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95 芯海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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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火眼曦和股权投│ 1000.00│ ---│ 0.05│ ---│ ---│ 人民币│
│资私募基金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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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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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32位系列MCU │ 1.89亿│ 164.76万│ 1.66亿│ 88.03│ ---│ ---│
│芯片升级产业化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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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MCU芯片研发及 │ 2.94亿│ 1221.40万│ 7735.74万│ 26.31│ ---│ ---│
│产业化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16亿│ ---│ 1.08亿│ 100.00│ ---│ ---│
├─────────┼──────┼─────┼─────┼─────┼─────┼──────┤
│压力触控芯片升级产│ 1.76亿│ 329.53万│ 1.41亿│ 93.57│ ---│ ---│
│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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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健康SOC芯片升 │ 1.81亿│ ---│ 1.45亿│ 93.69│ ---│ ---│
│级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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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芯海科技(│成都芯海创│ 1850.00万│人民币 │2021-10-21│2030-10-3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深圳)股份│芯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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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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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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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海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知识
产权质押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拟以公司名下有权处分的一项专利作为质押担保,
向金融机构申请10000万元的融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1年。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卢国建先生为公司上述申请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授信额度方案最终以金融机
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卢国建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最高额度的保证担保,公司不
需要支付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国建提供反担保。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7.2.11条第五项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
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目前,公司本次申请的授信额度仍在前述总授信额度内,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
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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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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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芯海转债”的信用等级
为A+。
本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芯海转债”的信用等级
为A+。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
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
称“芯海转债”)进行了2024年信用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芯海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
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
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4
年7月2日出具了《2022年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
24年信用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评字【2024】0262号),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
评级展望为“稳定”,“芯海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已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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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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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信用评级机构变更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494号”《关于同意芯海科技(深圳)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
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1000.00万元,期限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2年7月21日至20
28年7月20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23号)文同意,公司41000.00万
元可转换债券已于2022年8月1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芯海转债”,
债券代码为“118015”。公司委托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
为“芯海转债”进行信用评级及后续年度跟踪评级。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与中证鹏元友好协商,决定于2024年6月1日起不再委托中
证鹏元开展“芯海转债”的定期跟踪、不定期跟踪等评级服务,不再向中证鹏元提供“芯海转
债”的评级资料,中证鹏元不再对“芯海转债”进后跟踪评级。公司拟委托东方金诚国际信用
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对“芯海转债”(债券代码:118015)进行跟踪信用
评级。
二、本次变更信用评级机构的审议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信用评
级机构变更事项无需经“芯海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及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已履行公司内
部审批程序。
三、本次拟委托信用评级机构的基本信息
新任资信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磊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3号楼-5层至45层101内44层4401-1业务范围:证券
市场资信评级业务;企业信用征集、评定;企业信用数据管理;信用风险管理;企业资信及履
约能力评估;企业及金融机构综合财务实力评估;企业主体及债项评级;提供信用解决方案;
信用风险管理培训和咨询;金融信息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相关资质:东方金诚具有开展本次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的相关资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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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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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代码:688595.SH)于2022年7
月21日发行了“2022年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芯海转债”或“本期债券”),期限为6年。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于2023年5月30日对公司及本
期债券进行了定期跟踪评级,评级结果为: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
券信用等级为A+。
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向中证鹏元发函,决定不再委托中证鹏元开展“芯海转债”的定期
跟踪、不定期跟踪等评级服务,不再向中证鹏元提供“芯海转债”的评级资料。根据相关法规
规定及中证鹏元评级业务相关制度,经中证鹏元证券评级评审委员会审议,决定终止对公司主
体及本期债券的跟踪评级,原评级有效期截至2024年5月30日止,上述评级将不再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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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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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1月29日,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
