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80 伟思医疗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7-08│ 67.58│ 10.6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3-15│ 38.95│ 1062.1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1-14│ 37.65│ 16.94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常州济峰股权投资合│ 1500.00│ ---│ 6.61│ ---│ 148.25│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苏州旸昀曜盛创业投│ 795.97│ ---│ 5.00│ ---│ 336.94│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97亿│ 2151.38万│ 2.05亿│ 104.12│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97亿│ 2151.38万│ 2.05亿│ 104.12│ ---│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4475.00万│ 751.04万│ 1627.57万│ 36.37│ ---│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4475.00万│ 751.04万│ 1627.57万│ 36.37│ ---│ ---│
├─────────┼──────┼─────┼─────┼─────┼─────┼──────┤
│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 7486.00万│ 2246.86万│ 6544.54万│ 82.03│ ---│ ---│
│目 │ │ │ │ │ │ │
├─────────┼──────┼─────┼─────┼─────┼─────┼──────┤
│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 7977.78万│ 2246.86万│ 6544.54万│ 82.03│ ---│ ---│
│目 │ │ │ │ │ │ │
├─────────┼──────┼─────┼─────┼─────┼─────┼──────┤
│营销服务及品牌建设│ 1.50亿│ 0.00│ 1.58亿│ 105.55│ ---│ ---│
│储备资金 │ │ │ │ │ │ │
├─────────┼──────┼─────┼─────┼─────┼─────┼──────┤
│超募资金 │ 5.96亿│ ---│ 6.37亿│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2-23 │交易金额(元)│1.19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幢 │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 │的房屋及楼宇部分配套固定资产 │ │ │
├──────┼────────────────┴──────┴────────────────┤
│买方 │江苏云智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思医疗”)拟以总价人民币11│
│ │,900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幢的房屋及楼宇部分配套固 │
│ │定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转让给江苏云智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
│ │易”)。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5-21│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硕果路1号,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志愚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童奕虹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
2026-05-16│其他事项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办公及联系
地址迁至南京市雨花台区硕果路1号,现将地址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邮编等均未发生变化。董事会秘书及证
券事务代表联系地址同步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硕果路1号
邮编:210012
公司网址:www.vishee.com
投资者联系电话:025-69670036
电子邮箱:ir@vishee.com
──────┬──────────────────────────────────
2026-05-11│其他事项
──────┴──────────────────────────────────
本次减持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以下简称“伟思医疗”或“公司”)股东
南京志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志达创投”)持有公司股份6758338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7.06%。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股本
取得的股份,均已解禁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6年1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志达创投计划于2026年2月9日~2026年5月8日期间,通过集
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2873137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957712股,
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91542
5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收到股东志达创投出具的《关于减持伟思医疗股份结果的告知函》,
志达创投于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5月8日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953469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956%,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30745股,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的0.4498%。
合计减持138421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445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
间区间已届满。
──────┬──────────────────────────────────
2026-04-2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思医疗”或“公司”)股
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历史沿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
伙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郭澳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2182.91万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
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天衡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天
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
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2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涉及4人)、监督管理措施10次(涉及20人)、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
及11人)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6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行政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
不影响天衡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霆先生,199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0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
核了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晓昕女士,202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衡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国祥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天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0家,复核上市公司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吴霆先生2024年11月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1次。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经核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
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承担的工作量以及市场价格水平综合确定。
公司拟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本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工作,董事会
