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88 凌志软件 更新日期:2025-09-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4-24│ 11.49│ 3.8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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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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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 2324.72│ ---│ 2.57│ ---│ 30.33│ 人民币│
│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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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菱金融集团债券 │ 2164.34│ ---│ ---│ 2263.03│ ---│ 人民币│
├─────────┼─────┼─────┼─────┼─────┼──────┼──────┤
│三菱金融集团债券 │ 1739.28│ ---│ ---│ 1702.02│ ---│ 人民币│
├─────────┼─────┼─────┼─────┼─────┼──────┼──────┤
│美国国债 │ 1350.98│ ---│ ---│ 1422.91│ ---│ 人民币│
├─────────┼─────┼─────┼─────┼─────┼──────┼──────┤
│摩根士丹利债券 │ 1342.96│ ---│ ---│ 1281.30│ ---│ 人民币│
├─────────┼─────┼─────┼─────┼─────┼──────┼──────┤
│软银集团债券 │ 1281.79│ ---│ ---│ ---│ ---│ 人民币│
├─────────┼─────┼─────┼─────┼─────┼──────┼──────┤
│三菱金融集团债券 │ 1272.21│ ---│ ---│ 1249.18│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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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井住友信托银行公│ 802.32│ ---│ ---│ 763.78│ ---│ 人民币│
│司债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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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井物产债券 │ 656.51│ ---│ ---│ 634.72│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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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田汽车金融债券 │ 652.82│ ---│ ---│ 667.45│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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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村集团债券 │ 651.25│ ---│ ---│ 655.63│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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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装株式会社债券 │ 650.46│ ---│ ---│ 651.64│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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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井住友金融集团债│ 615.70│ ---│ ---│ 610.22│ ---│ 人民币│
│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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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公司债券 │ 594.87│ ---│ ---│ 590.09│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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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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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高端软件开发中│ ---│ 0.00│ 1.90亿│ 104.40│ 1959.27万│ 2023-12-31│
│心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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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06亿│ ---│ 1.06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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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 1389.57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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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金融IT综合应│ ---│ 0.00│ 8832.81万│ 105.74│-1152.25万│ 2024-12-31│
│用软件解决方案研发│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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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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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苏州工业园│ 1000.00万│人民币 │2024-08-13│2025-08-12│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区凌志软件│区凌志软件│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如皋有限公│ │ │ │ │ │ │ │
│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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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公司员工 │ 23.19万│人民币 │2024-08-18│--- │连带责任│否 │否 │
│区凌志软件│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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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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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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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志软件”“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剩余超募资金1389.57万元及超募资金的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用于投资在建项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项目名称:基于AIGC的软件开发生态链智能平台及垂域大模型应用
投资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额为4610.73万元,其中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超募
资金1389.57万元及超募资金的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补
足。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在建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环境、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市场情况变化
等因素带来的不确定风险;
2、本次在建项目完成后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技术迭代、市场竞争等方面的经营风险,可
能存在相关技术不能完全契合最新的市场需求、研发成果的转化效率不及预期等风险。
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
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超募资金1389.57万元及超募
资金的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用于投资“基于AIGC的软件开发生态链智能平台及垂域大模型
应用”项目,并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次投入。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风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投
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4月7日作出的《关于同意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1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9
71.49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7466.92万元(不含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38504.5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了众会字(2020)第0183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
同意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
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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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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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6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388弄5号楼5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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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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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9月5日,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9.6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
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5,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9.6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21元/股(含),
将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调整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除上述调
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二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
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
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0.8元/股(含)。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苏州工业园
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40)。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2月20日,公司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
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04)。
(二)截至2025年9月4日,公司完成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已实际回购公
司股份3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75%,回购最高价格为14.7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11
.6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708168.65元(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
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
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
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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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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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会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监
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30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4月2日,公司披露了《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
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5年4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2025年4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20名激励对象授予19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
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5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调整授予价格,确定2025年7
月30日为预留授予日,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1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调整事项说明
(一)调整事由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7月9日实施完毕,本次利润分配以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的公司A股总股本40001000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3750000股后的股份386260
003股为基数,向全体A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为772520
00.60元(含税)。因存在差异化分红,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
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386260003股×0.20元)÷400010003股≈
0.1931元/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
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
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将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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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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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年7月30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100.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0,001.00万股的0.25%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10.81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
据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凌志软件”)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7月3
0日为预留授予日,并以10.8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100.00万股限制
性股票。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会议,审
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
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30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
4月2日,公司披露了《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5年4月12日,公司披露了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
定2025年4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20名激励对象授予1,9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5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调整授予价格,确定2025年7月30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1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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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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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方:被担保人无锡凌志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
锡凌志”)、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如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皋凌志”),系苏州工业园
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无锡凌志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
保额度为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拟为如皋凌志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4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包含本次担保,公司已实际为如皋凌志提供的担保余
额为1000万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或发生涉及诉讼的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本次担保是否经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本次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融资工作,公司拟为无锡凌志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
过4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拟为如皋凌志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
币。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被担保人管理层负责实施。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人与
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生效法
律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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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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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方:被担保人系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员工,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
本次担保金额:在提供担保额度的期限内,公司拟为公司员工租赁公租房提供担保额度为
不超过600万元。在本次向员工提供担保额度前,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员工租房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向本公司员工租赁公租房提
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本次担保是否经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员工租房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支持本公司员工租赁公租房,公司拟
根据要求为符合条件的本公司员工租赁公租房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提供担
保额度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实施,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公司、
被担保人与合作方等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生效法律文
件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拟为公司员工提供上述担保,被担保的公司员工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具体的担保对象,根据公司员工申请,经公司人力资源部等部门审核,并经相关主体审核
符合入住条件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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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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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4月17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900.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0,001.00万股的4.75%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11.00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
据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以2025年4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并以11.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2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900.
00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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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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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凌志软件”)为减少因日元汇
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拟进
行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预计折合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额度有效期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交易违约风险和其他风险,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在对日本的业务中外汇收付金额较大,为减少因日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
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为
依托公司的对日业务背景,以避险为主,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不进行单
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包括子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
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前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最高额度是指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
汇衍生产品业务等,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日元。
(五)交易期限
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交易额度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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