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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仪科技(68860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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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600 皖仪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39203.71│ 767.55│ 人民币│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2422.05│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2.14亿│ 2541.55万│ 1.25亿│ 58.57│ ---│ ---│ ├─────────┼──────┼─────┼─────┼─────┼─────┼──────┤ │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 2.06亿│ 535.72万│ 7804.66万│ 37.85│ ---│ ---│ │目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2.03亿│ ---│ 6081.00万│ 100.00│ ---│ ---│ ├─────────┼──────┼─────┼─────┼─────┼─────┼──────┤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4937.05万│ 2541.55万│ 1.25亿│ 58.57│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4-29│银行授信 ──────┴──────────────────────────────────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具体授 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公司实际使用为准。授信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 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人员在上述额度内向银行办理有关授信及融资 业务,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次 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29│其他事项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以股 票股利的方式分红(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本次利润分配对应的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1440.7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0228.30万元。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态势、公司的盈利水平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重大资金支出情 况,公司董事会提议,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股份总数13470849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93860 79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现金分红权利,以125322411股为基数计算,公司合计拟向全体股东 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2532241.1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以股票股利的方式分红(送红股)。 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03920040.77元 ,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16452281.87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比例808.29%。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9386079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对应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将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若后续对应总股本发生变化 ,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08│其他事项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 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李维诗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维诗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李维诗,男,1995年12月-1997年11月任青岛前哨英柯发测量设备有限公司(现海克斯康 测量技术(青岛)有限公司)软件部软件工程师,2002年6月-2005年6月在新加坡高性能计算 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2005年6月-2009年6月任英国卡迪夫大学ResearchAssociate,期间与 DelCAM公司合作从事CAD/CAM/CAI软件算法研究工作。2010年2月至今,先后任合肥工业大学仪 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研究员、教授(2022年7月转评),2025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徽皖仪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征集人承 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 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将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本次征集 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 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4月7日出席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对公 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健全长效激励机 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及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 投票权征集行动。 ──────┬────────────────────────────────── 2025-01-07│其他事项 ──────┴──────────────────────────────────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2025年1月6日,公司收到容诚事务所送达的《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告知函》,现将相 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容诚事务所作为公司聘任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孔晶晶女士(项目合伙人)、李林 军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现因内部工作调整的原因,李林军 先生不再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现委派张冉冉女士、岳冬伟先生接替李林军先生,作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本次变更后,容诚事务所委派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孔晶晶女士(项目合伙人)、张冉冉 女士、岳冬伟先生。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冉冉,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埃科光电(688610.SH)、元琛科技(688659.SH)、芯瑞达(002983.SZ )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岳冬伟,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安徽皖仪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临涣水务(871172.NQ)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 2024-12-31│其他事项 ──────┴──────────────────────────────────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与了广东联盟超声刀头和预充式导管 冲洗器集中带量采购项目投标工作,根据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 布的《超声刀头和预充式导管冲洗器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拟中选结果》显示,公司 超声软组织手术设备的3mm超声刀头及5mm超声刀头2个品种拟中选本次集中采购。 ──────┬────────────────────────────────── 2024-12-31│其他事项 ──────┴────────────────────────────────── 一、补选独立董事的相关情况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竺 长安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届满六年申请辞去其担任的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 务,同时申请辞去其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审 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职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鉴于竺长安先生辞职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将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不符合法律规 定的最低比例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竺长安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 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竺长安先生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 后,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李维诗 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维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若李维诗先生被公司股东 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李维诗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会提名时,李维诗先生已取得科创板独立董事培训记录证明。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其任职资格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补选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维诗先生的个人简历,并对其工作经历进行了解,本次独立董 事候选人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未发现拟选 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维诗先生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以及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李维诗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补选独立董事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 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李维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 2024-11-15│股权回购 ──────┴────────────────────────────────── 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和延长回购期限的具体内容: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 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500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10500万元(含)”;将回购期限延长6个月,延长至2025年5月14日止, 即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2023年11月15日至2025年5月14日。 除上述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延长回购期限外,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和延长回购期限的议案》(表决结 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次变更回购股份方案事项已经三分之二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 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45元/股( 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 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3年11月16日和2023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8)。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 资金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 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公司根据增加后的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情况及《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 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相应调整《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的回购股份数量等内容。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45)。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由 不超过人民币27.4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7.2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暨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3年12月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5325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3 4205560股的比例为0.04%,购买的最高价为21.00元/股、最低价为20.7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 为人民币1113740.7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 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5981226股,占公司现有 总股本134708490股的比例为4.44%,购买的最高价为21.56元/股、最低价为11.16元/股,已支 付的总金额为99001940.9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和延长回购期限的原因及具体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目前资本市场及公 司股价变化,为了鼓励投资者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 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在 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增加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并 延长回购期限,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500万元(含)”;将 回购期限延长6个月,延长至2025年5月14日止,即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2023年11月15日至20 25年5月14日。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 2024-10-25│委托理财 ──────┴──────────────────────────────────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仪科技”)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及券商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信托产品投资、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 资产管理计划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 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及券商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 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信托产品投资、国债逆回购、收益凭 证、资产管理计划等。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 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 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 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 2024-09-25│其他事项 ──────┴──────────────────────────────────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仪科技”)于2024年9月23日收到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颁发的一次性使用超声软组织手术刀头医疗 器械注册证。 ──────┬────────────────────────────────── 2024-09-20│其他事项 ──────┴──────────────────────────────────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仪科技”)于2024年9月6日收到国 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超声软组织手术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 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 愿披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近日公司收到安徽省药品监督 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具体情况 1.许可证编号:皖药监械生产许20240027号 2.企业名称: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50996425P 4.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臧牧 5.住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曲路8号 6.生产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曲路8号 7.生产范围:Ⅲ类:01-01超声手术设备及附件 8.许可期限:自2024年09月14日至2029年09月13日 9.发证部门: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10.发证日期:2024年09月14日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获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为未来产品正式生产及上市销售提供了资质保障, 公司将积极开展微创外科手术器械及高值耗材的市场推广,并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标准和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保障公司产品质 量和生产能力,从而满足市场需求。本次获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 产生重大影响,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 2024-09-07│其他事项 ──────┴──────────────────────────────────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仪科技”)于2024年9月6日收到国 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颁发的超声软组织手术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公司成立以来,以光谱、质谱、色谱技术为基础,专注于分析检测仪器的创新研究与开发 ,并积极拓展技术应用领域,积极布局生命健康领域,持续推进相关产品研发,为生命健康领 域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仪器设备、耗材及解决方案。 上述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获得,表明公司在生命健康领域取得了重大进展,是公司布局 微创外科手术器械类的第一款产品,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后将正式推向市场,标志着公司 在生命健康领域的相关产品已开始落地,进一步扩展了公司业务范围,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 竞争力和市场拓展能力,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 2024-05-24│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02,93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02,93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5月28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 规则的规定,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收到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完 成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的股份登记工作。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1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关事宜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1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 披露。 2、2021年2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 立董事竺长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 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 2024-05-24│其他事项 ──────┴────────────────────────────────── 本次利润分配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由25644866.80元(含税)调整为25745452.80元(含税 )。 本次调整原因: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新增股份502930股,20 24年5月22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 变更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3470849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5981226股后为1287 27264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 有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本公司 股份5981226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3420556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持有股数5981226股后为12822433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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