信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浙国信(2024)台估字第GX022-5号评 估报告基础上,经协商约定及市政府同意,本次收回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款总额为812万元, 收回款项由乙方统筹保障(丁方自筹)。各种规费和税费,由各方自行依法承担和缴纳。 (二)付款约定 在协议生效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丁方向戊方支付30%的收回补偿款计人民币(大写)贰佰 肆拾叁万陆仟元整,¥2436000元。剩余70%款项在戊方房屋腾空完毕经甲方确认且交付房屋所 有权及土地使用权证注销证明后,丁方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向戊方付清。 (三)违约责任 1、丁方逾期支付第三条约定收回补偿款的,对未支付补偿费用的部分按应付款的每日万 分之一向戊方支付违约金。但基于本协议的约定及不属于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戊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戊方向丁方按全部补偿费用的每日万分之一支付违约 金。但基于本协议的约定及不属于戊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因戊方未确保本协议第二条相关承诺的真实性而造成的一切权利纠纷后果,由戊方承 担。 ──────┬────────────────────────────────── 2024-12-18│委托理财 ──────┴──────────────────────────────────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0.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近期,根据公司现金管理业务的实际需求,拟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0.5 亿元提升至不超过1.2亿元,除此以外,前期其他授权事项不变。 上述额度增加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12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调整后的现金管理概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 2、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3、额度、期限及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2024年8月29日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组织实施。授 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8月2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 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 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 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 行审计。 ──────┬────────────────────────────────── 2024-11-13│其他事项 ──────┴──────────────────────────────────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 年11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 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同意选举高晴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本次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附件: 高晴女士简历 高晴,女,199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风景园林专业本科学历。202 2年7月起至今,任公司高级文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 2024-11-07│其他事项 ──────┴────────────────────────────────── 近日,浙江海德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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