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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仪科技(68860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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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600 皖仪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39203.71│ 767.55│ 人民币│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2422.05│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 2.06亿│ 1548.39万│ 6288.83万│ 30.50│ ---│ ---│ │目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2.03亿│ ---│ 6081.00万│ 100.00│ ---│ ---│ ├─────────┼──────┼─────┼─────┼─────┼─────┼──────┤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2.14亿│ 2029.84万│ 7983.58万│ 37.38│ ---│ ---│ ├─────────┼──────┼─────┼─────┼─────┼─────┼──────┤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4937.05万│ 2029.84万│ 7983.58万│ 37.38│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3-12-28│股权回购 ──────┴────────────────────────────────── 本次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10000万元(含)”。 除上述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外,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 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 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 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 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股份存在注 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 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股份事 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 资金总额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二十六条的规定,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 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 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45元/股( 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 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3年11月16日和2023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8)。 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 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 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截至2023年12月1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342055股,占公司总 股本134205560股的比例为1.00%,购买的最高价为21.56元/股、最低价为19.91元/股,已支付 的总金额为28238313.8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 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原因及具体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目前资本市场及公 司股价变化,为了鼓励投资者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 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在 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增加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 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调整 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公司将根据增加后的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情况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相应调整《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回购股份数量等内容。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 ──────┬────────────────────────────────── 2023-12-08│股权回购 ──────┴────────────────────────────────── 2023年12月7日,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首次回购股份53252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34205560股的比例为0.04%,购买的最高 价为21.00元/股、最低价为20.7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113740.78元(不含印花税 、交易佣金等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 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45元/股( 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 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3年11月16日和2023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8)。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2023年12月7日,公司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53252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34205560股的比例为0.04%, 购买的最高价为21.00元/股、最低价为20.7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113740.78元( 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 2023-11-16│股权回购 ──────┴──────────────────────────────────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3年11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臧牧先生向公司董 事会提议以公司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上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 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2023-034)。 (二)2023年11月15日,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表决 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规定。 (三)根据《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第二十 四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 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 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在综合 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根 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即回 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 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 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 ,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 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 的期间。 4.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公司将在股票 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 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如后续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 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若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将按调整后的政策 实施。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3.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34205560股为基础,按照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以回购价格上限27.4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 数量约为182.1493万股,约占目前总股本的1.36%;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2500万 元,以回购价格上限27.4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91.0747万股,约占目前总 股本的0.68%。 ──────┬────────────────────────────────── 2023-11-16│股权回购 ──────┴──────────────────────────────────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1月13日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臧牧先生《关于提议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 股份的函》,臧牧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臧牧先生 2.提议时间:2023年11月13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臧牧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健全 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 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 债券。 三、提议的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 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 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 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拟实施相关增减持计划,将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3-10-25│委托理财 ──────┴──────────────────────────────────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仪科技”)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及券商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 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信托产品投资、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产 管理计划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 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 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 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及券商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 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信托产品投资、国债逆回购、收益凭 证、资产管理计划等。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 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 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 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 2023-05-30│其他事项 ──────┴────────────────────────────────── 本次利润分配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由26754526.00元(含税)调整为26841112.00元(含税 )。 本次调整原因: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新增股份432930股,20 23年5月26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 变更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34205560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3772630股,以 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754526.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安 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2023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1),公司新增股份432930股,于2023年5月26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33772630股增加至134205560股。 依据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342 0556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调整为26841112.00元(含税),占2022年度合并 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6.14%。 ──────┬────────────────────────────────── 2023-05-30│其他事项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432930股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年6月1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1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关事宜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1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 披露。 2、2021年2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 立董事竺长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 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2月27日至2021年3月8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 议。2021年3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安徽皖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 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0)。 4、202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 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 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11)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安徽皖 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 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2年7 月12日,归属股票数量为43.263万股。 (12)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 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3年4 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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