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97 煜邦电力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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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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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融资 │ ---│ ---│ ---│ 82.44│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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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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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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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技术研发中心暨│ 2.05亿│ 1989.46万│ 5468.16万│ 26.71│ ---│ ---│
│总部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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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试验测试中心技│ 6896.71万│ 67.02万│ 79.47万│ 1.15│ ---│ ---│
│术改进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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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智能巡检装备与│ 1.30亿│ 248.32万│ 1008.26万│ 7.76│ ---│ ---│
│新一代智能电力产品│ │ │ │ │ │ │
│生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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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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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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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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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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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商品或接受关联│
│ │ │ │方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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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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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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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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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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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商品或接受关联│
│ │ │ │方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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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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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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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网冀北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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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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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商品或接受关联│
│ │ │ │方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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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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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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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冀物工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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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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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商品或接受关联│
│ │ │ │方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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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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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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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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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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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或提供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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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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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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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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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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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或提供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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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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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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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网冀北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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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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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或提供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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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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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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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冀物工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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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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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或提供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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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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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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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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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煜邦电│煜邦电力智│ 8000.00万│人民币 │2023-08-03│2028-08-02│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力技术股份│能装备(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兴)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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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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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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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即将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一
次职工代表大会,经民主讨论、表决,选举林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林楠
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林楠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将与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四届监事
会任期一致。
附件:
林楠先生个人简历:
林楠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本科学历
。2010年至今,历任公司工程部工程师、市场部商务副经理、采购部副经理、风险控制部副经
理、采购部经理、智慧城市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应用系统事业部大区总监,2020年3月
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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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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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财务总监刘文财
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文财先生因其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辞去公司财务总
监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刘文财先生未以任何形式持有公司股份。刘文财先生在担任
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
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化青先生为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其简历详见附件。
李化青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
求,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附件:
李化青个人简历:
李化青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具备中
国注册会计师(CPA)资格及保荐代表人资格,具有十六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主要工作经历:2
007年至2009年,就职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担任高级经理职位;2009年
至2016年,就职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担任副总裁职位;2016年至2024年,就
职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担任高级副总裁等职位。
李化青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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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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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
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41420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024年上半年,2人因个人
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196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
按作废处理。
2、因激励对象自愿放弃作废相应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均为自首次授予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及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均已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届满。由于
近期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股价与授予价格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倒挂,激励对象自愿无条件放
弃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作废处理上述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105020股。
综上,本次共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41420股。作废完成后,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
合计的激励对象由72人调整为70人(其中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员工中有8人重复已剔除),首
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数量由2597980股调整为145656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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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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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
任石瑜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由于石瑜女士获聘时暂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在此之前
暂由公司董事长周德勤先生行使董事会秘书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9)。
石瑜女士近期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及相关测试,取
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石瑜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通过并备案。石瑜女士自取得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之日起正式履行公司董
事会秘书职责,公司董事长周德勤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石瑜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84423566
联系邮箱:ir@yupont.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
邮编:1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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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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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051元(含税)调整为0.0514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自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另外,因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煜邦转债”目前正处于转股期,自通过本次利润分配
方案的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可转债转股1085股,公司总股本由247062564股
增加至247063649股,故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发生变动,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
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并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
至2024年3月13日,公司总股本247062564股(自2024年1月26日起至2024年3月13日,公司发行
的可转债已转股392股,总股本由247062172股增加至24706256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股份数22801783股后的股本224260781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437299.83
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9%。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
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
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
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9)。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
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由22801783股增加至24706195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
因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煜邦转债”,目前正处于转股期,自2023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可转债转股1085股,公司总股本由247062564
股增加至247063649股。
依据上述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变动情况,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
例的原则,对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拟以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247063649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
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24706195股后,公司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调整为2223
57454股。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051元(含税)调整为0.0514元(含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利润分配总额÷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
=11437299.83÷222357454≈0.0514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2、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
=0.0514×222357454≈11429173.14元(含税,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
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综上所述,本次
利润分配每股现金红利为0.0514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利润分配总额为11429173.1
4元(含税,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具体以
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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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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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国网冀北招标有限公司,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经查明,2024年5月31日,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邦电力或公司)
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目前北京中至正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至正
)持有煜邦电力5.32%的股权。2023年10月25日,间接持有中至正100%股权的股东华北电力物
资总公司工贸公司企业性质从集体所有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并更名为北京冀
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物工贸),其股东为国网冀北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北招标
)。本次变更后,冀北招标持有冀物工贸100%的股权,并通过间接持有中至正100%的股权,间
接持有煜邦电力5%以上股份。但冀北招标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公告义务,迟至2024年5月31日才
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冀北招标在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达到5%后,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
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5.1.2条等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国网冀北招标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你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务必高度重视相关违规事项
,建立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专项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主体股票交易的报告、申报和监
督程序,提醒其严格遵守持股变动相关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应当引以为戒,严格
遵守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及所作出的公开承诺,诚实守信,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认真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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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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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煜邦转债”的信用
等级为“A”。
本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煜邦转债”的信用
等级为“A”。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
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公司主体及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煜邦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公司前次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
级展望为“稳定”,“煜邦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评级日期为202
3年9月18日。评级机构中证鹏元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
于2024年6月13日出具了《2023年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4】跟踪第【145】号01),评级结果如下:中
证鹏元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煜邦转债”的信用等
级为“A”。本次跟踪评级报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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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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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65,953,95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5,953,95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6月17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4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4号),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煜邦电力”)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44,118,300股,并于2021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后总股本为176,472,98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140,555,583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79.65%;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35,917,3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5%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
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2名,分别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高景宏泰投
资有限公司,对应的限售股份及限售期间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数量为64,572,784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6.14%;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德勤先生,对应的限售股份及限售期间
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数量为1,381,16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56%。本次上市流通
的限售股份数量总计为65,953,95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6.70%,现限售期即将届满,上述限
售股将于2024年6月17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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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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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为
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性质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证券
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购买的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得投资风险投资类业
务,且所投资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
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44)。
为进一步优化资金配置,提升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收益,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中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低风险
、流动性好的保本性质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
证等,购买的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得投资风险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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