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90 新致软件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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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11-25│ 10.73│ 4.1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7-06│ 8.94│ 1872.75万│
├───────────┼───────────┼───────────┼───────────┤
│可转债 │ 2022-09-27│ 100.00│ 4.75亿│
├───────────┼───────────┼───────────┼───────────┤
│增发 │ 2026-05-28│ 9.57│ 2.91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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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科技成果转│ 4000.00│ ---│ 6.57│ ---│ 124.00│ 人民币│
│移转化创业投资合伙│ │ │ │ │ │ │
│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
│上海金融科技股权投│ 2800.00│ ---│ 1.47│ ---│ 11.84│ 人民币│
│资基金(有限合伙)│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分布式paas平台项目│ ---│ 2488.78万│ 2.33亿│ 67.93│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1.32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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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25 │交易金额(元)│1953.54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前海恒道智融信息技术有限公│标的类型 │股权 │
│ │司19.845%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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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新致软件有限公司 │
├──────┼────────────────────────────────────────┤
│卖方 │张锋 │
├──────┼────────────────────────────────────────┤
│交易概述 │交易简要内容: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
│ │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新致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致”)拟收购深圳市前海│
│ │恒道智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恒道”)49%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823.56│
│ │万元。 │
│ │ 交易对象:张锋,所持的深圳恒道19.845%股权,对应交易金额(万元)1953.5418; │
│ │ 张俊贤,所持的深圳恒道16.366%股权,对应交易金额(万元)1611.0690; │
│ │ 许欢,所持的深圳恒道9.310%股权,对应交易金额(万元)916.4764; │
│ │ 李洪春,所持的深圳恒道2.254%股权,对应交易金额(万元)221.8838; │
│ │ 谢少萍,所持的深圳恒道0.735%股权,对应交易金额(万元)72.3534; │
│ │ 胡静雅,所持的深圳恒道0.490%股权,对应交易金额(万元)48.2356。 │
└──────┴────────────────────────────────────────┘
┌──────┬────────────────┬──────┬────────────────┐
│公告日期 │2025-09-25 │交易金额(元)│1611.07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前海恒道智融信息技术有限公│标的类型 │股权 │
│ │司19.845%股权 │ │ │
├──────┼────────────────┴──────┴────────────────┤
│买方 │深圳新致软件有限公司 │
├──────┼────────────────────────────────────────┤
│卖方 │张俊贤 │
├──────┼────────────────────────────────────────┤
│交易概述 │交易简要内容: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
│ │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新致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致”)拟收购深圳市前海│
│ │恒道智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恒道”)49%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823.56│
│ │万元。 │
│ │ 交易对象:张锋,所持的深圳恒道19.845%股权,对应交易金额(万元)1953.5418; │
│ │ 张俊贤,所持的深圳恒道16.366%股权,对应交易金额(万元)1611.0690; │
│ │ 许欢,所持的深圳恒道9.310%股权,对应交易金额(万元)916.4764; │
│ │ 李洪春,所持的深圳恒道2.254%股权,对应交易金额(万元)221.8838; │
│ │ 谢少萍,所持的深圳恒道0.735%股权,对应交易金额(万元)72.3534; │
│ │ 胡静雅,所持的深圳恒道0.490%股权,对应交易金额(万元)48.2356。 │
└──────┴────────────────────────────────────────┘
┌──────┬────────────────┬──────┬────────────────┐
│公告日期 │2025-09-25 │交易金额(元)│916.48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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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前海恒道智融信息技术有限公│标的类型 │股权 │
│ │司9.310%股权 │ │ │
├──────┼────────────────┴──────┴────────────────┤
│买方 │深圳新致软件有限公司 │
├──────┼────────────────────────────────────────┤
│卖方 │许欢 │
├──────┼────────────────────────────────────────┤
│交易概述 │交易简要内容: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
│ │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新致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致”)拟收购深圳市前海│
│ │恒道智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恒道”)49%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823.56│
│ │万元。 │
│ │ 交易对象:张锋,所持的深圳恒道19.845%股权,对应交易金额(万元)1953.5418; │
│ │ 张俊贤,所持的深圳恒道16.366%股权,对应交易金额(万元)1611.0690; │
│ │ 许欢,所持的深圳恒道9.310%股权,对应交易金额(万元)916.4764; │
│ │ 李洪春,所持的深圳恒道2.254%股权,对应交易金额(万元)221.8838; │
│ │ 谢少萍,所持的深圳恒道0.735%股权,对应交易金额(万元)72.3534; │
│ │ 胡静雅,所持的深圳恒道0.490%股权,对应交易金额(万元)48.2356。 │
└──────┴────────────────────────────────────────┘
┌──────┬────────────────┬──────┬────────────────┐
│公告日期 │2025-09-25 │交易金额(元)│221.88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前海恒道智融信息技术有限公│标的类型 │股权 │
│ │司2.254%股权 │ │ │
├──────┼────────────────┴──────┴────────────────┤
│买方 │深圳新致软件有限公司 │
├──────┼────────────────────────────────────────┤
│卖方 │李洪春 │
├──────┼────────────────────────────────────────┤
│交易概述 │交易简要内容: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
│ │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新致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致”)拟收购深圳市前海│
│ │恒道智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恒道”)49%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823.56│
│ │万元。 │
│ │ 交易对象:张锋,所持的深圳恒道19.845%股权,对应交易金额(万元)1953.5418; │
│ │ 张俊贤,所持的深圳恒道16.366%股权,对应交易金额(万元)1611.0690; │
│ │ 许欢,所持的深圳恒道9.310%股权,对应交易金额(万元)916.4764; │
│ │ 李洪春,所持的深圳恒道2.254%股权,对应交易金额(万元)221.8838; │
│ │ 谢少萍,所持的深圳恒道0.735%股权,对应交易金额(万元)72.3534; │
│ │ 胡静雅,所持的深圳恒道0.490%股权,对应交易金额(万元)48.2356。 │
└──────┴────────────────────────────────────────┘
┌──────┬────────────────┬──────┬────────────────┐
│公告日期 │2025-09-25 │交易金额(元)│72.3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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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前海恒道智融信息技术有限公│标的类型 │股权 │
│ │司0.735%股权 │ │ │
├──────┼────────────────┴──────┴────────────────┤
│买方 │深圳新致软件有限公司 │
├──────┼────────────────────────────────────────┤
│卖方 │谢少萍 │
├──────┼────────────────────────────────────────┤
│交易概述 │交易简要内容: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
│ │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新致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致”)拟收购深圳市前海│
│ │恒道智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恒道”)49%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823.56│
│ │万元。 │
│ │ 交易对象:张锋,所持的深圳恒道19.845%股权,对应交易金额(万元)1953.5418; │
│ │ 张俊贤,所持的深圳恒道16.366%股权,对应交易金额(万元)1611.0690; │
│ │ 许欢,所持的深圳恒道9.310%股权,对应交易金额(万元)916.4764; │
│ │ 李洪春,所持的深圳恒道2.254%股权,对应交易金额(万元)221.8838; │
│ │ 谢少萍,所持的深圳恒道0.735%股权,对应交易金额(万元)72.3534; │
│ │ 胡静雅,所持的深圳恒道0.490%股权,对应交易金额(万元)48.2356。 │
└──────┴────────────────────────────────────────┘
┌──────┬────────────────┬──────┬────────────────┐
│公告日期 │2025-09-25 │交易金额(元)│48.24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前海恒道智融信息技术有限公│标的类型 │股权 │
│ │司0.490%股权 │ │ │
├──────┼────────────────┴──────┴────────────────┤
│买方 │深圳新致软件有限公司 │
├──────┼────────────────────────────────────────┤
│卖方 │胡静雅 │
├──────┼────────────────────────────────────────┤
│交易概述 │交易简要内容: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
│ │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新致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致”)拟收购深圳市前海│