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审计费用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
5、情况说明
若后续审计团队发生调整,公司将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稳步推进人选遴选
与交接工作,确保审计工作平稳过渡、有序衔接。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决策和
监督机制,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
稳定性,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伟思医
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
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在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规定的
基础上,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资金需求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制定本规划主要考虑的因素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
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利润和现金流量状况、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对投资者的合
理回报、股东对利润分配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情况,在累计可分配
利润范围内制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要根据公司利润和现金流量的状况、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对投资者的合理回
报、股东对利润分配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情况,在累计可分配利润
范围内制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
3、公司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通过多种渠道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独立董事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股利,利润分配不得
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利润分配的期限间隔
公司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时,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原则
上在每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
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
2026-04-28│其他事项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
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于2025年
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2025年8月
28日披露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2025年度,公司根
据上述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在提升公司经营水平、规范公司内控治理、保
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2026年,公司将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
案,努力通过规范的公司治理,持续创造价值,提升经营水平,重视投资回报,切实履行上市
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为构建良好的投资者关系贡献自身的力量。现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
报”行动方案报告如下:
一、深耕主业,以技术创新驱动发展,筑牢医疗器械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公司长期致力于将
最前沿的科技应用于提高患者生活质量的产品,已构建起三大核心技术矩阵,全面覆盖磁刺激
、电刺激及智能康复(+BCI)、射频激光能量源三大领域,形成了多维度的技术壁垒。依托立
体化平台体系的技术协同优势,公司已完成康复赛道主流与高端品类的全维度布局,打造出行
业领先的产品矩阵与全周期康复解决方案。在夯实精神康复、盆底康复、神经康复三大核心业
务的基础上,公司同步拓展医疗美容、泌尿健康与国际市场等新兴增长极,构建起“康复主业
+新兴业务”双轮驱动的发展格局。
历经长期技术积淀,公司成功打造了经颅磁刺激仪MagNeuro、盆底磁刺激仪MagBelle、塑
形磁刺激仪MagGraver、物理因子平台VisheeNEO、皮秒激光治疗仪PicoV、高频电灼仪RFIntim
a、强脉冲光Vlumina、钬激光VCurestar、团体生物反馈仪Freemind、智能康复训练系统Xloco
m等一系列核心产品品牌,以持续的技术创新推动产品迭代升级,全面满足临床多元化诊疗需
求。
目前,公司产品已广泛应用于国内各类医疗机构,涵盖综合医院、妇产专科医院、精神专
科医院、儿童专科医院及康复专科医院等。在盆底及产后康复、精神心理康复、儿童康复等细
分康复市场,公司均位列国内厂商第一梯队,核心产品市场销售处于同类产品前列。
未来,公司将持续强化研发创新引擎作用,深度洞察客户需求与技术演进方向,以前瞻性
布局驱动产业升级。依托现有技术平台与客户资源优势,加速推进多维度产品矩阵建设,持续
聚焦高端设备国产化替代与全面的康复临床解决方案推广,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持续巩固行
业技术引领地位。
(一)坚持研发创新驱动,产品持续丰富迭代,夯实长期发展根基
2025年内,公司持续加码重点项目研发投入,推动创新成果的有效转化,为经营提供可持
续发展动能。2025全年内,研发投入合计为5846.30万元,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
2.63%。截至2025年末,公司研发人员137人,占总人数比例为21.57%;
2025全年,新增授权专利10项(其中发明专利9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新增软件著作权
10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授权专利142项(其中发明专利46项、实用
新型专利63项、外观设计专利33项)、软件著作权118项。
公司一方面继续投入于磁刺激、电刺激及智能康复(+BCI)等公司具备优势的技术领域:
成功取得全新物理因子平台化产品VisheeNEO的相关注册证,并逐步将其推向盆底及康复市场
;同时,通过持续扩展经颅磁刺激系列产品的功能,全面布局其全球主流技术方向,进一步巩
固了公司在大众及高端市场的领导地位。
另一方面,公司显著加大了针对射频和激光能量源平台的研发投入,并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是全面升级PicoV皮秒激光产品性能并拓宽其适用领域,加速临床应用推广与规模化量产进
程;二是有序推进脉冲光产品开发,致力于构建覆盖面部皮肤治疗的多层次产品矩阵;三是持
续改良钬激光产品质量,显著增强其终端市场竞争力。此外,公司积极推进国际化战略,已在
多个海外国家和地区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持续完善海外准入布局,为全球化业务拓展奠定坚
实基础。
──────┬──────────────────────────────────
2026-04-28│其他事项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一)2025年4月2
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
出的异议。2025年5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
编号:2025-015)。
(三)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5年5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
。
(四)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6月27日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日,以2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71名激励对象授予87.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5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10月22日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日,以2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1.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处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5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如下
:
(一)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需满足条件:“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8%”。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故作废处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42000股。
(二)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由71人调整为69人,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8000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50000股。
──────┬──────────────────────────────────
