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90 新致软件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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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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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11-25│ 10.73│ 4.1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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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7-06│ 8.94│ 1872.75万│
├───────────┼───────────┼───────────┼───────────┤
│可转债 │ 2022-09-27│ 100.00│ 4.7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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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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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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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科技成果转│ 4000.00│ ---│ 6.68│ ---│ -492.52│ 人民币│
│移转化创业投资合伙│ │ │ │ │ │ │
│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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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科技股权投│ 2800.00│ ---│ 1.44│ ---│ -28.36│ 人民币│
│资基金(有限合伙)│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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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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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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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paas平台项目│ 3.42亿│ 6308.70万│ 2.08亿│ 60.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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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32亿│ 0.00│ 1.32亿│ 99.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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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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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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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大连共兴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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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参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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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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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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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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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联合永道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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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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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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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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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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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大连共兴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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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参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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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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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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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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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大连共兴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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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参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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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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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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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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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联合永道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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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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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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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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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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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大连共兴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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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参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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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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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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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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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郭玮、上海乾耀迦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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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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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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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 │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
│ │及取得上述批准的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发行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
│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实际控制人郭玮先生和其控制的企业乾耀│
│ │迦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郭玮先生和乾耀迦晟认购公司本│
│ │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
│ │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
│ │会导致控股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2024年10月8日,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召开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
│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本次向特定│
│ │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
│ │以发行价格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31152646股股票(含本数 │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郭玮先生和其控制的企业乾 │
│ │耀迦晟,发行对象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郭玮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乾│
│ │耀迦晟系其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郭玮先│
│ │生、乾耀迦晟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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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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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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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致软│武汉新致 │ 1440.00万│人民币 │2019-12-05│2021-12-05│连带责任│是 │未知 │
│件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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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致软│深圳新致 │ 1000.00万│人民币 │2020-06-05│2021-06-04│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件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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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亿蓝德│日本新致 │ 632.36万│人民币 │2015-08-28│2025-06-3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日本晟欧│ │ │ │ │ │担保 │ │ │
│(注1)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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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致软│百果信息 │ 500.00万│人民币 │2020-06-05│2021-06-04│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件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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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致软│新致晟欧 │ 500.00万│人民币 │2020-06-05│2021-06-04│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件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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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致软│重庆新致 │ 500.00万│人民币 │2020-06-05│2021-06-0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件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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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致软│新致云服 │ 300.00万│人民币 │2020-05-12│2021-05-1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件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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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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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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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致软件”或“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同意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调整为公司从
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2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核
查意见。
2、2023年12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2023-074),独立董事朱炜中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3年12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3-080)。
4、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
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
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3年12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
查报告》(2023-085)。
5、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
(一)调整事由
根据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披露指南》”)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好地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拟对上述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来源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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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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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3日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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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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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56家。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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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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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派,也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92,740.19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47,992,338.01元。
2024年12月17日,公司实施了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共计人
民币9,099,785.63元(含税),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
2024年度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
股份5,223,181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713,799.81元,该部分可计入2024年度现金分红
的金额为61,713,799.81元,合计2024年度已分红金额为70,813,585.44元,合计分红金额占合
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875.03%,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计划如下: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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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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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
年6月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中50%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剩下的股份将
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回购股份
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于2024年2月7日披露的《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于2024年4月30日
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因公司进行2023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于2024年7月17日调整为19.92元/股,根据
上述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9.92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为2510
040股至502008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9624%至1.9247%。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
24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
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因公司进行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于2024年12月17日调整为19.89元/股
,根据上述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9.89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
为2513826股至5027652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9478%至1.8957%。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实施2024年前
三季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4年2月6日,公司首次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389046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403%,回购成交
的最高价为12.58元/股,最低价为10.6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038749.45元(不
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
w.sse.com.cm)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7)。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52231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69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39元/股,最低
价为9.8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713799.81元(不含交易费用)。
3、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总额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
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的股权分
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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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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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召开日期:2025年2月6日
会议债权登记日:2025年1月27日
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债
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2号)同意注册,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48481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
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481.00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92号文同意,公司48481.00万元可转换公司
债券已于2022年11月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致转债”,债券代码“1
18021”。
2024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
24年6月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将20
24年回购计划回购股份中50%的股份(以本次回购完成后具体回购的股份总数为计算基准)用
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
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2231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9
692%。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713799.81元(不含交易费用)。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的规定,当公司减资、合并等变化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公司决定召开“新致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新致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年2月6日(星期四)14:00
(四)会议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杉路308号5楼会议中心(五)会议召开和投票
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六)会议的债权登记日:2025年1月27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债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债券持有
人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3、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出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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