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11 杭州柯林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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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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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柯林新能源有限│ 8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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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柯能新能源有限│ 6000.00│ ---│ 60.00│ ---│ ---│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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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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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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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备数字化智能│ 3.54亿│ 1984.29万│ 1.13亿│ 39.45│ ---│ ---│
│化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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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9858.09万│ 357.09万│ 4192.35万│ 93.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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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 │ 6000.00万│ ---│ 6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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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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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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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交联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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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的亲属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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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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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州柯林”)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 │
│ │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偶发性关联│
│ │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杭州柯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林新能源”)与关│
│ │联方杭州交联电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联电气”)进行偶发性关联交易。本次关联│
│ │交易的标的为“钱塘区河庄街道杭州柯林新能源有限公司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项目”的 │
│ │升压站EPC和直流侧土建施工、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交易金额不超过2800万元。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
│ │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也不需要│
│ │履行其他审批程序。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全资子公司柯林新能源的“钱塘区河庄街道杭州柯林新能源有限公司50MW/100MWh │
│ │电网侧储能项目”的升压站EPC和直流侧土建施工、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严格遵循公司采购 │
│ │政策,执行比价程序,最终确定由交联电气实施建设,交易金额不超过2800万元。 │
│ │ 交联电气系公司董事长谢东的堂兄谢国强控制的企业,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谢国│
│ │强不属于发行人关联方,但鉴于谢国强为杭州柯林历史上股东JL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且为董事│
│ │长谢东堂兄,基于谨慎原则,故将谢国强及其控制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视同为杭州柯林的关联│
│ │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司12个月内(含本次关联交易)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
│ │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1%,但未超过3000万│
│ │元。因此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
│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谢东回避表决。 │
│ │ 二、关联企业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交联电气系公司董事长谢东的堂兄谢国强控制的企业,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谢国│
│ │强不属于发行人关联方,但鉴于谢国强为杭州柯林历史上股东JL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且为董事│
│ │长谢东堂兄,基于谨慎原则,故将谢国强及其控制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视同为杭州柯林的关联│
│ │方。 │
│ │ (二)关联方情况说明 │
│ │ 公司名称:杭州交联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2539184854 │
│ │ 注册资本:5000万元 │
│ │ 成立日期:1996年10月14日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法定代表人:谢知逸 │
│ │ 实际控制人:谢国强 │
│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钱塘区河庄街道杭州柯林新能源有限公司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项目”│
│ │的升压站EPC和直流侧土建施工、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
│ │ 2、工程地点:杭州市钱塘区河庄街道江东二路2728号 │
│ │ 3、项目概况:储能项目升压站EPC和直流侧土建施工、电气一次设备安装、一二次电缆│
│ │连接、电气设备试验、调试等工作内容。 │
│ │ 4、工期:预计2024年6月30日之前完工。 │
│ │ 5、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28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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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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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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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20
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
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徐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徐楷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徐楷先生,198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金融管理与实务
专业。2005年7月至2015年11月,历任杭州柯林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售后服务部工程师、经理;2
015年12月至2017年12月,任公司生产管理中心安装运维部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
事、生产管理中心安装运维部经理,兼任杭州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徐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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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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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类型:日常经营采购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169298632.49元(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有效章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合同的签订预计将会对2024年度及2025年度业绩产生影
响,合同的签署及执行有利于推动阿拉善阿拉腾敖包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电网侧储能电站项
目的交付,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最终的财务数据以审计机构确认的结果为准;
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1、合同对方当事人专注于储能产品,包括集装箱储能、室外柜等,覆盖了电源侧、电网
侧和用户侧等多种应用场景,公司具有储能设备履约经验和履约能力。
2、本采购合同所需资金来源为客户预付款资金及自有资金,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推
进采购进度,可能存在因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客户需求改变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合同发生延
期、变更、中止或终止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根据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取得的阿拉善阿拉腾敖包10万
千瓦/40万千瓦时电网侧储能电站项目的需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与湖南安诚新能源有限
公司签订了《阿拉善阿拉腾敖包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电网侧储能电站项目设备代加工及部件
采购合同》,拟向湖南安诚新能源有限公司采购上述项目所需的相关部件及服务,金额为人民
币169298632.49元(含税)。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采购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合同标的:阿拉善阿拉腾敖包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电网侧储能电站项目设备代加工及
部件采购合同。
2、合同金额:人民币169298632.49元(含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企业名称:湖南安诚新能源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汪洋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9年9月19日
6、注册地址:湖南湘江新区麓谷街道麓云路18号二期生产楼101二楼2087、经营范围:节
能技术推广服务;动力蓄电池包及其系统、电源设备、储能系统的研发;储能系统、智慧路灯
设计;储能设备、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产品、光伏发电产品与系统、劳保消防安全用品、太阳
能路灯、节能环保产品、无人机系统、智慧路灯、电源设备的销售;储能系统的技术咨询;新
能源技术推广;高新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一类医疗器械、二
类医疗器械、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的批发;太阳能光伏电站系统集成;光伏设备、
日用灯具的零售;风能原动设备制造(限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
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三)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交易对方当事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
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甲方: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安诚新能源有限公司
2、合同金额:人民币169298632.49元(含税)
3、支付方式及支付进度安排:按照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款项,包括预付款、发货款、到
货款、竣工验收款和质保金;