│ │恒道智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恒道”)49%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823.56│
│ │万元。 │
│ │ 交易对象:张锋,所持的深圳恒道19.845%股权,对应交易金额(万元)1953.5418; │
│ │ 张俊贤,所持的深圳恒道16.366%股权,对应交易金额(万元)1611.0690; │
│ │ 许欢,所持的深圳恒道9.310%股权,对应交易金额(万元)916.4764; │
│ │ 李洪春,所持的深圳恒道2.254%股权,对应交易金额(万元)221.8838; │
│ │ 谢少萍,所持的深圳恒道0.735%股权,对应交易金额(万元)72.3534; │
│ │ 胡静雅,所持的深圳恒道0.490%股权,对应交易金额(万元)48.2356。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北京联合永道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持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大连共兴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参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上海彦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参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北京联合永道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持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大连共兴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参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0-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上海新致软│武汉新致 │ 1440.00万│人民币 │2019-12-05│2021-12-05│连带责任│是 │未知 │
│件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上海新致软│深圳新致 │ 1000.00万│人民币 │2020-06-05│2021-06-04│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件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日本亿蓝德│日本新致 │ 632.36万│人民币 │2015-08-28│2025-06-3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日本晟欧│ │ │ │ │ │担保 │ │ │
│(注1) │ │ │ │ │ │ │ │ │
├─────┼─────┼─────┼────┼─────┼─────┼────┼───┼───┤
│上海新致软│百果信息 │ 500.00万│人民币 │2020-06-05│2021-06-04│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件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上海新致软│新致晟欧 │ 500.00万│人民币 │2020-06-05│2021-06-04│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件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上海新致软│重庆新致 │ 500.00万│人民币 │2020-06-05│2021-06-0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件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上海新致软│新致云服 │ 300.00万│人民币 │2020-05-12│2021-05-1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件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6-16│其他事项
──────┴──────────────────────────────────
1、发行股票的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股票的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3、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31347961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未
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发行股数不低
于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5、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
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4年10月9
日)。发行价格为9.6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
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前述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者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
调整后发行价格。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
利润分配的议案》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
于2024年12月17日实施完毕,按照上述现金红利进行除息计算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由9.63元/股,调整为9.60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
利润分配的议案》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于2025年12月
19日实施完毕,按照上述现金红利进行除息计算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9.
60元/股,调整为9.57元/股。
6、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86.77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
民币9297738.8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0702247.96元。
──────┬──────────────────────────────────
2026-05-27│其他事项
──────┴──────────────────────────────────
鉴于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致软件”)第四届董事会即将
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董事会开展了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
,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完成任职资
格审核后,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附件:李峰先生简历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李峰先生未持有新致软件的股票。
──────┬──────────────────────────────────
2026-05-27│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杉路308号(陆家嘴智慧谷T6栋)五楼会议
中心
──────┬──────────────────────────────────
2026-05-13│价格调整
──────┴──────────────────────────────────
重要内容提示:鉴于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
润分配、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根据《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9.63元/股调整为9.
57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31,152,646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31,347,962股(含本数)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
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发行关于发行价格
和发行数量方案如下:(一)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4年10月9日)。发行价格为9.6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
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前述
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者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
调整后发行价格。
(二)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计算得出,
数量不足1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即发行数量不超过31,152,646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
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中国证监会最终注册的发行数量与前款数量不一致,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同时募集资金总额作相应调整。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发行价格按规定进行调整的,本次发行数量亦将予以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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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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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致软件”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桂春玲女
士因达到法定年龄退休,其退休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桂春玲女士通过上海前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18%股份。
桂春玲女士任职期间负责的工作已妥善交接,其离任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
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的工作开展。目前公司的技术研
发工作均正常进行。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任的具体情况
核心技术人员桂春玲女士因达到法定年龄退休,其退休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桂春玲女士在任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
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桂春玲女士,2000年加入公司,历任金融行业银行业务项目开发经理、项目管理总监,任
职期间负责参与公司银行项目技术研发及管理工作,退休前任公司顾问专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桂春玲女士间接持有公司0.18%股份。
(二)知识产权情况
桂春玲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的研发工作,期间参与申请《新致基金交易管理平
台软件》《新致贵金属综合业务交易平台软件》等多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前述知识产权所有
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任不影响公
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三)保密协议情况
根据公司与桂春玲女士签署的《保密协议》等相关条款,桂春玲女士对其在工作过程中知
悉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包括且不限于生产、技术信息、经营信息、财务信息等)具有保密义
