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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思医疗(68858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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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580 伟思医疗 更新日期:2024-04-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常州济峰股权投资合│ 1500.00│ ---│ ---│ ---│ 0.00│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苏州旸昀曜盛创业投│ 800.00│ ---│ ---│ ---│ 0.00│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97亿│ 2257.36万│ 1.03亿│ 52.23│ ---│ ---│ ├─────────┼──────┼─────┼─────┼─────┼─────┼──────┤ │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 7977.78万│ 209.30万│ 2161.75万│ 27.10│ ---│ ---│ │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97亿│ 2257.36万│ 1.03亿│ 52.23│ ---│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4475.00万│ 20.56万│ 304.92万│ 6.81│ ---│ ---│ ├─────────┼──────┼─────┼─────┼─────┼─────┼──────┤ │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 7486.00万│ 209.30万│ 2161.75万│ 27.10│ ---│ ---│ │目 │ │ │ │ │ │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4475.00万│ 20.56万│ 304.92万│ 6.81│ ---│ ---│ ├─────────┼──────┼─────┼─────┼─────┼─────┼──────┤ │营销服务及品牌建设│ 1.50亿│ 3554.25万│ 1.33亿│ 88.48│ ---│ ---│ │储备资金 │ │ │ │ │ │ │ ├─────────┼──────┼─────┼─────┼─────┼─────┼──────┤ │超募资金 │ 5.96亿│ 1.79亿│ 5.37亿│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3-08-29 │ ├──────┼────────────────────────────────────────┤ │关联方 │南京沃高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8-29 │ ├──────┼────────────────────────────────────────┤ │关联方 │南京沃高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26│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及每股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503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以每股转增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6851513.83元,资本公积为1118444200.61元,2023年度公司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258629.02元(合并报表)。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因此,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1、公司拟以实施2023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5032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总 股本为68623867股,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39341股 ,因此公司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67984526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02194339.48 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 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年度公司回购已 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565654.88元。 因此,2023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13759994.36元,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的比例为83.49%。 2、公司拟以实施2023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截至2 024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为68623867股,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639341股,因此公司参与转增的股本总数为67984526股,以此计算转增股本2719 381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68623867股增加至95817677股;公司注册资本由68623867 元变更为95817677元。最终总股本以完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以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26│其他事项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 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 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 因此,公司董事会调整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公司董 事、财务总监陈莉莉女士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黎晓明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 员;公司董事黎晓明先生不再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陈莉莉女士 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 2024-04-26│其他事项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思医疗”)于2024年4月25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 投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 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3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17086667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7.58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为1154716955.86元,扣除总发行费用91729995.18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1062986960 .6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7月 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0]00075号)。 ──────┬────────────────────────────────── 2024-04-26│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历史沿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 ,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836.89万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 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 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6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9次(涉及17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前述行政处罚和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承接或执行 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 2024-04-26│其他事项 ──────┴──────────────────────────────────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以自身高质量发展助力活跃资本市场、提 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持续优化公司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大力提高公司质量,助力信心提振、资本 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公司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措施如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定位于技术创新驱动的医疗器械公司 公司聚焦于为康复医学提供高品质产品和解决方案,以盆底及产后康复、精神心理康复、 神经康复、儿童康复等为优势和特色,广泛应用于国内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妇产专 科医院、精神专科医院、儿童专科医院、康复专科医院等。上市后,公司积极孵化以能量源设 备为核心产品矩阵的医美业务,对标国际竞品,打造国产一线品牌。2022年,公司并购以泌尿 外科钬激光治疗仪为核心产品的合肥大族科瑞达激光有限公司,为公司快速切入泌尿科业务提 供了新的机遇。 公司定位于技术创新驱动的医疗器械公司,长期致力于将最前沿的科技应用于提高患者生 活质量的产品,逐步建立起磁刺激、电刺激、电生理、康复机器人、射频、激光等技术平台, 拥有经颅磁刺激仪MagNeuro,盆底磁刺激仪MagBelle,塑形磁刺激仪MagGraver,生物刺激反馈 仪SA980X,团体生物反馈仪Freemind,钬激光治疗仪CureStar,智能康复训练系统Xlocom,高 频电灼仪RFIntima等核心产品品牌。 (一)公司坚持研发创新驱动,丰富产品管线,打造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持续加码研 发投入,积极扩充研发人员队伍,推动创新成果的有效转化,为经营提供可持续发展动能。公 司持续扩展产品管线,磁刺激、电刺激、电生理等成熟的技术平台下,产品不断迭代,提升市 场竞争力和渗透率;机器人、射频、激光等较新的技术平台逐步建设完成,不断推出如智能康 复训练系统、高频电灼仪等新品,扩充公司的业务边界和整体竞争力。2023年度,公司研发投 入7843.2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16.97%,同比增长27.86%。研发人员187人,占公司总人数比 例26.71%。2024年度,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研发端的投入,积极发挥研发、技术、质量等多方面 的经营优势,不断对产品进行持续的打磨与升级,为客户持续稳定地提供满意的康复医疗解决 方案。 (二)公司聚焦康复为基石业务,同时着力培养新兴业务 公司致力于通过磁刺激、电刺激、电生理以及康复机器人等产品,打造康复器械全场景, 积极布局康复赛道的主流和高端品类,构建覆盖盆底及产后康复、神经康复、精神康复、运动 康复、儿童康复等领域领先的康复器械产品矩阵。与此同时,公司持续加码投入医美能量源市 场主流的皮秒激光、射频、塑形磁等产品,从产品维度上对标国际标杆,助力国产替代进口, 从赋能下游客户的维度上,助力传统的盆底中心转型升级,为女性客群提供形体、皮肤和盆底 等全生命周期的医学美容和健康方案。公司以收购科瑞达激光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泌尿相关科 室拓展及激光技术自主研发能力。除并购外,公司参与了专业的医疗器械投资基金份额,为公 司在医疗器械领域的长期发展储备可能性。 (三)完善激励机制,构筑发展新动力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资源储备,经过多年的内部培养及外部引进,建立了一支专业化、多层 次的研发、营销、服务及管理团队。公司通过“英才计划”的实施,持续优化多层次培训体系 ,健全和完善了创新奖励机制,积极提升和培养专业人才及管理人才,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 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同时,公司持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建立健全对核心员工的激励体系,加 大对各类核心骨干人才的长效激励机制,提高研发、营销等核心人员的待遇,提高团队稳定性 ,强化公司凝聚力。 ──────┬────────────────────────────────── 2024-02-07│其他事项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由江苏省药品监督管 理局颁发的1项《医疗器械注册证》。 上述拿证的MagNeuroONE系列产品在传统经颅磁刺激仪的基础上,引入了脑部磁共振相关 医学影像处理分析软件(苏械注准20242210048),可实现经颅磁刺激治疗自动阈值检测、靶 点精准定位、实时随动等特点,从而进一步提升刺激靶点和刺激剂量的智能精准化水平。上述 《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取得有利于扩充公司经颅磁产品矩阵,提高公司在精神及神经康复等领 域的综合竞争力。 ──────┬────────────────────────────────── 2023-12-23│其他事项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思医疗”)于2023年4月25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0)。 近日,公司收到天衡送达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天衡作为伟思医疗2023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吴霆先生为项目合伙人、史灿灿女士为签字 注册会计师、吴国祥先生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伟思医疗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因天衡 内部工作调整,原签字注册会计师史灿灿女士不再为伟思医疗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天衡现 委派项晓昕女士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伟思医疗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 相关工作。变更后,天衡为伟思医疗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为吴霆先生、签字注 册会计师为项晓昕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吴国祥先生。 ──────┬────────────────────────────────── 2023-12-08│股权回购 ──────┴────────────────────────────────── 2023年12月7日,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8623867股的比例为0.072 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5.88元/股,最低价为64.6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5524 7.1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 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14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3-064)。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 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12月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5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68623867股的比例为0.072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5.88元/股,最低价为64. 6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55247.1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 2023-11-10│股权回购 ──────┴──────────────────────────────────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3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2023年11月6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愚先生向公司 董事会提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 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股份的资金来 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 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 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 机用于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 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 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 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尚未 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 ──────┬────────────────────────────────── 2023-11-10│其他事项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由江苏省药品监督管 理局颁发的1项《医疗器械注册证》。 ──────┬────────────────────────────────── 2023-11-07│股权回购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1月6日收到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愚先生《关于提议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王志愚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愚先生 2、提议时间:2023年11月6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 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 康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愚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 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 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 内实施上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 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 ); 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王志愚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王志愚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不确定是否存在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拟实施 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3-10-26│其他事项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3年10月25日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8.8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6862.3867万股的0.27%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确定2023年10月25日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以26.5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9名激 励对象授予18.8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4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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