2026-04-28│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82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58101854.48元,2025年度公司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8072645.50元(合并报表)。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
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因此,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1、公司拟以实施2025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82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957
71288股,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9605股,因此公司
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95711683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03560041.01元(含税)
,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5.00%。
2、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03│其他事项
──────┴──────────────────────────────────
结合行业技术发展变化、公司业务定位及公司的经营策略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对现核心
技术人员刘文龙先生工作职责进行调整,公司不再认定刘文龙先生为核心技术人员。
结合行业技术发展变化、公司业务定位及公司的经营策略,综合考虑曲振林先生的任职履
历及其能力特点,经公司管理层研究,认定曲振林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后,刘文龙先生仍在公司任职,并负责市场营销相关工作。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及技术研发活动均正常有序开展。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影响
公司的技术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对业务发展和产品创新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具体情况
基于公司当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及经营需要,经综合评估,公司对刘文龙先生的工作职责进
行了重新划分,聚焦于市场与营销领域。因此,公司不再将其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本次调整
后,刘文龙先生仍在公司任职。
(一)原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刘文龙先生个人简历:刘文龙,男,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
本科毕业于河南大学应用心理学专业,2014年硕士毕业于武汉体育学院应用心理学专业。2014
年7月至2022年8月,历任好翼电子产品经理、产品管理部经理、产品部总监;2022年9月至今
,任公司市场部总监。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文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00股,其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
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二)参与研发及知识产权情况
刘文龙先生在任职期间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均属于职务开发成果且归属公司或子公司所有
,不存在涉及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再认定其为核心技术人员并不会影响公司或子公
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三)保密协议情况
刘文龙先生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其中对知识产权、保密等义务进行
了清晰明确的约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刘文龙先生存在违反前述义务的情形。
(四)新增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结合曲振林先生的任职履历,以及其对公司核心技术和业务发展贡献等相关因素,认定曲
振林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曲振林先生个人简历:曲振林,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工
程师,2014年6月硕士毕业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2017年9月至2019年7月
,曾任南京亿高微波系统工程有限公司高级硬件工程师,2019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系统工程
师、研发代理副总监,现任公司能量源事业部研发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曲振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研发项目均按计划有序推进,进展顺利。目前,公司研发团
队结构完整、梯队清晰,研发人员数量充足、专业能力扎实,现有核心技术人员与整体研发队
伍完全能够支撑公司未来在主营业务领域所涉及的核心技术攻关及创新产品的持续开发需求。
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发展的核心驱动力,高度重视研发体系与人才储备。近年来,通
过校企合作、内部培养和专项激励等方式持续注入新生力量,积极搭建了全链条人才梯队,有
效保障技术研发的连续性与前瞻性,夯实长期竞争力和可持续创新能力。
──────┬──────────────────────────────────
2026-02-27│其他事项
──────┴──────────────────────────────────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6272.57万元,同比增加15.66%;营业利润15056.42万元
,同比增加35.03%;利润总额15267.22万元,同比增加34.7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663.20万元,同比增加33.9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049.49
万元,同比增加44.97%。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90740.00万元,同比增加4.78%;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691
60.55万元,同比增加3.94%。
2、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产品竞争力提升与营销体系优化升级的共同驱动,经营规模稳步扩大
,业务结构持续改善,整体发展态势稳健向好。
研发创新层面,公司坚持以研发创新驱动业务增长,报告期内持续巩固在磁刺激、电生理
、电刺激等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并加速激光、射频等能量源技术的产业化落地,全线产品市
场竞争力显著增强。其中,核心产品矩阵表现亮眼,经颅磁刺激仪、团体生物反馈仪、盆底射
频机器人及配套耗材等主力品种销量实现较快增长,市场渗透率稳步提升,终端反馈积极向好
。
市场营销层面,公司深化营销体系改革,渠道网络建设全面提速,新客户拓展效率与终端
覆盖度同步提升;受益于康复医疗市场需求持续释放,精神康复、盆底康复、神经康复三大业
务板块协同发力,共同驱动销售业绩稳健提升。
展望后续,公司将继续强化核心产品竞争力,完善国内外渠道建设,加快海外注册准入,
并推行精益生产管理,依托康复业务与新兴板块的协同发展,推动经营业绩保持稳健、可持续
的增长态势。
──────┬──────────────────────────────────
2025-12-23│资产出售
──────┴──────────────────────────────────
交易简要内容: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思医疗”)
拟以总价人民币11900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幢的房屋及楼
宇部分配套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转让给江苏云智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后续交易双方将按照签署的《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固定资产买卖合同》约定办理资产
交付等事宜。
风险提示:经公司初步估算,本次交易预计对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影响金额约为1000万元(未经审计),对2025年当期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无任何影响,最终财务
数据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本次交易事项已获得公司目前所在园区—中国(南京)软
件谷管理委员会的正式批复同意,后续尚需交易双方根据协议完成款项支付、标的资产交割等
手续后方能正式完成,最终能否顺利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全新总部—“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硕果路1号)已顺利
通过竣工验收,全面具备高效办公与运营条件,公司计划于2026年上半年完成整体搬迁。园区
占地约2.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近7万平方米,集高端研发、智能制造与现代化办公于一体,
规划科学、功能完善,在办公环境、生产承载力、研发基础设施及智能化水平等方面均显著优
于现有场所,将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为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并增强资金流动性,公司拟处置现总部资产—位于南