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
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回购的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50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
编号:2024-006)。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4年1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
股份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42425592股的比例为0.2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9.66元/股,
最低价为27.9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829196.4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
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905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9.66元/股、最低价为22.2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64559.32元(不含印花税、
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3、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
司的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
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
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的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
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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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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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海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
年、2021年、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和《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020年考核办法”)、《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021年考核办法”)及《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第二期激励计划”)和《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021年第二期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0年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中有7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因此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
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因此,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
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由97人调整为90人,本次作废处理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12.7120万股(调整后),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后)689.36万股调整为676.648
0万股(调整后)。
鉴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中有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因此已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因此,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由46人调整为42人,本次作废处理
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0240万股(调整后),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后)3
41.60万股调整为331.5760万股(调整后)。
鉴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中有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因
此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因此
,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由109人调整为103人
,本次作废处理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95万股(调整后),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
量(调整后)341.60万股调整为321.65万股(调整后)。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294.61万元,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45.14万元,根据2020年激励计划和2020年考核办法、2
021年激励计划和2021年考核办法及2021年第二期激励计划和2021年第二期考核办法的相关规
定,2020年激励计划和2021年激励计划的第三个归属期及2021年第二期激励计划的第二个归属
期因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未达成,现取消归属并作废2020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三
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270.6592万股,现取消归属并作废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
三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132.6304万股,现取消归属并作废2021年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80.41万股。
综上所述,2020年激励计划中本次累计作废283.3712股,2021年激励计划中本次累计作废
142.6544万股,2021年第二期激励计划中本次累计作废100.36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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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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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响应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活
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号召,并落实国常会关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稳定
市场信心的指导,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海科技”或“公司”)特制
定“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本方案旨在推动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并积极回报
投资者。以实现质量和投资者回报的同步提升,为资本市场的稳定和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贡献积
极力量。主要措施如下:
一、聚焦主业经营,优化发展布局
芯海科技是全信号链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是同时拥有模拟信号链和MCU双平台驱动的集成
电路设计企业,也是少数拥有物联网整体解决方案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之一。主要产品包括高
精度ADC、高可靠性MCU、嵌入式控制器芯片、快充协议芯片、电量计芯片、压力触控芯片、人
体阻抗测量芯片等,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汽车、工业、锂电管理、通信与计算机、手机、智能家
居、可穿戴设备、机器人等领域。公司始终致力于集成电路技术及应用领域的持续创新,旨在
帮助客户创造高价值产品,推动其商业成功。借国家大力发展集成电路产业的东风,公司积极
创新,研发出竞争力强的产品与解决方案,力求在市场中占据领先地位,实现企业的快速发展
。
在汽车、工业领域,公司主要提供模拟信号链相关的产品和高性能MCU产品及无线连接产
品,以实现国产替代。在锂电管理领域,公司将提供包括2-5节及12-18节的各类BMS产品来满
足高端消费、动力电池、储能和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客户的不同需求。在通信与计算机领域,公
司可提供嵌入式控制器EC芯片、PD快充协议芯片、USBHub芯片、BMS电量计芯片、Codec芯片、
HapticPad、压力触控芯片等产品,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在手机领域,公司将围绕着压力触控
、锂电管理等提供各类模拟信号链芯片和快充协议MCU芯片。而针对智能家居和家用健康管理
设备,公司将提供集感知、计算、控制、连接于一体的整体解决方案,帮助客户实现传统硬件
的快速智能化和联网化。在可穿戴领域,公司主要提供人机交互和健康测量如PPG、ECG、BIA
等专用芯片及算法。在机器人领域,公司可以提供ADC芯片和压力触控芯片等模拟信号链芯片
。
公司未来将继续深耕集成电路设计领域,充分发挥高精度ADC、高可靠性MCU以及物联网整
体解决方案的产品和技术优势,坚守主业经营,持续拓展汽车与工业市场,深挖市场潜力,扩
大业务规模,实现公司业绩稳步增长,铸就行业领军地位。特别是在目前国外企业占据主导地
位的模拟信号链和高端MCU领域,公司将深挖市场潜力,抓住国产替代的市场机会,积极扩大
业务规模,持续创新,以优质服务和高性价比逐渐取代进口产品,重点加强与行业标杆客户的
战略合作关系。
二、持续加强募投项目管理,推动创新能力提升
芯海科技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累计八次获得国家工信部“中国芯”奖项,获得深圳市
科技创新奖及科技进步奖,并被广东省科技厅认定为“广东省物联网芯片开发与应用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通过汽车电子ISO26262功能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被评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
人”企业。
公司自成立以来,年均研发投入超过20%,研发人员占比超70%,核心成员均有10年以上工
