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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力斯-U(68857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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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578 艾力斯 更新日期:2026-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11-19│ 22.73│ 19.33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药研发项目 │ 7.63亿│ 9660.47万│ 6.09亿│ 57.16│ ---│ ---│ ├─────────┼──────┼─────┼─────┼─────┼─────┼──────┤ │超募资金 │ 4.30亿│ 0.00│ 3.00亿│ ---│ ---│ ---│ ├─────────┼──────┼─────┼─────┼─────┼─────┼──────┤ │新药研发项目 │ 10.66亿│ 9660.47万│ 6.09亿│ 57.16│ ---│ ---│ ├─────────┼──────┼─────┼─────┼─────┼─────┼──────┤ │新增年产1.5亿片甲 │ 5020.00万│ 388.96万│ 3851.91万│ 76.73│ ---│ ---│ │磺酸伏美替尼固体制│ │ │ │ │ │ │ │剂生产项目 │ │ │ │ │ │ │ ├─────────┼──────┼─────┼─────┼─────┼─────┼──────┤ │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 4.98亿│ 0.00│ 3.96亿│ 100.00│ ---│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1.27亿│ 0.00│ 1.27亿│ 100.00│ ---│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2786.00万│ 0.00│ 811.18万│ 100.00│ ---│ ---│ ├─────────┼──────┼─────┼─────┼─────┼─────┼──────┤ │药物研究分析检测中│ 8666.94万│ 0.00│ 0.00│ ---│ ---│ ---│ │心项目 │ │ │ │ │ │ │ ├─────────┼──────┼─────┼─────┼─────┼─────┼──────┤ │新增年产1.5亿片甲 │ 0.00│ 388.96万│ 3851.91万│ 76.73│ ---│ ---│ │磺酸伏美替尼固体制│ │ │ │ │ │ │ │剂生产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5-14│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凌霄花路268号公司会议室 ──────┬────────────────────────────────── 2026-04-30│其他事项 ──────┴────────────────────────────────── 本次纳入拟突破性治疗品种公示尚处于公示期,存在突破治疗药物程序公示期被提出异议 的风险,此外,亦存在药品的研发周期长、审批环节多等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产 品枸橼酸戈来雷塞片联合AST24082胶囊用于治疗携带鼠类肉瘤病毒癌基因(KRAS)G12C突变型 、PD-L1<50%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一线治疗,纳入拟突破性治疗品种 公示名单,公示期为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8日。 ──────┬────────────────────────────────── 2026-04-23│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3│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安永华明”) 2、该事项尚需提交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 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 室。 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 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 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安 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 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与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 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承 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 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 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 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 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慧珺女士,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主要服务行业涉及医药制造业和零售业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青秀女士,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1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 司年报/内控审计,主要服务行业涉及医药制造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元辉先生,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2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上 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主要服务行业涉及医药制造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 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安永华明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根据公司业务复杂程度,预计工作量以及各级别员工投入的工 时等因素确定。公司拟就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向安永华明支付的审计费用为 人民币28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较2025年度审计费用增加人民币3 0万元。 ──────┬────────────────────────────────── 2026-04-23│其他事项 ──────┴──────────────────────────────────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 理念,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助力形成共建共享共担的 资本市场新生态,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价值的认可及为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公司特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5年度,公司根据行动方案积极开 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2026年,为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 提升,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及 能进一步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和长期投资价值的系列举措。 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 方案主要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持续提升经营质量 2025年度,公司坚持以“创新”为核心竞争力,持续聚焦创新药行业肿瘤领域的发展,致 力于不断推出疗效确实、惠及大众的创新药物,造福患者、回馈员工与股东、回报社会,在全 球医药领域持续谱写“科技关爱生命”的崭新篇章。公司整体经营质量持续提升,业绩稳步向 好。 1、在研项目高效推进,多元管线协同并进 公司持续深耕肺癌领域的研发,推动多项在研项目的开发进度,努力加快研发成果转换的 步伐。报告期至今,公司持续开发伏美替尼的临床优势,并不断探索伏美替尼的临床适用范围 ,报告期内,伏美替尼对比安慰剂辅助治疗携带EGFR非经典突变且接受根治性切除术后伴或不 伴辅助化疗的IB-IIIB期NSCLC受试者的III期临床试验IND获得批准;伏美替尼用于“具有表皮 生长因子受体(EGFR)PACC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的一线 治疗”被CDE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公示名单。2026年2月,伏美替尼用于治疗“既往经含铂化疗 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或不耐受含铂化疗,并且经检测确认存在表皮生长因子受体( EGFR)20号外显子插入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的成人患者”获得附条件上市批准。 