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81 安杰思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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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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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5-10│ 125.80│ 16.5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9-09│ 48.96│ 587.4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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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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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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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安医学科技(杭州│ 5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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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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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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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0万件医用内│ 2.93亿│ 915.41万│ 1.47亿│ 50.40│ ---│ 2025-03-31│
│窥镜设备及器械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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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60亿│ 0.00│ 2.6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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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余资金项目】安│ 1.45亿│ 0.00│ 0.00│ ---│ ---│ ---│
│杰思泰国生产基地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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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杰思泰国生产基地│ 4000.00万│ 0.00│ 0.00│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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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 1.12亿│ 1103.69万│ 7328.45万│ 65.37│ ---│ 2025-12-31│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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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创医疗器械研发中│ 1.66亿│ 556.55万│ 7438.35万│ 44.81│ ---│ 2026-12-31│
│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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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超募资金 │ 5.80亿│ 0.00│ 0.00│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亿│ 0.00│ 2.02亿│ 101.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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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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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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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鼎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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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
│交易详情 │重要内容提醒: │
│ │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杰思")的全资子公司杭安医│
│ │学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安医学")的注册资本拟由5000万元增加至5500万元(│
│ │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或"本次交易")。杭安医学本次拟增加的资注册资本将由杭州鼎亮企业│
│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鼎亮")出资认缴,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
│ │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杭安医学的持股比例将下降至90.9091%,杭安医学由公司全│
│ │资子公司变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
│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构成关│
│ │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 │会审议。 │
│ │ 一、本次增资概述 │
│ │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
│ │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优化全资子公司杭安医学的资本结构,同时建立健全杭│
│ │安医学的长效激励机制,提升杭安医学的运营及管理效率、可持续发展能力及核心竞争力,│
│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各方利益结合在一起,实现价值共创、利益共享,促进员工│
│ │与杭安医学的共同成长及发展,杭安医学拟通过增资形式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杭州鼎亮企业管│
│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杭州鼎亮拟出资500.00万元,认购杭安医学新增注册资本50│
│ │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杭州鼎亮持有杭安医学9.0909%的股权。 │
│ │ 公司拟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杭安医学的持股比例下降│
│ │至90.9091%。杭安医学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
│ │变化。 │
│ │ (二)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
│ │ 张承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同时为杭州鼎亮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鼎亮构成公司关联方,本次│
│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上述同一关联人或与不│
│ │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 │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情况,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增资方及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一)杭州鼎亮 │
│ │ 企业名称:杭州鼎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3MAEFE9RC72 │
│ │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承 │
│ │ 出资额:500万元人民币 │
│ │ 成立日期:2025年4月15日 │
│ │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兴中路389号2幢3层302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
│ │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张承先生为杭州鼎亮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时│
│ │百明先生为杭州鼎亮有限合伙人,同时为公司的监事、职工代表;其他有限合伙人为公司的│
│ │核心员工,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杭州鼎亮系新设合伙企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开│
│ │展实质性经营、投资活动,暂无相关财务数据。杭州鼎亮本次拟向杭安医学增资的资金为合│
│ │伙人缴纳的实缴出资,属于杭州鼎亮的自有或自筹资金,公司、杭安医学及其他子公司未向│
│ │杭州鼎亮及其合伙人提供借款、担保等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
│ │ 除上述情形外,该合伙企业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
│ │面的其它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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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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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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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
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就更换职工代表董事等事项征求公司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
一、取消监事会并免去时百明先生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
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因此免去时百明
先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时百明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
对其表示衷心感谢!
二、同意韩春琦先生辞去职工代表董事职务
公司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董事韩春琦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同意韩
春琦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
,韩春琦先生仍继续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韩春琦先生
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韩春琦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
对其表示衷心感谢!
三、选举时百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选举时百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时百明先生与经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时百明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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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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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杰思”或“公司”)于近日收到职工代
表董事韩春琦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韩春琦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韩春琦先生仍继续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杭州安杰
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韩春琦先生的辞
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时百明先生担任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
致。
一、董事离任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韩春琦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
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韩春琦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520股,辞职后,韩春琦先生承诺将继续遵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以及履行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公开承诺。
二、职工董事选举情况
鉴于韩春琦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为保证公司治理结构完整,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时百明先生(
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时百明先生与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的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时百明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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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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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9月10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
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
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
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3年8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安杰思
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2)
,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同日,披露了《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根据公司其他
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夏立安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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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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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4.328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拟归属数量为10.3761万股,
预留授予部分拟归属数量为3.9524股。
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2023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7.65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787.10万股的0.823%。其中,首次授予39.
1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5787.10万股的0.676%,占本次授予权益总
额的82.17%;预留8.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787.10万股的0.147%
,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7.83%。
(3)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后):47.59元/股。即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
每股47.59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4年5月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1.45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4股(含税),故首次授予数量由39.
15万股调整为54.81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8.50万股调整为11.90万股。故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于由70.00元/股调整为48.96元/股。公司于2025年5月实施了2024年年
度权益分派事项,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3735元(含税)。故本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于由48.96元/股调整为47.59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
23年8月9日、2025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69人,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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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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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
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
2、2023年8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安杰思
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2)
,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同日,披露了《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根据公司其他
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夏立安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2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2023年8月2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
告编号:202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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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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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分别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员
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
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和2025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公告如下: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审验结果,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
认购的员工共计46人,认购资金已全部实缴到位,最终缴纳的认购资金总额为12575516.31元
,认购份额对应的股份数量为381423股,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公司A股普通股
股票。
2025年6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381423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6月19日非交易过户至“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7331
540),过户价格为32.97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3
814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710%。
根据公司《安杰思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
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
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2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
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
比例分别为50%、5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业绩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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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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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调整情况: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
24年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由13.8000元(含税)调整为13.7350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381423股公司股票已非交易过户至“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致使公司本次可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份数量
发生变动。公司按照维持拟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比例的原则,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每
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
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截至董事会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
401898股,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8057689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
现金红利11119.61万元人民币(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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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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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06月17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6089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8097.88万股的0.02%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于2025年0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5年06月17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授予16089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6.16元/股
。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5年04月23日至2025年05月03日,公司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公告栏进行
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5年05月07日披露了《安
杰思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
编号:2025-027)。
3、2025年0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5年06月13
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5-034)。
4、2025年0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06月17日为本激励计划的授
予日,授予3名激励对象16089股限制性股票。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
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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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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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
投项目“微创医疗器械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该事项在董事会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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