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93 新相微 更新日期:2025-05-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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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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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合集成 │ 5000.00│ ---│ ---│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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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信宏芯产投创│ 5000.00│ ---│ 33.33│ ---│ -100.83│ 人民币│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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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股份 │ 2985.07│ ---│ ---│ 458.37│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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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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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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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AMOLED显示驱动│ 4.93亿│ 229.28万│ 229.28万│ 0.47│ ---│ ---│
│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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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显示驱动芯片测│ 2.60亿│ 1267.23万│ 1551.20万│ 12.26│ ---│ ---│
│试生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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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先进显示芯片研│ 3.67亿│ 194.37万│ 1.84亿│ 61.44│ ---│ ---│
│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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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4.00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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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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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9 │转让比例(%) │6.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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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6.35亿 │转让价格(元)│2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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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3047.25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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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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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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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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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9 │交易金额(元)│6.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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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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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88126│标的类型 │股权 │
│ │00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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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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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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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相微”)股东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东微”)、股东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控产投│
│ │”)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将其所持有的新相微288126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
│ │的6.27%)、1659884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6%)转让给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股东北京 │
│ │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 │
│ │ 1.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
│ │ 甲方(转让方):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受让方):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 2.标的股份 │
│ │ 本次交易的标的股份系指甲方以协议转让方式向乙方转让的其持有新相微28812600股股│
│ │份 │
│ │ 3.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
│ │ 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20.83元/股,在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股 │
│ │份转让价款,合计为600166458.00元(大写:陆亿壹拾陆万陆仟肆佰伍拾捌元整),由乙方│
│ │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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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9 │交易金额(元)│3457.5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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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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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65988│标的类型 │股权 │
│ │4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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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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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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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相微”)股东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东微”)、股东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控产投│
│ │”)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将其所持有的新相微288126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
│ │的6.27%)、1659884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6%)转让给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股东北京 │
│ │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 │
│ │ 1.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
│ │ 甲方(转让方):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乙方(受让方):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 2.标的股份 │
│ │ 本次交易的标的股份系指甲方以协议转让方式向乙方转让的其持有新相微1659884股股 │
│ │份。 │
│ │ 3.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
│ │ 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20.83元/股,在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股 │
│ │份转让价款,合计为34575383.72元(大写:叁仟肆佰伍拾柒万伍仟叁佰捌拾叁元柒角贰分 │
│ │),由乙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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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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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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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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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5%以上的股东为其控股股东的企业及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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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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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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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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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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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5%以上的股东为其控股股东的企业及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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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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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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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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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周信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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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前任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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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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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周信忠先生、罗华东先生共同出资│
│ │设立深圳新相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
│ │“标的公司”),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认缴出资额1020.00万元,占比│
│ │51%,周信忠先生拟认缴出资额580.00万元,占比29%,罗华东先生拟认缴出资额400.00万元│
│ │,占比20%。 │
│ │ 周信忠先生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 │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
│ │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事项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
│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
│ │ 风险提示:1.由于标的公司的设立尚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存在一│
│ │定的不确定性。2.在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标的公司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变│
│ │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 │
│ │ 一、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推动资源整合,完善公司业务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 │加快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与周信忠先生、罗华东先生共同出资设立深圳新相技│
│ │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认缴出资额1020.00万元,占比51% │
│ │,周信忠先生拟认缴出资额580.00万元,占比29%,罗华东先生拟认缴出资额400.00万元, │
│ │占比20%。 │
│ │ 上述出资股东中,周信忠先生在本次投资前十二个月内曾为公司董事,于2024年2月5日│
│ │离任,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周信忠先生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投资构│
│ │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投资完成后,上述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与│
│ │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 │ 二、关联方及其他合作方基本情况 │
│ │ 1.关联自然人 │
│ │ (1)关联关系说明 │
│ │ 本次投资的标的公司的投资方之一周信忠先生系公司前任董事,已于2024年2月5日离任│
│ │,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周信忠先生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 │
│ │ (2)关联方情况说明 │
│ │ 周信忠,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住所为上海市,近三年职业和职务:2011│
│ │年1月至今,担任上海迪睿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10月 │
│ │至今,担任上海卡米其服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16年9月至今,担任上海乐 │
│ │菲服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1月至今,担任上海浚泉信投资有 │
│ │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17年10月至今,担任平阳源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年10月至今,担任温州集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兼总经理;2019年3月至今,担任杭州气味王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4月至2022年11月│
│ │,担任安徽中科昊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8月至今,担任深圳瀚翔脑科学技术股 │
│ │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4月至2024年2月,担任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
│ │10月至今,担任南宁初芯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9月至今,担任上海赞南科技 │
│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6月至今,担任普洱澜沧古茶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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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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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宏芯(香港)有限公司 1530.00万 3.33 53.46 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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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530.00万 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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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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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07 │质押股数(万股) │15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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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53.46 │质押占总股本(%) │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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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科宏芯(香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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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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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11-05 │质押截止日 │2025-11-12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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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11月05日科宏芯(香港)有限公司质押了1530.0万股给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
│ │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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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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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9-16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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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2.34 │质押占总股本(%) │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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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科宏芯(香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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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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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9-14 │质押截止日 │2024-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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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11-05 │解押股数(万股)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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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9月14日科宏芯(香港)有限公司质押了1000.0万股给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
│ │有限公司 │
│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科宏芯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延长质押期限 │
├────────┼──────────────────────────────────────┤
│解押说明 │2024年11月05日科宏芯(香港)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0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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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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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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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相微 │深圳新相技│ 3000.00万│人民币 │2024-12-11│2025-12-1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 │术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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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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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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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4年4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相微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谷至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
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相微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38)。
(四)2024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新相微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4-039)。
(五)2024年7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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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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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外汇市场风
险,降低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等业
务,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以积极应对外汇市场的不确定性。
交易金额及期限:公司及子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
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
)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
币1亿元(含),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该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交易额度。
审议程序: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套
期保值业务,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
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外汇市场风险,降低财
务费用,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等业务,来降低
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以积极应对外汇市场的不确定性。
2.交易规模
公司及子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
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任意时点最高余
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
3.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以及银行的授信额度,不涉及募集
资金。
4.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境外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
业务。
5.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在该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交易额度
。
6.授权事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公司及子公司进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
公司业务密切相关,以套期保值为基本目的,以风险中性理念为基本原则,有利于进一步提高
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降低财务费用,增
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旨在降低或规避相关风险,并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且为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配备了专人,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
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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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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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考核体系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议案已经提交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其中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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