报告期内,戈来雷塞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用于至少接受过一种系统性治疗的KRASG1 2C突变型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成人患者的治疗。与此同时,戈来雷塞用于治疗胰腺癌及其他实 体瘤的多瘤种研究、与SHP2抑制剂AST24082联合用药用于KRASG12C突变的一线非小细胞肺癌的 临床试验都在顺利推进阶段。 在专注于小分子药物研发的同时,公司前瞻性组建了大分子研发团队,目前大分子团队多 个早研项目均在高效有序推进过程中,且已有潜力产品进入CMC开发阶段。公司在研项目高效 推进,多元管线协同并进,为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 2026-04-23│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 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和义务,保障 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 拟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责任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 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 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 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授权有效期至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且不影响届时已签约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 议案》,因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该议案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 将由董事会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23│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0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回报,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制定和实 施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189104957.2 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20186597.23元。经董事会 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总股本45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0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已于2025年9月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元(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红利180000000.00元(含税)。 综上,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总额(含2025年中期分红)为450000000.00元(含税), 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56%。2025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2-27│其他事项 ──────┴────────────────────────────────── (一)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内的主要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17170.56万元,同比增长45.3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218129.29万元,同比增长52.5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202135.36万元,同比增长48.52%。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787865.57万元,较期初增长33.17%;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7 07538.70万元,较期初增长33.9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15.72元,较期初增长3 3.90%。 2、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销售收入持续增长,从而推动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以及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均实现较大幅 度增长。 (二)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到30%以上的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45.3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 甲磺酸伏美替尼片销售放量,推动销售收入大幅增长。 2、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较去年同期分别增加57.17%、56.38%、52.55% 、48.52%、52.52%。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收入大幅增长的同时兼顾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成本 费用,促使公司利润得到大幅度提升。 3、报告期内,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较去年同期分别增加33.17%、33.93%和33.90%。主要原因是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大幅增长,未 分配利润等所有者权益项随之增长,带动总资产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同步快速 增长。 ──────┬────────────────────────────────── 2026-01-29│其他事项 ──────┴──────────────────────────────────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1、预计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2000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4206.98万元,同比增 加46.15%。 2、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500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 加72015.29万元,同比增加50.37%。 3、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0000.0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3903.18万元,同比增加46.95%。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5793.02万元,利润总额161852.1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为142984.7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3609 6.82万元。2024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3.18元。 ──────┬────────────────────────────────── 2025-12-26│其他事项 ──────┴────────────────────────────────── 本次纳入拟突破性治疗品种公示尚处于公示期,存在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公示期被提出异 议的风险,此外,亦存在药品的研发周期长、审批环节多等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 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核心产品甲磺酸伏美替尼片(商品名“艾弗沙”,以下简称“伏美替尼”)近日被国家药品监 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审中心”)纳入拟突破性治疗品种公示名单,拟定适应 症为具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PACC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 人患者的一线治疗,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5日—2026年1月4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 药品基本情况 EGFRPACC突变主要包含大约70种突变亚型,约占所有EGFR突变NSCLC患者的12.5%。目前国 内尚无针对EGFRPACC突变NSCLC患者的获批药物,也未有明确的指南推荐。对于携带EGFRPACC 突变的晚期NSCLC患者而言,存在尚未满足的临床需求。 