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桂春玲女士有违反《保密协议》的情形。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桂春玲女士已在离任前完成与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能够支
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工作。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
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大专业技术人员
的引进和培养,优化研发人员考核奖励机制,不断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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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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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布式paas平台项目”(以下简称“可转债募投项目”)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4月”调整为“2027年4月”。
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其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
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
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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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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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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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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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
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年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
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
定的减值迹象。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2025年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为3388.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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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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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
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邵振宇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翁秀波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戴金燕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
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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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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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派,也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4,194,128.09元;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7,365,589.93
元;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84,194,128.09元。2025年12月19日,公司实施了2025年前三季
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共计人民币9,110,005.38元(含税),具体详见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
公司2025年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同时结合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和资金
需求,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发展情况,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计划如下: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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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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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
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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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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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数量:3059000元(30590张)
赎回兑付金额:3086002.54元(含当期利息)
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3月25日
可转债摘牌日:2026年3月25日
一、本次可转债赎回的公告情况
(一)赎回条件成就情况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2月5日
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3.69元/股),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新致转债”当期转股价的130%。根据《上海
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
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已触发“新致转债”提前赎回条件。
(二)赎回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新致
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
“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新致转债”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赎回“新致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6-009)。
2026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新致转债
”赎回暨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并于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24日期间披
露了9次关于实施“新致转债”赎回暨摘牌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赎回相关事项如下:
1、赎回登记日:2026年3月24日
2、赎回对象范围:本次赎回对象为2026年3月24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新致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3、赎回价格: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可转债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0.8827元/张。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本次可
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5年9月27日至2026年9月26日),票面利率为1.80%。
计息天数:自起息日2025年9月27日至2026年3月25日(算头不算尾)共计179天。每张债
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1.80%×179/365≈0.8827元/张(四舍五入后保留四位
小数)。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8827=100.8827元/张
4、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3月25日
5、可转债摘牌日: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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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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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登记日:2026年3月24日
赎回价格:100.8827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3月25日
最后交易日:2026年3月19日
截至2026年3月10日收市后,距离2026年3月19日(“新致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7个交
易日,2026年3月19日为“新致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最后转股日:2026年3月24日
截至2026年3月10日收市后,距离2026年3月24日(“新致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0个交
易日,2026年3月24日为“新致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新致转债”将自2026年3月2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10.53元/股的转股价格进
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0.8827元/张)被强制赎回
。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新致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投资损失。
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2月5日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130%(即13.69元/股),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
于“新致转债”当期转股价的130%。根据《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
已触发“新致转债”提前赎回条件。
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新致
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
“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新致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新致
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
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
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本次可
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
