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08 恒玄科技 更新日期:2024-03-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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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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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和谐超越三期股│ 2000.00│ ---│ ---│ ---│ 0.00│ 人民币│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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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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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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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蓝牙音频芯片升│ 3.85亿│ 8992.87万│ 4.65亿│ 103.20│ ---│ ---│
│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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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6.00亿│ ---│ 16.00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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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蓝牙音频芯片升│ 4.50亿│ 8992.87万│ 4.65亿│ 103.20│ ---│ ---│
│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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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 │ 4809.56万│ ---│ 4809.56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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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WiFi音频芯片研│ 3.08亿│ 9711.05万│ 2.97亿│ 96.43│ ---│ ---│
│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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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pe-C音频芯片升级│ 6531.08万│ ---│ 27.04万│ 100.00│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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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超募资金 │ 11.11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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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67亿│ 3912.20万│ 1.71亿│ 102.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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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与科技储备项目│ 10.74亿│ 8096.65万│ 9240.89万│ 8.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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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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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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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5月16日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07)。
公司于近日收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通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因内部工作调整,变更了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郑凌云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鉴于
内部工作调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指派郑晓东接替郑凌云作为公司2023年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
复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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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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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的议案》。为了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
实施进度,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恒玄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玄武汉”)和恒
玄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一些简称“恒玄深圳”)作为募投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项目”的
实施主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
公司与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间将通过内部往来、增资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
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为了更好发展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恒玄武
汉和恒玄深圳为“发展与科技储备项目”的实施主体。除此以外,项目的投资方向、实施内容
等均不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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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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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玄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3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恒玄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根
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戴继雄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4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
异议。2021年4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恒玄科技(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
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0)。
4.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
5.2021年4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1-012)。
6.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8.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
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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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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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0,640,190股。本
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0,640,19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18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及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0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52号),恒玄科技获准首次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并于2020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
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9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120,00
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980,45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7,019,544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
月,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6名,对应的股份数量为40,640,1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86%
,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12月18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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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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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3日,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4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0034708股的比例
为0.00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2.76元/股,最低价为112.7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45092.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公司
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8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9600万元(含),回
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62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
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与于2023年8月23日、2023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4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5)。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3年8月23日,恒玄科技(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4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0034708股的比例为0.00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2.7
6元/股,最低价为112.7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092.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
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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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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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主要内容如
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
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
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
行;
2、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8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9600万元(含
);
3、回购价格:不超过162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超募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暨回购提议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
其他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RunYuanCapitalILimited于2023年7月18日公告了减持计划,具体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
编号:2023-023)。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或只
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宏观经济调控、信贷政策收紧、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
响,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从而使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
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及/或股
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
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则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
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三)2023年8月16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LiangZhang先生向公司董事
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提议内容为提议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
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
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进一步建立公司、股东、核心骨
干员工之间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长效机制,使各方更紧密的合力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
拟以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方案,后续拟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
计划。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未能转让完毕,公司
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根
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
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自公司高管
团队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
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
,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拟回购股份的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48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9600万元(含)。
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拟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96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62元/股进行测
算,回购数量约为59.26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49%;按照本次拟回购金额下限
人民币48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62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29.63万股,回购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的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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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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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年8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
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独立董事戴继雄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
异议。2023年8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
-031)。
(四)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3年8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
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
033)。
(六)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原确定的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中有3名因从公司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名单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
票数量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39人调整为236人,因离职失去激励资
格的原激励对象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至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数量由209.6154万股调整为208.7693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3.2906万股调整为24.
136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不变为232.9060万股。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一致。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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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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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2日,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
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
一定的减值迹象。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为4,477.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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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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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LiangZhang先生因公
司内部职务调整,不再负责具体研发项目,后续继续承担公司战略管理工作,仍担任公司董事
长。因此基于工作职责的划分,不再认定LiangZhang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LiangZhang先生职务调整后,其负责的研发工作已完成交接,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
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的工作开展。
公司结合曾华先生的任职履历,以及未来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情况与业务发展贡献
等相关因素,新增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一)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
LiangZhang先生,公司创始人之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公司董事长。
本次职务调整前,负责公司技术研发及管理工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本次职务调整后,不
再负责具体研发项目,后续继续承担公司战略管理工作,仍担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LiangZhang先生持有4,943,052股公司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2%
。职务调整后,LiangZhang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二)知识产权情况
LiangZhang先生作为非单一发明人已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95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国际
专利29项,正在申请的发明专利78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PCT(专利合作协定,PatentCooper
ationTreaty)6项、国际专利3项,正在办理登记的发明3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不存在作为
单一发明人申请并获得授权的专利。
LiangZhang先生工作期间参与的研发项目、相关技术成果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
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工作职务变动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业务
发展和技术创新产生不利影响。
(三)履行保密义务情况
根据公司与LiangZhang先生签署的保密协议或条款,LiangZhang先生承诺遵守保密义务,
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的任何人披露保密信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
现LiangZhang先生有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二、新增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情况
经公司管理层研究讨论,结合曾华先生的任职履历,以及未来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
情况与业务发展贡献等相关因素,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曾华先生简历如下:
曾华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邮电大学通信与信息系统硕
士学历。2002年至2016年,历任亿阳信通、北电网络、锐迪科等公司的软件工程师、高级软件
工程师。2016年至今任恒玄科技研发总监、软件研发副总裁。
曾华先生作为项目核心负责人,负责公司平台软件开发工作,其在职期间作为发明人之一
参与研发并已获得授权专利9项,国际专利4项,正在申请的发明专利7项,PCT2项,具备较强
的技术研发实力、产品创新能力。
截至目前,曾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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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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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16日收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LiangZhang先生《关于提议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回
购公司股份的函》。LiangZhang先生提议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LiangZhang先生
2、提议时间:2023年8月16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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