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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晶(688584)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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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584 上海合晶 更新日期:2026-03-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4-01-30│ 22.66│ 13.9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2-09│ 2.94│ 621.5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2-09│ 3.69│ 474.78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上海晶沛电子材料有│ 2000.00│ ---│ 40.00│ ---│ -204.78│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低阻单晶成长及优质│ 7.75亿│ 3.85亿│ 4.95亿│ 63.89│ ---│ ---│ │外延研发项目 │ │ │ │ │ │ │ ├─────────┼──────┼─────┼─────┼─────┼─────┼──────┤ │优质外延片研发及产│ 1.89亿│ 5680.05万│ 1.84亿│ 97.83│ 1805.49万│ ---│ │业化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6.00亿│ 0.00│ 4.27亿│ 100.00│ ---│ ---│ │借款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上海合晶硅│郑州合晶 │ 4.80亿│人民币 │2025-03-28│2035-03-2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材料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3-14│增发发行 ──────┴──────────────────────────────────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2026年3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尚需获得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 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 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 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 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 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若发行时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发行 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上述 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 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 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 定后,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 于前述发行底价。 4、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 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6%,即本次发行不超过39927501股(含本数)。最终 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 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 2026-03-14│其他事项 ──────┴────────────────────────────────── 根据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提取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基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决策程序 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合晶硅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部分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 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上海合晶硅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提取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基金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取公司第二期员工持 股计划专项基金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基金提取情况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计提专项基金710万元,该专项基 金的资金规模不超过公司2025年税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该净利润不含本员工持股 计划计提的专项基金)的5%,所计提的专项基金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取2025年的专项基金将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当期)税前费用 中。 本次提取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基金将划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以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等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 的其他方式取得并持有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 2026-03-14│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297.6332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股票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合晶”)于2026年3月13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20年 激励计划》”)、《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董事会同意2020年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0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2020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2020年4月27日,公 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查意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部分议案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5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向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6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上海合晶硅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方案(修订稿)》。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 立意见。上述议案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14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 量为215.8万份,行权价格为2.944元/股,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2025年3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 2026-03-14│价格调整 ──────┴──────────────────────────────────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0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合 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 22年激励计划》”)、《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董事会同意2020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 格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一)调整事由 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 9847元(含税)。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 00元(含税)。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2022年激励计划》相 关规定,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若在行权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在《2024年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 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上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行权/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授予价格,P 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根据以上公式,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结果如下: 1、经过本次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P=P0-V=2.944-0.29847-0.2=2. 4455元/股; 2、经过本次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P=P0-V=3.69-0.29847-0.2=3.1 915元/股; 3、经过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P=P0-V=11.30-0.2=11.10元/ 股。 ──────┬────────────────────────────────── 2026-03-14│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四次审计委员会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 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 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 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 2026-03-14│其他事项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 7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 ,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6%,即本次发行不超过39927501股(含本数),且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总金额不超过90000万元(含本数)。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有所增加,公司净资产规模也将有所提升,由于本次发行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使用周期,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因此短期内公司每 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被摊薄。 (一)主要测算假设及前提条件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主要基于以下假设条件: 1、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于2026年11月末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 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6%,即不超过39927501股(含本数) 。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股数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转增、 回购、股份支付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3、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 发行的股份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和实际日期为准。 4、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 5、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 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2534.9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668.71万元。 在此基础上,假设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5年度持平、增加10%和减少10%的变动幅度进行测算。(该数据仅为 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 2026-03-14│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86.40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股票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或“《激励计划》”)规定的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符合归属条件的28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64000股,授予价格 为11.10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0.00万股,约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66545.8353万股的0.45%。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40.00万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66545.8353万股的0.36%,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 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00%;预留6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66545.8 353万股的0.0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00%。 3、授予价格(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为11.10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31人,预留授予2人。 ──────┬────────────────────────────────── 2026-03-14│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利润分配行为,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 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如下: (一)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主要考虑因素及原则 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重视对投资者合理投 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 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兼顾处理好公司短期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关系,以 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当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未来发展目标、股东意愿和要求、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自身经营模式、经营发 展规划及企业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资金需求情况、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 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公 司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方案 1、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 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 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 金。 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可以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2、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期间间隔 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 股利,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 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 准备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可以进行现金分红。 (2)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前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每年具体现金分红比例由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 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 2026-03-14│其他事项 ──────┴──────────────────────────────────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 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履行 社会责任,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发布《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 “行动方案”),为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制定出明确的工作方向。公司根据行动 方案内容,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工作,现将2025年度的主要工作成果及2026年度优化目标和提 升举措汇报如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是中国少数具备从晶体成长、衬底成型到外延生长全流程生产能力的半导体硅外延片 一体化制造商,主要产品为半导体硅外延片。公司致力于研发并应用行业领先工艺,为客户提 供高平整度、高均匀性、低缺陷度的优质半导体硅外延片。公司的外延片产品主要用于制备功 率器件和模拟芯片等,被广泛应用于汽车、工业、通讯、办公等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1134.18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10873.63万元增长18.27%;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534.97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2078.34万元增长3.78%;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668.71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0751.57万元增长 8.53%。业绩增长主要因行业景气度回升,下游客户库存水位回归合理,产品销量增加,产能 利用率维持高位,带动收入和净利润的上升。 二、持续加强募投项目管理,提升公司科技创新能力 2024年2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9亿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低阻单晶成长及优质外延研究项目” 、“优质外延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等项目。 ──────┬────────────────────────────────── 2026-03-14│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年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60794107.80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07941 0.78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17786692.15元,减去2024年度现金分红133091670.60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为人民币139409718.57元。经董事会决议 ,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65458353股,以总股本为基准,拟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6545835.3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金 额占2025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3.09%。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增减变动的,公 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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