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598 金博股份 更新日期:2026-09-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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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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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5-06│ 47.20│ 8.6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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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8-27│ 39.75│ 795.00万│
├───────────┼───────────┼───────────┼───────────┤
│可转债 │ 2021-07-23│ 100.00│ 5.9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6-10│ 79.25│ 2769.79万│
├───────────┼───────────┼───────────┼───────────┤
│增发 │ 2022-07-11│ 266.81│ 30.7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8-27│ 39.00│ 468.0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8-28│ 13.79│ 4709.5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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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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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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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益新兴产业创│ 5200.00│ ---│ 29.38│ ---│ -49.94│ 人民币│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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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复神鹰 │ 3000.00│ ---│ ---│ ---│ ---│ 人民币│
├─────────┼─────┼─────┼─────┼─────┼──────┼──────┤
│湖南金博晶芯创业投│ 1561.00│ ---│ 26.00│ ---│ -8.75│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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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高发一号创业投│ 200.00│ ---│ 40.00│ ---│ 0.50│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湖南博泰金阳创业投│ 10.00│ ---│ 0.20│ ---│ 0.00│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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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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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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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纯大尺寸先进碳基│ 18.03亿│ 8.30万│ 16.38亿│ 90.88│-1599.04万│ ---│
│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 │ │ │ │ │ │
│目 │ │ │ │ │ │ │
├─────────┼──────┼─────┼─────┼─────┼─────┼──────┤
│金博研究院建设项目│ 8.00亿│ 704.46万│ 6.19亿│ 77.38│ ---│ ---│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亿│ ---│ 4.67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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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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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8-26 │交易金额(元)│6967.83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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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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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小石塘路79号的│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 │部分综合生产用房不动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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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湖南金力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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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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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关联方湖南金力高新科技股份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高新”)出售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小石塘路79号的部分综合生│
│ │产用房不动产(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12359.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907.86平方米)(以│
│ │下简称“标的资产”),以对应资产经评估确认的市场价值为定价依据,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 │6967.83万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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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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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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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润晶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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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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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向公司提供代工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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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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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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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金硅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金力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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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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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向公司销售产品、提供代工等│
│ │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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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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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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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金硅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金力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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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代工、租赁│
│ │ │ │等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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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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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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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金力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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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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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向公司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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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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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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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金硅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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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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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向公司提供代工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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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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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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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金硅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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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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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代工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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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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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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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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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2025年7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同日,在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
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7日。
公示期限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
此外,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查,并于2025年8月23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47)。
3、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5-053)。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5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4、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不符合《激励计划》等规
定的激励条件,公司将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0.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注销。
(二)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
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即13.79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三)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回购
数量(0.5万股)×回购价格(每股13.79元加上同期存款利息)。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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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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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13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199.6250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9617%。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
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
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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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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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
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不符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
的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0.5万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
发布之日(即2026年8月26日)起向公司申报债权。公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
三十天内,未接到书面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凭证及
身份证明文件可以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逾期未向本公
司申报债权,将被视为放弃申报权利,但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清偿(履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
表人、代理人均需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代理人均需亲笔签名)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
特别提示:以现场方式申报的,申报时间为工作日9:30-12:00,13:00-17:00;以邮寄方
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
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申报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小石塘路79号
3、联系部门:证券部
4、联系电话:0737-6202107
5、电子邮箱:KBC@kbcarbo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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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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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9月1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小石塘路79号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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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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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计划减持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董事、高级副总裁王冰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84794股;高
级副总裁、总工程师李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17539股;副总裁王跃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775925股;副总裁童宇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30169股。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前、股权激励以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主体出具的《减持意向书》,因个人资金需求,上述减持主体计划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前提下,拟通过集中
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王冰泉先生计划减持公
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711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825%,且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
5%;李军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2938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623%,且不超过
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王跃军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93981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0.0935%,且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童宇女士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
超过10754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518%,且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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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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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小石塘路79号一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廖寄
乔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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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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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20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
损的议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金额为-66187.64万元,盈余公积期末
余额为16225.35万元,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441766.65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
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16225.35万元和资本公积49962.29万元,两项合计66187.64万元用于
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以公司2025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
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
问题的通知》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
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将使用公积金弥
补亏损,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即2026年5月21
日起)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
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相关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有效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
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
