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06 奥泰生物 更新日期:2026-0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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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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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3-15│ 133.67│ 16.4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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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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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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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维斯博医疗科技│ 2205.80│ ---│ 22.00│ ---│ -27.62│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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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潮雾云芯科技有│ 2000.00│ ---│ 25.07│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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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齐天下数字科技│ 2000.00│ ---│ 21.05│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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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勤智健原创业投│ 900.00│ ---│ 30.00│ ---│ ---│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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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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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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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年产2.65亿人份│ 2.14亿│ ---│ 2.06亿│ 96.27│ 4305.21万│ ---│
│体外诊断试剂的产业│ │ │ │ │ │ │
│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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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亿人份体外诊 │ 2.47亿│ ---│ 2.21亿│ 89.48│ 1435.07万│ ---│
│断试剂生产中心及研│ │ │ │ │ │ │
│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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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奥恺生物技术有│ 6.40亿│ 3976.52万│ 4.50亿│ 70.30│ ---│ ---│
│限公司年产4亿人份 │ │ │ │ │ │ │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研│ │ │ │ │ │ │
│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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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研发中心建设项 │ 8855.48万│ ---│ 8408.41万│ 94.95│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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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 4087.68万│ 956.61万│ 2464.89万│ 60.3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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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 │ 1.75亿│ ---│ 1.75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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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5500.00万│ ---│ 5410.75万│ 98.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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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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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17 │交易金额(元)│1915.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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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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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临平政工出[2025]4号 │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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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凡凌生物科技(杭州)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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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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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出让人: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
│ │ 受让人:凡凌生物科技(杭州)有限责任公司 │
│ │ 出让宗地编号:临平政工出[2025]4号 │
│ │ 出让宗地位置:东湖街道横塘社区、工农社区,东至沿河绿化,南至临平大道沿路绿化│
│ │,西至东湖北路沿路绿化,北至工农支小路 │
│ │ 出让宗地面积:21270平方米 │
│ │ 出让宗地用途:工业用地 │
│ │ 出让年限:50年 │
│ │ 出让价款:1915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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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1 │交易金额(元)│1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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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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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凡凌生物科技(杭州)有限责任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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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凡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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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凡凌生物科技(杭州)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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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凡天生物科技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凡天生物”)拟以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孙公司凡凌生物科技(杭州)有限责│
│ │任公司(以下简称“凡凌生物”)增资1,000万美元,并通过凡凌生物与杭州临平经济技术 │
│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招商协议书,负责土地招拍挂及厂房建设,投资建设年产2亿人份诊 │
│ │断试剂及电子仪器项目,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 │
│ │重大资产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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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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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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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归属股票数量:381100股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杭
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完成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4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名
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激
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9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47)。
(三)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9)。
(四)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
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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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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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举独立董事的情况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
提名陈善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的《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2025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选陈善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选举职工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修订后的《杭州奥泰生物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
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
议,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决定:免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钱芬芬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
事,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之日起生效;选举高跃灿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高跃灿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
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高跃灿,1972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1993年3月至1994年12月
任杭州新宝集团金坛水泥厂设备维护员;1994年12月至1999年3月任杭州新宝水泥集团有限公
司设备维护员;1999年3月至2001年3月任浙江胜达包装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维护员;2001年3月
至2011年3月任圣山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维护员;2011年3月至2014年3月任杭州博拓生物技术有
限公司工程设备维护员;2014年3月至今任公司工程设备经理;2017年11月至2025年10月任公
司监事,并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跃灿先生通过杭州赛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
票29609股。高跃灿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
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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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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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候选人任职资格并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董事
会同意提名陈善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善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独立董事简历
陈善基,1972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7年9月至2013年9
月期间,分别任职于浙江康莱特药业有限公司、浙江爱大药业有限公司以及新昌县金利房地产
有限公司;2013年9月至2016年9月任新昌县商达环保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18年9
月任新昌县复尔膜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8年10月至2021年3月任浙江省工程咨询公
司新昌分公司法定代表人;2021年3月至2024年10月任职于新昌县天姥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商部;2024年10月至今任职于新昌县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招商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善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陈善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属于最
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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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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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81100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2024年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激励方式及股票来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928.0855万股的1.77%。其中,首次授予121.2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53%,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6.57%;预留授予18.80万股,约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4%,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3.43%。
3、授予价格(调整后):25.3116元/股,预留部分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部分相同。
4、授予人数:首次授予56人,预留授予41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
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核心业务或技术骨干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
的其他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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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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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中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
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于2025年10月10日披露了《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9280855股为基数,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
份数973631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78307224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0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8307224.00(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因存在差异化分红,调整后每
股现金红利约为0.9877元/股(含税)。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P0-V=26.2
993-0.9877=25.3116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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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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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名单及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
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9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公告编号:2024-047)。
3、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9)。
4、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事由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8000股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由公司
作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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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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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
明确。
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
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51770355.54元(以上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业务发展计划,从平衡当
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经董事
会决议,公司2025年中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1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79280855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
份数973631股后参与分配股数共7830722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8307224.00元(
含税),占2025年上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9.32%。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973631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利润分配
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
后续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中的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若公司2025年上半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同时,为简化程序,公司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
利润分配、合理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因此本次利润分配方
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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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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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归属股票数量:438890股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杭
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完成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
记工作。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了《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杭州奥泰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无反
馈记录。2022年7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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