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00 皖仪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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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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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39203.71│ 767.55│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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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融资 │ ---│ ---│ ---│ 2422.05│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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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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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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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2.14亿│ 2541.55万│ 1.25亿│ 58.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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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 2.06亿│ 535.72万│ 7804.66万│ 37.85│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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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投向 │ 2.03亿│ ---│ 6081.00万│ 100.00│ ---│ ---│
├─────────┼──────┼─────┼─────┼─────┼─────┼──────┤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4937.05万│ 2541.55万│ 1.25亿│ 58.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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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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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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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和延长回购期限的具体内容: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
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500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10500万元(含)”;将回购期限延长6个月,延长至2025年5月14日止,
即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2023年11月15日至2025年5月14日。
除上述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延长回购期限外,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和延长回购期限的议案》(表决结
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次变更回购股份方案事项已经三分之二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
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45元/股(
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
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3年11月16日和2023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8)。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
资金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
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公司根据增加后的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情况及《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
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相应调整《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的回购股份数量等内容。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45)。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由
不超过人民币27.4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7.2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暨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3年12月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5325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3
4205560股的比例为0.04%,购买的最高价为21.00元/股、最低价为20.7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
为人民币1113740.7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
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5981226股,占公司现有
总股本134708490股的比例为4.44%,购买的最高价为21.56元/股、最低价为11.16元/股,已支
付的总金额为99001940.9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和延长回购期限的原因及具体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目前资本市场及公
司股价变化,为了鼓励投资者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
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在
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增加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并
延长回购期限,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500万元(含)”;将
回购期限延长6个月,延长至2025年5月14日止,即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2023年11月15日至20
25年5月14日。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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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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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仪科技”)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及券商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信托产品投资、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
资产管理计划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
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及券商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
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信托产品投资、国债逆回购、收益凭
证、资产管理计划等。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
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
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
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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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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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仪科技”)于2024年9月23日收到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颁发的一次性使用超声软组织手术刀头医疗
器械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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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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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仪科技”)于2024年9月6日收到国
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超声软组织手术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
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
愿披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近日公司收到安徽省药品监督
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具体情况
1.许可证编号:皖药监械生产许20240027号
2.企业名称: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50996425P
4.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臧牧
5.住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曲路8号
6.生产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曲路8号
7.生产范围:Ⅲ类:01-01超声手术设备及附件
8.许可期限:自2024年09月14日至2029年09月13日
9.发证部门: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10.发证日期:2024年09月14日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获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为未来产品正式生产及上市销售提供了资质保障,
公司将积极开展微创外科手术器械及高值耗材的市场推广,并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标准和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保障公司产品质
量和生产能力,从而满足市场需求。本次获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
产生重大影响,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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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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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仪科技”)于2024年9月6日收到国
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颁发的超声软组织手术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公司成立以来,以光谱、质谱、色谱技术为基础,专注于分析检测仪器的创新研究与开发
,并积极拓展技术应用领域,积极布局生命健康领域,持续推进相关产品研发,为生命健康领
域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仪器设备、耗材及解决方案。
上述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获得,表明公司在生命健康领域取得了重大进展,是公司布局
微创外科手术器械类的第一款产品,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后将正式推向市场,标志着公司
在生命健康领域的相关产品已开始落地,进一步扩展了公司业务范围,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
竞争力和市场拓展能力,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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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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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02,93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02,93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5月28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
规则的规定,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收到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完
成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的股份登记工作。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1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关事宜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1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
披露。
2、2021年2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
立董事竺长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
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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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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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利润分配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由25644866.80元(含税)调整为25745452.80元(含税
)。
本次调整原因: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新增股份502930股,20
24年5月22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
变更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3470849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5981226股后为1287
27264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
有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本公司
股份5981226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3420556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持有股数5981226股后为12822433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644866.80元
(含税)。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
日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12)。
2024年5月24日,公司披露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8),公司新增股份502930股,于2024年5月22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34205560股增加至134708490股。
依据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为基数(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
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
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3470849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5
981226股后为12872726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调整为25745452.80元(含税)
,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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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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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仪科技”)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第十三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
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
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
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
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
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
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
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
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
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对皖仪科技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
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
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自律监管措施2次、自律处分1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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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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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荐机构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
334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5.5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1,677.0
0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5,846.76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45,830.24万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6月30日出具了
“容诚验字[2020]230Z0109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
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
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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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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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仪科技”)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具体授信
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授信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
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人员在上述额度内向银行办理有关授信及融资
业务,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次
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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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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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由于首次授予部分9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9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95960股;
2、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由于首次授予部分14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评
价结果为“合格”,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5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15
20股;
3、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由于首次授予部分10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评
价结果为“待改进”,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0
280股;
4、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由于预留授予部分7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7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46130股;
5、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由于预留授予部分6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评
价结果为“合格”,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5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48
0股;
6、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由于预留授予部分5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评
价结果为“待改进”,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7
50股。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712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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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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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3年7月7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
红利0.20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
整。
2、调整结果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第十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
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发生派息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62-0.20=5.42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调整事项进行了核实,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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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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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502930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
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66.68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
总额13334.00万股的2.00%,其中首次授予213.38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
本13334.00万股的1.60%,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1%;预留53.3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13334.00万股的0.40%,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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