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06 奥泰生物 更新日期:2026-08-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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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3-15│ 133.67│ 16.4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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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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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斯博医疗 │ 2205.80│ ---│ 22.00│ ---│ -35.8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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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雾云芯 │ 2000.00│ ---│ 25.07│ ---│ -70.69│ 人民币│
├─────────┼─────┼─────┼─────┼─────┼──────┼──────┤
│杭州勤智健原创业投│ 1800.00│ ---│ 60.00│ ---│ ---│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齐天下数字科技 │ ---│ ---│ 34.78│ ---│ -186.21│ 人民币│
├─────────┼─────┼─────┼─────┼─────┼──────┼──────┤
│未来新生健康管理 │ ---│ ---│ 40.00│ ---│ 5.43│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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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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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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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年产2.65亿人份│ 2.14亿│ ---│ 2.06亿│ 96.27│ 7084.02万│ ---│
│体外诊断试剂的产业│ │ │ │ │ │ │
│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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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亿人份体外诊 │ 2.47亿│ ---│ 2.21亿│ 89.49│ 2361.34万│ ---│
│断试剂生产中心及研│ │ │ │ │ │ │
│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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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奥恺生物技术有│ 6.40亿│ 8716.23万│ 4.97亿│ 77.70│ ---│ ---│
│限公司年产4亿人份 │ │ │ │ │ │ │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研│ │ │ │ │ │ │
│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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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研发中心建设项 │ 8855.48万│ ---│ 8408.41万│ 94.95│ ---│ ---│
│目 │ │ │ │ │ │ │
├─────────┼──────┼─────┼─────┼─────┼─────┼──────┤
│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 4087.68万│ 2096.44万│ 3604.73万│ 88.19│ ---│ ---│
│目 │ │ │ │ │ │ │
├─────────┼──────┼─────┼─────┼─────┼─────┼──────┤
│回购股份 │ 1.75亿│ ---│ 1.75亿│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5500.00万│ ---│ 5410.75万│ 98.38│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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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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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英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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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配偶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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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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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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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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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瑞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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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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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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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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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逸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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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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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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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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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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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瑞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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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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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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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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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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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逸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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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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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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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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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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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维斯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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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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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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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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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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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英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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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配偶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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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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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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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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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宏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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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原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执行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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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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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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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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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英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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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配偶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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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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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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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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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瑞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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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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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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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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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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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逸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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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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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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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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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瑞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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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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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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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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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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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逸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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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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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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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杭州维斯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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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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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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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杭州英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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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配偶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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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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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杭州宏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原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执行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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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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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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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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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总额调整情况: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变,现金分红总额由77
377314元(含税)调整为77016414元(含税)。
调整原因: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披露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60900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发生变动,实际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
由77377314股调整为77016414股。根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调整前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截至本方案披露日,公司总股本79
280855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903541股后参与分配股数共77377314股,以此计
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7377314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5.1
4%。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5年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78307224元(含税)),合计总
额155684538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元
(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55684538元,占本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0.70%。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903541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总
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二、调整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自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60900股。根据上述变动情况,公司拟按照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对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调
整后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79280855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数为2264441股,实际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为7701641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
发现金分红77016414元(含税),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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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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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乔新路383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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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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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核心理念,推动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持续优化经营管理、完善公司治理、强化投资者回报,着力提升公司核心质量与
经营效能,助力市场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及经济高质量发展,公司结合2025年度经营成效
及2026年发展战略,特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率、增
强市场竞争力、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一、深耕主业提质效,强化创新与全球布局
1.坚守POCT核心赛道,稳健经营稳增长
公司持续聚焦体外诊断即时检验(POCT)领域,深耕毒品及药物滥用、传染病、妇女健康
、肿瘤标志物、心脏标志物五大检测领域,保持胶体金、荧光免疫、化学发光等多技术路线协
同发展,覆盖专业医疗机构、基层卫生单位、家庭自测等多场景需求。依托自主构建的全产业
链优势,2025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8.9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30%;其中毒品及
药物滥用类检测产品收入2.87亿元,同比增长率23.97%,成为公司业务增长的主要动力;传染
病类检测产品收入3.59亿元,同比下降1.97%;妇女健康类检测产品收入0.86亿元,同比增长
率12.82%;其他类检测产品收入1.08亿元,同比增长27.6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
产424242.50万元,比年初增长1.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94669.10万元,比年初
增长1.62%。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聚焦高毛利核心产品,严控生产成本与运营费用,
提升产能利用率,巩固国内POCT领域品类优势与技术竞争力,保持业绩稳步高质量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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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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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2026年度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日期:2011年12月2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
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
过400人。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
.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内控机制健全,严格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法》成立职业风险基金,并设立职业保
险赔偿制度,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
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8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
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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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其他事项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
明确。
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
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为进一步回报广大股东,若公司2026年上半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处理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一切相关事宜。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97,062,114.28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奥泰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6年度业务发展计划,从平衡当前资
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经董事会决
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截至本方案披露日,公司总股本79
,280,855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903,541股后参与分配股数共77,377,314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7,377,314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比例35.14%。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5年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78,307,224元(含税)),合计
总额155,684,538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
额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55,684,538元,占本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0.70%。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903,541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总
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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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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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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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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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1130.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6%;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828.0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7.8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524.6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4.64%。报告期末,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总资产额424862.06万元,较本报告期初增长1.50%;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394449.65万