FURMO-002研究是全球首个针对EGFRPACC多个亚型变突晚期NSCLC人群开展的前瞻性研究, 旨在针对携带EGFRPACC突变的NSCLC患者中评价伏美替尼初步疗效和安全性。截至2025年6月, 独立审查委员会(BICR)基于RECISTv1.1评估的240mg伏美替尼一线治疗携带EGFRPACC突变的 晚期NSCLC患者的最佳客观缓解率(ORR)为81.8%,确认的ORR为68.2%,疾病控制率(DCR)为 100%,中位缓解持续时间(DOR)为14.6个月,中位无进展生存期(PFS)为16.0个月。以上临 床相关研究数据表明,与目前常规治疗相比,伏美替尼适用于EGFRPACC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 性NSCLC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疗效显著且安全性更优。 二、药品其他相关情况 甲磺酸伏美替尼片是一种表皮生长因子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EGFR-TKI),为公司自主 研发的1类新药,属于小分子靶向药。临床研究结果显示,伏美替尼对多种EGFR突变展现出广 泛的疗效,其一线治疗适应症、20外显子插入突变一线及二线治疗适应症先后纳入国家药品监 督管理局(NMPA)药品评审中心(CDE)突破性治疗品种名单,20外显子插入突变一线治疗适 应症同时还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突破性疗法认定(BTD)。目前,伏美替尼一 线及二线治疗适应症均已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 》。 ──────┬────────────────────────────────── 2025-12-08│其他事项 ──────┴──────────────────────────────────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国家医保局”)网站于2025年12月7日发布的《国家医 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 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的通知》,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创新药品甲磺酸伏美替尼片(商品名“艾弗沙”,以下简称“伏美替尼”)和 枸橼酸戈来雷塞片(商品名“艾瑞凯”,以下简称“戈来雷塞”)均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 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以下简称“国家医保目录”)。其中,伏美 替尼一线及二线治疗适应症经医保谈判后继续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戈来雷塞二线治疗适应症通 过医保谈判方式首次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 2025-11-28│其他事项 ──────┴────────────────────────────────── 一、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原核心技术人员的相关情况 1、原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罗会兵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科院上海药物所有机 化学(药物化学)专业,博士学历。历任上海开拓者化学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组长;上海阳帆医 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总监;公司药化总监、研发负责人、副总经理、首席化学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会兵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持有上海艾祥企业发展中心 (有限合伙)、南通艾耘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0. 6454%。其将继续遵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的相关 承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其他承 诺。 谢景田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中医药大学中药学 专业,研究生学历。历任山东基恩医药研究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公司项目负责 人、制剂部门经理、制剂部门副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景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持有南通艾耘企业发展中心 (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0.0561%。其将继续遵守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的相关承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其他承诺。 2、参与项目及知识产权情况 罗会兵先生在任期间负责公司产品甲磺酸伏美替尼片(以下简称“伏美替尼”)的化合物 设计、优化及临床前研究工作;谢景田先生在任期间负责伏美替尼等项目制剂的处方和生产工 艺开发、放大和技术转移。 公司享有原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所形成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上述人员与公司之间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属纠纷,不会影响公司专利权属的完整性, 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研发创新能力、核心竞争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保密及去向情况 根据公司与罗会兵先生、谢景田先生经书面确认的保密约定,上述人员在离仍应继续履行 其保密义务或相关承诺,直至受保护的相关秘密信息非因保密义务人的原因被公开之日止。截 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现上述人员违反其保密义务或相关承诺,未发现前往竞争对手工 作的情形。 ──────┬────────────────────────────────── 2025-11-28│其他事项 ──────┴──────────────────────────────────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了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席位并增设职工代表董事、 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调整董事会组成为:由8-11名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并应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产生。前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披露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席位并增设职工代表董事、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 规则、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储胜明先生(个人履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 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三年。 储胜明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 件,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 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储胜明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复旦大学工商管理专业 ,研究生学历。历任上海海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主管、人事主管;上海申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人事主管;泰隆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人事经理;公司人力资源经理、监事。现任公司人力 资源部薪酬福利经理。 截至目前,储胜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直接持有南通艾耘企业发展中心(有 限合伙)一定数量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储胜明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 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储胜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 2025-08-27│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25年1-6月,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51235341.42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57254173.14元。经董事会决议 ,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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