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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海科技(68859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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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595 芯海科技 更新日期:2025-08-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9-16│ 22.82│ 4.9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2-11│ ---│ 5214.5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4-21│ 35.36│ 3553.15万│ ├───────────┼───────────┼───────────┼───────────┤ │可转债 │ 2022-07-21│ 100.00│ 4.0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1-19│ 35.36│ 794.5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2-22│ 35.36│ 155.94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海南火眼曦和股权投│ 1000.00│ ---│ 5.18│ ---│ 0.00│ 人民币│ │资私募基金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汽车MCU芯片研发及 │ 2.94亿│ 4017.84万│ 1.05亿│ 35.82│ ---│ ---│ │产业化项目 │ │ │ │ │ │ │ ├─────────┼──────┼─────┼─────┼─────┼─────┼──────┤ │高性能32位系列MCU │ 1.89亿│ 164.76万│ 1.66亿│ 88.03│ ---│ ---│ │芯片升级产业化项目│ │ │ │ │ │ │ ├─────────┼──────┼─────┼─────┼─────┼─────┼──────┤ │压力触控芯片升级产│ 1.76亿│ 329.53万│ 1.41亿│ 93.57│ ---│ ---│ │业化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16亿│ ---│ 1.08亿│ 100.00│ ---│ ---│ ├─────────┼──────┼─────┼─────┼─────┼─────┼──────┤ │智慧健康SOC芯片升 │ 1.81亿│ ---│ 1.45亿│ 93.69│ ---│ ---│ │级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芯海科技(│成都芯海创│ 1850.00万│人民币 │2021-10-21│2030-10-3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深圳)股份│芯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08-05│其他事项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70.00万股,其中本次授予70.00 万股,本次授予部分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42425592股的0.49%。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8月1日。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7.00元/股。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海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5 年8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8月1日为预留 授予日,并同意向8名激励对象以37.00元/股授予7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 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11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 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独立董事蔡一茂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 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 2025-08-05│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66.00万股(首次授予140.23万股、预留授予部分25.77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75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4238.1492万股的5.27%。 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60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4.21%,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00%;预留限制性股票15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0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00%。其中,预 留部分实际授予130万股,20万股因到期未授予而作废。 (3)授予价格: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均为16.60元/股。 (4)授予人数:首次授予177人,预留授予35人。 ──────┬────────────────────────────────── 2025-08-05│其他事项 ──────┴──────────────────────────────────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海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向董事长、总经理卢国建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向董事长、总经理卢国建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核 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 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10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 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独立董事蔡一茂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 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 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0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 号:2023-067)。 ──────┬────────────────────────────────── 2025-06-09│其他事项 ──────┴──────────────────────────────────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 国知发运字〔2025〕20号),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项专 利荣获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优秀奖,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获奖专利聚焦高精度高速小信号测量这一关键挑战,创新性地采用动态检测补偿技术 ,有效解决了传感测量中电流干扰问题,显著提升了微弱信号检测的精度,是万物互联时代小 信号检测技术的一项重要进步。通过此次在智能传感领域的关键创新,显著拓宽了高速精密信 号采集处理的应用范围,为智能传感技术的迭代升级提供了有效支撑。本次获奖专利成果解决 了模拟前端信号在实现高精度与低功耗协同测量方面的关键技术难点。其应用潜力覆盖各类移 动设备和物联网终端,为万物互联与智能化提供了重要的技术基础。目前,该技术已成功应用 于公司自主研发的多款信号调理核心芯片,包括高精度模拟Soc、ForceTouchSoC/AFE、高精度 ADC以及健康测量Soc/AFE等产品。未来应用可进一步拓展至工业自动化(如工业压力传感、电 力自动化、保护中继器、PLC模拟输入模块等)及电动汽车充电器计量系统,有效促进相关产 业的智能化发展。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完善知识产权布,为技术 创新构筑知识产权护城河。本次获奖,是对公司在高精度信号调理芯片技术领域研发能力和创 新成果的高度认可,有利于增强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巩固并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 优势。公司获得“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优秀奖”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3-29│对外担保 ──────┴────────────────────────────────── 被担保方: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市芯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芯海”)及控 股子公司深圳康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柚健康”)。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芯海科技”)拟在合肥芯海和康柚健康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 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其中为合肥芯海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人民币5000万元(含),为康柚健康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实际贷款 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合肥芯海和康柚健康与贷款 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295.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芯海科技为合肥芯海提供的担保事项需同时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进行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芯海科技全资子公司合肥芯海及控股子公司康柚健康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求 ,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公司2025年度发展计划,芯海科技拟在合肥芯海和康柚健康申请 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其中为合 肥芯海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同时芯海科技为合肥芯海提供的担保 事项需同时提供反担保;为康柚健康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实际贷款 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合肥芯海和康柚健康与贷款 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进行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 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后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之间。 ──────┬────────────────────────────────── 2025-03-29│其他事项 ──────┴──────────────────────────────────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海科技”)于2025年3月27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 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 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 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 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询价结果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 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 2025-03-29│其他事项 ──────┴──────────────────────────────────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第二期激励计划”) 和《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021年第二期考 核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中有14名 激励对象已离职,因此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 并由公司作废。因此,2021年第二期激励计划原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由103人调 整为89人,本次作废处理的2021年第二期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7.25万股(调整后), 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后)321.65万股调整为274.4万股(调整后)。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0230.61万元,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87.36万元,根据2021年第二期激励计划和2021年第二 期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2021年第二期激励计划的第三个归属期因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未达 成,现取消归属并作废2021年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68 .60万股。 综上,公司本次作废的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5.85万股,2021年第二期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调整为89人。 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3-29│其他事项 ──────┴──────────────────────────────────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海科技”或“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 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剩 余未分配利润滚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 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人民币-172873624.6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3 14900.54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的 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 2025-03-29│其他事项 ──────┴──────────────────────────────────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结合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 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 、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 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 准备。2024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4160.39万元 ──────┬────────────────────────────────── 2024-12-19│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年12月17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280.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97%。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年12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并同意向50名 激励对象以37.00元/股的授予价格授予2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 2024-11-28│对外担保 ──────┴──────────────────────────────────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 本次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是基于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 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按照金融机构的有关要求,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卢国建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最高额度的保证担保,具体担保 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需求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授信合同、担保合同 、贷款合同为准,公司及子公司不需要支付担保费用,也不需要提供反担保。 本次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已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 意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拟向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 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一般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额度、进口 押汇额度、信用证、保函、抵押贷款等,授信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批准后 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之间,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 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金 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实际需要来合理确定。 随着公司业务的持续推进,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原综合授信额度基础上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 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即累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 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一般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额度、进口押 汇额度、信用证、保函、抵押贷款等业务。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 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 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实际需要来合理确定。 本次增加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 需要,按照金融机构的有关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国建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 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最高额度的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 需求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授信合同、担保合同、贷款合同为准,公司及子公司不需要支付 担保费用,也不需要提供反担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之间,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或董事会相关 人员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合同、贷款合同、 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 2024-11-28│其他事项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16日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 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芯海科技”)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蔡一茂先生作为征集人 ,就公司拟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等相关议案向 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蔡一茂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蔡一茂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蔡一茂先生 曾于2006年8月至2009年8月在韩国三星电子半导体研究院任职,担任高级研究员;2009年8月 至今任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副教授、教授;2022年1月至今担任北京大学集成电路学院 院长;2019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 征集人蔡一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 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 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形成对核心骨干人才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促进公司长远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 条件。 ──────┬────────────────────────────────── 2024-11-28│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海科技”)于2024年11月26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2024-11-28│其他事项 ──────┴──────────────────────────────────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芯海科技(深圳)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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