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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仪科技(68860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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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600 皖仪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6-19│ 15.50│ 4.5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4-15│ 5.62│ 243.1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10│ 5.62│ 55.6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17│ 5.62│ 187.6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09│ 5.42│ 43.9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15│ 5.42│ 228.64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39203.71│ 767.55│ 人民币│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2422.05│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2.14亿│ 4772.78万│ 1.54亿│ 72.25│ ---│ ---│ ├─────────┼──────┼─────┼─────┼─────┼─────┼──────┤ │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 2.06亿│ 1310.71万│ 7889.59万│ 38.26│ ---│ ---│ │目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2.03亿│ ---│ 6081.00万│ 100.00│ ---│ ---│ ├─────────┼──────┼─────┼─────┼─────┼─────┼──────┤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4937.05万│ 4772.78万│ 1.54亿│ 72.25│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5-16│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用 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45元/股(含 本数),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公 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11月16日和2023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8)。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 资金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 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公司根据增加后的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情况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相应 调整《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回购股份数量等内容。除上述 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4)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 》(公告编号:2023-045)。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由 不超过人民币27.4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7.2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暨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 资金总额和延长回购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500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10500万元(含)”;将回购期限延长6个月,延长至2025年5月14日止,即回购股份实施 期限为自2023年11月15日至2025年5月14日。除上述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延长回购期限外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和延长回购期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2)。 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 金总额和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5500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105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0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20500万元(含)”;将回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除 上述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 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和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收到银行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05)。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12月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 公司股份5325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二)截至2025年5月14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9386079股,占公司总股本134708490股的比例为6.97% ,回购最高价为21.56元/股,回购最低价为11.16元/股,回购均价16.1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 额为151381839.0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达到回购资金总 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 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本次实施股份回购未对公司 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 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 2025-04-29│其他事项 ──────┴──────────────────────────────────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1、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由于预留授予部分14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14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9880股; 2、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 期考核年度为2024年,业绩考核指标为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0年扣非后 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7.00%;(2)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7.00%。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归属条件未成就。因此公司拟作废本激励计划 剩余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第三个归属期所对应的全部限制性股票95880股。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5760股。 ──────┬────────────────────────────────── 2025-04-29│其他事项 ──────┴──────────────────────────────────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 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 可,特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措施如下: 一、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一)现金分红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公司在《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对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分配方式、 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利润分配的决策和实施程序等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不断完善了公司利 润分配的决策程序、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调整和程序,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 制。 公司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2022年至2024年度,公司累计分红金额6511.88万元 。 2024年度,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持有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公司总股本为 13470849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9386079股后为125322411股,以此计算合 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调整为12532241.10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6.99%。 2025年,公司将更加注重投资者回报,统筹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 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方式方法,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坚持为投资者 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方案,打造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 ──────┬────────────────────────────────── 2025-04-29│其他事项 ──────┴──────────────────────────────────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 公司将募投项目“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 期进行延期。公司保荐机构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 34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5.5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1677.00 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5846.76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45830.24万元。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6月30日出具了“ 容诚验字[2020]230Z0109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 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7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 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为承接公司“数字皖仪”和“百亿皖仪”战略落地,提升公司研发大楼整体形象,丰 富智能化应用场景,在不改变内部使用功能的基础上,公司对研发楼内装布局进行了调整优化 ,同时对园区智能化系统进行了升级,从而导致研发大楼内装和智能化设计部分较原图纸出现 变更,因图纸变更导致设计及审图阶段较原计划延长约6个月。目前研发技术中心项目已完成 工程土建结构,幕墙工程,正在进行内装、消防及暖通施工,并陆续提交专项验收。 2、公司“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毗邻,为高效、合理利用募 集资金,本着节约募集资金及建设成本的原则,从设计的经济合理性考虑,将前述两个项目涉 及的消防系统、供水系统等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设计、建设,消防系统、供水系统等设备控制机 房及核心单元均设置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24层研发中心大楼区域。但是,目前“技术研发 中心项目”尚在装修中,无法开展消防验收。 现结合项目进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经审慎考虑、评估后,公司计划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即“分析检测仪 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均由2025年6月延期至2025年12月。 ──────┬────────────────────────────────── 2025-04-29│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仪科技”)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 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 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 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皖仪科技所在的相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四)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 次。 ──────┬────────────────────────────────── 2025-04-29│其他事项 ──────┴──────────────────────────────────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 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 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7万元/年/人(税前)。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 酬,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二)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监事,2025年度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不 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行业和公司所处地域薪酬水平,高级 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及年度奖金构成,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 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项补贴、绩效考核结果及年度奖金确定。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薪酬 计划及绩效考核结果,提出具体薪酬指标,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公司依法为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办理五险一金。 在公司领取津贴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 ──────┬────────────────────────────────── 2025-04-29│其他事项 ──────┴────────────────────────────────── 2025年4月28日,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 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 准备。 2024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为1,329.96万元。 ──────┬────────────────────────────────── 2025-04-29│银行授信 ──────┴──────────────────────────────────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具体授 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公司实际使用为准。授信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 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人员在上述额度内向银行办理有关授信及融资 业务,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次 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29│其他事项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以股 票股利的方式分红(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本次利润分配对应的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1440.7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0228.30万元。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态势、公司的盈利水平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重大资金支出情 况,公司董事会提议,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股份总数13470849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93860 79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现金分红权利,以125322411股为基数计算,公司合计拟向全体股东 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2532241.1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以股票股利的方式分红(送红股)。 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03920040.77元 ,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16452281.87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比例808.29%。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9386079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对应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将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若后续对应总股本发生变化 ,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25│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4月24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94.8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3470.8490万股的1.45%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4月24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6.17元 /股的授予价格向150名激励对象授予194.80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7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4 月18日,公司披露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5年4月24日,公司披露了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 2025-04-08│其他事项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 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李维诗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维诗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李维诗,男,1995年12月-1997年11月任青岛前哨英柯发测量设备有限公司(现海克斯康 测量技术(青岛)有限公司)软件部软件工程师,2002年6月-2005年6月在新加坡高性能计算 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2005年6月-2009年6月任英国卡迪夫大学ResearchAssociate,期间与 DelCAM公司合作从事CAD/CAM/CAI软件算法研究工作。2010年2月至今,先后任合肥工业大学仪 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研究员、教授(2022年7月转评),2025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徽皖仪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征集人承 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 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将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本次征集 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 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4月7日出席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对公 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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