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11 杭州柯林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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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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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备数字化智能│ 3.54亿│ 1793.13万│ 7312.08万│ 25.55│ ---│ ---│
│化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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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9858.09万│ 616.53万│ 3430.45万│ 76.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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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 │ 6000.00万│ ---│ 6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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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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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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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含税,不包
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费用将根据具体工
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
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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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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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抵押贷款的议
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贷款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抵押贷款的议案》,为满足杭州柯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柯林新能源”)的生产经营发展需求,同意子公司柯林新能源以其持有的坐落于杭州市
钱塘区河庄街道江东二路2728号的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
支行申请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
本次全资子公司柯林新能源以不动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次房产抵押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人全权与银行协商、签
订与此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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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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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11证券简称:杭州柯林公告编号:2024-009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
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柯林”或“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
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1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柯
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独立董事戴国骏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
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2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2年2月2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2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预留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
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九)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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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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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及每股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
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及转增总额不变,相
应调整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本公积为376992525.45元,可供分配利润为348903813.72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
股本7826.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56.5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
比例为41.45%;
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3、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826.0
0万股,本次合计拟转增3130.4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956.40万股。具体转增股数
及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分配及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
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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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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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8695000股。
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限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8695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12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1年3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
意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7号),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柯林”、“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97.50万股,并于2021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559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3210190股,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12689810股。2021年10月12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586440股上市流通
。2023年4月12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的698750股限售股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21位限售股股东,对应的限售
股共计58695000股(其中包含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6770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75.00%。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注1],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2
024年4月12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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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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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钱塘区河庄街道杭州柯林新能源有限公司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项目(以下
简称“项目”或“投资项目”或“本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预计为人民币14865万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资
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相关风险提示:
1、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项目管理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
素,可能存在项目进程未达预期的风险。
2、本项目尚需向有关部门办理环评、能评、安评审批等,审核通过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的风险。
3、本项目涉及的投资金额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审慎投资,实际投资
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杭州柯林新能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柯林新能源”)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于钱塘区河庄街道江东二路2728号投资建
设“钱塘区河庄街道杭州柯林新能源有限公司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项目”,该项目投资总
额预计为14865万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二)董事会审议及项目批复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
投资建设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的议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
署投资事项下相关合作协议、合同等,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具体落实相关合
作协议项下全部投资事项。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项目批复情况
项目已获得钱塘区行政审批局《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及浙江省能源
局《关于增补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纳规的复函》。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钱塘区河庄街道杭州柯林新能源有限公司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项目
2、实施主体:杭州柯林新能源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钱塘区河庄街道江东二路2728号
4、投资金额:人民币14865万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6、建设周期:预计6个月,具体实施进度以项目实际进展为准
7、建设内容:建设50MW/1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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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2│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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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
会签订《柯林电气储能及新型光伏项目投资协议书》,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柯林新能源有
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杭州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杭州市钱塘区投资建设“储能及新型光伏项目
”(以下简称“项目”或“投资项目”或“本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4亿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业务,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财务风险、技术及生
产风险、项目进程及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等不确定性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
司将密切关注对外投资事项及新业务后续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
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暨开展新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整体产业发展的战略布局,提高公司竞争力,
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与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柯林电气储能及新型光伏项
目投资协议书》,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柯林新能源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杭州柯能新能源
有限公司在杭州市钱塘区投资建设“储能及新型光伏项目”。本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4亿元,
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开展新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对外投资事项下相关投资、合作协议
、合同等,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具体落实相关合作协议项下全部投资事项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储能及新型光伏项目。
2、项目总投资:4亿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3、用地需求:50亩。
4、购地主体:杭州柯林新能源有限公司。
5、项目实施主体、开展内容、建设周期、投资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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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1│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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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
,合计转增2236.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7826.00万股。
2023年5月31日公司披露了《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6日,除权(息)日为2023年6月7日。
鉴于上述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第十
章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
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1、授予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以上公式,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39.50-0.35)÷(1
+0.4)≈27.96元/股。
2、授予数量调整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
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尚未归属的数量=780414*
(1+0.4)≈1092580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一致,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
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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