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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精科(68860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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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605 先锋精科 更新日期:2024-12-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2-04│其他事项 ──────┴──────────────────────────────────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精科”、“发行人”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325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 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为50595000股。本次发行初始战略 配售发行数量为10119000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20.00%。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0119000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2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 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无需向网下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28333500股,占扣除最终战 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发行数量为121425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 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共 40476000股。 本次发行价格为11.29元/股。发行人于2024年12月2日(T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 价初始发行“先锋精科”A股12142500股。 根据《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 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 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4347.05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 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数量的1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4048000股)股票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42855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 的60.00%,其中网下无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21854627股,网下有限售期部分最终发 行股票数量为2430873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61905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 数量的4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3067312%。 ──────┬────────────────────────────────── 2024-12-03│其他事项 ──────┴──────────────────────────────────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精科”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证监许可〔2024〕1325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 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为 50595000股。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0119000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20.00%。参与战 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0119000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20.00%。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无需向网下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28333500股,约占扣除最终 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发行数量为12142500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 后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 ,共40476000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11.29元/股,先锋精科于2024年12月2日(T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先锋精科”A股12142500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2024年12月4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2024年12月4日(T+2日)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 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资金应于2024年12月4日(T+2日)16:00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 ,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 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12月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 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 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 开发行数量的70%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 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 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 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 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 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按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 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 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 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5276161户,有效申购股数为52784 009500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0.02300413%。配号总数为105568019个,号码范围为100000 000000-100105568018。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 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4347.05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 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4048000股)股票由网下 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42855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 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61905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4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3067312%。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2024年12月3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 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707室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并将于2024年12月4日(T +2日)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网 上摇号中签结果。 ──────┬────────────────────────────────── 2024-11-29│其他事项 ──────┴──────────────────────────────────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精科”、“发行人”或“公司”)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3号)(以 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 》(上证发〔2023〕35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上证发〔2024〕112号)(以下简称“《网下发 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 2023〕18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 》(中证协发〔2024〕237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 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3〕19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 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 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负责组 织实施。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 所互联网交易平台(IPO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 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 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 2024-11-29│其他事项 ──────┴──────────────────────────────────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精科”、“发行人”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325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 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50595000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 次发行中,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 发行与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将于2024年12月2日(T日)分别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 和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IPO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实施。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战略配售在 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https://iitp.uap.sse.c om.cn/otc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包括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华泰创新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创新”);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华泰 先锋精科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家园1号资管计划”);与发 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中微半导体(上海 )有限公司、上海岩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为“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中约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 于12.84元/股(不含12.84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2.84元/股的配售对象 中,申购数量小于1400万股(不含14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2.84/股, 申购数量为1400万股的,且申购时间均为2024年11月27日14:51:08:902的配售对象,按业务管 理系统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从后到前的顺序剔除15个配售对象。 以上共计剔除143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19182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 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6409940万股的2.9925%。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 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 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1.29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 行累计投标询价。 ──────┬────────────────────────────────── 2024-11-28│其他事项 ──────┴──────────────────────────────────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精科”、“发行人”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 24〕1325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 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 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50595000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 数量为10119000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20.00%。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833 3500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2142500股,占 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 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 ,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1、网上路演时间:2024年11月29日(T-1日)9:00-12:00 2、网上路演网站: 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3、参加人员:发行人董事会及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本次发行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 书》全文及备查文件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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