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幢的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经与交易方江苏云智汇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协商一致,确定含税转让总价为人民币11900万元(大写:壹亿壹仟玖佰万元整)。本次
处置有助于盘活存量资产,解决搬迁后的闲置问题,降低运维成本,并回笼资金用于新总部运
营及核心业务发展,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资产出售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
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目前,交易双方已就本次资产转让计划签署《南京市存量房
买卖合同》及《固定资产买卖合同》。
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协同交易对方有序推进资产交割、权属变更登记、款项
支付及其他相关手续,确保交易依法合规、平稳有序完成。
──────┬──────────────────────────────────
2025-11-13│其他事项
──────┴──────────────────────────────────
本次减持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以下简称“伟思医疗”或“公司”)股东
南京志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志达创投”)持有公司股份793512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8.29%。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股本
取得的股份,均已解禁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7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公告》(公告编号:2025-27),志达创投计划于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11月11日期间,通过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2873137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957712股
,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915
425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收到股东志达创投出具的《关于减持伟思医疗股份结果的告知函》
,志达创投于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11月11日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9
5605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983%,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20730股,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的0.2305%。
合计减持117678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228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
间区间已届满。
──────┬──────────────────────────────────
2025-10-23│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年10月22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1.2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9577.1288万股的0.013%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10月22日为公司20
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以22元/
股的授予价格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1.2万股限制性股票。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
异议。2025年5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
:2025-015)。
3、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
025年5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
4、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6月27日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
以2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71名激励对象授予87.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10月22日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日,以2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1.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2025-08-28│委托理财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
、非银行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有
保本预定的投资产品等)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产品。
在决议有效期、投资额度及投资品种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具体的理财事宜、签署或
授权财务负责人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本
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产品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
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的品种
银行保本型、非银行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固
定收益凭证、有保本预定的投资产品等)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产品。
(三)投资产品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授权期限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决议有效期、投资额度及投资品种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
定具体的理财事宜、签署或授权财务负责人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
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5-08-28│其他事项
──────┴──────────────────────────────────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说明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独立董事蔡卫华先生连任公司独立董
事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蔡卫华先生申
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辞去前述职务后,蔡卫华先生将
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由于蔡卫华先生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
之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蔡卫华先生的离任将自公司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蔡卫华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将在9月15日组织召开股东大会补选新的独立董事。
蔡卫华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蔡卫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说明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王正睿先生(简历
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接替蔡卫华先生出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正睿先生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培训,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正睿先生简历王正睿,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取得经济学及会计学双学士学位,注
册会计师,保荐代表人。2009年12月至2012年6月,历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高级
审计员;2012年12月至2017年5月,历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承销保荐分公司投资银行
部高级经理、业务董事;2017年6月至2023年9月,历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
副总监、董事、执行总经理;2023年12月至今,任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
执行董事、医疗健康行业部副行政负责人。
截至目前,王正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
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