表人、代理人均需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代理人均需亲笔签名)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
特别提示:以现场方式申报的,申报时间为工作日9:30-12:00,13:00-17:00;以邮寄方
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
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申报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小石塘路79号一楼会议室
3、邮政编码:413000
4、联系人:证券部
5、联系电话:0737-6202107
6、电子邮箱:KBC@kbcarbo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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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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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现就本次发行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
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的承诺的情形,公司不
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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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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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保障中小投资者
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
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
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
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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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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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
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
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公司拟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金额为-66,187.64万元,盈余公积期末
余额为16,225.35万元,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441,766.65万元。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的
原因主要为以前年度累计的亏损。本次拟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全部来源于股东以货币方式
出资形成的资本(股本)溢价。
二、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方案
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16,225.3
5万元和资本公积49,962.29万元,两项合计66,187.64万元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本次公
积金弥补亏损以公司2025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母公司会计报表盈余公积为0元,资本公积减少至391
,804.35万元,未分配利润补亏至0元。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提升投
资者回报能力,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母公司资本公积金弥补其
累计亏损的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母公司资本公积金弥补其累计亏损,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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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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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
国际”)。
本事项尚需提交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
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
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
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1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03人。
天职国际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9.1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4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30亿元,本公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
,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
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
、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9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李晓阳,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从事挂牌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曹彩龙,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
7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
家。
根据天职国际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史志强及其团队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史志强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
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
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含税)。2026年
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将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
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天职国际2026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
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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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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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
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于2025年4月29
日披露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了《2025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公司依据行动方案积极开展并落实相关工
作,在保障投资者权益、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等方面收获了良好的成效。
2026年,公司持续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对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
动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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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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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
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证监会公告〔2025〕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
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战略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
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定,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
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将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
保持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公众投资者
的意见。
三、公司未来三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股利或现金与股票股利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
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和比例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
余的税后利润)的10%,或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
红。
公司董事会应当兼顾综合考虑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
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
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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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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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
务状况及2025年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了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
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04,726.93万元。
二、其他说明
公司2025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基于公司
实际情况做出的判断,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的经营
成果,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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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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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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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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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博股份”)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
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
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
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
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年度股东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
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
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发行竞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会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
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
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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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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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25年年度
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81,172.65万元
,公司实收股本为20,757.3116万元,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
东会进行审议。
二、亏损主要原因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282.18万元,同比增长49.5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128,147.24万元。虽然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但净利润出现较大程度
的下滑,其亏损主要原因为: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信用
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04,726.93万元,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
2、因外部需求的结构性与周期性变化,公司碳基复合材料热场需求持续减少,产能利用
率进一步下降,产品毛利率处于低位,对公司的盈利水平造成一定影响。
3、公司大力增加新业务产品的研发投入,2025年研发费用13,818.2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
加52.06%,占全年营业收入的17.21%,影响整体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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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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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
化,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
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授权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较
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等
,交易对手为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
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理财产品金额、期限,选
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确保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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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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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
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
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8147.24万元;截至2025
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6187.64万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综合
考虑公司目前行业现状、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稳定和长远的发展,增强抗
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
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因此
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
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
利润均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行业现状、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稳定和长
远的发展,增强抗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
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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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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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
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
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鉴于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最近五
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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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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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2285.6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3.27%;营业利润-13701
2.72万元、利润总额-137591.7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8209.32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2621.27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额为501362.55万元,较本报告期初减少19.72%;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为387873.72万元,较本报告期初减少25.09%;股本为20757.31万元,较本报告期初
增加1.6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为18.69元,较本报告期初减少26.30%。
2、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5年度,公司处于业务升级的攻坚阶段,光伏业务受行业阶段性供需失衡等因素影响,
热场需求持续减少,锂电、交通等新业务仍处于市场拓展期;同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存在减
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约10.64亿元。受行业周期、业务升级和资产
减值等因素综合影响,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出现阶段性亏损。
(二)变动幅度达30%以上指标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3.27%,主要系“锂电+交通”两大新业务的
收入快速增长所致;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主要系光伏热场需求持续减少,
产能利用率进一步下降,同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及公司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资
产减值损失约10.64亿元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公司本
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和股本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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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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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0000.00万元左右。
2、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4000.00
万元左右。
(三)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83525.1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1495.82万元;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4811.49万元。
(二)每股收益:-3.98元/股。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2025年,公司面对光伏热场需求持续减少的严峻挑战,攻坚克难,依托碳基材料核心技术
平台优势,实现了“锂电+交通”两大新业务的快速拓展,成为了公司业绩增长的核心引擎;
同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
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出现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约10.6
4亿元,实际金证券代码:688598证券简称:金博股份公告编号:2026-002额需依据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后的数据进行确定。2026年,公司将继续坚持稳健经营,全面提升运营效率,进一步
推动锂电、交通新业务相关产品的导入,推动业绩稳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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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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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5年10月17日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99.75万股,其中58.23万股来源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341.52万
股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
已于2025年10月17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5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5年8月28日;
2、授予数量:399.75万股,其中58.23万股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
股股票,341.52万股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人数:139人;
4、授予价格:13.7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后,在
实际缴款过程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已获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0.25万股,
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9.75万股,涉及激励对象139名。除上述情况外,
实际授予情况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情况一致。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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