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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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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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11669.47万元,同比增加6.09%;实现营业利润-12001.9
3万元,同比降低1484.94%;实现利润总额-12118.60万元,同比降低2105.69%;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953.13万元,同比降低1577.0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592.75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22927.83万元,较期初增长4.06%;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3
7244.72万元,较期初降低5.88%。
2.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情况
1)2025年度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为21.1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为6.09%。2025年,
公司坚定实施“全面拥抱人工智能”发展战略,在稳固传统IT解决方案业务的基础上,深度推
进人工智能技术与核心业务融合,业务结构有所调整,收入增长主要是创新业务和IT产品销售
及增值服务带来的。而上述新业务受行业特性、市场环境影响,相关产品规模化商业落地需要
一定时间周期。目前该业务相关项目定制化程度较高,收入确认依赖客户验收,易受客户预算
与决策周期影响,导致新业务的规模及盈利情况未达预期,所以整体毛利率有所下降。
2)2025年度公司计提授予员工限制性股票费用为2711.22万元,计提可转债利息为1708.1
4万元,合计4419.36万元,导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降低。
3)研发、市场投入:公司为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积极抢抓人工智能技术的历史新机
遇,强化相关技术的研发投入;同时,公司加大新产品市场拓展力度,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
加。上述投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期利润。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报告期内,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基本每股收益等指标下降的主要原因如下:
1、受外部宏观环境及公司内部战略布局等多重因素影响,传统业务IT解决方案有所收缩
,而新业务相关产品规模化商业落地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导致了公司整体毛利率有所下降;
2、公司在人工智能方面持续创新,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研发费用较去
年同期增加;同时,公司加大新产品市场拓展力度,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
3、本年度计提授予员工限制性股票费用及可转债利息合计4419.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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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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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
年度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000万元到-13000万元。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0200万元到-14800万元。
(一)利润总额:604.2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09.27万元。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11.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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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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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杉路308号(陆家嘴智慧谷T6栋)五楼会议
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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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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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致软件”)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公司经
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已于2025年12
月16日起生效。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
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
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耿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
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耿琦先生的简
历详见附件。
附件:耿琦先生简历
耿琦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新西兰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奥克兰商学
院国际贸易和市场营销专业,曾任职于新西兰Telcom电信公司、上海够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成都鲨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耿琦先生直接持有新致软件0.0304%股权,持有上海前置通信技术有
限公司1.4544%的股权,上海前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持有新致软件23.80%的股权。耿琦先生与
公司其他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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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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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致软件”或“公司”)独立董事王钢已连续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辞去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中的职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姜开达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姜开达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
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
形,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及工作经验,同意姜开达先生作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
议案》,同意提名姜开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姜开达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若姜开达先生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
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上述任期均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附件:
姜开达先生简历
姜开达先生,1980年出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新闻传播学硕士。
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上海交通大学计算机学院硕士生导师。曾获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奖”
、上海市第十四届“上海IT青年新锐”、上海市第四届首席安全官评选十佳CSO、上海市青年
五四奖章、上海市新耀东方风采人物(赋能全局转换奖)。
现任上海交通大学信息化推进办公室副主任、网络信息中心副主任、网信办副主任、上海
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技术监测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信息化分会秘书长助理、
中国教育技术协会网络安全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长期致力于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管理与技术研究,在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安全漏洞挖掘
和应急响应、教育系统安全体系建设、网络安全人才培养等方面都作出了突出贡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开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法定的任职资格条件,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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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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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2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月2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杉路308号(陆家嘴智慧谷T6栋)五楼会议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1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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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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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为:202万股。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于2026年1月7日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2、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4日在公司内部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
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2023年12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新致软件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2023-080)。
3、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3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
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85)。
4、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
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同意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股票来源调整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公
