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91 泰凌微 更新日期:2026-04-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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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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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8-16│ 24.98│ 13.5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1-22│ 16.10│ 1197.0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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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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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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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音频产品技术升│ 2.21亿│ 9532.80万│ 2.15亿│ 97.55│ ---│ ---│
│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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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T产品技术升级项 │ 2.45亿│ 7200.08万│ 1.59亿│ 64.89│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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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38亿│ 7993.21万│ 1.23亿│ 89.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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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Fi以及多模产品研│ 1.59亿│ 636.32万│ 5022.53万│ 31.53│ ---│ ---│
│发以及技术升级项目│ │ │ │ │ │ │
├─────────┼──────┼─────┼─────┼─────┼─────┼──────┤
│发展与科技储备项目│ 5.60亿│ ---│ ---│ ---│ ---│ ---│
├─────────┼──────┼─────┼─────┼─────┼─────┼──────┤
│超募资金 │ 3446.70万│ ---│ 3446.7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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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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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8 │交易金额(元)│8.5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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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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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磐启微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 │ │
│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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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STYLISH TECH LIMITED、上海芯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上海颂池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26名交易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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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STYLISH TECH LIMITED、上海芯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颂池投资管理中心│
│ │(有限合伙)等26名交易对方、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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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STYLISHTECHLIMITED│
│ │、上海芯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颂池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26名交│
│ │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上海磐启微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不含募集配套资金│
│ │金额)85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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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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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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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凌微电子│宁波泰芯微│ 6000.00万│人民币 │2025-02-20│---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上海)股│电子有限公│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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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凌微电子│湖州泰芯微│ 6000.00万│人民币 │2024-10-28│---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上海)股│电子有限公│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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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凌微电子│宁波泰芯微│ 2000.00万│人民币 │2025-11-12│---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上海)股│电子有限公│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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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凌微电子│泰凌微电子│ 611.74万│人民币 │2015-08-07│---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上海)股│(香港)有│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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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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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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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
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信用证、固定
资产贷款、票据贴现、票据质押贷款、存款质押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等,具体授信业务
品种、额度、期限和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该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无需公
司另行审议。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总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
公司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合同及法律文
件,并授权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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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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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2023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12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泰凌微电
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宁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3、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2023年12月2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0)。
4、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
自查,并于2023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泰凌微电子(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公告编号:2023-025)。
5、2024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均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均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8、202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废处理首次授予部分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
.05万股、1名激励对象放弃本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88万股及因44名激励对象2025年个人层面
绩效考核未达到“A、B+”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31万股,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10.24万股。
作废处理预留授予部分因7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40万股、因11名激励
对象2025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到“A、B+”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3531万股,合计作废
限制性股票2.7531万股。
上述限制性股票共计作废12.9931万股,本次作废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25
人变更为122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33人变更为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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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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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
区的薪酬水平,确认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并同步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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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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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37.68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股票
股票增值权拟行权数量:16.16万股
行权股票来源:不涉及实际股份,以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为虚拟标的泰凌微电子(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及
股票增值权第一个行权期归属/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方案及已履行的程序
1、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首次授予351.20万股,预留授予87.80万股(第一次预留授予32.57万股
、第二次预留授予55.23万股)。
(3)授予价格:13.72元/股(调整后)。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94人,第一次预留授予49人,第二次预留授予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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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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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增
值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2024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相关议案已于2024年11月25日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
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6日,公司对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12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64
)。
3、2024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
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70)。
4、2024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
票增值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已于2024年12月1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
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
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二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二次预留授予日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5年12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2024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二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更正公告》(公告编
号:2025-059)。
7、202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增值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及股票增值权第一个行权期归属/行权
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处理股票增值权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废处理股票增值权因1名激励对象离
职不得行权的股票增值权0.60万股。
本次作废后,本激励计划股票增值权激励对象由11人变更为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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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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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及每股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参与本次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
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127280477.4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06870886.92
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6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
40743536股,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4242687股后的股本236500849股为基数,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2909225.83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49.43%。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
红和回购金额合计62909225.8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9.43%。其中
,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
)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62909225.8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的比例49.43%。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4242687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
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可参与本次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
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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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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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82.7149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及已履行的程序
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
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首次授予330.00万股,预留授予30.00万股。
(3)授予价格:15.90元/股(调整后)。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131人,预留授予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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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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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确定以2025年6月26日为股权登记日,向截至当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5元(含税)
。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27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
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和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结合前述调整事由,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拟按如下公式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按上述公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为15.90元/股(
=16.10元/股-0.205元/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
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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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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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安永华明
”)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
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
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
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
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
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
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
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
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
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
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浩先生,于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制造业等行业
。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丽红女士,于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
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制造业等行业。
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汝洁女士,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199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上市公
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制造业等行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88万元(含2025年度内控审计费用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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