4、履行地点:阿拉善阿拉腾敖包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电网侧储能电站项目工程现场;
5、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6、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有效章后生效;
7、合同签署地点:杭州市拱墅区;
8、其他条款:合同对质量保证、检验与验收、包装和发运、知识产权及保密、违约责任
、争议解决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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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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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类型:日常经营销售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247788503.00元(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有效章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同总价约占公司2023年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22.77%。若本次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
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
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双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
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将影响最终执行情况。公司将持续跟进合同执行情况并及时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
订了阿拉善阿拉腾敖包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电网侧储能电站项目磷酸铁锂电池设备采购合同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247788503.00元(含税)。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合同标的:阿拉善阿拉腾敖包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电网侧储能电站项目。
2、合同金额:人民币247788503.00元(含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企业名称: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岳文彦
4、注册资本:328310.4037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3年11月28日
6、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安街7号
7、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工程咨询;工程招标代理;
施工总承包;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机械电器设备(汽车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
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工程项目管理;设备租赁(
未经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园林绿化服务;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交易对方当事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
交易。
(四)公司与合同对方当事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交易往来情况:公司与中冶京诚工程技
术有限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发生其他业务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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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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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
,合计转增3130.4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956.40万股。
2024年5月28日公司披露了《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31日,除权(息)日为2024年6月3日。
鉴于上述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第十
章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
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1、授予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以上公式,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7.96-0.25)÷(1
+0.4)≈19.79元/股。
2、授予数量调整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
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尚未归属的数量=623212*
(1+0.4)≈872497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一致,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
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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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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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类型:日常经营销售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17990.00万元(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如本合同顺利实施,预计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
影响;
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双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
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将影响最终执行情况。公司将持续跟进合同执行情况并及时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
司签订了江津先锋120MW/240MWh独立储能电站EPC项目储能设备及其附件采购合同,合同总金
额为人民币17990.00万元(含税)。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
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合同标的:江津先锋120MW/240MWh独立储能电站EPC项目。
2、合同金额:人民币17990.00万元(含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企业名称: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张喜
4、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84年1月6日
6、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金子村101号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
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特种设
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
服务;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三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交易对方当事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公司与合同对方当事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交易往来情况:公司与中国电建集团重
庆工程有限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发生其他业务往来。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甲方: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金额:人民币17990.00万元(含税)
3、支付方式及支付进度安排:按照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款项;
4、履行地点:江津先锋120MW/240MWh独立储能电站EPC项目施工工地;
5、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
6、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后生
效;
7、合同签署地点:重庆市南岸区;
8、其他条款:合同对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交付及验收、知识产权、违约赔偿、争议解
决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8、其他条款:合同对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交付及验收、知识产权、违约赔偿、争议解
决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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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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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州柯林”)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偶发性关联
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杭州柯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林新能源”)与关联
方杭州交联电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联电气”)进行偶发性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
的标的为“钱塘区河庄街道杭州柯林新能源有限公司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项目”的升压站E
PC和直流侧土建施工、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交易金额不超过280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也不需要履行
其他审批程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柯林新能源的“钱塘区河庄街道杭州柯林新能源有限公司50MW/100MWh电
网侧储能项目”的升压站EPC和直流侧土建施工、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严格遵循公司采购政策
,执行比价程序,最终确定由交联电气实施建设,交易金额不超过2800万元。
交联电气系公司董事长谢东的堂兄谢国强控制的企业,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谢国强
不属于发行人关联方,但鉴于谢国强为杭州柯林历史上股东JL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且为董事长谢
东堂兄,基于谨慎原则,故将谢国强及其控制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视同为杭州柯林的关联方,因
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12个月内(含本次关联交易)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
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1%,但未超过3000万元。
因此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谢东回避表决。
二、关联企业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交联电气系公司董事长谢东的堂兄谢国强控制的企业,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谢国强
不属于发行人关联方,但鉴于谢国强为杭州柯林历史上股东JL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且为董事长谢
东堂兄,基于谨慎原则,故将谢国强及其控制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视同为杭州柯林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情况说明
公司名称:杭州交联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2539184854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6年10月14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谢知逸
实际控制人:谢国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钱塘区河庄街道杭州柯林新能源有限公司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项目”的
升压站EPC和直流侧土建施工、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杭州市钱塘区河庄街道江东二路2728号
3、项目概况:储能项目升压站EPC和直流侧土建施工、电气一次设备安装、一二次电缆连
接、电气设备试验、调试等工作内容。
4、工期:预计2024年6月30日之前完工。
5、交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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