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89 力合微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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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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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融资/以公 │ ---│ ---│ ---│ 547.24│ ---│ 人民币│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 │ │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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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以 │ ---│ ---│ ---│ 37527.21│ 193.13│ 人民币│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 │ │ │ │ │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 │ │ │ │ │
│融资产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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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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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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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 1.36亿│ 434.78万│ 4122.04万│ 26.07│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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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光伏及电池智慧│ 1.53亿│ 2562.98万│ 3360.63万│ 21.96│ ---│ ---│
│管理PLC芯片研发及 │ │ │ │ │ │ │
│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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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家居多模通信网│ 1.37亿│ 1767.56万│ 3087.94万│ 22.54│ ---│ ---│
│关及智能设备PLC芯 │ │ │ │ │ │ │
│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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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高速电力线通│ 6421.00万│ ---│ 6213.91万│ 100.00│ ---│ ---│
│信芯片研发及产业化│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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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功率无线通信芯片│ 5046.00万│ ---│ 4297.13万│ 100.00│ ---│ ---│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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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储备资金项目 │ 9000.00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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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自主芯片的物联│ 6674.00万│ ---│ 5198.58万│ 100.00│ ---│ ---│
│网应用开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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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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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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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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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过去12个月内曾为第一大股东的间接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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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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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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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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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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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第一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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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房屋租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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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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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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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力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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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第一大股东控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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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物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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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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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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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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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过去12个月内曾为第一大股东的间接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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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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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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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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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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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第一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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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房屋租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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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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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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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力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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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第一大股东控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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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物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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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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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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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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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
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39.00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
股计划,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分别于2024年10月19日、2024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85)。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11月21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二)截至2025年4月17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227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5%,回购最高
价格28.66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2.99元/股,回购均价26.0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20401.95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
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
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
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情
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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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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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
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
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上市公司持续优化经营和规范
治理,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
报”专项行动方案。
一、聚焦主业谋发展,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作为一家以芯片为核心竞争力的高科技公司,持续进行研发和技术创新,高度重视芯
片产品系列化、多元化发展。历经22年的研发积累,截至2024年末已拥有94项专利获得授权,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证书66项,软件著作权137项。公司凭借长期积淀的技术创新能力,持续参
与多项行业或团体标准的制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团体标准2
3项,其中国际标准1项、国家标准12项、行业/团体标准10项。
2024年公司研发投入合计8901.68万元,同比增长8.59%。公司保持高水平的研发投入,将
为公司在技术创新及产品开发方面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报告期内,公
司在继续保持智能电网市场领先优势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智慧光伏和电池BMS新能源以及智能
家居多款芯片项目的布局——包括智慧光伏及电池智慧管理PLC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智能
家居多模通信网关及智能设备PLC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基于MIMO的新一代宽带载波算法研
发项目等,以集成电路芯片技术为源头、以智能电网、光伏新能源、综合能效管理、智能家居
、智慧酒店、智能照明等场景为应用方向,构建芯片及芯片级完整方案的产品研发路线,并取
得了一系列研发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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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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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计划以土地及房地产抵押、应收款质押、票
据质押、信用、担保等方式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等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
合授信,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承兑、保函、贸易融资、信用证、承诺等
(具体业务种类、额度和期限,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视公司运营资金
的实际需求决定。授信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起止日期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拟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
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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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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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
,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深圳市力合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
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及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和转增总额,
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84,336,665.14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0,154,598.46元。经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不送
红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
润分配的权利,也不参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121,176,969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358,22
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245,623.2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42.98%,同时,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转
增24,163,74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份数增加至145,340,718股(最终转增股数及总股本数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
/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和每股转增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和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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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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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19,39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19,39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2日。
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1,036,484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6%。其中519,395
股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3%;
517,089股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由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过户登记。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及《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公
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的股份登记工作。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上述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数已剔除12名不符合归属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2,303股全部作废失效。
3、上表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之后调整的股数。
4、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副总经理高峰先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激励计划第三
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397股,上述已满足本次归属条件但未办理归属的14,397股限制
性股票作废失效。故本归属期实际归属人数为117人,实际归属股份395,261股。
2、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上表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之后调整的股数。
3、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副总经理高峰先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激励计划第一
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397股,上述已满足本次归属条件但未办理归属的14,397股限制
性股票作废失效。故本归属期实际归属人数为147人,实际归属股份641,223股。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
票,517,089股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519,395股来源于公司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次归属人数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归属117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归属14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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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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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
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39.00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
股计划,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分别于2024年10月19日、2024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8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4年11月2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3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8.66元/股、最低价为28.3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979979.40元
(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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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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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
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
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
议。2021年8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30
)。
3、2021年8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8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关于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1-032)。4、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
年8月25日为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
5、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8.60元/股
调整为28.4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
了核查意见。
6、2023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8.40元/股调整
为28.1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
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
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股票来源内容进行修订;同时同意
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8.15元/股调整为23.17元/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96,200股调整为475,329股。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8、2024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12名激励对象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2,303股不得归属,由公司全部作废;以及部分激励对象本期个人层面绩效
考核结果对应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未能达到100%,上述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共计13,368股全部作废。综上所述,合计作废处理上述人员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5
,671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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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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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655620股。
归属限制性股票来源: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调整前):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057.0770
万股的1.99%。其中,首次授予16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057.0
770万股的1.59%,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预留4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057.0770万股的0.40%,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
3、授予价格(调整前):25.00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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