作经验。截至2023年末,芯海科技累计拥有专利申请1000余件,已授权专利超400余件(含美
国专利),拥有专利数量在科创板芯片设计上市公司中名列前茅,同时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
优势企业,并荣获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优秀奖。
2020年9月,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1亿元。
上市以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高性能32位系列MCU芯片升级产业化项目”、“压力触控
芯片升级产业化项目”、“智慧健康SoC芯片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等项目。目
前,IPO募集资金使用比例已超过90%。2022年7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募集资金投入“汽车MCU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
资金项目,目前募集资金使用比例已超过20%。在募集资金持续投入公司研发的背景下,公司
产品在消费类电子、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通信与计算机,锂电管理,智能家居、工业测量
及控制、汽车电子等高端应用领域的渗透率不断提高。
芯海基于自身在模拟信号链+MCU双擎驱动的行业领先优势,丰富产品布局和拓展市场应用
。上市至今,公司多项产品取得重大突破,产品应用范围从高端消费电子成功扩展到计算机、
汽车、工业、大健康等多个细分市场,获得了众多行业标杆客户的鼎力支持。在汽车电子领域
,多颗车规级芯片通过AEC-Q100认证。BMS芯片先后在手机、无人机、笔记本上实现量产。在
通信与计算机领域,推出了中国大陆首颗EC芯片。PD快充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计算机、手机
、户外电源。BIA、PPG等产品技术达到业内领先水平。BLE、WiFi等无线连接产品获得市场广
泛应用。公司在工业和汽车、计算机及周边、消费电子领域已经形成三条增长曲线联动的发展
态势。
2024年,公司将继续充分发挥高精度ADC、高可靠性MCU以及物联网整体解决方案的产品和
技术优势,抓住国产替代的市场机会,不断提高公司产品在消费类电子、智能手机、可穿戴设
备,通信与计算机,锂电管理,智能家居、工业测量及控制、汽车电子等高端应用领域的渗透
率。重点加强与行业标杆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提升市场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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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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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海科技”或“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
刘维明先生因个人原因已于2022年10月25日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刘维明先生辞去副总经理及非独
立董事职务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提名杨丽宁先生(简历附后)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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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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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方: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市芯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芯海”)及控
股子公司深圳康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柚健康”)。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海科技”)拟在合肥芯海和康柚健康申请
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其中为合
肥芯海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为康柚健康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3000万元(含);实际贷款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合
肥芯海和康柚健康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
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295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芯海科技为合肥芯海提供的担保事项需同时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进行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芯海科技全资子公司合肥芯海及控股子公司康柚健康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求
,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公司2024年度发展计划,芯海科技拟在合肥芯海和康柚健康申请
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其中为合
肥芯海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同时芯海科技为合肥芯海提供的担保
事项需同时提供反担保;为康柚健康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实际贷款
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合肥芯海和康柚健康与贷款银行等
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进行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
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后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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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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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海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首次公开
发行募投项目”)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可转
债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天风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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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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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8日,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
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
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3046.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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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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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海科技”或“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原因的简要说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考
虑公司目前产品研发等资金需求量大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长远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审
慎研究讨论,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
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143451438.11元,合并报表2023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3549492.09元;母公司2023年度
实现净利润-70502718.04元,母公司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334564.96元。公司202
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考虑公司目前产品研发等资金需求量大的实际情况,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规
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属于可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同时,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2023年度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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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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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50.00万股,其中本次授予130.
00万股,本次授予部分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42425592股的0.91%。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年2月2日。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6.60元/股。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海科技”)《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年2月2日为预留授予日,并同意
向35名激励对象以16.60元/股授予1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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