元,较本报告期初增长1.57%。
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原因:(1)公司持续发挥在研发创新、产品质量、客户服务等多个
方面的综合竞争优势,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并增加客户销售量;(2)公司持续加大对新技术
平台的研发投入,并重点开展国内外市场和产品注册等拓展工作,致使公司研发及销售成本同
比增加;(3)此外,美国政府加征关税导致公司营业成本上升,加上美元汇率波动引起汇兑损
失、利息收入降低及资产折旧摊销增加等多方面原因导致利润同比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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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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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乔新路383号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高飞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傅燕萍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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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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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2026年2月6日
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85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及2026年2月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04)及《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
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
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
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相关联系
人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
2、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乔新路383号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电话:0571-56207860
5、邮编:310018
以现场方式申报的,接待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3:30-17: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
申报日以公司签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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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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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04)、《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
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26年2月2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
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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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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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0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
司董事会披露回购股份方案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1月2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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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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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一、召开会议的基
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2月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乔新路383号公司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
、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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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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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超募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5元/股(含);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
的计划。如上述人员后续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可能
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可能存在未能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的风
险;
4、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
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
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
信心,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
事长高飞先生向董事会提议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并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即减少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5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
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
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
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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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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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飞先生《关于提议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
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飞先生
2、提议时间:2026年1月16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
信心,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
事长高飞先生向董事会提议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并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即减少注册资本。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高飞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高飞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
,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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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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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归属股票数量:381100股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杭
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完成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4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名
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激
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9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47)。
(三)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9)。
(四)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
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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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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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举独立董事的情况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
提名陈善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的《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2025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选陈善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选举职工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修订后的《杭州奥泰生物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
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
议,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决定:免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钱芬芬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
事,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之日起生效;选举高跃灿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高跃灿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
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高跃灿,1972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1993年3月至1994年12月
任杭州新宝集团金坛水泥厂设备维护员;1994年12月至1999年3月任杭州新宝水泥集团有限公
司设备维护员;1999年3月至2001年3月任浙江胜达包装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维护员;2001年3月
至2011年3月任圣山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维护员;2011年3月至2014年3月任杭州博拓生物技术有
限公司工程设备维护员;2014年3月至今任公司工程设备经理;2017年11月至2025年10月任公
司监事,并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跃灿先生通过杭州赛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
票29609股。高跃灿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
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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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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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候选人任职资格并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董事
会同意提名陈善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善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独立董事简历
陈善基,1972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7年9月至2013年9
月期间,分别任职于浙江康莱特药业有限公司、浙江爱大药业有限公司以及新昌县金利房地产
有限公司;2013年9月至2016年9月任新昌县商达环保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18年9
月任新昌县复尔膜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8年10月至2021年3月任浙江省工程咨询公
司新昌分公司法定代表人;2021年3月至2024年10月任职于新昌县天姥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商部;2024年10月至今任职于新昌县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招商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善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陈善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属于最
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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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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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81100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2024年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激励方式及股票来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928.0855万股的1.77%。其中,首次授予121.2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53%,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6.57%;预留授予18.80万股,约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4%,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3.43%。
3、授予价格(调整后):25.3116元/股,预留部分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部分相同。
4、授予人数:首次授予56人,预留授予41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
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核心业务或技术骨干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
的其他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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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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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中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
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于2025年10月10日披露了《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9280855股为基数,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
份数973631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78307224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0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8307224.00(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因存在差异化分红,调整后每
股现金红利约为0.9877元/股(含税)。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P0-V=26.2
993-0.9877=25.3116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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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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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名单及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
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9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公告编号:2024-047)。
3、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9)。
4、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事由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8000股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由公司
作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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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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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
明确。
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
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51770355.54元(以上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业务发展计划,从平衡当
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经董事
会决议,公司2025年中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1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79280855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
份数973631股后参与分配股数共7830722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8307224.00元(
含税),占2025年上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9.32%。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973631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利润分配
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
后续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中的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若公司2025年上半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同时,为简化程序,公司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
利润分配、合理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因此本次利润分配方
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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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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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归属股票数量:438890股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杭
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完成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
记工作。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了《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杭州奥泰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无反
馈记录。2022年7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奥泰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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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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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
进行调整。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29.24元/股调整为26.2993元/股。
(一)调整事由
1、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于2024年10月19日披露了《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
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9280855股为基数,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数1723154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77557701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红利116336551.5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
因存在差异化分红,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约为1.4674元/股(含税)。
2、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于2025年6月5日披露了《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9280855股为
基数,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412521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77868334股,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6802501.0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
红股。因存在差异化分红,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约为1.4733元/股(含税)。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P0-V=29.2
4-1.4674-1.4733=26.2993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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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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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年8月29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18.8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7928.0855万股的0.24%;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
24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8月29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以26.2993元
/股的授予价格向41名激励对象授予18.8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名单及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
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9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公告编号:2024-047)。
3、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9)。
4、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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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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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调整后):438890股。其中,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拟归属4094
72股,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拟归属29418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首次授予符合条件的94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409472股,预留授予符合条件的18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29418股。现将
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限制性股票77万股(调整前),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
股本总额5390.4145万股的1.4285%,其中首次授予72万股(调整前),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390.4145万股的1.3357%,首次授予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93.506
5%;预留5万股(调整前),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390.4145万股的0.09
28%,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6.4935%。
(3)授予价格:51元/股。(调整前)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100人,预留授予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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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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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杭州奥泰生物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由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
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177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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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9│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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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
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25.0725元/股调整为23.5992元/股。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于2025年6月5日披露了《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9280855股为
基数,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412521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77868334股,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6802501.0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
红股。因存在差异化分红,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约为1.4733元/股(含税)。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次激励
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P0-V=25.0
725-1.4733=23.5992元/股。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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