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2025年6月3日公司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
6、2025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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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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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致软件”或“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
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2)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4日在公司内部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
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2023年12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新致软件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
见》(公告编号:2023-080)。
(3)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3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85)。
(4)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上述事项
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同意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股票来源调整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2025年6月3日公司召
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
(6)2025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
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2024年7月10日及2024年12月10日,公司分别公告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
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
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
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授予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5.00-0.08-0.035=14.89元/股。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
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授予价格由15.00元/股调整为14.89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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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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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02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0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6289.7458万股的3.84%。
(3)授予价格(调整后):14.89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
每股14.89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授予股票来源已经审议后
修改为回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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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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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王钢
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钢先生自2019年10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目前已连续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王钢先生向公司董事会申
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中的
职务。辞职后,王钢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钢先生未持有公司
股份。
鉴于王钢先生辞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钢先生辞任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
日起生效。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王钢先生
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
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积极推动并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的提名和选举。
王钢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
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王钢先生在其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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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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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A股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
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
司的净利润为31021921.87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30623269.36
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
和财务水平,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拟定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发红股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62897458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2611590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110005.38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的29.3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发生变动,或因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无需再进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
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资
金需求以及回报投资者的初衷,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
司章程》等关于分红政策的要求,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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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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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
关事宜。并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根据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的有效期均为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12个月。
鉴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
发行相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
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26年10月23日。除延长上述
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延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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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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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发
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新致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致”)拟收购深圳市前海
恒道智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恒道”)49%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823.56万
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
障碍,不需要履行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之外的其他特殊审批事项。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增强公司在华南地区金融领域的竞争能力,能够获取更多的区域客户及业务机会,根据
公司进一步完善在华南地区的战略布局的规划,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新致拟与深圳恒道自然人
股东张锋、张俊贤、许欢、李洪春、谢少萍、胡静雅签署《关于深圳市前海恒道智融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的股权购买协议》(以下简称“购买协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一致确定,深圳
新致拟以人民币1953.5418万元收购张锋持有的深圳恒道19.84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19
84.50万元)、以人民币1611.0690万元收购张俊贤持有的深圳恒道16.366%股权(对应注册资
本人民币1636.60万元)、以人民币916.4764万元收购许欢持有的深圳恒道9.310%股权(对应
注册资本人民币931.00万元)、以人民币221.8838万元收购李洪春持有的深圳恒道2.254%股权
(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225.40万元)、以人民币72.3534万元收购谢少萍持有的深圳恒道0.735
%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73.50万元)、以人民币48.2356万元收购胡静雅持有的深圳恒道0
.49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49.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深圳新致对深圳恒道的持股
比例将由51%增加至100%,深圳恒道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新致的全资子公司。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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