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98 金博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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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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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5-06│ 47.20│ 8.6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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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8-27│ 39.75│ 795.00万│
├───────────┼───────────┼───────────┼───────────┤
│可转债 │ 2021-07-23│ 100.00│ 5.9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6-10│ 79.25│ 2769.79万│
├───────────┼───────────┼───────────┼───────────┤
│增发 │ 2022-07-11│ 266.81│ 30.7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8-27│ 39.00│ 468.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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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8-28│ 13.79│ 4709.5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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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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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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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益新兴产业创│ 5200.00│ ---│ 29.38│ ---│ -146.25│ 人民币│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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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复神鹰 │ 3000.00│ ---│ ---│ 1288.63│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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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博晶芯创业投│ 1561.00│ ---│ 26.00│ ---│ -36.76│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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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高发一号创业投│ 200.00│ ---│ 40.00│ ---│ -3.03│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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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博泰金阳创业投│ 10.00│ ---│ 0.20│ ---│ -0.08│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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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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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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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纯大尺寸先进碳基│ 18.03亿│ 1.35亿│ 16.38亿│ 90.87│ -3.90亿│ ---│
│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 │ │ │ │ │ │
│目 │ │ │ │ │ │ │
├─────────┼──────┼─────┼─────┼─────┼─────┼──────┤
│金博研究院建设项目│ 8.00亿│ 1.46亿│ 6.12亿│ 76.5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亿│ ---│ 4.67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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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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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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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金力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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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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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向公司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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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金硅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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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向公司提供代工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07 │
├──────┼────────────────────────────────────────┤
│关联方 │湖南金硅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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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代工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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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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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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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金硅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金力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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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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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向公司销售产品、提供代工等│
│ │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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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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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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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金硅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金力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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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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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代工、租赁│
│ │ │ │等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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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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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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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金博高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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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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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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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独立董事2025年第 │
│ │一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5年3月14日召开2│
│ │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
│ │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寄乔先生控制的湖南金博高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金博集团”)认购公司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新增发行股份,并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
│ │股份认购协议》。 │
│ │ 2025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
│ │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 │议案》,鉴于公司决定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同意公司与金博集团签 │
│ │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现将具体情│
│ │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博集团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寄乔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与金博集团签署《终止协议》│
│ │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 │
│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 │
│ │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就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 │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 │,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本次《终止协议》的签署对方为金博集团,廖寄乔先生持有金博集团95%的股权,并担 │
│ │任金博集团执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金博集团属于公司控│
│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寄乔先生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的关联企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
│ │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
│ │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
│ │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 │2025-017)之“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三、《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发行人(甲方):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
│ │ 认购人(乙方):湖南金博高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1、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自《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
│ │》终止。除另有约定外,《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终止后对双方不再具有约束力,任│
│ │何一方不再享有《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项下权利或承担《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
│ │议》项下的义务。 │
│ │ 2、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任何一方于《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项下均不存在任 │
│ │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的争议、纠纷,双方均不存在违约情形,不存在任何一方需要向其他方│
│ │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的情形。3、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终止协议》生效后,任何一 │
│ │方在本次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其他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文档资料等信息应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 │,除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外,未经相关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
│ │ 4、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终止协议》生效后,双方应配合甲方根据其所适用的法律 │
│ │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与终止本次合作事项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
│ │ 5、《终止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任何 │
│ │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
│ │ 6、《终止协议》经双方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成立,自甲方董事会审议批准甲方终止2025 │
│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之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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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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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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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小石塘路79号一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廖寄
乔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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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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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20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
损的议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金额为-66187.64万元,盈余公积期末
余额为16225.35万元,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441766.65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
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16225.35万元和资本公积49962.29万元,两项合计66187.64万元用于
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以公司2025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
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
问题的通知》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
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将使用公积金弥
补亏损,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即2026年5月21
日起)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
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相关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有效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
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
表人、代理人均需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代理人均需亲笔签名)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
特别提示:以现场方式申报的,申报时间为工作日9:30-12:00,13:00-17:00;以邮寄方
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
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申报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小石塘路79号一楼会议室
3、邮政编码:413000
4、联系人:证券部
5、联系电话:0737-6202107
6、电子邮箱:KBC@kbcarbo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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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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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现就本次发行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
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的承诺的情形,公司不
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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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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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保障中小投资者
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
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
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
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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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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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
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
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公司拟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金额为-66,187.64万元,盈余公积期末
余额为16,225.35万元,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441,766.65万元。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的
原因主要为以前年度累计的亏损。本次拟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全部来源于股东以货币方式
出资形成的资本(股本)溢价。
二、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方案
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16,225.3
5万元和资本公积49,962.29万元,两项合计66,187.64万元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本次公
积金弥补亏损以公司2025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母公司会计报表盈余公积为0元,资本公积减少至391
,804.35万元,未分配利润补亏至0元。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提升投
资者回报能力,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母公司资本公积金弥补其
累计亏损的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母公司资本公积金弥补其累计亏损,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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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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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
国际”)。
本事项尚需提交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
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
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
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1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03人。
天职国际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9.1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4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30亿元,本公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
,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
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
、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9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李晓阳,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从事挂牌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曹彩龙,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
7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
家。
根据天职国际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史志强及其团队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史志强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
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
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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