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80 伟思医疗 更新日期:2025-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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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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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济峰股权投资合│ 1500.00│ ---│ 6.61│ ---│ 266.64│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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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旸昀曜盛创业投│ 800.00│ ---│ 6.50│ ---│ -24.70│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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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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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97亿│ 3835.64万│ 1.84亿│ 93.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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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 7977.78万│ 1764.25万│ 4297.68万│ 53.87│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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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97亿│ 3835.64万│ 1.84亿│ 93.21│ ---│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4475.00万│ 422.27万│ 876.53万│ 19.59│ ---│ ---│
├─────────┼──────┼─────┼─────┼─────┼─────┼──────┤
│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 7486.00万│ 1764.25万│ 4297.68万│ 53.87│ ---│ ---│
│目 │ │ │ │ │ │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4475.00万│ 422.27万│ 876.53万│ 19.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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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服务及品牌建设│ 1.50亿│ 3600.00│ 1.58亿│ 105.55│ ---│ ---│
│储备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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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5.96亿│ 1.00亿│ 6.37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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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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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29 │交易金额(元)│2189.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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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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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南京伟思研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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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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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南京伟思研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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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思医疗””)于2023年4月25日 │
│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
│ │项目变更、延期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
│ │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及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
│ │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
│ │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鉴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伟思研创作为实│
│ │施主体,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189万元(主要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
│ │”中场地投资费与预备费)向南京伟思研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思研创”)│
│ │进行增资以实施上述两项募投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伟思研创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0│
│ │675万元,公司对伟思研创的持股比例仍为100%。伟思研创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 │
│ │阶段投入募集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实缴出资款项仅限用于“研发中心建│
│ │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
│ │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上述增资事项的具体实施。 │
│ │ 本次增资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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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29 │交易金额(元)│1295.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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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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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南京伟思研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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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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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南京伟思研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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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思医疗”或“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 │
│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 │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95万元向全│
│ │资子公司南京伟思研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思研创”)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 │信息化建设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伟思研创的注册资本由10675万元增至11970万元,公│
│ │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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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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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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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南京伟思医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于2024年4月25日发布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
报”行动方案》,并持续对行动方案的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了评估。2024年,公司切实履
行“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已完成设定的所有行动目标,在专注主业经营,提升核心竞
争力,加强研发创新,优化经营管理以及保障投资者权益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基于对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围绕立足主业、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回报股东、
加强投资者沟通等方面,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优
化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主要举措如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定位于技术创新驱动的医疗器械公司
公司聚焦于为康复医学提供高品质产品和解决方案,以盆底及产后康复、精神心理康复、
神经康复、儿童康复等为优势和特色,广泛应用于国内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妇产专
科医院、精神专科医院、儿童专科医院、康复专科医院等。
上市后,公司积极孵化以能量源设备为核心产品矩阵的医美业务,对标国际竞品,打造国
产一线品牌。2022年,公司并购以泌尿外科钬激光治疗仪为核心产品的合肥大族科瑞达激光有
限公司,为公司快速切入泌尿科业务提供了新的机遇。
公司定位于技术创新驱动的医疗器械公司,长期致力于将最前沿的科技应用于提高患者生
活质量的产品,逐步建立起磁刺激、电刺激、电生理、康复机器人、射频、激光等技术平台,
拥有经颅磁刺激仪MagNeuro,盆底磁刺激仪MagBelle,塑形磁刺激仪MagGraver,生物刺激反馈
仪SA980X,团体生物反馈仪Freemind,钬激光治疗仪Curestar,智能康复训练系统Xlocom,高
频电灼仪RFIntima、皮秒激光PicoV等核心产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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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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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
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于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
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对于“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
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
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
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
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
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日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财会〔2024〕24号)的相关要求,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
(三)本次变更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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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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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思医疗”或“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历史沿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
伙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郭澳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加入HLB国际会计网络。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2445.10万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
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天衡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
近三年,天衡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30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涉及6人)、监督管理措施9次(涉及19人)、自律
监管措施6次(涉及13人)、纪律处分1次(涉及2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行政监
管措施和行政处罚不影响天衡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霆先生,199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0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5家,复核上市公司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晓昕女士,202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衡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国祥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天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0家,复核上市公司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吴霆先生2024年11月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1次。签字注册会计
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
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
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承担的工作量以及市场价格水平综合确定。
公司拟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本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董事会
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审计费用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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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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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7359759.90元,2024年度公司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969230.54元(合并报表)。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因此,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1、公司拟以实施2024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9577128
8股,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9605股,因此公司参与
分配的股本总数为95711683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76569346.40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
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2024年内回购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626242.44元。
因此,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90195588.84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的比例为88.45%。
2、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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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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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归属股票数量:8169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853%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已完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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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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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
设项目”及“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本次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
质性不利影响。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3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17086667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7.58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为1154716955.86元,扣除总发行费用91729995.18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1062986960
.68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7月1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0]000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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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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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由江苏省药品监督管
理局颁发的2项《医疗器械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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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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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3年11月9日,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元
/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及《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4)。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3.4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伟思医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6)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12月7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3年12月8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
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二)截至2024年11月1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425917股,占公司总股本95771288股的比例0.444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5.88元/
股,最低价为21.8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37663.9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
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
购方案,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
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
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
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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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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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1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
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选举骆克刚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骆克刚先
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
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骆克刚,男,199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8年4月至20
20年7月,任南京匠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培训助理;2020年9月至2024年10月,任公司培训专员
;2024年11月至今,任销售运营专员。
截至目前,骆克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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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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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归属股票数量:574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599%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已完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
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6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
立董事何益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7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
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激
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7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
说明》(公告编号:2022053)。
4、2022年7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2022年7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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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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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81690股
归属股票来源: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
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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