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98 金博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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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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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益新兴产业创│ 5200.00│ ---│ ---│ ---│ -40.08│ 人民币│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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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复神鹰 │ 3000.00│ ---│ ---│ 3733.12│ ---│ 人民币│
├─────────┼─────┼─────┼─────┼─────┼──────┼──────┤
│湖南金博晶芯创业投│ 355.00│ ---│ ---│ ---│ 0.66│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益阳高发一号创业投│ 200.00│ ---│ ---│ ---│ -3.34│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湖南博泰金阳创业投│ 10.00│ ---│ ---│ ---│ 0.00│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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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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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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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 2.29亿│ ---│ 2.23亿│ 97.37│ ---│ ---│
│能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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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1.50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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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场复合材料产能建│ 5.80亿│ 895.86万│ 5.01亿│ 86.31│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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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纯大尺寸先进碳基│ 18.03亿│ 2.42亿│ 11.30亿│ 62.68│ ---│ ---│
│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 │ │ │ │ │ │
│目 │ │ │ │ │ │ │
├─────────┼──────┼─────┼─────┼─────┼─────┼──────┤
│金博研究院建设项目│ 8.00亿│ 6237.11万│ 1.67亿│ 20.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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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万│ ---│ 2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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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 ---│ 17.92万│ 3.24亿│ 85.01│ ---│ ---│
│能扩建项目二期 │ │ │ │ │ │ │
├─────────┼──────┼─────┼─────┼─────┼─────┼──────┤
│先进碳基复合材料研│ 6220.00万│ 54.92万│ 5390.78万│ 86.67│ ---│ ---│
│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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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碳基复合材料营│ 3000.00万│ ---│ 2737.78万│ 91.26│ ---│ ---│
│销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
│年产1万吨锂电池负 │ ---│ 626.58万│ 626.58万│ 48.25│ ---│ ---│
│极材料用碳粉制备一│ │ │ │ │ │ │
│体化示范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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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5.00亿│ ---│ 4.67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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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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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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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金硅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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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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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锂电池负极材料用碳粉前端制备及石│
│ │ │ │墨化代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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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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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3-04-21 │
├──────┼────────────────────────────────────────┤
│关联方 │湖南金硅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锂电池负极材料用碳粉前端制备及石│
│ │ │ │墨化代工业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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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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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博股份”)于2023年4月20日、202
3年5月3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以及2023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8)。
近日,公司收到天职国际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的基本情况
天职国际作为公司聘任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原指派曾文文女士作为
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天职国际内部工作调整,现将签字会计师变更为黄滔
先生。本次变更后,天职国际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
李晓阳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黄滔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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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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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23日分别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
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9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个月内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
博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7),以及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金博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金博股份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二、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1、2024年3月22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实
际回购公司股份972821股,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138603042股的比例为0.7019%。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股份
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回
购股份注销事宜,本次注销股份972821股,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138603042股的比例为0.7019%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8603042股变更为137630221股。本次股份注销数量、完成
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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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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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23日分别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
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9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个月内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
博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7),以及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金博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金博股份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年2月26日,公司首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246949
股,占公司总股本138603042股的比例为0.178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披露的
《金博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
司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972821股,占公司总股本138603042股的比例为0.7019%,回购最高价格
为58.5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47.10元/股,回购均价为51.5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10.00万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
3、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回购方
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
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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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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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6日,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46949股,占公司总股本138603042股的比例
为0.178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1.00元/股,最低价为48.4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1232.91万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90元/股(含)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
博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7),以及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金博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金博股份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4年2月2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46949股,占公司总股本138603042
股的比例为0.178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1.00元/股,最低价为48.4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1232.91万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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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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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
0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个月内。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9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
为111.11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0%;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
元,回购价格上限9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55.56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
40%。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
情况为准。待回购完成后,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
告发布之日(即2024年2月24日起)向公司申报债权。公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
起三十天内,未接到书面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凭证
及身份证明文件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逾期未向本公司
申报债权,将被视为放弃申报权利,但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清偿(履行)。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
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须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
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
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也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邮寄地址:湖南省益阳市鱼形山路588号金博股份证券部
联系人:彭女士
联系电话:0737-6202107
邮编:413000
电子邮箱:KBC@kbcarbon.com
特别提示: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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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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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2024年2月5日)及公司202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年2月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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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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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
1、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2、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个月内;
5、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3个月
、未来6个月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相关人员承诺未来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将按
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如果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方案,
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2、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
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
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
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
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
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切实实施“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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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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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原因
2022年8月10日至12日,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恒天财富
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的中融-隆晟1号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以下简称“隆晟1号”)和中融-泽睿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以
下简称“泽睿1号”)合计人民币6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2日披露的《金博
股份关于信托产品逾期兑付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鉴于公司上述投资款项的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并基于其非保本理财产品的性质,存在本
息不能全部兑付或者仅部分兑付的风险。为客观、公允、准确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
,本着谨慎性原则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
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决定对上述中融信托产品的公允价值进行审慎判断并确认相应的公允价值
变动损失。
二、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金额及会计处理
公司所持有的中融信托产品合计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隆晟1号”3000万元、“泽睿1
号”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信托产品均已逾期、尚未兑付。鉴于上述信托产品本
金及投资收益尚未收回,存在本息不能全部兑付或者仅部分兑付的风险,基于谨慎性原则,公
司按所持有的中融信托产品100%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6000万元。
三、本次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72.0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13.66%,公司对“隆晟1号”
、“泽睿1号”产品投资本金总额为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
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期期末总资产比例约为0.83%,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比例约为0.96%,暂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活动的现金周转。
本次计提将导致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增加6000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5100万元,本次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相关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资产负债表日对上述信托产品公允价值进行后续会计计量,最终数据以经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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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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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10日分
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
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12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金博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以及2023
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金博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5)。
二、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1、2024年1月9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实
际回购公司股份626577股,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139229619股的比例为0.4500%。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股份
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回
购股份注销事宜,本次注销股份626577股,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139229619股的比例为0.4500%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9229619股变更为138603042股。本次股份注销数量、完成
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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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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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10日分
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
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12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金博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以及2023
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金博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5)。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3年10月24日,公司首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12000
0股,占公司总股本139229619股的比例为0.086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披露
的《金博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
司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626577股,占公司总股本139229619股的比例为0.4500%,回购最高价格
为86.51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72.54元/股,回购均价为79.89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5.57万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
3、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回购方
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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