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11 杭州柯林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3-30│ 33.44│ 3.9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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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杭州柯林新能源有限│ 8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
│杭州柯能新能源有限│ 6000.00│ ---│ 60.00│ ---│ ---│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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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电力设备数字化智能│ 3.54亿│ 3480.72万│ 2.01亿│ 70.28│ ---│ ---│
│化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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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9858.09万│ ---│ 4522.95万│ 100.51│ ---│ ---│
├─────────┼──────┼─────┼─────┼─────┼─────┼──────┤
│补充营运资金 │ 6000.00万│ ---│ 6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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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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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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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交联(杭州)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交联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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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的亲属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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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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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州柯林”)拟与关联方交联(杭州)│
│ │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联电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公司将其拥有的坐落于杭│
│ │州拱墅区莫干山路(上城科技工业基地),门牌号为1418-41号7幢,建筑面积为8034.10平 │
│ │方米的房屋出租给交联电力,租赁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租金为人民币23│
│ │45928.00元。 │
│ │ 公司拟与关联方杭州交联电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联电气”)签订《零零壹号│
│ │园区储能采购合同》,交联电气向公司采购液冷储能系统,采购价格合计为508950.00元。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谢东回避表│
│ │决本次交易事项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也不需要履行其他审批程序。│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拟与关联方交联电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公司将其拥有的坐落于杭州拱墅区莫│
│ │干山路(上城科技工业基地),门牌号为1418-41号7幢,建筑面积为8034.10平方米的房屋 │
│ │出租给交联电力,租赁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租金为人民币2345928.00元│
│ │。 │
│ │ 公司拟与关联方交联电气签订《零零壹号园区储能采购合同》,交联电气向公司采购液│
│ │冷储能系统,采购价格合计为508950.00元。 │
│ │ 交联电力和交联电气均为公司董事长谢东的堂兄谢国强控制的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 │规定,谢国强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但鉴于谢国强为杭州柯林历史上股东JL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且为董事长谢东堂兄,基于谨慎原则,故将谢国强及其控制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视同为杭州柯│
│ │林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司12个月内(含本次关联交易)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
│ │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1%以上,但未超过30│
│ │00万元。因此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
│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2025年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谢东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事│
│ │项的议案。 │
│ │ 二、关联企业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交联电力和交联电气均为公司董事长谢东的堂兄谢国强控制的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 │规定,谢国强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但鉴于谢国强为杭州柯林历史上股东JL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且为董事长谢东堂兄,基于谨慎原则,故将谢国强及其控制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视同为杭州柯│
│ │林的关联方。 │
│ │ (二)关联方情况说明 │
│ │ 公司名称:交联(杭州)电力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088854114N │
│ │ 注册资本:1000万元 │
│ │ 成立日期:2014年2月18日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法定代表人:谢国强 │
│ │ 实际控制人:谢国强 │
│ │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15号2幢2层218室-225室 │
│ │ 公司名称:杭州交联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2539184854 │
│ │ 注册资本:5000万元 │
│ │ 成立日期:1996年10月14日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法定代表人:谢知逸 │
│ │ 实际控制人:谢国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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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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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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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州柯林”)拟与关联方交联(杭州
)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联电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公司将其拥有的坐落于杭
州拱墅区莫干山路(上城科技工业基地),门牌号为1418-41号7幢,建筑面积为8034.10平方
米的房屋出租给交联电力,租赁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租金为人民币234592
8.00元。
公司拟与关联方杭州交联电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联电气”)签订《零零壹号园
区储能采购合同》,交联电气向公司采购液冷储能系统,采购价格合计为508950.00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
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谢东回避表决本
次交易事项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也不需要履行其他审批程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关联方交联电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公司将其拥有的坐落于杭州拱墅区莫干
山路(上城科技工业基地),门牌号为1418-41号7幢,建筑面积为8034.10平方米的房屋出租
给交联电力,租赁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租金为人民币2345928.00元。
公司拟与关联方交联电气签订《零零壹号园区储能采购合同》,交联电气向公司采购液冷
储能系统,采购价格合计为508950.00元。
交联电力和交联电气均为公司董事长谢东的堂兄谢国强控制的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谢国强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但鉴于谢国强为杭州柯林历史上股东JL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且为
董事长谢东堂兄,基于谨慎原则,故将谢国强及其控制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视同为杭州柯林的关
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12个月内(含本次关联交易)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
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1%以上,但未超过3000万
元。因此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
25年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谢东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事项的
议案。
二、关联企业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交联电力和交联电气均为公司董事长谢东的堂兄谢国强控制的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谢国强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但鉴于谢国强为杭州柯林历史上股东JL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且为
董事长谢东堂兄,基于谨慎原则,故将谢国强及其控制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视同为杭州柯林的关
联方。
(二)关联方情况说明
公司名称:交联(杭州)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088854114N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2月18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谢国强
实际控制人:谢国强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15号2幢2层218室-225室
公司名称:杭州交联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2539184854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6年10月14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谢知逸
实际控制人:谢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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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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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
陆俊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陆俊英女士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本次选举完成后,变更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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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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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柯林”或“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
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1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柯
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独立董事戴国骏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
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2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2年2月2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2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预留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
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九)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十一)2025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
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监事
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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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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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叶贤斌,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苗洹滔,201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孙锦华,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含税,不包
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费用将根据具体工
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
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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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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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及每股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
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及转增总额不变,相
应调整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本公积为340623986.09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337302750.65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
总股本10956.4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91.28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
红比例为30.00%;
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3、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956.
40万股,本次合计拟转增4382.56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5338.96万股。具体转增股
数及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分配及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
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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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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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于近日搬迁至新办公
地址,为更好地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便于投资者与公司沟通交流,现将公司主要办公地
址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除上述主要办公地址变更外,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均保持不变,具体为:
投资者联系电话:0571-88409181
投资者邮箱:klec@klec.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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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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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
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
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
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一、本
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条件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
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
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5年10月底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预计发行数量为32869200股,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146000.00万元(不考
虑发行费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9564000股增至142433200股(最终发行的
股份数量和融资金额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际发行情况为准);
4、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5、未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的影响,以及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情
况的影响;
6、根据《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301.3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036.
16万元。假设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301.3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036.16万元。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720.60万元和4156.38万元。
在此基础上,假设2025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按照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较2024年度增加10%;
(2)与2024年度持平;
(3)较2024年度减少10%。
7、在预测公司发行后的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
的影响;
8、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
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9、上述假设分析中关于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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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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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始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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